獨裁者的懺悔 第二章 作者 ︰ 盤絲

望著手中的支票,羅南薇忍不住紅了眼眶。

以前生活不穩定,羅南薇跟母親的勞健保只能保在工會,當時她最希望的事之一,就是有一個穩定的工作。

半年前,她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個新工作,以為從此可以平穩的過日子,沒想到才做了幾個月,公司突然毫無預警地停業,積欠的薪資與資遣費等,老板全用一張支票來付款。

對于老板的說法,羅南薇與同事們實在無法接受。望著手上這張十有八九會成為「番石榴票」的支票,羅南薇不禁悲從中來。

為什麼她的命運總是這麼多舛?她不懂,她只想要一個平凡安穩的生活而已,為何總是無法如願?

羅南薇的出身不好,生父是一名通緝犯,為此,她吃了很多苦頭。

自有記憶以來,羅南薇就是與母親相依為命。小時候為了躲債、躲父親的仇家,甚至是躲父親,羅南薇跟媽媽四處搬家,最短一次連一個學期都還沒念完,就又要搬家,所以她從小就沒有朋友。

國中畢業之前,羅南薇搬了七、八次家,北從基隆,南到高雄,羅南薇住過的地方幾乎快跟沒住過的地方一樣多。

小時候還會因為又要搬家而哭泣,直到小學四年級之後,她已經學會了不可以吵鬧,要為母親著想。

因為無法長期定居在一個地點,羅南薇的母親很難找到穩定的工作,只能打零工賺取微薄的薪水維持兩人的生計,困苦的生活讓羅南薇的個性特別的早熟、懂事,也特別的隱忍。

這樣頻繁的搬家一直持續到她考上專科才結束。

五專五年,她都是住在學校宿舍,學校里有警衛、有舍監,不怕安全問題。學校知道她情況特殊,也破例讓她寒暑假可以住在校舍里,只是要幫忙一些簡單的管理與維護工作。

那五年,她雖然不用再搬家,母親卻仍是不斷的轉換住處。

也許是因為這樣的日子太過辛苦,母親布滿風霜的臉看起來總是比實際年齡大上十歲。

五年前,羅南薇與母親在報紙上看到生父被警方擊斃的新聞,這才結束了兩人不停流浪的生活。

羅南薇本以為從此可以和母親過上幸福的日子,沒想到才一年多,母親卻在五十歲不到的年紀突地過世。

母親死後,羅南薇消沉了很久,直到三年前,她遇上了黎定嘉。

黎定嘉與羅南薇第二次見面之後,便開始追求她,她雖然不懂黎定嘉為何會看上她,但他是從小除了母親之外,唯一疼她、寵她的人,于是她很快就淪陷在他的柔情攻勢之下,兩人開始正式交往。

兩人第一次交往的時候,是羅南薇這一生中最快樂的日子,黎定嘉幾乎是把她當寶物似的疼著。

羅南薇覺得當時就算是教她為他去死,只怕她都不會皺一下眉頭,卻沒想到這一切原來只是一個惡劣的計謀。

或許是身為大企業接班人的關系,黎家對黎定嘉的交往對象管得很嚴。他之前與一名實力派女星交往,家中便對那女星只有高職學歷這點頗有微詞,歷任的女友也總是被家人拿著放大鏡觀察著。

其實黎定嘉很清楚自己將來要結婚,一定會找跟自己門當戶對的千金小姐,與那些明星、名模交往,都只是玩玩而已,但他不想在家族的人面前示弱,也氣家族的人管太多,便有心想要氣氣那些長輩。

羅南薇父母雙亡,學歷不高,長相普通,在工廠當一個小小品管員,這些條件在黎定嘉心中根本上不了台面。

黎定嘉以往交往的對象至少都有一、兩項可以拿出來夸口的地方,像他剛分手的那個明星女友雖然學歷不怎麼樣,至少人長得漂亮,戲又演得好,怎麼說都還是個金鐘影後。

羅南薇卻是丟到人群里,也讓人根本分辨不出來,渾身上下找不到半點過人之處,黎定嘉便覺得若是要拿來氣人,她是最好的工具,只是他沒想到她的背景居然比他想的還要不堪。

得知羅南薇生父的事時,黎定嘉甚至開心得笑了出來,直道連上天都在幫他!

對于利用羅南薇,黎定嘉沒有任何心理壓力。

在黎定嘉的世界里,任何東西都有一個價錢,他早打定主意會在利用完羅南薇之後,給她一筆她連想都想不到的金錢作為補償,他相信她不會拒絕,又何需為此心虛?

之後便有了那兩次殘忍的計劃。

第一次,黎定嘉叫羅南薇到黎家別墅來,他不為她做任何準備,卻特地交代她一定要打扮。

在黎定嘉的預想里,羅南薇不可能見識過所謂的上流社會派對,更不可能知道這種場合要穿什麼樣的服飾,她當天穿來的衣服就算不是不倫不類,也不可能得體到哪里去。

就算她穿對了款式,黎定嘉相信她也舍不得花大錢去買名牌服飾,而在場的人肯定都能一眼看出她身上衣服的廉價。

黎定嘉什麼都想好了,卻沒想到羅南薇居然穿了件仿冒品來,這可大大地幫了他一把!

當時黎定嘉在心中笑得嘴都闔不攏了,還要裝深情地安慰她,連他都很佩服自己的演技。

第二次,黎定嘉為羅南薇準備好適合的服飾,卻更惡劣地找人來當眾揭穿她生父是通緝犯的事實。

這一次,她的臉色蒼白如紙,全身冰冷僵硬地站在人群之中,不知所措地接受眾賓客不斷的指指點點,當時可說是丟光了黎家的臉!

黎定嘉的目的就是要以此激怒家族中那些對他管東管西的長輩,可望著羅南薇,他本應該要覺得開心,卻完全開心不起來,只覺胸口好像有一只野獸在撕扯著他的心髒,好痛、好痛……

之後將羅南薇由人群中救出來的不是黎定嘉,是黎姿喜。

黎定嘉知道羅南薇在黎姿喜身旁會很安全,因此他沒有立刻去安慰羅南薇,而是留在會場上繼續盡主人職責招待賓客。

黎定嘉恨死了自己一貫的冷靜理智,如果當時他馬上去安慰羅南薇,羅南薇又怎麼會離去?

後來羅南薇失蹤了大半年,黎定嘉一開始還以為是黎姿喜把她藏起來了,之後發現黎姿喜也在找羅南薇,才相信人不是黎姿喜藏起來的。

一直以來,黎定嘉都認為羅南薇沒有過人之處,直到她失蹤的時候才曉得,她有一項長處無人能及──那就是躲人的本領!

台灣面積不大,兩千三百萬的人口也稱不上大海撈針,可要找一個人卻不是那麼容易的一件事。

羅南薇沒有親人、沒有朋友、沒有駕照、沒有信用卡,手機使用預付卡,計算機與臉書之類統統不用。

她簡直像是活在八○年代的人,就連黎定嘉找來的偵探社人員,都不知該從何找起?

這還是羅南薇知道黎定嘉的計謀之後,以為他不會來找她,所以沒刻意隱藏自己的行蹤,若她真心要躲,找人的難度就更高了。

一年前,黎定嘉終于找到了她,在他的追求之下,她答應再次跟他交往、同居,卻主動和他立下了生活公約。兩人與其說是同居情人,不如說更接近于室友的關系。

☆☆☆☆☆☆☆☆☆

「我回來了。」隨著開門的聲響,黎定嘉的聲音也傳了進來。

自從羅南薇又搬回來與他同居之後,他變得愈來愈喜歡回家,現在別說上夜店,他連加班都盡量不加。

羅南薇在工廠上班,每天早上八點做到下午五點,即使去買菜,回到家也不會超過六點。黎定嘉的工作時間是早上九點到下午六點,下班回到家,剛好可以吃熱騰騰的晚飯。

以前黎定嘉從不覺得回家吃晚飯有什麼好的,現在才發覺每天可以吃所愛之人給自己準備的晚飯,是世上最幸福的事之一。

「啊,你回來了。」羅南薇回過神來,慌亂地收好支票,「對不起,我馬上去煮晚飯。」

她居然傷心到忘了煮晚飯,實在太不應該了。羅南薇心想。

明明說好他負責提供房子與生活費,她要負責家務,就算她心情不好,也不能讓他餓肚子。

「妳怎麼哭了?」見她眼眶泛紅,黎定嘉把公文包隨意一丟,快步走過來,「發生什麼事?」

「沒什麼。」羅南薇低著頭搖了搖,「你等一下,晚飯馬上好。」

他們的生活公約里有一條「尊重彼此隱私」的條約,彼此不能干涉對方,所以她不想說的事,他不能問。

黎定嘉只想說「去他媽的尊重隱私」,他可是一點都不介意向她坦白一切!之前為了哄她回來,不得已才簽下那張生活公約。

兩人第二次同居之後,羅南薇只願與他分享快樂,對于負面話題一概不提,但黎定嘉又怎麼可能放她一個人紅著眼楮去煮飯?

「剛好,我今天听說有一家不錯的店,我們到外面吃吧。」黎定嘉眼捷手快把人攔住。

「咦?可是……」她早上就把菜切好放在保鮮盒里,只要拿出來炒一炒就可以吃,再煮個海帶芽味噌湯,明明不用二十分鐘。

「別可是了,走啦走啦。」黎定嘉故作開朗地把人往外拉,「那間店離影城滿近的,吃完正好可以去看場電影。」

黎定嘉干燥溫暖的大手包覆著她的掌心。

他的手指修長、指甲完整,光看手就有富貴人家的氣息,與她因為長年工作而顯得粗糙的手完全不同。

羅南薇將目光由他的手向上移,深深望著他輪廓鮮明的側臉。

她又怎會看不出來他是在哄她開心呢?她現在有穩定的生活、有穩定的住所,這些都是她以往求之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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