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十天后分手 第七章 作者 : 千寻

夏雨送走父亲,回到厨房,才从冰箱里拿出鷄蛋,等不及夏雨上楼的弄弄和小小已经来到厨房探头探脑。

「进来吧,早餐再一下子就好了。」他一面打蛋、一面煎培根。

小小憋不住话,马上问,「Hero,你发誓,不跟老爷爷走,你要一辈子跟我们在一起。」

「我发誓!」这话根本不需要任何考意。

夏雨的回话满足了小小。

他年纪小,脑袋还没发育完全,三个字就被打发掉,但弄弄没那麽好搞定,她把话摆在肚子里,憋住,好不容易吃完早餐,把小小丢回房间,就拉着夏雨上顶楼,亲自逼问。

「说,他来这里做什麽?我明明记得他判刑二十年,为什麽这麽早就假释出狱?他来找你,绝对不是说对不起那麽简单,他是不是知道你很红,要来向你诈财?」

夏雨双手捧着她的脸。原来短短的时间里,她就可以想出千百种可能性,由此可知,她刷牙换衣服时有多麽不专心。

「他不是我的亲生父亲,不是伤害我的那一个。」他郑重回答。

「你什麽时候又跑出来另一个父亲?」弄弄糊涂了。

他席地而坐,勾勾手指头,弄弄立刻坐到他身旁,蜷起脚,缩在他怀里。

「我爸爸是个印刷公司的老板,五十岁那年,娶了二十三岁的母亲。

「我母亲是大陆女孩,家里贫困,收下五万块人民币就把女儿嫁来台湾。爸爸相当疼爱母亲,尤其在生下我之後,他觉得人生开始有了期盼,他很宠我,别的孩子有的,我拥有更多,所有我对父亲的记忆,都是他给予的。

「找记得他第一次买三轮车,回家时高举车子,想逗我开心的模样;我记得他带我去买冰激凌,告诉店员要买最大最贵的那种;我记得他牵着我的手学写字,我明明写得歪歪扭扭,他却拿着簿子逢人便说:瞧,我儿子是天才,才三岁就会写字……他宠我,宠进骨子里。」

「然後呢?」

「他抓到我母亲的奸情……我母亲那样年轻,不甘愿陪着老头子过一生,她爱上一个面容姣好、年轻、懂得说甜言蜜语的印刷工人,她不断从丈夫身上挖钱倒贴那个男人,然後东窗事发。

「当我的DNA成了强力的证据,爸爸在盛怒之下将我们赶离家门,从此我们便跟着那个男人。他是我的亲生父亲,给了我生命,却恨我入骨的男人。

「在奸情爆发之後,我的亲生父亲被去职。也许是时运不济,也许是能力不及,之後,他再也找不到像样的工作。

「於是他恨我和母亲拖累他,他觉得自己一失足成千古恨,在我母亲供得起他金钱时,他在我母亲面前展露笑脸,但在我们成为累赘之後,他便日日诅咒我们,他用暴力发泄愤恨,他用酒精麻痹自己,直到最後……」

夏雨不说话了,弄弄很清楚那个「最後」是怎麽回事。

她吐气,静静地依偎在他身边。

「我爸爸是为了道歉而来。这些年他一直在找寻我们母子,他希望母亲能够回头,愿意和他破镜重圆,他甚至在大陆待了好长一段时间,因为他相信,母亲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会回到家乡。爸爸有先见之明,他知道那个男人不是个能负责任的人。

「因此他错过夫杀妻、子杀父的新闻。遍寻不着我们後,他死心,定居在英国,远离台湾这块伤心地,直到我的书出版,直到我今年九月份将在英国的那场演讲开始做宣传,直到网路上充斥着对过去事件的讨论……」夏雨叹口气,「他说我眉宇间有着小时候的痕迹。」

「很抱歉,我认错人,我不应该不分青红皂白就乱骂人。」知错就道歉,她绝不会推托。

「我没有阻止你,是因为你的态度让他明白,这些年我并没有被亏待,这会降低他的罪恶感,让他好过些。」

「你这麽好的人,本来就不该被亏待。」

夏雨微笑,用力将她拥入怀里。许久,他满足叹息问:「弄弄,你知道每年闪闪为我过生日,要我许愿的时候,我都许什麽愿望?」

「什麽愿望?」

「我说,我不要愿望、不要礼物,因为上天已经给了我最好的礼物。」

弄弄在他怀里笑得惬意而甜蜜。因为啊,他也是她最好、最好的礼物。

咬咬唇,她挤眉弄眼,带着两分顽皮问:「Hero,除了这个爸爸和那个坐牢的以外,你还有没有其他爸爸?」

「问这个做什麽?」

「我要问清楚啊,下次别认错人、骂错人。」

「没有了,我只有这个爸爸,至於蹲在牢里的那个,我不认为他是爸爸。」

「那好。下回再有自称你爸爸的人找上门,我不会像今天这麽客气。」

……今天她有客气吗?

「你打算怎麽做?」

「我要用球棒把他K得满头包,再翻出我最得意的刀组,拿可以雕花的那把,在他身上划出各式各样的创意伤口,数量至少要比你身上的多一倍以上。」

「你不怕被警察追?」

「出狱犯人私闯民宅,我那个叫做正当防卫。」她预谋杀人,预谋得理所当然。

夏雨眉开眼笑,「好。」他庆幸遇上这一家人,庆幸遇上她。

「好什麽?」

「把球棒准备好吧,如果需要帮手,就大喊一声Hero。」

「没问题,我们是一体的咩。」

说着,她勾住他的脖子,送上自己的唇。

他们不只是一体,还是情人,情人可以做的事很多,除了聊天、吃饭、看电影……就算在没有任何硬体设备的顶楼,还是可以轰轰烈烈做出激昂热血的大……事业……

如果人们做每件事情都需要有个原因或者对它做出某个结论,那麽她去烫头发,可能是因为办公室里新加入一个年轻帅哥,风度翮翩、神采风流;而他在钱包里面塞了两个,是因为那个妹妹常常在对他说话时笑得满脸灿烂,於是他猜,需要带一点「防身用具」,以备不时之需。

而不想结婚的男人,最近却频频打开婚纱店网站,若不是因为他突然碰到惊为天人、死了都要爱的女人,就是搞大女朋友的肚皮,她的父亲正在对他发出追杀令。

那……弄弄和夏雨谈恋爱这件事呢,它的原因和结论是什麽?

她追不到海齐,退而求其次?

原因太薄弱了。

都会男女因为寂寞催促,在不同地方、不同人身上,试图寻找一段段新鲜爱情。但弄弄从不曾感到寂寞,那样一大群家人,他们把她空闲的每寸时间给填得满满的。所以寂寞……被否决掉。

因为在那个散步前後,她用尽心思总算想清楚,她对夏雨的感情,不只是喜欢、不只是依赖、不只是安全感,还有很多不能说出口、不敢承认的……爱?

好吧,这个原因勉强成立。那麽再往下推论,为什麽对他的爱不能说出口、不敢承认?

因为夏雨不是普罗大众,他不要婚姻、不要孩子,而当时年幼无知,一个义气赞声,她也把自己归类於不婚族,她的归类让夏雨有了安全感,愿意和她进行这场没有结论的恋爱。

因此,他们热热烈烈地发展爱情事件,积极勤奋地将爱情维持在最完美的境界,他们不吵架、不争闹,他们讲的每句话都充满幸福的粉红色泡泡。

他们经常去玩,不管身边有没有个插花的胖小子,他们都让每段旅程充满甜蜜回忆。

他们在深夜里私语,他们在彼此身上寻找刺激,他们把共同生活的每一分钟过得精彩绝轮。

因此,弄弄拚命说服自己,永恒不是一辈子、一生或一世纪,永恒是当下,永恒是夏雨脸上的笑意,永恒是他们相牵相系的手心。

前两天,海齐很难得地瘫在沙发上,身体用一块毯子包裹起来。

他感冒了,可即使生病,他也不安份地待在房间里,他是闲不住的人,医学院的训练更让他习惯把生活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利用到淋漓尽致。

所以生病归生病,他还是要占住沙发中点线,还是要试着找事情做,就算他所做之事没脑袋、没意义,也无所谓。

「如果你在路上看到一排法拉利,一部接一部,而且车门上都系着缎带,你会联想到什麽?」

他发问,但坐在他左手边的弄弄在看建筑杂志,坐在他右手边的夏雨在读报纸上的国际财经版,没人理他。

他伸出两条腿,分别踢踢弄弄和夏雨,把他们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将问题再重复一次。

夏雨回答,「经济起飞,民生富裕指数上扬。」

弄弄回答,「法拉利汽车开新厂,免费请民众试乘。」

他叹气,再问:「如果是一排宾士车呢?」

夏雨说:「宾士车在台销售破千万,推出新车款。」

弄弄说:「立法委员高票当选,游街示威。」

海齐二度叹气。「一排光鲜亮丽的车子,还系着缎带,难道不会让你们联想到婚礼?你们都交往快十个月了。」

十个月算什麽?有人交往了十年还不是无疾而终。

弄弄大笑,「那麽难的联想,谁想得到。那我问你一个简单的,如果一排宾士车中间夹了一台裕隆呢?」

「裕隆跑错车道?」夏雨回答。

「不是,是奥梨子假苹果,他以为整型前和整型後大不同,别人看不出来它是裕隆。」

弄弄公布答案,说完後两人齐声大笑。

萧海齐各瞪两人一眼。以为他不晓得他们在转移话题吗?他是生病不是智缺。

「说说看,有什麽原因让你们非结婚不可?」他硬是不让两人称心如意。

弄弄瞪他,摆明这个话题不受欢迎。但他不理会,一意孤行要答案,因为这是闪闪交给他的任务,他必须使命必达。

得不到回应他自问自答,「如果有小孩,你们就非结婚不可,就算弄弄无所谓,老爸也不会放过夏雨,闪闪也许会看在相处多年的情份上不动夏雨,但问问、阅阅一定会雇杀手砍了他。」

「你以为我生活在十七世纪,不认识何谓避孕?」弄弄挥挥手。要生不生,掌握在女人手上的啦。

夏雨没回话,却凝神细听萧海齐说的。

海齐说对了,他从没认真考虑过避孕这件事。他曾经问过弄弄,她就像现在这样,很大姊头地挥挥手说:「安啦,我还不想当老妈。」

一句话,他便安心地把此事抛在脑後。

这样是错的、不负责任的,夏雨自省着。

萧海齐心知说动不了弄弄,但夏雨是个有良心的人,或者可以从他身上下手。他於是继续说:「也可以是为钱,夏雨那麽会弄钱,弄弄只会大粒汗、小粒汗,赚点劳力辛苦钱,如果结婚的话,弄弄的身价就会一路向上飞。」

弄弄一拍桌子,食指指向他的鼻头,「萧海齐,你在污辱我吗?我是独立的新时代女性,我的身份价值需要一个男人来给吗?

「告诉你,我要的东西会靠自己的双手来争取!安啦,虽然我没有那个脑袋念医学院,但我有信心,将来一定过得比你更富裕。」

但夏雨认为,海齐又说对了。

他该考虑弄弄的经济与收入,虽然她是新时代女性,不需要靠谁来替她创造价值,但……他该为她办个户口,将每月的利润所得放进去。

「不然,为排除寂寞好了。人老的时候,就会期待亲人在身边,当老人是很辛苦的,他们的动作会变得缓慢、思考会变得缺乏逻辑,每天都在和时间比赛,看谁先走到尽头,而这当中最可怕的是寂寞。

「忙碌的年轻人,没有空闲时间停下来多看你一眼,更别说陪你聊天,如果有个老伴在,你们会有共同回忆、共同话题,可以互相扶持与照顾。假设……没有老伴,会变成独居老人,孤独地看日出月升、孤独地在角落里慢慢腐朽死去,光是想像就觉得好可怜。」

关於这点,夏雨就无所谓了。因他明白,自己绝不会让弄弄变成独居老人。

但这回,海齐的话让弄弄再也无法潇洒挥手,大声说:安啦。

因为他说对了一件事,她害怕孤独死去。

见弄弄无语,萧海齐以为自己已经说服两人,笑歪了嘴,各拉过两人一只手,放在自己的胸前交叠。「那麽结婚吧,你们。」

弄弄和夏雨互视对方一眼,很有默契地用另一只手挥拳往他胸口一敲,他当场哀号。

「我是病人耶!」他愁眉苦脸,压着发痛的胸控诉。

「说!你收了闪闪移少好处?」弄弄跪上沙发,两手掐住他的脖子。

「没有……我发誓……」他呼吸困难。

「也对,闪闪只要对你笑两下,你的魂就没了。」她松了松手,三秒後又掐回去。「说!你还有没有在觊觎闪闪青春的?」

「我没……」他艰难回话。

「弄弄,什麽叫做青春的?」小小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弄弄抬头,就见无知的小小和脸色铁青的闪闪,当下慌慌张张松开手,跳下沙发,立刻乖乖站好。

「你很闲,嗯?」

闪闪略带鼻音的「嗯」让弄弄浑身起鸡皮疙瘩。

「还、还好。」

闪闪捏捏她的手臂,说:「你最近好像缺乏锻链,蝴蝶袖都出来了哦。」

「呃,好像是,我去洗地板,从顶楼到地下室?」

闪闪双眼直盯着她不放。

「我去换床单,一、二、三、四、五,五床都换新的。」

闪闪仍然没有转移目光。

「我去擦窗户、洗厨房,我去当个认份的灰姑娘。」

闪闪这才满意点头,弄弄却愁了一张脸。

「你要记得……」

没等闪闪说完,她就接话,「我不只是吃白食的,还是拖油瓶——」

弄弄靠在夏雨的肩膀,孬孬躺在两个人的脚边。

孬孬的行动越来越缓慢,饭越吃越多,叫声却越来越弱,但牠的眼睛还是一样温簨L薰肌⒊渎?腔邸!赋渎?腔邸故切⌒∷档模??幌?么幽谋竟适率槔锩娑恋秸饩浠埃?砩嫌迷谪??砩稀Ⅻbr />

她不晓得孬孬的眼底有没有充满智慧,但牠无辜的表情,的确经常鼓励了他们——有心事就来对牠说吧,牠会无条件接受的。

孬孬的狗屋是家里风水最好的地方,它的左边晒得到太阳,冬天的时候,往那里一趴,寒冷会自动走开。而狗屋的右边有棵树,夏天的时候,靠在树干上,它会为你遮出一方陰凉。

因此孬孬的狗屋是最受欢迎的谈心地方。

此刻的弄弄披着彼得兔长毯,手抚着孬孬的长毛,问夏雨,「Hero,你觉得我在你的标准内还是标准外?」

「什麽意思?」他从来没想过在她身上设定标准。

「标准就是一般、大众印象,也就是——」

「你不必费心替我解释何谓标准,我只是不懂你的问题。」

「就是……我这样说好了。想到汉堡,你会想到两片圆面包,中间夹着一块汉堡肉、蛋、蔬菜之类的,如果你说:老板,请给我一个汉堡,然後你付五十块,老板交给你汉堡,一打开,嗯,就是普通汉堡,『标准内』。

「可如果打开……哇,是心型面包、里面夹的是牛排、有机蔬菜,你惊艳、你狂喜,这个汉堡远远在你的『标准外』。」

夏雨听完她的话,仍旧没回答。

弄弄猜,也许他没弄清楚她的意思,歪歪头,想了想。「好吧,大部份男人对女人会有一些基本想像,比方希望女人温柔、美丽、聪明、善良、脾气好,而且每个人的标准都不一样,也许你觉得要像林志玲才称得上漂亮,他却认为只要五官没有放进果汁机搅拌过,都算美丽;也许你认为聪明的标准是龙应台,他却认为注音符号认得齐全就算高智慧。所以,我呢?标准内还是标准外?」

这个问题夏雨很谨慎,深思过一番才回答。「第一,我不为女人定标准,因为我也不喜欢自己在别人的标准外或标准内;第二,就算你不温柔、不美丽、不善良、不聪明,请问,你是不是弄弄?是不是那个第一次见到我,没被我凶狠模样吓到,反而抱住我,喊我Hero的宋予弄?」

她听懂了,咧开嘴角,恣意大笑。「是啊,我就是那个弄弄。」

「那就对了。我的弄弄不必把面包切成心型、不必在里面夹牛排、不必费心放有机蔬菜,就会让我惊艳,和你在一起,不必做任何事,都会让我狂喜。」

他的话很贴心,那不是Hero会说的甜言蜜语,但爱情将他训练出奇蹟,尤其他那句「我的弄弄」,她喜欢当他的弄弄,喜欢她是他的。

他们谈恋爱已经整整一年,成效比想像中好上一百倍。她相信这样的感情风吹不散、雨敲不断,他们会一直一直一直持续下去。

望向院子,那棵用圣诞红堆叠越来的圣诞树,是全家人花了一整个周末下午装饰完成的,她放上许多饰品,小天使、小铃铛、小星星,摆了还要再摆,摆到海齐抗议,说它像个开满金钗的鬼婆婆,弄弄不介意,因为她爱热闹,爱一群人围在自己身旁。

「Hero,如果有一天,我们非要失去彼此,那个原因绝对不可以是你不爱我,好不好?」

他没说话,只是莞尔一笑。他不为不可能的假设性问题做出答覆。

而她,看懂了他的眼光。

「如果某年某月某日,有某个也不需要标准就能让你惊艳的女孩出现,可不可以请你诚实告知?」

他的笑更大了,心知他如果回答,就是白痴。

而她,一样看懂他的答案。

抱住环在自己腰间的手,她不知道长辈说的话是真是假,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爱情到最後都会成为亲情或者习惯,但她真的相信,就算没有证书来证明,没有法律来约束,他们之间不会改变。

至於爱情啊,不管是变身为亲情或习惯,他们都会像现在这样,甜甜蜜蜜,幸幸福福。

弄弄真的以为,寒假的基本定义是吃饱睡、睡饱吃,但工作关系,她还是得每天出门。

没关系,这点她认了。但起码让她多睡两小时,不过份吧!

可是……很抱歉,她连这点小小的、卑微的希望都无权实现。

原因两个:一,闪闪要上班而小小放寒假(哇咧,世界上有种叫做安亲班的服务机构,没人听过吗)。第二,夏雨和海齐比她更忙,没空带小孩。第三,闪闪是个没有责任感的女主人兼爱下指令的姊姊,而寒假的第一天,弄弄接到的三十二个指令当中的一条,叫做给孬孬准备早餐。

知道孬孬是多麽庞大的黄金猎犬吗?

重点是,纵然牠很老了,对什麽都不上心,独独对吃这件事很坚君羊聊独家持…坚持在清晨六点得到它的早餐,因此弄弄不及时起床帮牠处理,牠会晃着老迈的身躯,拾级而上赖到她床上,用体重强迫主人填饱牠的胃。

而寒假,孬孬比谁都清楚,弄弄就是牠的临时主人,即使牠仿佛、似乎、好像是得到老年痴呆症。

闹钟在五点四十五分的时候响起,弄弄想,再睡一下下好了。

这一下下,分针从九移到三,弄弄一面昏睡一面想,孬孬很快就要出现在床边,可是她昨晚和Hero聊天聊太晚,孬孬……只能抱歉了。

她的眼睛持续闭着,对着指针耍赖!再睡一下、再睡一下……当分针再度滑到十时,孬孬还没上来。

突然,她想起昨天晚上孬孬发神经似的跟在每个人身边绕圈圈,还贴着小小,任由那个小子作弄,那情况实在违背一只老狗该有的体能状态。

直到夜深,孬孬被闪闪赶出房间,被海齐无奈大喊:孬孬,你再不出去,啊不然你来帮我写报告……

孬孬不会写报告,只好来到夏雨房里,静静地窝在床的一角。

她对夏雨说:「今天孬孬的眼睛看起来特别哀伤。」

夏雨则柔柔她的头发说:「哀伤的是你的心情,不是孬孬的眼睛。」

对,昨天他们讨论到她的教授,那位教授在教授界里算是相当年轻的,但他的老婆比他更年轻,後来年轻的师母爱上年轻的同学。

搞到後来,教授不知道该不该当掉成绩很烂的年轻情敌,因为他害怕自己会在网站被人强烈抨击,公器私用。

这是件悲伤的事情。

七点了,孬孬还没出现?难不成牠的老年痴呆症更严重,严重到牠的生理时钟乱了?

弄弄逼自己下床,随便擦把脸、刷牙漱口,冲到楼下狗屋。

咦?牠不在!

会不会待在夏雨的房间里?不对,孬孬认床,再晚牠都会回到狗屋睡觉。

可是除了夏雨的房间,还真不晓得要去哪里找,她带着满心的狐疑去敲夏雨的房门。

「怎麽了?」

夏雨打开房门时已经穿戴整齐,因为下午有场座谈会,他得做些准备。

「孬孬不见了。」

「怎麽可能,牠会不会在海齐房里?」

「你以为孬孬没自尊吗?昨天被海齐赶出门,怎麽可能去找他。」

夏雨莞尔。「孬孬有自尊,但牠也是只心胸宽大的狗,不会介意海齐的一时情绪。」

「说的也是。」她挤挤鼻子。「我刚搬来的时候,孬孬体力还很好,牠常常把我和闪闪扑倒在地。」

「牠好像特别喜欢你和闪闪。」

「牠是公的咩,当然喜欢雌性生物。」

「既然这样,为什麽不帮牠找一只雌孬孬?」

「你这个话不是白问吗?你又不是不知道,孬孬很早就结紮了,就算找一只雌孬孬来,牠也没本事对人家怎样。」

「结紮?是因为家里养不了两条大狗吗?」

「不是。我没跟你说过孬孬的故事吗?」

「没有。」

「孬孬是条受虐狗,被老爸发现的时候全身都是伤,牠身上植有晶片,老爸以为牠走失了,好心地带牠回主人家里,没想到越接近孬孬的主人家,孬孬就越不敢前进。」

「为什麽?」

「问得好,老爸心里也在想为什麽,後来老爸还没按门铃,就听见一声喝斥声——死狗,我不是叫你不准回来,你非要我把你煮来吃吗?

「说着,一个肥胖的中年男人抓起脚上的拖鞋,就往孬孬头上砸下去,力道之大,孬孬当场被打歪在路边。原来孬孬被弃养後,曾经循着路找回旧家,只是每次下场都很惨。

「老爸很生气,换成我就挥拳揍回去了。但海齐说老爸强忍怒气,冷静问对方,『你不想养这条狗,是吗?如果是的话,我可不可以收养牠?』那个肥胖的中年男冷淡说:『随便,你要就牵走。』就这样,孬孬成了这个家的一份子。那个时候,牠就是只太监狗。」

夏雨莞尔,「原来大叔不只收留受虐儿,还收留受虐狗。」

「老爸是全世界最有爱心的男人,他最伟大的地方是什麽你知道吗?」

「什麽?」

「他娶了闪闪,解救天下男人於水深火热之中,天底下的男人应该发起募捐,一人捐一块钱,用黄金给老爸做一块大牌匾,上面写着——先天下之忧而忧,後天下之乐而乐。」

「宋予弄……」

闪闪诡魅的声音陡地传来,弄弄後颈的汗毛一根根竖起。她抓抓头,考虑要不要回头接受终极考验。

皱眉、瘪嘴,她换上一副忧心的表情,转身大声道:「闪闪、大叔,孬孬不见了!」

「不见?怎麽可能,牠那麽恋家。」闪闪被转移了注意力。

「我也觉得奇怪。」弄弄偷偷吐舌头,呼,这一关过了。

「我们分头去找,夏雨,你找四楼、弄弄找三楼、大叔去二楼看看,我去一楼。对了,弄弄,把海齐挖起来,叫他去顶楼找。」

顶楼?闪闪太看得起孬孬,牠那个庞大身躯怎麽可能爬得到顶楼,更别提牠有关节炎。

但她不敢顶嘴,乖乖往海齐屋里喊人去。

他们分头找,都没有孬孬的踪影。

他们聚在一起找,还是没有找到孬孬!

孬孬不是小型狗,不可能塞进小缝隙里,大门没有打开,孬孬不会跳墙,家就这麽大,牠还能往哪里去?

「孬孬会不会被绑票了?」

弄弄出声,所有人都沉下脸。

「你少笨,要绑也绑小小,谁会绑一只得了老年痴呆症的狗。」萧海齐轻斥。

他的原意是安慰大家,没想到惹来闪闪白眼加不爽。「放心,真的有歹徒的话,我们家会推派你去被绑。」

夏雨和弄弄交换一眼,他突然想起弄弄昨晚那句——「今天孬孬的眼睛看起来特别哀伤。」

猛然转身,他往厨房方向跑。

「Hero,你想到孬孬在哪里了吗?」弄弄抓住他的衣袖。

「不知道,先找找看再说。」他转身,往地下室的方向走。

「不会的啦,我们家孬孬怕黑,牠绝对不会到地下室。」天底下有谁家的狗屋要装夜灯?他们家孬孬就要。

夏雨没分身回答,按下按钮,楼梯灯亮起,弄弄嘴里说不会,还是跟着他到地下室,楼梯未走到底,他们就看见孬孬庞大的身躯躺在那里。

她大喊一声,往下冲。「孬孬、孬孬……」

她跑到孬孬身边,抱起牠的脖子,孬孬的毛还是很长,但温暖不见了,孬孬低垂的眼皮盖住那双温驯的眼睛,牠的身体冰冷而僵硬,牠……死了……

弄弄的声音引来全家人,闪闪看见弄弄的模样,泪水迅速模糊视线。

「夏雨,你怎麽知道孬孬在这里?」萧海齐问。

「我曾听说过,宠物狗为了不让主人伤心,会在死亡之前找个隐密的地方静静死去。」他伸出手抱住弄弄。

她哭红了眼睛,把头埋进孬孬的毛发里。「对不起,我昨天就觉得不对劲,我如果多注意就好了,如果我陪着孬孬,孬孬一定不会孤独死去……」

萧书临静静地看着眼前这一切,须臾後做下决定。「夏雨,你陪弄弄上楼,小小交给你们照顾,这件事先不要让他知道;海齐,你早上要出门吗?如果可以的话,可不可以帮我跑一趟徐叔叔家?」

萧海齐知道他要做什麽,小小的确小到不适合认识死亡,「老爸,你和闪闪去处理孬孬的後事吧,我会把狗带回来。」

萧海齐指的是徐叔叔家里的那条狗,牠也是被主人弃养的。黄金猎犬是大型犬,很多人觉得牠憨厚可爱,却没考虑到狗长大需要更大的空间、更大的运动量,在这个家庭空间普遍不足、主人普通忙碌的大都市里,大型狗常常遭到遗弃。

前阵子徐叔叔捡到狗,又舍不得将牠送到流浪动物之家,问了老爸几次,老爸考虑到孬孬,便没把牠带回来,现在……他们需要一条狗来安慰全家。

「好,闪闪你去开车。」说着,萧书临弯腰抱起孬孬。

闪闪吸吸鼻子起身,理智告诉她,如果想瞒过小小,动作就得加快。

他们分工合作,在最短的时间里将孬孬带离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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