俏伙计 3 作者 : 决明

又是这句。

痊愈痊愈痊愈……她真怀疑他懂不懂这两个字是啥意思!并不是匕首怞出胸口后,就叫做痊愈了,好吗?!

「大夫煎的药汤你不喝,开的药膏你不擦,只坚持已经痊愈,你是有自我疗伤的神力是不是?」她压根不信他的说词,当他是怕药苦、怕麻烦,才会如此推托。

欧阳妅意撕开药瓶的红纸封,开盖,里头满满浅草色膏药,味道凉得有些呛鼻,她皱皱脸蛋,挖出满满一坨:「我帮你涂,快点把衣襟解开。」

送饭送菜送茶水这样的奴仆事都做了,不差多做一件上药小事,反正严尽欢命令她要好好照顾他,她再不甘不愿,也会乖乖去做。

「真的不用。」见她逼近,他面露困窘,彷佛靠过来的,是个准备粗暴行凶的山寨土匪,而他是紧揪襟口喊着「不要过来」的良家妇女。

「婆娘什么呀你?!」

「男女授受不亲。」千古以来最好用的借口。

「你跟谦哥他们一样当我是男的就好。」她摆手,要他抛掉腐败的老古板想法。

没有男人会像她这般娇艳欲滴、这般精致俏美,他做不到。

「我自己来。请让我自己来,好吗?」古初岁企图使自己的声音听来诚恳。

「你自己来若有用,这罐药老早就涂完了。」她早已数不出来自己说过多少次「记得涂药」,他却当成耳边风,她现在懒得动口,直接动手。

「我可以在妳面前涂,让妳盯着。我自己来。」他很坚持,侧身避开她。

「啐,拿去啦。」她把满手药膏抹回瓶口,如他所愿地将药罐塞给他,颇为惋惜无缘模模他胸前刀伤,她很想看看它伤得位置、伤得程度,伤得为何害大夫摇头连连,又为何伤得让古初岁没花几天工夫就能优闲下床走动。

古初岁背过身去,沙唰的解衣声,缓慢的抹药动作,一切都是转身进行,她除了看见他背后那头黑色长发和削瘦双肩外,任何美景也瞧不着。

她在等待的过程中,替自己添满一大碗白饭,顺手帮他舀汤。

不是她别具私心,只顾自己肚皮饱,她吃饭他喝汤,而是送来好几日饭菜,应他央求地陪他用膳,让她发现他的习惯,她知道他总是先喝汤才进食,从他偏瘦体形看来,食量算大,慢食却吃下许多,不特别爱吃肉――这倒很稀罕,她认识的男人都是食荤胜于茹素,每回餐桌上来盘白斩鸡,大家争先恐后地抢鸡腿吃,常常是最快清空的一道菜。

他喜欢莼菜汤更胜人参鸡汤,他喜欢清蒸更胜红烧,他喜欢豆腐,喜欢葱末,喜欢粥,还有,他喜欢胡萝卜――那是她最讨厌的一种食物,所以他愿意将整盘胡萝卜块全挑干净,方便她大口大口吃掉和胡萝卜混着一块儿炖煮的女敕肉。这也是她同意和他一起吃饭的主因之一,她不吃的,他吃;他不吃的,却是她的最爱。

有几回她在前头柜台忙不过来,便请托小纱帮忙送饭菜来喂养他,事后,听小纱提及,从她端膳进去、布菜、唤他用膳,到她离开房间,他不发一语,活像个哑巴,不理睬人,问他什么都不应。

后来她才发现,除了谦哥之外,她是唯二听过他开口说话的人,也许是因为自觉嗓子粗咧难听,常受人侧目,于是,他变得不爱说话。不过,他面对她时满健谈的呀,一顿饭吃下来,两人东聊西聊,不曾冷场尴尬,没有找不到话说的窘况。

「我涂好了。」这句话彷佛一个娃儿乖乖听娘的话,将一大碗饭吃光光之后的讨赏调调。

「快坐下来吃饭。」她赏他热汤一碗。再多就没有啰。

「今天当铺不忙吗?」之前有几次她都是送饭来就匆匆离开,或是胡乱扒两口饭了事便又赶回柜台坐镇,能悠悠哉哉坐下来细嚼慢咽,代表着忙碌的俏伙计今日无事可做。

「还好啦,小纱她们顶得住。」她又开始挑起胡萝卜,把它们拨到边边角角。就算讨厌它,但他喜欢,她就无权要厨子不用胡萝卜料理,可是──干嘛把它们切这么细呀?很难挑耶!

「那妳今天可以留久一点。」他唇畔浮现喜悦的淡笑。

「留久一点干嘛?」她辛苦拨清右半边领地,只剩肉,靠近他座位的左边餐盘则是一片红红萝卜海,终于可以愉快吃肉。

「陪我。」

筷子夹肉,衔在她微张的嘴里,他理所当然的回答,教她吃惊。

陪我。

粗哑的嗓,怎么这两字从他口中说出,会那么让人酥麻哆嗦?

「我们没这么熟吧?」她只是奉命送饭来喂他,再顺便一起坐下来清空盘中飧,吃完收拾收拾碗筷,闪人,交情着实没多好。

「我们,算熟了吧。」他的惊讶,来自于她的疑问。

「你所谓熟的定义,是指知道彼此名字吗?」若是,那她和他算熟没错。

「当然不只。除了妳的姓名,我知道更多关于妳的事。」

「哦?」她边咀嚼女敕肉,边愿闻其详:「例如说?」

「妳是严家当铺的流当品,尚在襁褓中便被带进这儿。」

她摆摆手:「这件事,全南城都知道,不是啥新鲜事。」她和当铺其它流当品的故事,至今仍会在各大茶铺酒馆里让人当闲话轶闻,加油添醋渲染。

古初岁尚未说完,浅浅而笑,以他平时自厌的嗓,缓慢续道,不爱开口的他,在她面前,不会得到她的不耐和排异,他的声音再难听,字句再沙哑不清,她都会听着,从第一个字,听到最后一个。

「妳与其它几位流当品公子不同。以我见过的公孙鉴师为例,他笑脸迎人,风雅儒致,看似从容自若,在其眼底却蕴含着灰暗,应该是他儿时经历了某些遗憾。表面上,他藏得极好,轻易粉饰,然而气息是骗不了人的。妳不一样,妳很快乐。」

欧阳妅意柳眉轻扬,颇意外他的好观察力。

「妳的眼里,没有一丝丝陰霾,妳自己有发现吗?妳提及『咱家当铺』时,会不自觉弯下眼角,瞇瞇笑着,提及铺里之人、公孙鉴师、以及我未曾谋面的秦关、尉迟义,甚至是小当家严尽欢,妳同样会因为溢满笑意而弯眸,妳喜欢这里,发自内心的喜欢,就算嘴里埋怨被小当家严尽欢驱使奴役,就算气恼遇上怪客,妳仍旧让人嗅着一股在这里非常开心的气息。」他打从心里羡慕起那些会令她本能含笑的人事物,心中有股强烈的渴望和蚤动,希望自己也能成为其中之一。

他缓慢又仔细地剖析她,语气笃定,半点迟滞也没有,彷佛深谙她的思想、好恶。

而他,说中了一切,她确实如他所言,发自内心地喜欢严家当铺,这儿是打她有记忆以来就认定的「家」,当铺里的人,对她来说等同于亲人,彼此虽然姓氏不同,那又怎样?同姓氏的人就真的比较亲、感情比较浓烈吗?她可不认为。

她不像公孙谦,是被双亲牵着手,带进当铺典当银两。公孙谦拥有过「爹」、「娘」和「家」的记忆,即便当时年纪小,渐渐模糊的过往回忆仍会刻在心版上,成为一道伤痕,无法愈合。比起曾经拥有又失去的公孙谦,她幸运太多,不知父母是谁,不明白为何被遗弃,开始牙牙学语时,便已经在严家当铺里蹒跚爬着玩着,她将当铺严老爷当成亲爹,他待她好,并不输给亲生女儿严尽欢,她唯一遗憾的是,自己必须叫「欧阳妅意」,而不是「严妅意」,因为当初来典当她的当单上所签下名字的陌生人,就姓欧阳。据说,那是她爹的名,但她只觉得它是几个无意义的白纸黑字,连记都懒得去记。

「你是面相师吗?」欧阳妅意打趣问。光瞧人几眼,就把人的祖宗八代、前世来生都看透透。

「我不是。」他啜口清汤,顺便润喉。他并不习惯说太多话,也不会有人愿意听这般粗哑声音说话,她是头一个,让他一开口便超过十句话的人,也是头一个,专注听着的人。

「你也不像呀。」他比较像……惨遭地方土豪绅觊觎的落难美书生,哈哈。「不过你细微末节观察得挺详尽,应该说你是细心呢,还是无聊?」养伤之人是镇日闲闲没错啦,除了卧床数蚊子外,没啥其它事能做,他才会如此空闲地仔细观察周遭吧。

古初岁将她挑出的胡萝卜夹进小碟中,另一盘春笋炒火腿,也在欧阳妅意边听他高见时,边动筷均分两边,一边是笋片,一边是火腿丝,楚河汉界,她是火腿帝国的领主,流放笋片到蛮荒地带,幸好,他喜爱笋片更胜火腿丝。

「我的细心和无聊,只花费在我想观察的人身上。」他开始用膳,细嚼慢咽,说到最末了那句,他扬睫淡淡觑了她。

「原来你这么注意谦哥?这样不行哦,谦哥已经名草有主,你快快死心吧。」欧阳妅意身处男人堆里太久,久到都快不把自己当成女人,于是,轻易忽略他对她的评语,反倒以为他很认真在详察公孙谦,才会发觉公孙谦儿时陰霾。

「妳不是一个迟钝的女孩,但有时似乎不太进入状况。」她并非单蠢天真的憨傻姑娘,明明一脸慧黠,明明精明得足以承揽当铺大部分业务,明明说起话来牙尖嘴利,偏偏事关于己,她又尽数放空,当做在听别人的故事一般,置身事外。

「这也是你的观察呀?好,我也来说说我对你的观察。」要玩,两人一块儿玩。她比画着竹箸,在他面前指指点点,说得煞有介事:「你呢,是个有钱公子哥,八成是排行老二吧,上头有个独裁大哥,为了家产,想将你除掉,于是,你逃出来,身无分文,又无人可投靠,便流浪到南城,歪打正着进到严家当铺,嗯……你的声音,是被毒哑的吧,本准备毒死你不成,毒坏了你的嗓子。」好老梗的情节,现在的杂册小说都不这样写了呢。

「我不是公子哥,也非家中排行老二,我并无兄长。」他否认了几项,有几项似乎默认。

慢慢地,他吃光一碗饭,又添一碗。每回见他用膳,她都有一种感觉,好像见到一条蚕吃桑叶,没有囫囵吞枣,缓缓吃着,细细嚼着,胃却像还能填下更多。偏偏他这么会吃还那么瘦,嘴上老挂着「喝水也会胖」埋怨的女人一定恨死他了。

「可是谦哥说你价值连城耶,你若不是富家子弟,哪有什么地方值钱?」她将他自头到脚打量一轮,又说:「如果『人』真的可以当,凭你的姿色嘛……你长得还不错,说眉是眉,道眼是眼,可惜瘦了点,声音哑了点,走路也像老人,我会用三十两当你吧。」她忍不住仿起当铺鉴师的审物眼光,说得有模有样。

「三十两,我当给妳。」

「我是说,『如果』。」她赏他白眼。「我最讨厌把人拿来当这种丧尽天良的事,要是有哪对爹娘胆敢牵着孩子来当银两,我一定跳出去揍那对爹娘,打得他们学会『良心』两字怎么写!」小拳义愤填膺地抡紧。

「像揍我一样?」他笑。当日她一踏出柜台,毫无预警,呼地就赏他一巴掌,她怒火中烧的模样,他记得牢。

「差不多啦。」打疯子和打泯灭人性的混蛋,她下手都不会客气留情。「你刚说你不是有钱人,你如何说服谦哥让你留下?谦哥虽然偶尔会做些出乎众人意料的怪事,但次数真的不多,先前留下梅秀,可以说是他难得的心软,你呢?你拿什么利诱他?」听谦哥把他说得多神,好似他是世间仅此一件的珍稀品,不收进当铺,是当铺损失,可她左瞧右看,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呀。

「没有。我没有利诱他。」严格说来,不算。

「还是你说了啥甜言蜜语?」骗得谦哥团团转。

他失笑:「我这种声音,无论说什么,都成不了甜言蜜语。」

这是事实。

沙而沉,哑而瘖,一种比喉头哽痰还要更嘶哑十倍的残破声音,无论如何甜如蜂蜜的字眼,从他口中说出来,便变成了苦涩;再美的一首诗,由他吟来,毫无美感,诗句里的风雅,连渣也不剩。

「听久了也不是那么难听啦,至少,我是这么觉得。」刚刚为了他说的「陪我」两字,她还忍不住哆嗦两下呢,从骨髓深处里窜起好几波的酥意。

说完,欧阳妅意微讶地轻呀,发觉一件事实。

对厚……她在不知不觉中,真的陪着这个男人,吃了一顿很长时间的午膳。

在他身边,时间流逝得飞快,平时她和大伙一块儿围桌并坐用膳,气氛当然也融洽,不过大伙忙着抢食、忙着大喝「那块肉是我的!」、忙着听取严尽欢的教训、忙着道东家长西家短的热呼呼八卦,吵吵杂杂,连吞下去的饭是否过淡或过咸,谁也没空太在乎,鲜少有静谧下来细细品尝食物的机会。

像现在,白饭缓缓在嘴里咀嚼,察觉到它淡淡甜味,软女敕的肉,入口即化,肉香弥漫,汤的鲜味,不油不腻,喝得出新鲜蔬菜的芬芳味道,她才知道,厨子有多用心在做每一道菜,等会儿将空盘空碗端回厨房清洗时,她一定要夸奖老厨子几句才甘愿……

像现在,与他一起吃饭,食物都变得更美味,他不会逼着要她吃下她不爱的食物。人生吶,有几样菜不敢吃,并不会损害身体,又不是少吃几口胡萝卜,她就会营养不良死掉,她还不是长得俏丽迷人、红润健康,自小到大不曾生过大病──可她的歪理往往被公孙谦数落及尉迟义嘲笑,逼着她不许挑食,硬生生咽下与她不对盘的东西,将她吃饭的好心情破坏光光,满嘴全是可怕怪味道,再吃下任何食物也不觉得美味。

他是个很好的饭友,至少,他让她感到无比自在,待在他身边没有压力。

她还……满喜欢这种氛围,而且,会忍不住期待晚膳也搬来这儿吃,如此一来,说不定今晚那整盘的辣爆鸡丁她就能一人独吞了,嘿嘿。

她毫不掩盖地咭咭偷笑,他本来专注觑着她,不一会儿,他的目光挪向窗扇。

「外头怎么了?」古初岁竖耳倾听,客房外的廊道上,凌乱奔驰的脚步,慌张呼嚷的七嘴八舌,虽然距离稍远,他仍听得清晰,隐约可闻有人正喊着「快找大夫!」。

欧阳妅意也听见了,她好奇起身开窗查看,只见一整群当铺弟兄姊围着什么,行色匆匆往南侧后园方向去,她瞇眸,瞧得更仔细,终于看见众人簇拥为何的同时,她捂嘴惊呼──「关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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