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子带福来 第一章 巧手设计立大功 作者 : 风光

日头由天边层层迭迭的山峦中落下,前一刻还亮晃晃的天,转眼只余下微光。

位于常宁县县衙后巷巷口的木家杂货铺,铺子里帮工的小三哥夫妇,一个扫着地,一个装着门板,准备打烊。

“小三哥,别全关上了,留一扇门给我,晚点我可能还会出去一下。”店里坐在柜台盘账的木小桐见光线突然暗下,连忙抬头提醒,顺手点亮了油灯。

“好咧!”小三哥装好了四扇门板其中三扇,拴上门闩,留了一个空,随即转头看向油灯下面容姣好、笑意盈盈的少女,有些担忧地道:“小桐,妳也别等太晚了,那林巡检也不见得会从后巷回来……”

“他会的。”木小桐很有把握地笑道:“只要我店里亮着,他必然会从这里经过再回衙门。”

她穿着一袭白底暗绣云纹衫裙,外罩豆绿色撒花褙子,白色的绸缎绦子将腰肢勒得细细的,垂下一束带流苏的吉祥如意络子,坐在那儿直起身子后更显玲珑浮突,即使在这样的深秋看起来也清新甜美。

扫好地的小三嫂听到他俩的对话,忍不住多盯了这娇人儿一眼,不赞同地皱起眉。“但妳毕竟是一个弱女子,还长得那样标致……要不我们陪妳等?”

“不了,嫂子还得赶回去给大娘和狗儿做晚膳呢!狗儿一直说想吃我蒸的包子,我做了几个让嫂子带回家,可别耽搁了饿着孩子。”木小桐摇了摇头,怎么可能因为自己的私事影响他人。

如此贴心的女孩儿啊!可惜就是命不太好……小三嫂叹了口气。“那妳一个人小心点,如果有什么事,宁可别等了也要先把门关好。”

木小桐应了声,起身送走小三哥夫妇,站在门口望了望阴暗的天色,心知要等的人约莫还得一个时辰后才会回来,便又钻回了店里继续盘账。

两年前,木小桐的父亲因病骤逝,留下她一个独生女。

木家是祖传的机关术世家,木父只习得其中木匠的手段,便将家中的木匠铺经营得红红火火,当木父故去,每个人都觉得木匠铺后继无人该倒闭了,想不到木小桐继承了祖传的机关术,比父亲的手艺更是青出于蓝,做出的商品新奇精致,硬生生将木匠铺转成了杂货铺,卖些便利生活的小用具,兼之原本木匠铺的帮工小三哥夫妇为人热忱,愿意继续帮她掌柜看店,木小桐竟是在人人不看好下支撑住了木家杂货铺。

一个外貌秀致清雅的孤女,名下还有一家店,自是受人觊觎的,一年多前,木小桐遇到了当地的地痞骚扰,欲毁其清白,千钧一发之际,路过的常宁县巡检林晋路过,恰巧救下她,木小桐死里逃生,对林晋的感激不言可喻。

自那时起,她便用尽各种方式想报答林晋,除了送礼送吃食,私底下为他裁衣做鞋等等,除了以身相许该做的都做尽了,但林晋性格正直,甚至可说正直到有些古板,自然都是拒绝,对她不假辞色。

不过木小桐聪明机灵,自是能找到他拒绝不了的时机,所以她得逞的次数还不少,久而久之林晋也记住了她这个人,知道她的店面就在县衙后巷,平时会故意由后门回县衙,也算是替她镇镇场子,还她人情。

但林晋不知道的是,日久会生情,一个芳华少女,对着一名英挺青年一腔心思的报恩,很容易就变了味道,所有的付出到最后都夹杂着丝丝缕缕倾慕之情。

可惜那个呆头鹅面对她时总是面无表情,送往迎来公事公办,每每让木小桐挫折得很,小三哥夫妇看在眼里,也忍不住替她的痴心摇头叹息。

便如最近,县里出现了飞贼团伙,不少富商地主之家惨遭洗劫,还有几家姑娘受恶贼污辱,林晋因此事忙得日日晚归,白日查案,月上树梢才能回衙门巡检司应卯,木小桐得知此事,总忍不住延迟了闭店时间,为他留一盏灯,在他脚步声接近时出去和他打声招呼,送点吃食,甚至只是见他一面都好。

只是今晚他似乎特别晚,一更的鼓声都已打响许久还不见他回来,不免令木小桐有些担忧,再没有心思盘账。

随手抓来披帛往身上拢了拢,她起身走到店门口,靠着门框朝着幽远黑暗的道路尽头望去。

深秋的夜里路上已没有行人,偶尔几家窗里溢出灯光,忽明忽暗的,夜风一吹便引动路旁槐树发出沙沙声。

突然间有个什么动静,却是路边野猫,在夜色里只剩下两颗眼睛晶亮闪烁,木小桐终于觉得有些胆寒,只是凭着心中的一股意气,继续等着。

慢慢的,一抹人影出现,木小桐以为自己眼花,揉了揉眼再看清楚,果然是她朝思慕想的男子,迈着稳健平缓的步伐朝着她的方向行来。

木小桐心喜,这下什么胆寒都忘了,连忙转回店里,急匆匆地拎了个包袱出来,在那人还没走近时,她已经冲到了他的面前。

“阿晋哥!”在这常宁县,每个人都称呼他林巡检、林爷、林巡台等等,偏偏木小桐就要称其为兄,如此显得她与众不同,也亲近点。

林晋远远地就见到了她的动静,最后见她停在身前,只得静静地瞪着这个胆大包天的丫头,皱眉沉声道:“天色已晚,现下县里不太平,妳该早些关店,怎么还跑出来街上!”

小姑娘店开这么晚的用意明显,反正她几乎没两天就在他眼前晃悠一趟,他不必问,直接归咎于对他的关心,这份心意他领,却忍不住责难着她太过忽视自己的安全。

但也是这样的他,更让木小桐上心。她的喘息微定,将手上的包袱直接塞进他怀里。

“你这人责任心重,最近为了飞贼的案子废寝忘食,必然没有时间用晚膳,等会儿你回县衙,只怕立即又要与县太爷议事,更是没时间吃了,这样饿久了,铁打的身体也受不了。”木小桐见他要递回包袱,连忙退了一步,“包袱里只是一些吃食,没有什么珍贵的,你不必介怀。”

“无功不受禄。”他板着脸道。

木小桐眨了眨明亮的大眼,毫不怯懦地正视他。“你身为常宁县巡检,自是要好好保重身体,否则如何保家卫民?你饿着肚子,体力反应皆不比寻常,万一现在遇了飞贼,你可有把握追上他?”

林晋哑口无言,因为他的确很饿,饿到让他去追贼都有心无力,她居然能问到他辞穷。

“所以你明明有功,这点东西,就当成百姓的孝敬收了吧!”她笑吟吟的,一点也不在意曾被拒绝,反正被拒绝久了,她也习惯了。

这丫头从来都是能言善道的,林晋不知道莫名其妙收了她多少东西,都是被说到推拒不得。

他也知道她想报恩,不过他认为她报的恩,已经远超过他应得的。

他身为地方巡检,救民于水火是职责所在,他从来不觉得救了她有什么了不起,值得她记挂成这个样子。

不过既然推卸不得,他只能默默收下包袱,对她说道:“那林某便谢过姑娘相赠。夜深露寒,姑娘该回了。”

“我不冷的……”以为他在关心她,木小桐有这么一瞬间的兴奋,连忙拉了拉身上披帛向他示意。

“妳不冷我冷。”林晋却是瞄了眼她的披帛,再低头看着自己单薄的袍服,直言不讳。

木小桐被他噎着,一腔热情化为冰寒。这人说话永远这么实在,要不是她心意坚定,早被打击得千疮百孔。

“那阿晋哥你快回……啊不,是我就回去了,你记得吃饱再去忙。”木小桐即使不舍,倒也识相,很干脆的转身离开,不耽误他的事。

林晋望着她的背影,直至她进到杂货铺内,还朝他挥了挥手装上门板,他才慢悠悠的继续朝着县衙走去。

被她一提醒,他这会儿真觉饿得不行,手上包袱里不断有浓郁的肉香飘入他鼻间。横竖都收了,他也不矫情,打开包袱想看看里头装了什么吃食,然而入目的画面却让他有些哭笑不得。

只这么粗粗一看,包袱里至少有二十个包子,难怪拎起来颇有分量。

要是换成别的壮汉,吃个四、五个包子总该会饱,不过林晋天生的大食量,这二十个包子或许恰恰才够他不饿,想不到这丫头连这事都知道,为了报他救命之恩,也算是用心了。

林晋完全没有往男女之情那方面去想,拿起包子边走边吃,同时犹豫着要不要留个几颗包子给同样食量不小的知县林敏德。

他这阵子追贼,算是有些模清了飞贼作案的频率,只怕今日的议事时间不会太短。

巡检与捕快不同,捕快是贱吏,但巡检是正经的九品武官,掌一方甲勇训练、巡逻维安,虽受县令管制,却是由兵部管辖、吏部登记在案的。

如今常宁县的知县林敏德是林晋的亲大伯,他上任时常宁县并无巡检司,当时此地有贼寇作乱,县衙衙役无法平定,林敏德遂奏请成立巡检司,同时提拔了自己的侄子林晋为巡检。

林晋自小父母双亡,受伯父林敏德及其妻于氏照顾甚多,林敏德心知他无心文途,学堂之外还让他拜了武师,所以如今的林晋也算文武双全,林晋为报答伯父,任官后剿匪自是全力以赴,后成功平匪,巡检的位置也算坐稳了。

这次的飞贼便是县衙的捕快无能为力,所以林敏德让林晋率人替他抓贼,只是飞贼高来高去,林晋的手下即使有些能耐,轻功一途是怎么也比不上的,所以几次抓贼的机会皆是铩羽而归,才让这个案子变得棘手。

一边思索着案情,一边吃着包子,手上的包袱越来越轻,待他走回县衙,恰巧遇到林敏德往外头走,两人打了照面,他手上还拿着半颗还没吃完的包子。

“回来了?”林敏德等了他好半晌,虽想立刻问明案情,不过瞄到他手上的吃食,还是不由先关心道:“还没用晚膳?”

“正吃着呢,大伯可要吃些?”林晋打开包袱,却发现包袱里的包子早被他一扫而空,只剩他手上那半个。

木小桐那丫头简直精了,将他的食量算得分毫不差,他以为自己还能留几个给林敏德。

林晋一点尴尬都无,索性将手上半个包子一口吃掉,对着林敏德正色说道:“没了,被我吃完了。”

林敏德要不是了解自家侄子的直率,当真会被他气得无言以对。他只是哭笑不得地摆摆手,挑眉问道:“杂货铺那丫头送的?”

“嗯,味道不错。”林晋顿了一下,“只是包子冷了,有点腥,下次叫她改进。”

林敏德相信自己若是木小桐,听到这话应该会哭出来。林晋为人木头也就罢了,还是块朽木,哪家姑娘看上他当真倒了八辈子楣。

横竖林晋的终身大事有妻子于氏张罗着,这侄子再是迟钝也打击不到林敏德,于氏最近到处打听,只怕很快就会有结果。木小桐也好,其他姑娘也罢,林敏德不由有些忧虑地看着林晋,这孩子高大英挺,光看外貌绝对百里挑一,就是这性子……他娶得到媳妇吗?

隔日一大早,木小桐是微笑着醒来的,想到昨日林晋收了她做的包子,心情不由大好。

她起身梳洗,换上了一袭湖蓝色镶花棉裙,上搭雪青色比甲,虽是棉质,但经过砑光,那光滑的布面比起绸缎也不差多少,穿在她身上,雅致而不显寒酸,再绾一个单螺髻,别上浅紫色绢花,她习惯的就是这样简单不繁复的打扮,也能凸显她今日鲜亮的好心情。

木小桐的住处是杂货铺后附带的院子,厅堂房舍院落灶房茅房一应俱全,还带个半大不小的花园,她至灶房简单的将昨日剩下的两个包子热了热,就着温水囫囵吃下,接着没有到前头铺子里,反而一头钻进了以前父亲的木工房。

捣鼓了好一阵后,她走出木工房,手上多出了一副造型特殊的拐杖。

时人拄杖,都是一支直挺挺的到底,但木小桐总觉得那用起来并不稳当,万一遇到路滑,很可能摔得更惨,她新制的拐杖虽也是直挺挺的一支,但到了底部却有着四脚,如爪箕张,如此拄杖行走时着力点更多,自是更加平稳。

这拐杖是要送给住在左近隔着几户的丁婆婆,丁婆婆算是看着她长大的长辈,对她极好,两年前木父病逝,她一个年轻女孩对父亲的身后之事诸多不明,皆是丁婆婆协助她处理。

前阵子下了几天雨,丁婆婆膝痹犯了,坐卧行止疼痛不堪,木小桐见她拄着支老沉的拐杖,走得巍巍颤颤,心里就直替她担心,她将所有能帮丁婆婆的方法全想了一遍,最后才做出了这么一支轻巧方便的拐杖,希望有些帮助。

这成品要做出来不难,难在有这个想法,木小桐喜孜孜的拿着四脚拐杖,到了前面的铺子里。

恰好此时没有客人,小三哥夫妇见她手上那支怪模怪样的东西,好奇地上前打量,一听她说起用途,不用啧啧称奇。

小三哥直接接过拐杖,试用着走了一圈,稀奇地说道:“这东西不起眼,用起来却好,一点都不费力,地面又抓得稳,也不怕失手滑了。”

小三嫂也觉得好用,不由笑道:“要不妳多做几支在店里卖得了?”

木小桐闻言失笑。“谁会到杂货铺里买拐杖?”

小三哥一听可不认同,理直气壮地道:“妳这杂货铺卖的东西,又有哪样正常了?人家杂货铺卖的柴米油盐,谁像妳在铺子里卖西洋的八音盒子?”

木小桐一直有管道取得一些罕见的海外之物,那八音盒子就是她得到后拆开研究,自己又做出来的,上了链后打开盒子放出的音乐是轻快的“阳春白雪”,可惜木小桐音律平平,一开始的阳春白雪奏得歪七扭八,当时听得小三哥笑痛了肚皮,改良了几次才尚称悦耳。

小三嫂也指着柜子上某处说道:“不只,咱们杂货铺还卖花簪,能当成暗器使呢!小桐做出来后也才卖出去过一支,送我都不敢用。不过妳那拐杖看起来是好的,怎么都该比花簪卖得好。”

受不了两夫妇的调侃,木小桐直应了多做几支拐杖放店里才逃出了杂货铺,由于出门得急,忘了披件薄袄,刚接触到冷风时她还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杂货铺子在巷口,她走到丁婆婆家只是几步路,但过了丁婆婆家再继续走一会儿就是县衙后门,为方便衙役进出,后门白日是不关的,木小桐前往丁婆婆处时忍不住超过了丁家,在衙门那古朴的后门前偷偷往里头瞅了一眼。

里头一个人都没有,只有灰扑扑的屋墙和几棵要死不活的松树。

木小桐收回目光,死心地又往回走,丁家是带院子的青砖瓦房,因着丁婆婆的孙子丁群在县衙做衙役,才攒下了钱买这间房子,木小桐进去时,丁婆婆正坐在院子里择菜,一见到她来,立即笑得脸上全是褶子。

“小桐妳来啦!”丁婆婆放下手上的菜,抓起身边那粗重的拐杖便要吃力地站起。“妳怎地穿得这么单薄?婆婆今天煮了姜糖水,去取些与妳喝。”

“我自己来行了,丁婆婆妳坐。”木小桐连忙扶住丁婆婆又坐下,到底没去喝那姜糖水,倒是先兴冲冲的卖弄起自己新做的四脚拐杖。“丁婆婆妳看,这是我做给妳的拐杖,四只脚的站得稳,我用的是鸡翅木,质硬材轻,拿起来不吃力又坚固,妳试试看。”

木小桐展示了一番用法,才将拐杖递过去。

丁婆婆好奇地接过,马上用新拐杖撑着自己站起来,一用就知道好处。以前那支拐杖拄着时,她往往不敢用全力去依靠,免得拐杖滑开摔了她这把老骨头,可是这回木小桐做的拐杖可不同,她能感觉到杖足紧抓着地面,用手大力摇都不会滑动,所以她很轻易就将自己撑起来了。

持杖走了几步,丁婆婆越用越欢喜,不由笑道:“好东西啊好东西,做出这样的拐杖,小桐真是难为妳了。”

“丁婆婆用得好就行。”木小桐抬头看了看天色,说道:“丁群哥也该回来用午膳了,那我先回,不打扰婆婆做饭了。”

讵料丁婆婆却是摆了摆手。“群哥儿不会回的,最近这阵子,衙门里的人为了飞贼的事忙得焦头烂额,哪里又管得了回来吃饭,能在衙门里随便吃点就不错了。”

木小桐随即联想到了林晋,这几日他亦是早出晚归,饮食不定,不由很有共鸣。“是呢!最近衙门的人都辛苦了,那群飞贼着实脑人,幸好我家不是什么豪门大户,贼不光顾,否则就我一个人,晚上怎么还睡得着。”

“我家群哥儿说,其实飞贼武功不如何,就是轻功厉害,一个个在天上高来高去、飞檐走壁的,滑溜得很,县里能追得上他们的也不过就林巡检一个,但一个人又如何抓得了那么多人?总归是功亏一篑。”丁婆婆摇了摇头。

“所以并不是飞贼多厉害,而是不好抓?”木小桐心中一跳,某种思绪由脑海一闪而过,让她一时怔然。

丁婆婆此时已拄着拐杖走了院子一圈,相当满意,不由更感念木小桐的心灵手巧,抬眼望去见她偏着头似在沉思什么,那种恬静美好的样子却又令丁婆婆有些心酸起来。

木小桐今年也十七了,在这附近也算是嫁不出去的老姑娘,若是她爹还活着,这样聪明伶俐的漂亮娃儿,不知道多少家争抢着提亲。坏就坏在两年前她十五,该议婚的年龄父亲骤逝,她因守孝三年出嫁不得,待三年之后她也十八了,婚事更难谈,遑论她父母双亡,原就是令人挑剔的一点。

丁婆婆叹了口气,想到自家丁群也是老大一个单身汉,想替他找个好人家的女儿成亲,他就是百般拒绝,不禁令人气苦。

这年头的孩子们要凑成对,怎么就这么困难……

等等!丁婆婆又看了一眼木小桐,心中不由起了一点想法,这现成的媳妇好人选不就正在眼前吗?

越想越觉得兴奋,丁婆婆恨不得立刻开口向木小桐提亲,不过丁群脾气硬,不向他问清楚,丁婆婆可不敢自做主张,万一丁群不应,那又要苦了木小桐,还伤了两家人感情,所以丁婆婆硬生生的压下自己那点心思。

此时木小桐才刚由自己的沉思里回过神来,或许是想通了什么,眉眼之间多了一股跃跃欲试的意气风发,迫不及待的想回家试试自己方才的灵光一闪。“丁婆婆,拐杖还喜欢吧?我店里还有事先走,就不打扰了。”

要是往常,丁婆婆怎么也会留她下来用个午膳,遑论人家还送来了特制的拐杖,不过今天丁婆婆心里有事,便也没多留人了。“好的,小桐妳回去的路上小心啊!”

木小桐向丁婆婆道了别,离开了丁家,又回到了衙门的后巷,只是这会儿她远远看向那扇古朴的后门,并没有再走过去查探,心中也不再患得患失。

她脑子里想的事要是能成的话……那个人看着她的平淡目光,会不会多一丝光采?

林晋从收到二十个包子之后,至少有七天没有再看到木小桐。

自救下她之后,她总是每隔一两天就会出现在他面前,弄得他现在没见到她竟不太习惯了。

过去总是从前门光明正大回衙门的他,不知何时也开始走后巷,其实现在每个人也都知道木家杂货是他罩的,不少同僚为此取笑他,但他不为所动,反正他行得正坐得端。

可是事情发展到现在,好像非得见到那如花的笑颜才能安心,一日的工作才算结束,所以当她突然消失不见,他心底竟有种难言的不安,怕她出了什么事。

白日经过木家杂货铺,他忍不住往内看一眼,却总是看见那对叫小三的眼熟夫妇,木小桐却是芳踪不见。

到了夜间,那熟悉的灯光不再,他知道她就住店后,但他一个大男人又不好在这种时间去敲门,只能放慢脚步,极尽耳力去听后方的动静,可没有,什么都听不到……

这样的忧虑虽不至影响生活,总归让他的心情有了些起伏。

然而就在这一日夜晚回衙,他又经过木家杂货铺,远远的竟见到那盏灯又亮了起来。他目光一闪,本能的加快了步伐,果然在走到铺门口前时那令人有些牵挂的丫头冲了出来。

“阿晋哥!”木小桐面露惊喜迎到他面前,像是等了他许久。

心中的牵挂放下了,取而代之的却是隐然的怒气,林晋皱起眉,本想先来一段训话,但剎那间想到自己又不是她的谁,连质问她去处及安危的资格都没有,一时之间哑了口。

木小桐却不介意他的异样,直接拉着他的袍袖,一把将人拉进了杂货铺。

本以为顶多就到铺子里,想不到她一直将他拉进了后院她的居处外,在花园里兴冲冲地道:“阿晋哥你终于回来了!我有样东西要让你看看,花了我好久时间呢!”

林晋第一次踏入她的私人住所,这么晚了孤男寡女,不由有些坐立不安,连说话都僵硬起来。“有话直说就好,别拉拉扯扯……”

然而他的话才一开口,见到她取出的东西后,也不由目光一凝,顿时忘了自己还想说些什么。

木小桐手里拿着的是一副飞爪,但却比寻常的飞爪要小些,像玩具似的。

林晋是懂行的,那爪勾在夜里仍精光闪闪,足见用的是上好的钢,强度绝对不输给一般飞爪,而通常飞爪后头会接一根绳子,让人抛向高处勾住,能沿着绳子往上爬。可是这副飞爪后头看不出接了什么,另一端却是连结在她手腕上一个铁环之上。

“阿晋哥,这是我改良的飞爪,绝对比你们现在使用的要便利多了。”木小桐迫不及待的示范给他看,她先亮出手腕上那铁环。“铁环上有个机簧,从这里按下,飞爪便会弹射出去,这弹出去的力道很强,使用时得小心点。”

她扬高手,直接按下机簧,那飞爪嗦的一声朝着屋顶飞射过去,就这么紧紧的勾住了屋檐。

林晋看得目光闪烁,他好像有些明白她这般设计是为了什么了。

木小桐却不知他心情,兀自兴致勃勃的说明着。“你瞧瞧,这飞爪后头我接的是掺了铜的细铁索,要的就是它够坚韧,也能弯曲,现在飞爪勾住了屋檐,只要我再单击手上铁环的机簧,铁索就会自动收回,只要使用的人有点儿轻功的能耐,铁索就可以带着人飞起,是不是省力多了……”

说完她就想按下铁环上的机簧,林晋连忙道:“慢着,妳懂轻功吗……”

“我不懂……啊!”不过来不及了,木小桐一按下机簧,整个人就被铁索带了出去,她示范得太开心,一下忘了自己并不会轻功,加上人又轻,一个失手居然被带飞了起来。

林晋二话不说一个大跨步追上,顺手搂住她的腰卷到自己怀中,不过手环还在她手上,怕她受伤,他并没有与飞索之力拉扯,反而是借着这股力继续前进,最后两人被带飞至屋檐,他另一手往屋檐一按,搂着她轻巧地一翻,稳稳地立在了屋顶上。

木小桐简直吓坏了,紧紧搂着他的腰,娇躯还微微发着抖,当林晋与她惨白的小脸对上时,原本想责备她的话却是说不出来了。

月色之下,林晋与木小桐依偎在一起,黑袍的衣襬飘扬,月白色的裙裾飞舞,在黑夜中构成了一副魅惑却又绮丽的画面,若有旁人见着,必会惊叹两人天人之姿,美好得不像真的。

林晋有些别扭的感受着怀里那绵软馨香得不可思议的女人,心中起了一丝异样的波澜,可是搂着她腰的手却不敢放,因她柔似无骨,只消一放手她绝对会掉下屋顶。

而木小桐此时也慢慢由惊骇中回过神来,明知道自己不该与他如此亲密,但她却放任自己搂着他的腰,整个人害羞地埋在他胸口,因为过了这次,以后可能再没有亲近他的机会。

这一刻,像是有某种奇异的气氛笼罩着两人,这种感觉很陌生、很微妙,却不令人讨厌。

林晋总觉得这样不好,索性把心一横,搂着她一跳回到了地面,那飞爪也顺势收了回来。

“妳……”林晋很快地放开她,欲言又止半晌,才硬生生转移话题打破这样暧昧的氛围,“我想我知道这飞爪如何使用了。”

“阿晋哥,对不起,我差点连累你了。”木小桐离开了他的怀抱,怅然若失,这回倒是很乖巧地认了错。

身为机关设计者,居然自己中了招,祖师爷怕不得被她气得从坟墓跳起来。

“我本来只是听说衙门的人好几次围困飞贼,却败在轻功不好被他们逃月兑,若是这样的飞爪我多做几个,也能帮助衙门抓贼,阿晋哥你就不用每天忙到三更半夜了……”

“罢了,妳这样东西,确实帮助很大,以后别再那么疏忽就好。”他方才也被她惊出一身冷汗,只是事后一想,她傻兮兮的被自己做的玩意儿勾到天上去,那模样真是有些好笑。不过他为人厚道,不至于就这么嘲笑她,只是认真地说道:“妳说的对,其实我们几次都已经围住了飞贼团伙,但他们轻功当真厉害,虽没有飞檐走壁那般夸张,但轻轻一跳跃过围墙翻上屋顶什么的毫无滞碍。我们的人即便武功不俗,轻功却都不到家,还得慢慢翻过墙或爬上屋去抓人,贼人早逃得无影无踪,如今有妳这飞爪相助,每个人稍加训练一下,应该很快就能抓到他们!”

闻言,木小桐高兴极了,因为她真的帮上了忙,彷佛抓这飞贼自己也有分似的。“这飞爪并不难做,只是含铜铁索的部分比较麻烦,要阿晋哥帮忙寻匠人订做。我这几日再多做几个飞爪,保证让你们每个人都有,尽早将贼人抓住。”

林晋毫不迟疑地应下,对她这出众的技艺,不由好奇地问道:“妳怎么懂得做这样精细的东西?我记得妳父亲是木匠,就算他将手艺传给了妳,这样的东西也不是一个木匠应该做得出来?”

“我青出于蓝啊!”木小桐眨了眨眼,这会儿又恢复成那个有些娇俏、有些精明的自信女孩儿。

当她这么说时,林晋只当她吹牛,但听完她接下去的话,他当真相信这飞爪完全出自她之手。

“其实我们木家祖上传下高明的机关术,我父亲只学习了其中关于木匠手艺的部分,至于我嘛,可是将祖上的机关术学全了,所以才会把我父亲的木匠铺改成杂货铺。”木小桐摇头晃脑,洋洋得意,居然看上去有几分可爱。“阿晋哥你没逛过我家铺子吧?里面好些玩意儿,有西洋的八音盒子,改良的小型磅秤,更适合拿在手上不会掉下来的筷子,隔热的铁碗,带耳朵的杯子等等,那些东西可都是我做出来的,用起来很方便,销路都很不错呢!”

“我相信。”林晋深深地看着她,看得她俏脸微热,接着毫无预警地朝她的脸蛋伸出了手。

月色朦胧,孤男寡女气氛原就有些旖旎,他又突然感性起来,似乎情动想模她的脸,让木小桐心中扑通扑通的跳着,有些期待又有些紧张。

想不到林晋的手停在了她的脸前,比了一个圆。“……我真的相信妳店里生意不错,才能把自己的脸养得这么圆。”

木小桐俏脸一沉,一口老血差点没喷出来,她开始怀疑自己会恋慕上这个男人,该是被老天爷诅咒了吧?

“妳将那飞爪给我,我让县太爷看看,所有制作需要的费用与材料由县衙包了,总不能让妳出钱又出力。”林晋完全没察觉自己有什么问题,兀自公事公办地朝她说道。

事已至此,木小桐也不期待他会对她大加夸奖或青眼相加,很干脆地将飞爪交给他。不过她到底不是太在乎做这些飞爪是谁出的银两,她在意的是他是否真切的收到了她想帮功他的心意。

“那我便预祝阿晋哥你们马到……喔不,是爪到成功!”她真诚地道。

林晋点了点头,算是应了她这句祝贺,接着正色说道:“天色这么晚了,我便不从前门离开,直接翻墙回去衙门了。”

说完,他猛地一个踮脚,身子轻而易举地翻过了她后院的围墙,直至身影消失,那姿态之潇洒,简直让木小桐看得别不开眼。

“这……这可是为了我的名声,所以才不走前门反而翻墙走?其实阿晋哥也是有体贴的时候……”

这端她情不自禁地喃喃自语着,想不到墙那端的男人却未走远,还冷静地回了一句话,让木小桐险些流泪满面。

“和妳的名声无关,我走这里,回衙门比较快。”

木小桐的改良飞爪在林晋报到衙门后,受到了林敏德的大力称赞,接着衙门便拨下了一笔银两,专门用在制作飞爪上头。

林敏德更瞧出了这改良飞爪的远景,不仅仅能用在抓常宁县的飞贼,用在军队里拿来攀城墙、工事上用来登矿山……等等,诸多功能利国利民,所以他让林晋去征得木小桐同意后,取得了制作的图稿,将此项物品提报到了朝廷。

林敏德虽非重臣,却也有他上达天听的管道,木小桐这份功劳不怕被剥夺。

过了十日,在木小桐日以继夜的赶工下,总算让常宁县部分衙役及林晋的手下人手一副飞爪,又过了五日,当飞贼团伙趁着月黑风高顶风作案,林晋等人犹如天兵天将降临,将飞贼围困。

飞贼们以为自己像能以前那样靠着杰出的轻功逃离,想不到这次县衙派出的人竟用了道具——一种看都没看过前所未有的飞爪,衙门的人飞起来比飞贼们还快,跳起来比他们还高,自然成功的拿下了这群贼寇,无一月兑逃。

当林敏德审问这些飞贼时,意外发现这些飞贼们原是在京城作了几起大案,甚至与吏部尚书家中几条人命的命案有关,之后京城全城戒严抓贼,飞贼们认为不宜再留,才往南逃窜。

凭着过人的轻功,他们一路偷一路抢一路杀一路逃,没有任何县衙甚至卫所兵能奈他们何,最终来到了常宁县,常宁在赣南也算个富县,飞贼们原想着留一阵子将荷包装满,想不到竟栽在了这里。

若说常宁县巡检林晋的手段令他们忌惮,那木小桐发明的飞爪就令他们胆寒。

得到了这一连串的消息,林敏德整个人都激动起来,连夜写了一封洋洋洒洒的奏折,除说明如何抓到飞贼,更列明了一条条他们逃逸途中犯下的大案,天还没亮便命人快马加鞭的用最速件送至京城。

好不容易等到林晋清晨来点卯,林敏德连忙召见了他,喜上眉梢地道:“阿晋,咱们抓了那群飞贼,只怕这回立的功不小。”

巡检司虽是负责维护治安,但诏狱却不是他们的责任,所以飞贼审问的结果,林晋一无所知。

林敏德细细的将结果告诉了林晋,后者也是听得讶异非常,等着他的下文。

林敏德说道:“自然,那木小桐立的是首功,她制作的飞爪可以应用的地方太多了,上面应当会派下奖赏给她。奖赏到她手上中间每个阶段我们都会有人看着,不会短了她一文钱。”

林晋颔首,对此没有任何意见。“我会将此事转达于她。”

“那就好。其实木小桐是个好姑娘,只可惜……”只可惜你这木头不开窍,看不上人家心灵手巧的姑娘……

林敏德并没有将后头的话说出来,只是若有所思地看着林晋,看得他汗毛直竖。

毕竟林晋是他侄子,林敏德虽觉可惜,却也不会左右他什么,便又将话题带回飞贼一事。“那群飞贼犯了太多案子,待我的奏折回到京里,应该会引起一阵震动,朝廷可能会将这案子转至刑部或大理寺,所以这群飞贼目前关在县衙大狱,绝不能出问题。那群狱卒我信不过,看守犯人的事还是得交给你了。”

“好。”林晋毫不迟疑地应下。

林敏德欣慰地笑了,自家侄子在男女之事上或许迟钝些,但其他方面却是相当可靠,无论是多为难为的要求,只要他有把握应下,交给他的任务几乎不用再烦恼,他自会办得妥妥当当。

当初他提拔林晋可不单单因为两人的关系,而是林敏德内举不避亲,他是真的看好林晋的能力及心性。

叔侄两人说完公事,后头便有人来通报于氏唤两人用早膳。

林晋虽常与伯父伯母一同用膳,却不与林敏德住在一起,而是在县里另有住处。至于林敏德是个做实事的清官,这代表着他不会有太多资产置产,也因为在常宁任满后必然会调职,买房不划算,所以他就住在衙门后的官舍。

常宁县是个富县,官舍却不豪华,不过是个一进房舍,从衙门二进的典史厅出去后就能隔着花园看到官舍的堂屋,两旁是左右护龙,各有三个厢房,林敏德夫妇住在东厢,他们的独子、十二岁的林升则住在西厢,剩下的房间就分给了寥寥几个婢女小厮,所以用膳也只能在堂屋里吃。

林敏德与林晋过了后院来到堂屋,便见于氏已经坐在了桌前,桌面上花卷、肉粥、馒头、烙饼一样不少,还有凉拌菜、卤肉、咸菜、炒菜、汤品……等等,至少十多样菜满满当当的摆了整桌,乍看之下像是十几个人要用膳,但事实上却只有他们三人。

林敏德皱起了眉。“林升呢?”

于氏微笑解释,“昨儿个阿升和我说,他要在同窗家温书,与同窗抵足而眠,所以昨晚没有回来,自是不会与我们一同用早膳。”

对于这种说法,林敏德相当嗤之以鼻。

“抵足而眠?怕是出去胡天混地了吧!”他儿子什么德性,他会不知道?

“你老是责备他,难怪他不亲近你,做什么也不敢让你知道。”于氏忍不住温声替自己儿子说句话。

“他若不是一直干些偷鸡模狗的事,为什么怕我知道?”林敏德反问,问得于氏哑口无言。

他虽爱重于氏,但于氏心慈,在管教儿子上未免显得软弱,也就是慈母多败儿。林升也不是心性不佳,就是不喜读书,也不林晋那样能沉下心练武,文不成武不就,完全不符合林敏德的期许,成天逃课与一些猪朋狗友混在一起,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所以父子两人关系并不好,在林敏德眼中,林升就是个扶不起的阿斗。

横竖林升也不会出现,夫妻两人拌了拌嘴便没有继续,于氏再不理林敏德,笑着招呼林晋坐下用膳。

她只给自己添了一小碗肉粥,留了个花卷,剩下的她没有替那伯侄两备置,他们面前就是两个空碗,反正凭两人的大食量,肯定是每样都吃,她压根不用替他们加饭添菜的。

果然当两人坐定,林敏德夹起第一颗馒头后,伯侄两人就像饿了十天半个月似的,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于氏即使见怪不怪,这画面仍旧令她隐隐想要发笑。

“别急别急,后头还有,够你们吃的呢!”于氏和蔼的看着埋头苦吃的林晋。“阿晋啊,你就是缺个人照顾,才会活似十辈子没吃饭似的,看到吃食就抢。”

林晋虽然很认真的在吃饭,并不代表他就没在听,于氏的话令他不由月复诽,自己抢食哪里是因为缺人照顾?明明就是林敏德太会吃,还吃得快,若自己不跟着眼捷手快一点,那肚子是饿定了!抢不过是个人功力不到家,林敏德可不会和他客气。

于氏没注意林晋的情绪反应,仍自顾自地说道:“所以我替阿晋你相看了一桩婚事,姑娘家里殷实,人品好长相标致,以后成亲可以好好照顾你,我想你该会喜欢的。”

林晋一口馒头刚入喉咙,差点被于氏的话噎死。他憋得满脸通红,连忙大口灌下了一大碗猪肉清汤,才好不容易将东西吞下去。

而林敏德闻言也停下进食,纳闷地问道:“妳什么时候相看的?是谁家姑娘?”

“就是你手底下李主簿的女儿啊!前两天李主簿夫人带女儿来找我闲聊,就聊到了这件事,我看李姑娘生得娇娇怯怯,那小家碧玉的模样儿男人都会喜欢的吧?就暂时应下了李夫人,不过也得让他们两人相处看看才好。”于氏一口气将整个来龙去脉说了个清楚。

不知怎么地,林敏德与林晋同时想到了木小桐。前者只可惜着有了于氏插手,木小桐和林晋的婚事可能没戏了;后者则是由于氏所说的娇娇怯怯,联想到了木小桐的大方明媚,一时之间竟对这桩婚事兴起反意。

“我还不想成亲。”林晋斩钉截铁说道。

“阿晋啊,自你父母过世,将你托付给我们,我便当你似亲生儿子一般,以往提起婚事你总是逃避,但你明年也要二十四了,县里与你同龄的人,儿子都能打酱油了,如果再不给你说亲,到你父母忌日上坟时我心中有愧,该如何面对他们?”说着说着,于氏的眼眶居然红了起来。

如果她是高压逼迫他,林晋怎么也要反对这桩婚事,但于氏来这么一招苦肉计,林晋便无计可施了。

他求助的眼光落向了林敏德,林敏德却似浑然不觉,只是低着头卯起来吃光了所有烙饼,也不知是不是在装傻。

知侄儿心里有疙瘩,于氏便劝道:“也不是要你立时就与李姑娘成亲,人家的父母很开明,愿意让姑娘与你先相处看看,如果你们看对眼了,自然是好事成双;但如果脾气性格始终不合,就当没提过这桩婚事,也不会丢谁的脸。只是李姑娘温柔娇弱,相处之时,你可别欺负人家或逾了矩。”她又特地嘱咐了一句。

她这么说,林晋心中才稍微好过一点,勉强向于氏点了点头,算是同意了这件事。

可是不知为什么,此时他又想起了木小桐,他若谈成了婚事,之后与木小桐或许就不那么方便往来,她会不会又像前几月制作飞爪时那样消失好几天不见?想到那种可能性,林晋整个人都不好了,却又说不上来自己心中介意的究竟是什么。

难得也有这么一天,面对满桌的食物,林晋却失去了食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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