莳花闺秀 第三章 失控的读书人 作者 : 风光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锦琛已在衣家待了一年多,年节因不能回京还赌过气,转眼春去夏走,又是一个新的秋天。

衣家院里的一株丹桂开满白色小花,暗香浮动,衣向华便让锦琛去摇了树干,落下花瓣做桂花糕。一旁的小小葵花田里,花也是开了又谢,葵花子全被衣向华采了下来,炒了一盘五香瓜子,众人吃得上瘾,连衣云深去书院教书时都要带上一些。

如今的锦琛渐渐习惯这里的生活,懂得收敛脾气,因为这里没人吃他那一套,不愿吃苦就得饿肚子,所以他也学会了不用婢女服侍也能自己洗衣烧水、劈柴挑水才有饭吃。

平素他除了跟着衣云深学习书本上的知识及经验,便是让衣向华领着种菜打猎编竹子摘花,剩余的时间就与衣向淳斗斗嘴,或与红杏抢抢食物。

他发现,现在的日子过得比在京中快活太多,也丰富太多,他几乎忘却了京中的繁华,喜欢眼前的务实。而他身形变黑变高也变壮,由原本的白女敕小生养出了些威武刚毅之气。

若是锦晟看到了现在的他,必会欣慰自己把儿子送来的决定。

这一日衣云深没带他去书院,衣向华便让他换上粗布衣服,扛着铁耙来到了田里,采收这一季的红薯。衣家只有这么一块旱田,距离小院约两刻钟路程,除了种些蔬菜,最多的就是红薯。

当衣向华和锦琛有说有笑地来到了田间时,她原想下田,却被他一把拉住,自己扛着铁耙下了田里。

“妳说吧,怎么弄?”他横了她一眼,语气不怎么好,这丫头也不想想自己那双小手如此白女敕,还想下田,万一弄粗了怎么办?

自从锦琛来了之后,粗重的工作再也没上过衣向华的身,她似乎也习惯了,便立在田埂上,笑吟吟地说道:“先翻开藤,看到土垄后对着垄的两侧挖,不要直接从根系挖下去,也不要太大力气,会挖断红薯的。”

锦琛依言做了,果然顺利地挖出了不少红薯,衣向华将他挖出来的红薯割掉藤蔓,拍去泥沙归置在背篓里。

虽是入秋了,天还是热得很,没一儿锦琛已满身大汗。

“喝点水吧!”衣向华拿出装水的竹筒递给锦琛,她出门前还在里头加了点糖,喝下去清冽甘美,还带着竹子的香气,锦琛一下便喝了大半筒。

两人才休息了这么一下,四周玩耍的孩童见到衣向华也围了过来,想来是与她相熟,吱吱喳喳的说得欢快。

“衣姊姊在挖红薯吗?”其中一个绑着两条小辫子的小女孩说道。

“衣姊姊,红薯长大了可以吃了吗?”这是其中最胖的孩子,衣向淳那体型在这孩子面前也只能算小巫见大巫。

“衣姊姊我们来帮忙。”

“我们帮妳了,妳就很快可以挖好!”

十余个孩子你一言我一语,眼中流露着童真,让衣向华忍俊不禁。也是她每回田里收获什么东西,都会做些好吃的分给邻里的孩童,如今只要看到她在田里,几个孩子就会好奇地围过来,七手八脚的帮忙,期待收获时也能跟着吃一顿。

衣向华做美食的好手艺,在这十里八乡也是出了名的。当然,不做给他们吃,孩子们也不会因此闹脾气,也就是他们乖巧才会让衣向华益发慷慨,看到他们就想到衣向淳那个小胖墩,对食物的垂涎几乎一模一样,忍不住就会多疼爱一点。

“等会儿挖好,我做炸红薯给你们吃。”衣向华笑道。

“好咧!”

几名孩子高兴地又叫又跳,全窜到了田里,他们不像锦琛还有铁耙,直接徒手挖了起来,一只只像地鼠一样,挖得可快了。

突然间,那个绑着小辫的女孩儿面露惊恐,看向衣向华身后说道:“衣……衣姊姊,我……我哥来了。”

说完,她突然缩到了衣向华身后,小心翼翼地觑着由远而近走来的哥哥。

锦琛自然也听到了这话,抬头望去便见到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穿着长衫结文士髻,长得还看得过去,只是瘦得弱不禁风的模样,眼下还挂着两个黑眼圈,不知多久没睡了。

锦琛知道这人是谁,却是低头继续挖红薯懒得理会,因为那家伙虽对衣向华有意,却根本比不上自己的万分之一。

那青年叫林来顺,是附近林家的大儿子,有秀才功名。林家家主死得早,林太太膝下只有这双儿女,林来顺没有父亲教导,能靠自己考得功名,在镇上的风评自然不错。

林来顺暗中心悦衣向华的事,这附近的孩童们几乎都知道,所以看着他过来,每个孩子们都吃吃笑起来,偷偷地看着他与衣向华。

衣向华倒是坦然,扬起笑容问道:“顺哥好久不见,你怎么来了?”

顺哥……锦琛随即停下了手上的工作,又望向他们两人。虽说那林来顺的尊容令他放心,但这句亲热的顺哥总让他心里不太舒服。

光是听她的声音,林来顺的脸就微微涨红,腼腆地道:“我是来找妹妹回家的。那个……前三个月我留在县学里,为了来年乡试做准备,并不在镇上,才会好久不见了。”

林来顺原是衣云深的学生,因为考秀才的成绩不错,便转往县学就读。

其实衣云深的学生里,成绩比林来顺好的大有人在,即使考上秀才也没有离开书院,毕竟衣云深的学问太难得,比起县学不知好多少。

只可惜林来顺即使明白这个道理,也不得不走,原因便出在他对衣向华的心意,惹得家中母亲不快。但这并不能阻挡他对衣向华的念念不忘,所以今日知道妹妹跑到田间,他便找了个理由跟着出来,果然让他遇到了衣向华。

他来到近前,突然由袖子里拿出一把花束,那是一把盛开的茉莉,冷不丁的便塞在衣向华手里,“那个……我家的茉莉花开得好,我知道妳喜欢,就……就带一些来送妳。”

“谢谢你了,顺哥。”衣向华淡淡一笑收下了。

香花赠美人?连美人喜欢茉莉都知道?锦琛皱起了眉,阴阳怪气地插话道:“华儿,我记得这茉莉花我们家也有啊!就栽在大门两边,开得又大又白,哪像妳手上的花都快蔫了……”

林来顺闻言脸更红了,支吾着说不出话。

衣向华则是不着痕迹地瞋了锦琛一眼,方低头拍了拍躲在自己背后的小女孩,“小娇,妳哥来带妳回家了,快过去吧!”

被称作小娇的小女孩,很慎重地打量了自己哥哥一会儿,直到林来顺露出一记苦笑,小女孩才像松了口气,乖乖的上前去牵住哥哥的手。

“等会儿我让人送炸红薯给妳。”

衣向华轻捏了一下小娇的脸,逗得小女孩咭咭笑,林来顺也跟着笑了起来。

气氛一片祥和,唯独田里的锦琛一脸像踩了狗屎一样。这个什么顺哥的显然是来撬他墙角,而衣向华那丫头还傻乎乎的和人交好,未婚妻太好太多人觊觎,他以后真不知道还要操多少心。

明明才十七岁,锦琛彷佛觉得自己心态己经老了,烦忧东操心西的,就是被这丫头磨的。

然而大伙正乐呵,这个时候远远却传来鸭子般的尖叫,众人不明就里地望了过去,就看到一名妇人冲了过来,直接站到衣向华面前,把林来顺拉到身后。

“妳这衣家的骚蹄子又想勾引我儿子了?我告诉妳,门都没有!我家顺子可是个秀才,以后还要考状元做大官的,绝对不会和个乡下泥腿子结亲,妳死了这条心吧!离我儿子远一点,别让老娘再看见妳纠缠他!”

衣向华难得神情淡漠,失去了她一向的温暖笑容,林来顺则是拚命地拉住他母亲。

“娘,妳误会了,事情不是妳想的这样,妳别骂衣姑娘……”

“老娘替你着想还错了?你别拉我!”林太太甩开了林来顺的手。继续指着衣向华的鼻头骂,“就妳这个小女娃还想跟老娘耍手段?勾着我家顺子让他替妳说话?妳以为老娘会信这一套?我告诉妳,顺子是我儿子,他就算一时昏了头,也有我这老娘替他扳正回来,不会瞎了眼看上妳这村姑!亏妳还是举人的女儿,怎么这么不检点……”

话还没说完,突然面前飞来一黑影,接着林太太就发现自己吃了一嘴泥,随即什么话也说不下去,只能拚命把口里的脏东西吐出来。“呸呸呸……什么……玩意儿……”

“不是什么玩意儿,沾了粪水的泥土而已,妳这老妇一张臭嘴,就适合吃屎。”这泥还是隔壁水田借的,旱田可没这玩意儿。

锦琛慢悠悠地走到了田埂上,脸色铁青,他这阵子锻炼得高壮,又特别拿出他侯府世子的气势,竟震慑得林太太好半晌无语,最后才毫无底气地讪讪回道——

“你……你又是谁?老娘说话干你屁事?”

“妳骂的人是我未婚妻,妳说干不干我的事?”锦琛挑了挑眉,“就凭妳儿子要长相没长相,要人才没人才,身材像竹竿,脸色像撞鬼,小爷一根手指就能撂倒,有小爷这样英俊潇洒、器宇不凡的未婚夫,鬼才会看上妳那丑儿子。”

所有人都看向了锦琛,光他那俊朗的外貌与精壮的体格就碾压了林来顺,还有那彷佛与生俱来的贵气,即使穿着粗布衣裳都掩饰不住,只让人觉得他肯定是个有来头的人。

这么一打量,林太太有些怂了,原想骂出口的话梗在喉头,脸色难看得很。

她一直觉得自己儿子就是那文曲星下凡,英俊潇洒才高八斗,但现在冒出来的家伙,就连她这般泼辣偏心的人也无法昧着良心说儿子比他强。

林来顺一听到锦琛是衣向华的未婚夫,更是脸都白了,原就清瘦的身躯彷佛摇摇欲坠,都快站不稳。

衣向华原本被林太太劈头的痛骂弄得懵了,但锦琛一跳出来糊得林太太一嘴泥,却让整件事情变得滑稽。有他替她出头,她突然不气了,虽然他还是那副傲气十足的模样,这会儿却让人很有安全感。

她不语退了一步,默默与林太太拉开距离,锦琛发现她的动作,索性将她整个人挡在后头。

他什么都没有说,她却在他的身后清楚地看到了他的意思——

有我在。

衣向华觉得打从心底甜了起来。

“你……你想做什么?”好半晌,林太太才躲着锦琛犀利的目光,色厉内荏挤出这句话。

“小爷想干什么?妳随意辱骂小爷的未婚妻,妳觉得小爷会放过妳?”锦琛突然笑了,笑得阴冷。“林家是吧?也不要说小爷欺负你们,明日我便叫衙门的人上门逮人,随意骂人依律是要受鞭刑,妳这老妇嘴贱,就受个二十鞭,而妳犯了事,妳儿子的秀才功名肯定受到影响,为免以后麻烦,小爷直接让人把那屁秀才功名撸了吧……”

“不行!”林太太尖叫一声,死死瞪着锦琛,或许是锦琛的气势太足,她完全不怀疑锦琛做得到他说的那些事。她敢得罪衣家,因为以前也不是没骂过,衣家就是一家敦厚人,随便她骂,而衣向华也不曾向长辈告状。

旁人知道林太太敢指着举人的女儿骂,还有人挺佩服的,让她更是得意。但眼前这个自称小爷的少年几句话就让她怕了,尤其牵连到儿子的功名,那绝对不行!

二话不说,林太太突然拉着林来顺就跑,速度之快像后面有狗追似的,连女儿小娇都被她扔在当场,眼中噙着泪手足无措。

衣向华叹了口气,拍了拍小娇。“没关系的。妳母亲正在气头上,妳跟上去会挨骂,妳先和我回去,我一样做炸红薯给妳吃。”

小娇欲哭无泪地点了点头,反正一样要被骂,吃饱再挨骂似乎比较划算。

小女孩完全失却方才的活泼,不发一语地走到了衣向华身后。

锦琛自也不会去和个小女孩计较,他背起了装满红薯的背篓,走到衣向华身旁,顺手抽起她手上的茉莉花束,往田里一扔,然后紧握住她的小手。

“你这样扔,茉莉花会哭的。”衣向华细声道。

“回家小爷摘给妳,保证每一朵都对妳笑。”锦琛以为她在打趣,随口回了一句。“走吧!不是要回家做炸红薯?小爷饿了。”

衣向华当众被他牵着,虽说都是些孩童,总觉得不太妥当。她轻缩了下手,却抽不出来,静静地思索了一会儿,最后垂下了头不再挣扎,放任双颊飞红,嘴唇却微微上扬。

发现她的温顺,锦琛像个得到心爱玩具的孩童般惊喜地笑了,就这么牵着她的小手,往回家的路走去。

“除了炸红薯还有什么好吃的?”

“我还会做红薯饼,红薯糕,还能碾碎沥粉做成粉条呢。”

“那我都要吃!”

“好。我再晒些红薯干给你当零食吧……”

吃了一顿红薯大餐,锦琛心满意足地睡了一晚,隔日又是一大清早起床就自动的去劈柴挑水,用完早膳开始晨读,做衣云深交代的功课。

他已习惯这样的生活模式,也挺乐在其中,内心无比充实,过往在京城里那纸醉金迷的浮奢生活,当真就像一场梦。

就在他沉浸于学习之中时,屋外突然传来大吵大闹的声音,他皱起了眉,凝神一听,似乎是昨日林家那泼妇又寻来了。

锦琛不由心生火起,起身便快步行到前院,怕衣向华被人欺负了。

来到院内,除了外出至书院教书的衣云深,所有人都在院子里。不过眼前画面有些出乎锦琛的意料,他以为林太太又是没事来找碴的,想不到林太太虽是拉着衣向华,却没有破口大骂,只是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看上去反倒像被衣向华欺负了似的。

“……我家小娇不见了啊!从昨天我从妳家田里带顺子回家后,小娇居然没有回来。我问了邻居,有人说妳把小娇带回家吃东西了。衣姑娘啊,我承认我平时对妳不好,常常骂妳,但妳也不能关着我小娇不让她回家啊……”

“小娇没有回家?”衣向华真的惊讶了。“她不在我这里啊!”

衣向淳也替姊姊撑腰道:“小娇姊姊昨天吃了炸红薯就走了啊,还带了一包红薯饼说要给娘和顺哥吃呢!”

红杏也点点头。“姑娘让我送她回去,还直接送到了妳家后门呢!妳的邻居都有看到的。”

林太太闻言傻了,哭得更大声,她虽偏心儿子,但也不是不疼女儿的。“那我家小娇呢?你们怎么把我家小娇弄丢了啊,快把我的小娇还给我……”

锦琛听不下去了,走上前去拍开林太太的手,和昨日一样把衣向华挡在身后。“妳这泼妇好没道理,昨日明明是妳丢下自家女儿,拉着儿子落荒而逃,现在还来诬赖我们丢了妳女儿?莫不成我们怕她饿拿东西给她吃还错了?那么小的女孩儿一夜没回,妳竟也不报官寻人,找我们有什么用?难道妳真做了什么亏心事,怕衙门的人上门?”

林太太的确是怕衙门,昨日锦琛的话当真吓到她,她怕儿子的秀才功名被撸了。何况她知道衣家有门路,衣云深与镇上有权势的人家甚至衙门都相熟,所以故意装疯卖傻来了,她相信衣家一定能帮她找到女儿,说不定找到女儿之后,还能向衣家讹个银钱什么的做补偿。

“我……”林太太索性破罐子破摔,坐在地上耍起赖来。“我不管,我女儿就是在你们手上丢的,如果你们没替我找到小娇,我就、我就……”

“妳就如何?”锦琛冷笑。“要不要我替妳报官?”

林太太一怔,仔细想想她还真没什么能威胁衣家的,她知道自己要在这里寻求帮助是没办法了,那她可怜的小娇怎么办?人究竟哪里去了?都一个晚上没回来,该不会遇到拍花子吧……想到这里,她不由悲从中来,放声大哭,那凄惨的模样简直没法儿看。

锦琛皱起眉,想直接上前把人拎起来扔出去,想不到衣向华止住了他的动作。

“我想……我有办法找到小娇。”她若有所思地道。

林太太一听她说话,眼睛都亮了,又想上前拉她,却被锦琛挡着。

锦琛也不理会她,只是回头看着衣向华,有些顾虑地道:“妳真的能找到那女娃儿?”

“可以。”衣向华坚定地点头。

锦琛仍是有些不信,那么小的孩子一夜未回,若非发生什么危险,很可能已经被带到不知哪里去了。不过她既然这么说,他姑且随着她去,若是最后仍找不到,总之有他罩着,林家翻不起什么浪花就是。

于是衣向华让红杏及衣向淳看家,自己与锦琛领头走出了衣家大门。

锦琛原以为衣向华会四处寻人打听,或是先到林家找线索,想不到她却走向了家门边的草丛,嘀嘀咕咕不知说了什么,接着便径自往前行,每遇到岔路,又到路边朝着树木花草自言自语了半晌,再继续往前。

要不是锦琛知道她心智正常,如此神神叨叨的做法,换个人还不以为她撞邪了,连林太太都好几次快忍不住破口大骂。

“妳……是在和那些植物说话?”锦琛悄悄地在她耳边低声问。

“嗯。”衣向华没有否认。

“难道那些植物会告诉妳,林家的小女娃在哪里?”光是问出这个问题,锦琛都觉得自己是不是傻了。

想不到她理所当然地点了点头。“你不相信?”

他不相信……他当然不相信!他知道她种花栽草相当高明,却从未觉得她有办法与植物沟通,这简直超乎常人所能理解的范围。

“真是白瞎了我那些睡莲,因为你喜欢,我还让它们多开了几天。”瞧他不以为然,衣向华居然赌气起来了。

锦琛顿时觉得哭笑不得,却也没有争辩什么,因为她家睡莲当真花期长得诡异。总之他乖乖地跟在后头,看她究竟能和那些植物搞出什么花样。

一行人就是如此莫名其妙地跟着她一直走,最后居然走回了林家。林家是盖在镇上的一个独门小院,门墙没有与隔壁人家挨在一起,还能有一个小小的后院,被林太太盖了间柴房用来堆放杂物。

只见衣向华带人进了林家,她四周张望了一下,突然模了模门口那株香椿树,脸色陡然难看起来。

“林婶,顺哥呢?”她突然莫名其妙地开口问道。

林太太皱起了眉。“顺子自然是在家里读书,他可是要考科举的人,哪里有空出来找人?”

衣向华叹了口气。“我知道小娇在哪里了。”

她不再多说,带着众人往后院走,最后来到柴房前。

“林婶,如果我没猜错,小娇应该在里头。”

林太太自然是不信的,但此时柴房里有些动静,她的心狠狠跳了一下,赶忙上前将柴房的门打开。

柴房里自是没有灯的,但外头的光线照进去,也能看到柴房里有两个人。

躺在柴堆上的是一个小女孩,显然就是小娇,可是小娇已然奄奄一息,另一个人背对着他们,正恶狠狠地掐着小娇的脖子,一边低吼着——

“给我……快给我……”

林太太见状惊叫了一声,抄起门旁的扁担就往那人头上打去,“你这杀千刀的,居然要杀我女儿?看我不打死你!”

这一扁担下去力道可不轻,那掐着小娇的人动作瞬间停了,慢慢回头看了林太太一眼,最后倒地昏了过去。

而他这一回头,众人也终于看清了他是谁。

“顺子!”

锦琛帮忙将林来顺与小娇分别抬回了房间,林太太也顾不得自己得罪过衣向华与锦琛,请他们帮忙照看一下儿女,自个儿哭哭啼啼地去找大夫了。

幸亏他们发现得早,小娇只是饿昏了又吓得严重,还被掐了一会儿,现在陷入沉睡。

但林来顺的情况就有些不妙了,昨日见他已是脸色不好,今天更是直接变成青白色,眼眶深陷像骷髅一般,过去那种温和的气质变为一种戾气,头上被自己母亲打了一扁担,滴下来的血流到脸侧,整个人看上去好不可怖。

锦琛与衣向华坐在林来顺的房里,气氛凝重。

衣向华担忧着林来顺的情况,她不解为何一个原本温文儒雅的人会突然变得如此暴力恐怖,但锦琛与林家八竿子打不着一点关系,却也脸色铁青,不发一语。

她自然发现了他的异状,不由问道:“你怎么了?”

锦琛的神情变了几变,像是在挣扎要不要说,最后他才下定决心,沉声说道:“这个林来顺的情况,和我在京里遇到的事一模一样。”

“什么事……”衣向华很快地反应过来。“你在京里遇到的祸事?”

锦琛点了点头,神情凝肃。“我在京中就是个纨裤子弟,成天吃喝玩乐,自也有一票不着调的朋友。其中有个叫李森的,是兵部侍郎的儿子,我虽与他交情不深,他却喜欢与我们几个鬼混在一起。

“原本大伙儿一起玩得好好的,某一天开始李森就不出现了,我们觉得不对劲去挖他出门,李森却整个人瘦了一大圈,脸色奇差,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不时还会暴怒控制不住情绪,就像他一样……”

他比了比床上的林来顺。“直到有一天,聚会时我喝得多了,欲先离开回侯府,李森却硬要过来与我同乘一车,在马车上我因为不舒服不愿搭理他,他不知怎么地突然发起狂,不仅眼睛都吊了起来,口吐白沫,还伸手来要掐我,当时他嘴里喊着的就是『给我、给我』,我吓坏了,将他推出马车,想不到他掉下马车后居然死了。”

说到这里,锦琛喘了口气,像是还无法由李森死去的场面缓过来。“我虽然不成器,却也不会故意害人,可是那种情况下我百口莫辩,即使后来我爹请来刑部有经验的的老仵作验尸,证明李森是自己暴毙的,他的外伤不足以让他死去,但每个人都觉得是我下的手,必然是我用什么查不出的方法杀死了李森。我与他无仇无怨的,杀他做什么呢?”

想到京城里流言缠身、众叛亲离的绝境,锦琛将脸埋在双手里,仍然觉得痛苦。

他的话说完了,房里陷入一片寂静,锦琛不禁想着,衣向华会不会也怀疑其实李森就是他杀的?他只是找了个借口逃离京城,躲到这乡下地方来,是个一点担当都没有的男人……

想不到,他突然感觉到一双手抓住了他的双手,令他不得不抬起头来,看见的便是她清澈的目光以及温暖的神情。

“我相信李森不是你杀的,你不是那种人。”衣向华很相信自己的直觉,“你也要相信自己没有做错事,不需要被自责的痛苦捆绑。”

“我没做错事,可是我逃了……”京城的人都以为他是畏罪潜逃,锦琛一想到他人鄙夷的眼光,就难受得快喘不过气。

衣向华却更坚定地握紧了他。“锦伯伯送你来,说得很清楚,你是来历练的。那么他对你的期许,就是在这段期间你要变得更强大,然后回到京城为自己洗刷罪名,挽回名声。”

“是这样吗?”他有些茫然地望着她。

“当然是。”见到如此脆弱的他,衣向华觉得有些心疼,明明那个口中自称小爷的嚣张少年才是他的本色啊!

她定定回视他的眼,“我告诉你,我衣向华的未婚夫,不是那样没担当的人,如果你继续这样自责,那我就退亲嫁给别人。”

“不许!”锦琛猛地抓住了她的双肩,他突然发现,比起京城的冤屈,失去她的痛苦,才是真正的难以忍受!他不假思索地紧抱住她,低吼道:“妳是我的!不许妳嫁别人!”

衣向华没有挣扎,只是轻拍着他的背。“那你就要振作起来,等日后回到京城,你会亲自让真相大白,平反罪名,用功成名就来搧那些不明是非者的脸!”

锦琛被她说得如惊雷轰顶,如同由那自责矛盾的暗黑深渊中看见一丝光明。那种宛如得到救赎的感受,让他心跳激越,久久无法平复,最终他只能埋在她颈间,闷声说道:“好。”

“好你还不放开。”衣向华轻轻打了他一下。

但锦琛情绪已恢复过来,有这样吃豆腐的好机会岂能放过。“不要。”

衣向华无奈,“你会被我爹和弟弟胖揍一顿。”

“让他们打。”锦琛抱得更紧了。“妳是我未婚妻,抱一下怎么了?”

刚刚还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现在就耍起无赖了,衣向华简直要被他气笑。她推了推他,示意他看向床上的林来顺。“顺哥好像要醒了,你放开我。”

锦琛才想起这是别人房间,讪讪然地放开了她。

林来顺果然醒了,但神情却非常狞狰痛苦,口里还喃喃说着,“给我……快给我……”

“他到底要什么?”锦琛皱眉,觉得事情不单纯。

衣向华还没来得及响应,外头林太太已匆匆带回了大夫。

大夫上前一看林来顺的情况,叹了口气,由医箱里掏出了一包小小的药粉。

“这个放到他鼻间,让他吸一口就好了。”拿出了药,那大夫还一脸肉疼的样子。

林太太忙不迭地拿了药粉,放到林来顺鼻间,想不到林来顺像见到兔子的老虎一般,猛地抓住母亲的手,抢过那包药粉,用力一吸,接着发出一声舒爽的低吟,终于安静了下来,只是眼神呆滞,任凭林太太怎么唤他都没有回应。

大夫摇了摇头。“别理他,让他睡一觉就好了。”

锦琛看着这一切,终是忍不住开口问道:“大夫,那是什么药粉这么神奇?”

想不到大夫耸了耸肩。“我也不知道。近来镇上的读书人不少都吸食那药粉,说是可以提神,最后都变得像床上这小哥一样,不时便会癫狂,只要让他们再吸上一口,症状就消除了。所以我也透过关系去买了一些来研究,却是没能搞清楚药粉究竟是什么做的,那一小包就要一两银子,可昂贵了。”

锦琛二话不说,由怀里掏出银子,“给我一包。”

那大夫难以言喻地看着他。“这位公子,老夫建议你可别轻易尝试,那药只怕不是好玩意儿。”

“我知道。”锦琛笑了笑。

大夫最后还是给了他一小包药粉,锦琛一拿到便打了开来,本能地想要闻闻看是什么味道,想不到一只玉手盖在了药粉上。

“别!你想变得和顺哥一样吗?”衣向华小心翼翼的把药粉拿到自己手上。“我有办法弄清楚这里头有什么成分。”

“妳要怎么做?”锦琛也才反应过来自己方才的动作有多蠢,不由赧然地模了模鼻子,好奇地问。

衣向华神秘地一笑,“我可以问问路边的小草啊……”

锦琛就这么看着衣向华走到屋外,又蹲在路边开始与一株红绣球交头接耳,他越看越不对劲,挑了挑眉便走到她身边蹲下,看看她究竟在说什么。

衣向华意识到他靠得极近,也没赶人,只是突然莫名其妙地朝着盛开的红绣球喃喃说道:“他是我未婚夫。”

这是在向这朵花介绍他?锦琛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才会这么认为,但她认真的表情告诉他,恐怕他是对的。

之后就不见衣向华再开口,她只是侧耳倾听着,不知怎么转过头来别有深意地看了他一眼,看得他莫名其妙,之后他便看到她朝着红绣球花伸出手,几朵红色小花儿居然落在了她手上。

她将花拿给他,说道:“尾端有花蜜,是花儿请你吃的。”

锦琛莫名其妙地接过了花,又莫名其妙地吸起花蜜,空白着脑袋尝到那一点甜味,但他就是觉得这整件事有些啼笑皆非。

不过,他看向她的目光有些古怪了,莫非她当真听得懂那些植物的话?

不待他思虑分明,衣向华已拉着他站起来,拍了拍皱了的裙子,慎重地说道:“我已经知道那粉末大概是什么了。”

锦琛一下被转移了注意力,也无心追究她与植物间那古怪的互动,急急问道:“是什么?”

“那粉末是用古法炼丹的方式,从植物提炼出毒素……”她一口气说了七八种植物,“……但主药是朝颜花、曼陀罗以及黄樟,这几种植物都有令人致幻、麻木的功能,甚至麻沸散的药方里也有曼陀罗花。而你手上的毒粉,一开始吸食后会让人短时间内精神抖擞,浑身畅快如游仙境,所以这毒粉在读书人之间口耳相传,只是价格不菲,才没有广泛的散播开来……”

她抬了抬下巴示意了下林家,语气沉重。“这毒粉吸久了会上瘾,不吸食便一蹶不振,必须重复使用才能维持精神,一旦停下便痛苦不堪,脑中产生幻觉而发狂暴乱,顺哥就是这个样子,除非他能坚持住不再吸食,一年半载的总会让毒瘾消退,否则再吸下去就只有一死。”

“所以李森应该也是吸食了这样的毒粉。”锦琛心头一动,脸色陡然难看起来。“一个李森,又一个林来顺,都这么巧被我遇到了,足见吸食毒粉的人应该已不少,而且南方北方都有,散播的范围已然相当广泛,制作出这些粉末的人究竟有什么恶毒的用心?”

过去胸无大志的锦琛,第一次在心里下定决心,想要做一件大事。

“华儿,我要查清楚这件事。”他看着她,眼睛里闪着熠熠光亮。

“我会帮你的!查清楚了这一切,也能还你清白。”衣向华也表明态度,她对于制作出这般毒物的人,同样深恶痛绝。

锦琛却有些顾虑。“这事只怕很危险。”

“你放心,我都不用出面的。”她指了指方才那株红绣球花,“我的耳目多着呢!而且有我在,你要打听什么消息也方便些,这会儿由不得你不信了……”

锦琛的表情有些一言难尽,他的理智很难接受这样光怪陆离的事,但情感上已经相信她了。对于她无条件的信任及帮忙,他心中动容不已。

当初他在京里出事时,那些与他称兄道弟的男人,还有自称对他倾心已久的女人,全跑得一个不见,相较之下,衣向华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待他真是没话说了。

这样美好的女孩,竟是他的未婚妻呢!如果他不混出个名堂来,怎么对得起她?

由于满脑子充满着对她的情感,情窦初开的愣小子不知不觉地月兑口而出道:“我一直觉得我爹办事不牢靠,不过有时候不得不承认,身为长辈眼光还是比我这个小辈好得太多了……”

“什么意思?”衣向华一下子没意会过来。

锦琛俊脸一热,不由清了清喉咙,回到正题,总不能人家认真专注的想帮他,他脑子里还在想些乱七八糟的事。

“没什么,我只是想着,要制作这么大量的毒物,还要散播得这么广,绝非一人之力可成,我总要找出是谁在做这些东西。妳既然说这毒粉的主药是朝颜花、曼陀罗花及黄樟,要提炼毒物总要大量种植,我想我可以从这方面着手。”

衣向华听得眼睛一亮。“既然如此,我来和你说说这些花的特性吧!”她一项一项细数起来。“朝颜花不挑土质,但喜欢温暖的环境,耐高温;再看曼陀罗花,喜欢潮湿温暖的溪谷,或光照充足的树林底层;黄樟树更别说了,是赣省的特产,咱们北边临江府还有个樟树镇,整个镇子都在樟树林之中呢……”

锦琛脸色微沉。“由此可见,这毒粉该是在南方种植制作,传到北方去的,而且制作的地方只怕就在这赣省境内。我回头问一下林来顺由哪里得到毒粉,再找衣叔琢磨一下,衣叔见多识广,知道该往哪里去找,我还得回京一趟,去向我父亲借些人手。”

“你……你这一去该要花些时日吧?”衣向华突然问。

“嗯?”他不解她为何突然这么问,但见到她有些怔然的神情,不由笑了起来。“妳该不会是舍不得我走?”

衣向华粉脸微热,竟是没有否认,反而走近他,蓦地抬起手模他的脸。

锦琛傻眼了,这这这未免也太主动了一点,这甜蜜清灵的女孩只消这么一模,他觉得全身的火都被她点起了,好想象上回那样,把无比柔软无比香馥的她抱到怀里……

才这么想入非非,她突然缩回了手,朝他狡黠地一笑,“我先确定你皮肤的状况,你这趟回去肯定不会少钻树林,我准备一些药给你,抹在身上可以防蚊虫。”

说完她一个旋身,轻快地朝家里的方向走去,头发扫过他的脸庞,像是顺便带走了他的神智,让他怔忡在原地,久久无法回神。

末了,他终是浑身一颤,似乎发现自己被她拨撩了一下,居然马上就溃不成军了,简直是奇耻大辱。

总有一天,他会让她亲口说出,她舍不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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