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途似锦下堂妻 第四章 与神秘公子的交易 作者 : 陈毓华

月色清明,照在窄小的庭院里,奇异的彷佛给所有的东西都打上了一层白霜,包括那个一半浸润在夜色里的男人。

说也奇怪,明明光线没有好到足够看清这个人的五官容貌,他光站在那里,但乐不染就没能把目光从他身上移开到貌似长随的另一人身上。

“如果翻墙只是为了要问路,出了巷子口,左转第一条街直走,右边数过来第一家是里正的家,不客气,不送!”两个眼生的大男人“迷路”迷到姑娘家的小偏房来,到底是真心迷路还是蓄意迷路?有待商榷。

所以,对他们客气,真没那必要。

“要不是知道你住在这,谁耐烦没事翻墙玩?”在康泰眼里,敢对他家少君不敬的人,这世上是不存在的,要不早翘了辫子,要不没出生,这姑娘到底是没眼光,还是无知者无畏?

乐不染眼神戒备,手往放在袖子的匕首模去。

果然是冲着她来的。

那日她出了如海居,第一站便去了打铁铺,精钢的匕首不同于一般铁器,这把刀就花了她二十两银子。

“我数到三,你再不走人,我就要喊了,到时候你也别想落着什么好。”她的习惯向来是从最坏的恶意揣测一件事,况且夜半出没的,能是什么正经的善良之辈?

康泰还想说话,却让连彼岸一个眼神喝止。

他走向前两步,黑发、黑袍,双腿劲实修长,他立在月光下,明明月光那般的亮,可他的眸却仍像是沉在黑夜里,望不尽的冷漠,和看不透的孤冷,如同天边最冷冽的一颗寒星。

“姑娘,请问贵姓?”尽管康泰已经从书肆老板口中得知她的名字,回禀了他,再问一遍,为的是确定她是不是他想的那个女子。

他的声音在奇异的夜带着奇特韵味的磁性,被夜风一送,彷佛声音都融在风里,令人难忘。

“要问人家的名字,不知要先报上自己的吗?”乐不染没好气的说。

夜里,微风清凉,屋里一灯如豆,披着一头青丝的女子眉眼看不清晰,但烛光却映得她周身似起了一层淡淡的暖黄光晕,垂在肩头的发丝看似乌黑柔软,看似恬静,不料却很是伶牙俐齿。

男人看着她,眼神沉沉。

明明是很普通的一句话,他却想了很久。

这人看着就是个惜话如金的人,既然不想解释,也不想通报姓名,她决定关上窗户,熄灯睡觉才是王道。

看他这通身气派,也不像会硬要撬门墙进人家家门的人。

“连彼岸,你呢?”

“乐不染。”乐不染也学他惜话如金。

“你是乐家人?”他的声音始终微凉,带着漠然。

“你和那一家子有什么关系?”她竖起了戒备,原来是一丘之貉,可惜了这副好皮相。

她真的是那个被乐老太太赶出家门的大归姑女乃女乃,细雨蒙蒙的那日,从他眼尾余光掠过去的那片衣角,是她的。

再见,在书铺外,她留给他的仍是背影,他甚至没看清她的脸。

这回,第三次见她,总算解了他心底的疑惑。

“就避雨借宿了一晚。”

他借宿的那天,不会刚好就是她被赶出家门的那天吧?她隐约想起来,乐府那天似乎是来了了不起的客人,乐林氏没空管她,才叫婆子随便的把虚弱昏沉的她架出门,丢弃在外。

托了他的福,他在乐林氏还没想妥怎么处置她的时候出现,否则毫无反抗能力的她,只有被遣去家庙或是更不堪的地方的下场了。

“所以连公子是为了什么而来?我已经不是乐家人,有关于乐府的事,小女子什么忙都帮不上。”

连彼岸定定看着她,黑夜般的眼阵彷佛会将人吸进去,他性情冷淡,与生倶来冷漠肃杀的气度,往往一眼便会叫人腿都站不住,而他对着她这么长时间静止而专注的凝望,即便腿脚不软,也该心头小鹿乱撞了吧。

只可惜,他遇见的乐不染是来自后世哀豆、小鲜肉满天飞的时代,灵魂年纪早就过了发花痴的年纪,而且她从来都不是外貌协会的人,至少对皮囊看得不是那么重要,对于连彼岸她是好奇多过于对他容貌的关注,因此,眼神清澈,不见半点惊艳和爱慕之情。

“不是。”

不是什么?她一下没回过神来,他不是想问她关于乐府的任何事?

“我问一句,公子你回应一句,我若是不问,你就装聋作哑,既然没什么重要的事情,那么,就别浪费彼此的时间。”她作势要关上窗户,打算走开。

“哎。”

她走得很坚决,身后却有人一个箭步拉住了她的手腕。

她转回头,先看向自己的手腕,连彼岸也看着她的手腕,像是完全没想到自己会出手,可他并不打算放开,力道还微微的收紧,生怕他一松开,她当真走了。

“公子有话直说了就是。”吓死宝宝!一下、两下,挣不开,她心里有气,口气凶巴巴的。

长身而立的男子微微侧首,他看着自己以一别扭的姿态握住人家姑娘的手不放,她的手腕真细,他只用大拇指和食指就能圈住。

隔着不大的窗台,少女在外的肌肤裹了层珠光似的,许是月光和烛光给他的错觉,连彼岸竟然觉得穿着浅绿衣衫,散着一头不是很丰盛黑发的她,如在画中。

心跳在这样的缄默里漏跳了一拍。

这画面,这简陋的偏院,却像是被人画下一笔淡淡的温柔。

康泰多此一举的捣住自己的眼,他什么都没看到,什么都没有、没有……眼疾发作真是糟糕的事。

“『放翁』是姑娘的别名?”他放开那纤细不盈一握的手腕,虽是隔着布料,在离开的刹那,指月复还留着属于姑娘家的触感。

他垂下的手,握成了拳。

乐不染多看了他两眼,内心也不纠结,爽快的认了,到底人家都找上门了,就不用多此一举的否认了。“公子买下了放翁的画?”

心底微微的诧异是没想到那幅画不到一天时间就卖了出去,亏她之前还几度小担心了一下,担心那幅画要是卖不出去,书肆老板可要怨死她了。

“是,我觉得上头的字好。”

乐不染在心里翻了个大白眼,不是觉得构图活泼有趣,人物精彩生动,是因为上头的签名?

这审美观,该怎么说?说他慧眼独具,未免诛心,说他没眼光,人家买了她的画,觉得她字好……扪心自问,青菜萝卜各有所好,就当是赞美吧。

“那公子寻来为的是?”

“下月下旬是祖父的寿辰,想求放翁一幅字回去当成寿礼送给祖父。”

哇,二十七个字,没想到这人也能一口气说上这么长的话,其实不只有她哇而已,康泰也掉了下巴。

少君被什么附了身?他跟着少君几乎半辈子,他可以用他康泰的人格保证,少君说过的话,绝对不会超过二十个字,这回破了纪录,老太爷要是知道不知会做何感想?

“放翁写一幅字需要多久时间?”

“我还没答应要写。”任何能赚钱的机会她都不想放过,只是她原先的计画中,并没有打算频繁的推出放翁的作品,再来,这人实在又呆又萌又逗,她忍不住想逗逗他,就算不能逗他笑,惹急了也好,总而言之,她就想看他除了面瘫之外的表情。

连彼岸望着她,看出少女眼底戏弄的碎光。

他手一招。

康泰过来,双手奉上一小雕花匣子。“姑娘,这是订金,大面额五千两银票,三日后来取书法,再奉上五千两,可行?”

乐不染只瞄了匣子一眼,这是改拿银子当攻势,拿钱砸她?

嗯,砸得真好!她喜欢。

“我被夫家休离,你称呼我乐娘子便是。”在外头走动多了,知晓外头对女子的诸多不公,尤其一个被夫家休弃不要的弃妇,要不是柴家给了她一块可以庇护的屋瓦,她可能被排挤、欺负的更严重。

光凭她一人之力是改变不了封建社会的男尊女卑,要在这女子地位低下的时代生活下去,只能护好自己,随波逐流。

弃妇难听吗?

这并不是没有选择的选择,没有选择的选择,从来都不是选择。

比起寸步难行的闺阁淑女,对她来说,已婚身分方便行事多了。

连彼岸脸上原本淡淡示威的意味并不明显,尽管只是一眼,但乐不染看得出来,他这拿银子打人脸的奸计,非常的恰到好处,因为她吃这套。

只是当他听见乐不染要人家称呼她乐娘子的时候,像是想到什么,脸上微微闪过一种不知所以的情绪。

乐不染觉得这会儿他看起来倒像个人了。

他抱拳,莫名坚持自己坚持的。“就请乐姑娘临摹一篇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帖。”

天下人皆知,他那三朝元老的祖父对王羲之的《兰亭集序》情有独钟,几乎到了惜之如命的地步,寻常物件再难讨好,他这一趟出来办差,来回费去时间颇多,眼看祖父的七十大寿在即,从那幅《天上人间图》得到了灵感,若是能顺道带回寿礼,书法与画作联璧,挨的骂应该会少一点吧。

乐不染一心扑在生意上头,没去注意连彼岸对她的称呼。

重金必有要求,要求必然刁钻,就知道银子不好赚,尤其这么爽快拿出大笔银子来的人,这不是挖了个大坑等着她呢。

这世间,那些个文人雅士,高官权贵,谁不知道王羲之手书的真迹已随唐太宗葬于墓中,后人能看到的全是摹本,这些摹本里又以唐朝冯承素的“神龙本”最令人称道。

“神龙”是唐中宗的年号,摹本上也有年号小印真迹得名,被认为是冯承素奉圣旨于兰亭集序真迹上所摹,应该是最接近真迹的摹本。

这完全就是一种没鱼虾也好的心态。

现今的人很难想象真迹的字有多美,美到使一代君王迷恋至此,甚至要带进墓里去,永绝于世,其实这所谓的“天下第一行书”其实是篇王羲之酒后的草稿,总计三百二十四个字,只是这位书圣酒醒后,曾经试图把原文重写好几回,只可惜都没有在兰亭集会时写得好,又因为唐太宗李世民对王羲之如痴如醉的迷恋,那时的长安城一夜间就冒出成千上万的王字真迹,外地的收藏也如潮水般的涌向京城,几位老臣为了监定真伪争得面红耳赤,最后也只能一网打尽,全部献给了李世民。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不论时代走到哪里,这样的人不管世代如何更迭,只有多没有少过。

李世民把王羲之捧为千古一帖,这故事,乐不染从她祖父口中听了又听,有一天,祖父酒兴一来,喝得微醺,神神秘秘的从保险柜里拿出层层包裹的东西来,是一叠分层叠放,比保护什么古玩奇珍、国家宝藏还要慎重的石刻摹拓本。

祖父说,那便是王羲之的神品“兰亭集序”的石刻摹拓本,虽是石刻摹拓本却是真迹。

她从来不会质疑祖父的话,祖父从不诓她,祖父对王羲之的喜爱,要她来说并不亚于唐太宗,痴迷程度甚至将兰亭集序的每个字,勾、撇、捺,翻来覆去研究个彻底。

这几片薄薄的石刻拓本,是祖父年轻时,去古玩市场时买回来的,除了她,就连她的爸爸都不知道祖父有那么件宝贝。

“看在公子的诚意上,我多问一句,不知公子要的是冯承素的神龙摹本还是王羲之的真迹摹本?”乐不染眼色清明,十分的淡定。

康泰听得一头雾水,但连彼岸倒是听出她的话中有话。

“王羲之的真迹摹本?”冯承素的神龙摹本已经够逼真的了,莫非?

“不论是冯承素抑是王羲之的《兰亭集序》,由放翁来写就只能是摹本。”

“一模一样?”

“一模一样,若是王羲之的真迹摹本,价格上又要往上提一提,更重要的,收礼的人要是不满意,我保证将银子全数退还。”

这不怕吹破了牛皮?

乐不染淡定得很,可连彼岸却淡定不起来了。

他不可思议的看着乐不染,这是第一回,他看不透一个女子。

乐不染才把窗户关上,就听到门板剥啄声。

“不染妹妹,我可以进来吗?”是勺娘带着试探又微扬的声音。

“勺娘姊进来吧。”乐不染一点睡意也无,心里正盘算着有笔大进帐后可艾萨克开手脚做点什么,对她来说,银子放着就是放着,也不会生出钱子钱孙来,再多也没用。

所以,投资就变得很重要了。

“我以为妹妹睡了。”勺娘手里捧着两块布料,是白天乐不染送的藕色和湖蓝丝绸。

乐不染随手剪了烛心,让烛光剔亮些。“我是夜猫子,不过子时不上床的。”

“夜猫子是什么意思啊?”勺娘珍重的把布料放下,怕粗糙木桌的小刺勾了丝绸料子的纱,下头还郑重的用一块粗麻布给铺垫着。

乐不染干笑两声,“呵,我的意思是我像夜鹭一样喜欢昼伏夜出,以前在家时习惯了到处磨蹭,回过神来半夜已经过去。”打着马虎眼过去,“不知勺娘姊这么晚过来为的是什么?”

“不染妹妹送我这两块料子,我很是欢喜,可是,你送我这么好的料子,自己穿的却是成衣铺子的成衣,太让我过意不去了,这块藕色的料子我瞧着适合妹妹的肤色,要是不嫌姊姊的女红没有外头的绣娘手艺好,就用来给你裁制两身外出衣裳可好?”她爱惜的目光从布料上掠过,显见十分喜欢。

“我这不是惫濑吗,只想着省事,想着成衣铺子方便,想挑什么款式没有,其他的倒没有想那么多,料子是专程为姊姊姊买的,你想做什都随意,给我倒是不必。”料子是就着勺娘的喜好去挑的,没道理又穿回自己的身上。

勺娘喜不自胜。“那我就收下了,你瞧瞧这湖蓝色多美,像夏天亮敞的晴空,要是用来给孩子做成半臂,再绣上不同的福字,穿在身上该有多舒坦,至于这块藕色的就给咱们姊妹做成裙子,你我各一件,穿出去人家一看就知道我俩是姊妹,你说可好?”

乐不染点头称好,以她一个现代人的眼光看,勺娘的女红没话说,刺绣功夫嘛,美则美矣,就是少了几分灵活度,只是,慢着,孩子?

勺娘知道自己说漏了嘴,局促的模着脸腮,动了唇,未语眼眶就先红了。

哎,她什么都没说就把人弄哭了,这下可怎么办?她最不会安慰人了。

乐不染无声的递过去自己的帕子。

勺娘揩了揩眼圈,“娘总以为把这事瞒得滴水不漏,只有天知地知,还有我们娘儿仨知道,其实我心里明白的很,我一个未婚却挺了个大肚子的女子,再怎么遮掩,又瞒得过谁……我夜里总是想我的廷哥儿想得睡不着,只能拼命的拿绣活回来做,我以为我们母子的缘分也就这样了……”

她到乐不染这里来,不是为了诉苦,也没想过可以从她那里得到什么,实在是心里太苦了,话匣子一开,积压在心里多年的苦楚委屈便如滔滔江水奔腾而出。

女子有孕,反胃恶心,月分一大,行动不便,左邻右舍住得近,根本瞒不过谁,虽说没有哪户人家吃饱撑着盯着旁人的家生事,但是真要有个什么,要做到一手遮天,像柴家这样的贫户人家,哪有这么容易。

“白日里,勺娘姊就是为了这事抹眼泪?”未婚生子啊,想不到看着保守谨慎的勺娘胆子这么大,这是有多喜欢那个男人?又或是年少轻狂,只想着一晌贪欢,压根没考虑过后面要承担的是什么?

年轻男女相爱,干柴烈火,在现代都是政府解决不了的社会问题,在这里,即便礼仪规范严峻,对女子尤为苛刻,但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男欢女爱有了孩子,只要有心迎娶,谅也生不出什么事,勺娘这事,显然结局并不如人意。

原来,与她两情相悦的男子叫孙迟,是个童生,孙家家贫,孙母一心寄望在儿子身上,希望他能夺得秀才功名,甚至在之后的科举之路能青云直上,因此对家世也是一贫如洗的勺娘不只看不上,还多次阻拦,两个年轻人只能偷偷私下的来往。

哪知孙迟一举拿下秀才之名,要知道秀才是有许多特权的,能够当上秀才在地方上就已经是个人物了,拥有秀才功名,可以免赋税徭役,见县官不跪,就算无法再前进一步,社会地位也是超然的,随便想捞个族长、村里长来当,一点难度都没有。

偏偏当时的柴家,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境因为柴父一场大病,每况愈下。

没多久,孙迟整理行囊,去了省城参加秋闱乡试。

一般来说,一个县城能有几个秀才老爷已经很了不起,要是能考上举人,是可以算做地方官政绩的,更别提考上举人,那就正式踏入“官”的行列,对老百姓来说,已经属于大老爷等级的人物了。

孙迟中举的消息传来,轰动整县城,孙母干脆卖掉所有家当,举家搬去了省城,对她来说,小女儿家的那些个情情爱爱都没有她儿子前途重要,等儿子走上仕途,想要什么样的女子没有?

勺娘和孙迟的感情就这样被硬生生的斩断,而柴父终究没能挨过这场大病,没多久也撒手人寰。

孙迟拍拍走了,勺娘又历经了父丧,很迟才发现自己没来月事,她没敢声张,又等了两个月,这才悄悄的把自己有孕的事告诉柴王氏,柴王氏一掐日子,这孩子想堕掉它已经不可能,在愁眉苦脸了好几天后,果断的掏出十几年来积攒的私房,将勺娘送到了远亲家去待产,直到足月生下孩子,便作主送给了隔着好几个山头的人家收养。

勺娘如何的伤心欲绝,思念孩子也都是后话了。

几年过去,却转折听到那户收养廷哥儿的人家因为有了自己的孩子,日子一久,越觉得廷哥儿碍眼,便动了想卖掉他的主意。

勺娘听到这消息整颗心都碎了,辗转托了熟识的人去探问,告诉对方她想把孩子接回来,不料对方一知道是生母想要回孩子便狮子大开口,要孩子可以,拿银子来赎。

更夸张的是,对方不知从哪里得知勺娘未婚生子的事情,拿这件事当威吓的话柄,若是柴家不照他们的要求给银子,就要把廷哥儿的身世公诸于世,让所有的人都知晓他是奸生子,他的生母有多么的不知廉耻、失德和不贞。

老实的一家人愁了、怕了,坐困愁城,这一来别说妄想把孩子带回来,就算带回来,孩子的将来呢?一旦事情闹大,因为蒙羞自辱的柴家也可能因为这件事,无法在县城立足了。

一家人愁得头发都要白了,却没有人敢在乐不染面前表现出分毫来。

“你想把孩子接回来?”乐不染先要问清楚勺娘的想法。

她点头。“我弟和娘还有我自己把这些年一分一毫攒下来的钱都拿了出来,可是怎么凑也凑不出来对方要的一百两,娘说,要不就把屋子给卖了,地皮好歹值些钱。”

这已经不是狮子大开口,是贪得无厌的讹人了,虽然说养大一个孩子不容易,但是一百两,怎么不去抢比较快!

“就算卖了屋,把银子都给了那户人家,不怕对方食髓知味,拿你们当提款机?没了银子,你以后拿什么养孩子?跟着大人饿肚子?有上一顿,没下一顿的,还是跟着你们去流浪?睡大街,歇破庙?”虽说一家人能团聚比千金万银都值,就算日子再艰苦,心底只要有阳光,总能走出阴霾,但凭什么一家人做得要死要活,却便宜那些贪婪又无耻的人。

她以为万不得已非要给,多少给点辛苦费也就是了。

勺娘听乐不染这通分析下来,虽然听不懂什么叫“提款机”,但意思隐约是明白的,她脸色变幻,表情凄楚。

老实说,乐不染也知道自己为难勺娘了,对一个一心想把孩子要回来的母亲而言,她的话等于在寒天里泼了一桶冷水。

乐不染看不得这样彷佛被抽干生气的勺娘,她放软了三分语气,“这件事你再多想想,考虑得仔细一点吧。”

勺娘失魂落魄的走了,连料子都是乐不染提醒才抱走的。

连着两天,乐不染也没闲着。

工欲善其事便要利其器,答应了连彼岸要把王羲之真迹摹本的《兰亭集序》写出来,便要知道这幅字用的是什么纸和笔,要是连这点都做不到,字写得再好,很快也会被人识破,更别提什么价值了。

在后世,同样是珐琅彩瓷,在瓶底下印上“大清乾隆年制”是作伪,但若堂堂正正的题上自己的名字,那便是高仿的艺术品。

在这时空,也是同一个道理,哪来那么多的真品古董,即便是有,市场也就仅限于一小部分的人,更多的人拥有不了那些天下奇珍,如果打造高端品牌,走古代的高端市场,成为皇室贵族、高官富商争相收藏品,照样能拓展出广阔的市场空间来。

她去买了鼠须笔和蚕茧纸。

所谓的蚕茧纸,是利用缫丝的下脚料,连同浮在水上面的的蚕胶,用草帘子抄出,滤去水分,晾干后便成了纸状的薄片,就是絮纸,也叫蚕茧纸。

鼠须笔就是黄鼠狼尾巴加兔毫制成的毛笔。

东西买回来了,她看见柴王氏坐在堂屋的大桌子旁边在纳鞋底,这可不是好做的活儿,先得用家里的旧布打鞋样子,一层层的涂着浆糊,把千层鞋底子弄出来,再把麻搓成麻线,用顶针、锥子,一针针、一线线把麻线穿过去,把纳好的布鞋上鞋帮,这没一把力气是做不来的。

乐不染是穿越过来的主儿,压根不知道做鞋子这么麻烦,她只知道这不是什么轻省活,手可疼着的。

“好不容易集市休息,您怎么就纳起鞋底了?”

柴王氏手上也没闲下来,把乐不染好说了一通,说买的鞋子又贵又不舒服,完全是浪费钱。“都怪女乃娘粗心,之前忙着家里的营生,没注意到你的鞋都磨平了底,我瞧着你虽然买了新鞋子,也不怎么合脚,得重新做。”

听到柴王氏的话,乐不染又朝鞋底看了一眼,可鞋底是要用旧布黏好并晾晒的,女乃娘的手里怎么会有现成属于自己的鞋样子?

乐不染很诧异,见柴王氏不说话,她仔细的看了那鞋底,发现了些端倪。“女乃娘,您不会把勺娘姊准备的鞋底修了,给我做鞋子吧?”

鞋底明显是后包上去的包边,包边的料子显然比原先的布料要好上许多。“我都买了新鞋,您怎么就把给勺娘姊的鞋底给剪了,剪了多可惜。”

“你瞧你那鞋都把脚跟咯红了,不合穿,也不吱声,你勺娘姊有的鞋子穿,不急,等家里又有了旧布,女乃娘再给她做。”

乐不染顿时有些鼻酸。

女乃娘能舍了女儿的东西给她用,但她这是抢了勺娘姊的东西,她心里多少还是有些不好意思的。

乐不染知道情谊就是这样处的,彼此互相惦记,互相付出,你对我好,我难道还会不付出真心吗?

为了这双鞋,勺娘和廷哥儿的事看起来她得管上一管了。

就当回报女乃娘的心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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