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子请下跪 第一章 穿越成坏心女配 作者 : 泠豹芝

“妳到底有没有在听呀?”

一声直冲云霄的怒吼声传来,吓到了咖啡店里的所有人,忍不住都向那里看了一眼。

只见边角的桌子有两个像是大学生的女孩,青春又娇俏,怒吼声正是其中一个人口里喊出来的,她的肤色有点像是乳白的女乃油,头发剪得很流行,整个人很有活力。

另一个则是健康的小麦肤色,像太阳晒得有点多,虽然长得不是多美,但她抬起眼来,眼睛黑白分明,气质淡漠沉静,彷佛老人家拜佛的供桌上那被念过几万回经的木头念珠似的染满了灵气与禅意。

她的手指轻柔的抚过书页,像舍不得翻开下一页,很敷衍的说道:“有,妳洪大小姐说的话我怎么敢不听?”

洪园用责难兼怀疑的眼神看向她抚着书页的手指,怎么也无法想象她刚才有在听自己说话。她双手环胸,不是她爱说,咪咪看书时常常很投入,都没在听人说话的。

她怀疑的瞇眼问道:“那我问妳,我刚才说什么?”

咪咪顿了一下,似是不记得,洪园正要开骂,她就扬起柔柔甜甜的笑容,这个笑容洪园了解得很,她都用这一招骗得人团团转。尤其是男的跟公的,她不得不钦佩咪咪,连暴躁的公狗都能被这化为绕指柔,乖乖的跟在她旁边任她为所欲为。

为什么会这么说?因为她老家的狗就是这样,见人就吼,见人就叫,看不爽更是追着人咬,自己不知道吃亏多少次。但一看到咪咪,牠马上摇着尾巴跑过去,恨不得能被抱被模,还连肚皮都翻出来任揉任捏,真是货比货得丢,人比人得死,而且还是冤屈死的。

唉,连狗都这样了,更别说男人了。

教授被咪咪可爱甜美的笑容给骗得说她是他最贴心用功的学生,男同学被她无辜可怜的笑容诱惑,天天帮她买早餐,总是特别对她好。

不过咪咪有个优点,那就是别人对她好一分,她就会对别人好两分,纵然她实在很会“假仙”,但她们还是很好的朋友,友情从高中持续到现在。因为咪咪虽然会假仙又爱装,但那是用来对付一些很烦的男人用的,对于朋友她绝对是义气相挺,绝无二话。

“妳说妳刚看了一出连续剧,好看得让妳马上买了DVD看了一天一夜,还边看边哭边骂,说里面的男主角好帅、女主角好美,而那个恶毒的白花女配活该没个好下场。”

“是恶毒白莲花女配!”洪园满意了,看来咪咪真的有在听她说话,但里面有个词说错了,所以她纠正了她。

咪咪失笑,“为什么叫恶毒白莲花女配?”

“因为她心肠恶毒,但外表楚楚可怜,像朵清纯娇弱的白莲花,她是女配角,专门为了陷害女主角而存在,她一路陷害女主角,把女主角害得好惨。有一场她落水的戏,所有人都巴不得她死,所以任她在水里浮浮沉沉,喊破嗓子叫救命,众位爷们不但没理会她,连叫仆役下水救她都没有,这场戏实在大快人心,观众直叫好。嘿嘿,这坏女人就叫哥舒莲花,妳看,多适合恶毒白莲花女配的名字。”

“嗯,我记得妳说这是一个架空的故事,只不过剧情仿的是清朝的九龙夺嫡,妳看,我真的有认真听妳说。”

“哼,算妳的确有在听。”

洪园满意,把手横过桌面,用力一扯她的书,一看书皮,她傻了,咪咪不愧是咪咪,封面上竟然写着《好莱坞特效化妆术》,她知道咪咪很好学,但她啥时喜欢化妆了?

“喂,妳又在学什么新技能了?”

咪咪是她见过最好学也是最聪明的人,只是都掩盖在她那张清秀的表皮之下,最重要的原因,咪咪说了,她不喜欢出风头。因为她的爷爷是有名的算命仙,说咪咪不能锋芒太露,要不然会招来厄运,所以咪咪全家从小告诉她不可出风头,低调就是咪咪的人生哲学。

话说到一半,伴随着一声巨响,玻璃碎片突然朝她们两人的脸部射来,电光石火间,耳边只听到尖叫、剎车声、引擎的怒吼声交错响起——

一辆大货车朝着洪园的方向驶来,撞破了澄澈的玻璃跟厚重的水泥墙,咪咪不及细想,扑向了她的好友,将她推开,让她远离这场灾祸。

“咪咪——”

洪园惊恐的叫声在咪咪耳边回荡,黑暗罩下,她忽然间听不到任何声音……

“小姐,您渴了吗?会冷吗?”

一滴又一滴的水砸到她的脸面,湿湿冷冷的感觉让她惊醒过来,她咬牙看着外头的倾盆大雨跟黑蒙蒙的夜色,三更半夜的,这屋顶漏水漏得这么严重,到底还让不让人活?连这屋子最好的床上头的天花板都开始漏水了。

她记得她爷爷说过,人呀,不要不信邪,只要开始倒霉,什么烂事都会发生在身上,所谓喝凉水也会塞牙缝,甚至会噎死自己。

而这无理取闹的命运实在太让人生气了,若是命运之神在她眼前,恐怕她会当场吐祂口水,而且还会很挑衅的吐在祂脸上。

现在她就处于烂事一连串的悬崖边缘,崖下是万丈深渊,她都能感觉到坠入幻想中的断崖下的流水有多冰冷。

总之,她的处境就是,崖边无路。她几乎可以看见恶魔笑嘻嘻地宣布—— 妳的人生已经到最低点了,再怎么烂也不会比现在烂。

看着外头慢慢透出鱼肚般的白,快天亮了,她被冷雨滴醒后大概也睡不着了,干脆侧着身子坐起。

在她身旁的丫鬟颤抖着手递上巾帕给她擦拭,唯恐她大怒之下把气发到自己身上。

丫鬟那胆颤心惊兼随时会腿软跪下叩头的表情让她很无奈,这几日她都是这种表情。

她接过帕子,擦了擦被滴湿的发丝,丫鬟赶忙服侍她起身到妆台前帮她梳发。

铜镜里出现一张比她之前那张脸更美的瓜子脸,远山般的黛眉,嫣红的嘴唇,小巧的鼻子,皮肤白女敕得像全身都抹了超高级的化妆品,这女的什么都好,不好的一点,就是、就是……

她在心里哀嚎,几天前,她清醒后发现自己来到了不知名的朝代,细问之下,她无言了,甚至还有一股捶墙的冲动。

天呀,不要这样恶搞我!

简而言之,她现在的状况就是小说写的穿越,而且还穿到了洪园看的那出仿九龙夺嫡的连续剧里,成为里面的女配角,也就是洪园恨得牙痒痒的恶毒白莲花,哥舒家排行老二的嫡女—— 哥舒莲花。

她无奈的看着铜镜,这张脸再怎么美,可这辈子,恶毒白莲花的名头恐怕要挂在她的背后,至死方休,成为她的墓志铭了。

她能说她不是哥舒莲花吗?恐怕大家会以为她精神失常了,这年代对精神失常的未嫁女可没有多友善,所以她只能是哥舒莲花,套句俗话来说,她现在应该要既来之,则安之。

则安之……则安之个鬼,至少活在现代还能吃饱睡饱,看新闻时若嘴贱,还可批评东批评西,或嫌哪个明星头发太假,妆画得太浓,唱歌对嘴等等,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

而现在这个时代,哥舒莲花的境遇简直惨不忍睹。

她被家里的祖母给送到这处破破烂烂的别庄,家里容不下她,连贴身丫鬟都不给带,现在身边服侍的是个粗使丫鬟,而且一住就是半年。

原主住了半年,懊恼难忍,自以为只要闹起来,总会让家里屈服,冲回家后却又被家人唤了下人给丢回这里继续住着,还要她别给脸不要脸,原主怒火难消,最后暴毙了。

然后就换她穿来当哥舒莲花。

总之,没人希望她回家,最好她能识相点,在这里自生自灭……呃咳,自力更生。

自立更生没问题,她可不想自找罪受跟人宅斗,对她这个只会死读书的现代人来说,她的战斗力只有十,或比十更低,哪能跟那些大宅门里成日把宅斗当休闲兴趣,战斗力百分百的女乃女乃小姐比。

她应该一斗就输了,而且铁定输得灰头土脸,只有成为炮灰,被当垃圾的命,所以自己住在别庄,不用跟任何人宅斗,也没人管她,应该额手称庆、心里偷笑才对。

但最惨的是,住的屋子漏水、满屋子霉味,连饭都不让吃饱,原主到底做了多坏的事?

她刚穿越来这里的第一天向丫鬟套话,想知道自己为何会住在这破烂别庄,丫鬟吞吞吐吐避重就轻,但她听完全部,已大概了解事情经过,然后就无言了。

总之,原主破坏了嫡姊的亲事,想把自己推销出去,嫁给嫡姊想要嫁的男人。这两女争一男的戏码无脑至极,连她都不敢相信原主竟是犯了这样的过错而被罚。

嫡姊想要嫁的男人有权有势,还有十分不俗的名声,她这个嫡妹自认是哥舒家最美的女孩,端庄娴淑的大姊外表哪里比得上她?要拢络男人,当然要她这个又美又有手段的嫡女才能帮家族争取最大的福利。

但是家中的人却认为嫡姊比较有可能嫁给那男人,所以硬要原主退让,原主就火大了,用尽心机也要嫁给这个有权有势有名声的男人,搞了许多见不得人的手段。

最后事迹败露,便被祖母给一脚踹到别庄来,美其名要在别庄的佛堂为祖母祈福,其实是给她这个惹祸精、搅屎棍一点颜色瞧瞧,而这一切也代表她被踢出了家门,很难再有回家的希望。

梳洗过后,丫鬟端来了一碗清粥,里面的米粒只有半碗,光喝这碗粥,她如果出去做个运动,保证不到中午就会饿得饥肠辘辘、前胸贴后背,这几天的食物都是如此。

这样看起来,她哪是大小姐,根本就是个穷人家的丫头,再不自力更生,保证会获得现代社会绝不会有的死法—— 饿死。

她没什么胃口的用汤匙搅着粥,又想起以前在家的快乐生活,父母、爷爷对她的宠爱,不由得一阵心酸。眼前彷佛能见到爷爷经历无数岁月的白发,跟充满睿智开朗的眼神,他会模模她的头,跟她说——

“遇到困难的时候千万不能放弃,人若不与天争,那人类就不可能拓荒,并且有现在的荣景。有时是要顺应天命没错,但是妳怎么知道此刻不是上天给妳的磨练,妳委顿在这个地方,就等于对不起妳原本光辉灿烂的生命。”

人生,还是要有斗志的,至少也要活下去才行,死法千百种,总之不能是饿死这种没出息的死法!

忽然,右后方传来一阵吞咽口水的声音,很细微,同时还有一阵肚子饿的咕噜声。

她转头看去,就见服侍自己的丫鬟直接跪在地上,浑身发抖。

“小姐,奴婢错了,我、我掌嘴、掌嘴!”

她说的掌嘴,不是那种朋友间开玩笑的轻打,而是重重的搧了下去,一次就红了一边的脸颊,第二下,另一边的脸颊也红肿起来。

哥舒莲花心中怒吼,这在搞什么鬼?

“住手!”

她用力握紧那粗使丫鬟的手掌,她的手白皙柔女敕,这个丫鬟的手却满是老茧,她才几岁,跟自己差不了多少吧,纵然皮肤还没出现老态,她的眼神已经疲累苍老,彷佛被生活给折磨得失去了纯真与快乐。

“不要把我发卖出去,小姐,求求您,不要把我卖到青楼里!我会更认真做事,求求您!不要像对阿莲一样,只因为她的名字跟您冲撞了……不是,我、我在说什么,小姐,您是大好人,是阿莲不好,我会把事情做好,您、您别生气……”

只见她浑身颤抖,显然怕到极点,口齿不清、缺乏条理,手脚都瘫软得几乎倒在地上。

歌舒莲花从她恐惧的眼神里,霎时明白了一件事,曾经有个粗使丫鬟叫阿莲,只因为她跟原主撞名,原主就把她卖到妓院里。

她心里一股寒气猛地涌了上来,这个原主比她所想的更糟糕,被洪园跟所有观众记恨、厌恶,就连落水后都没人肯救她,原主果然心肠恶毒、行事乖戾、名声臭不可闻。

但那是原主,不是她!

她深吸口气,如果爷爷遇见这种事,大概会无奈自嘲的哈哈大笑,然后沉着冷静下来,以不变应万变吧?

她是爷爷的孙女,有他的遗传,她纵然做不到爷爷那般乐天知命,也绝不认输。

她握紧了拳头,把粗使丫鬟拉了起来,尽量让自己维持和蔼甜美的笑容。

那粗使丫鬟不知她要做什么,看了她娇甜的笑容,却好像看到黑白无常来索命般,竟抖得宛如筛糠,脸色煞白,嘴唇也跟着发白,好像下一刻就要晕了过去。

“这粥我们一人一半,妳是不是还没吃饭?”

粗使丫鬟瞪大了眼睛,她想不到小姐会说这种体恤下人的话,米的确不够吃了,但下人怎可能跟小姐平分这碗粥,小姐不饿死她就不错了。

“这里只有我们两人,又没外人,没什么关系,妳喝。”

拿来另一个空碗,她盛了一半给丫鬟,丫鬟不知她玩什么把戏,看那碗粥好像有毒一样,拿着被强塞的碗,粥竟撒出来一大半,在哥舒莲花的微笑眼光下,抖着手喝完。

等叫她出去后,她才如蒙大赦的跑了出去,哥舒莲花对此无可奈何,反正时间一久,她总会知晓她的真性情的。

过了一会,她去看了那空得很悲惨的灶房,若不是丫鬟没东西吃,这几天她根本没想到过来检查。

果然,米只剩一点点,还有一把早晨摘回来、看起来超难吃的野菜,清水倒是有一大缸。

人遇到极大的困难时,不是选择哭,就是选择笑!

她深吸口气,决定选择笑!

“哈哈哈哈哈——”

她决定把这缸清水拿来换银两,换到银子后就先吃点好的,坐以待毙绝不是她的人生哲学,就像她爷爷说的——

“妳命中必有劫难,而且是年纪轻轻就遭遇死劫,但命运不是不可违逆的,若是只想着自己何时会死,那妳就是忧天的杞人,每天看着天,担心它何时会塌下来,反而无法去感受自己人生的喜怒哀乐与为此认真奋斗。

“就算最后活到一百岁,却什么都没尝试过,完全不了解自己人生的意义,那等于没有活过。如果妳只能活到二十八岁,那就精采到二十八岁,而非浑浑噩噩、不知所云的过日子。人生虽然充满苦难与悲哀,但也充满了欢笑与真情,如何对待自己的人生,都是妳自己的选择!”

哥舒莲花回了那间破烂的房间,翻箱倒柜,每找到一个可装东西的瓶子,就把里头的东西给倒掉清空,然后把瓶子轻轻放在一个干净的篮子里。

她要活得精采、活出自己的选择!

纵然穿越到这个见鬼的恶毒白莲花女配身上,是别人世界里的女配角,而且是坏到底的那一种,但那又如何?

虽然像她这样的角色在故事结局中只有死路一条,而且她的死还会引起所有人拍手叫好,甚至觉得大快人心,可就算是这样,她也绝不认输!

她要成为自己人生中的主角,她要乐于接受自己做的每个决定,纵然为了救下好友洪园的性命而死去,她也没有一丝后悔。洪园是她最好的朋友,她相信在急难时,洪园也会愿意为她挡下一切劫难,朋友不就是这样吗?

而在这不知名的年代,就算戏里的女主角不是她,她也一样要活得精采、快乐跟自信。

她不是用来衬托别人、突出他人,只配当绿叶的女配角。

她要活出自己的路来。

粗使丫鬟的名字叫水儿,她在外头听到哥舒莲花在房内翻找东西发出的声响,以为小姐大概心情不悦,在房里摔东西。前些时日小姐摔碎了无数的瓷盆碗碟,不过她明明已经好几天没这么做了。

奇怪的是,小姐出来后,她心惊胆跳地进房想打扫,地上却干干净净,没有任何东西。

再见小姐出去外头散步,这是小姐这些天新养成的习惯,她远远见到小姐站在老树前喃喃自语,以为她又在恶毒的咒骂家里的女乃女乃、小姐、少爷跟老祖宗。

以前小姐总是从早到晚骂个没完,还边摔东西边骂,房间里的东西几乎没有完好的,摔完了东西出门后,她的心情会更恶劣,阿莲就是撞上她心情不好才被发卖出去。

本家之前还会在她摔了一轮后补上新的,现在干脆也不补,一副就是死活不管她,她就砸吧,都砸坏了看她要用什么。

水儿怕成为哥舒莲花的出气筒,不敢走近又不敢走远,怕小姐唤她时若没听见,小姐的脾气会变得更暴躁,恐怕自己会有苦头吃。

但隔着一段距离,就看到小姐用她那修剪得漂漂亮亮的指甲抠着树皮,一股寒气升了上来,小姐莫非是疯了?但她的神情似乎愉悦得很,冷汗缓缓流下了水儿的额头。

那些老树皮小姐不只抠了下来,还拿近看了半天,又拿起来撕撕扯扯,像要揉碎这些树皮,这举动怎么看都不对,若是小姐疯了,那她就会落个照顾不力的名头,下场恐怕比死更不堪……水儿不禁一阵颤抖。

傍晚时就见小姐提着一篮瓷瓶,在灶房就着水缸蹲在那儿舀水清洗,水儿吓得呆楞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

小姐怎会自己洗瓶子?她是不是眼花了?还是中邪了?怎么感觉小姐不只奇怪,还很不对劲,就像今天小姐竟分了一半的粥给她,她喝了后惊得直发抖,若不是小姐在她面前也喝了半碗,她铁定以为那碗粥里下了毒,要把自己给毒得肠断肚烂。

“水儿妳快过来帮我!”哥舒莲花满头汗,累得招手呼唤。

听她叫唤,水儿马上回神,趋前一把抢过瓶子,唯恐这是小姐要整治她的由头,“小姐,瓶子奴婢洗就好。”

反正也洗得没剩几个,哥舒莲花就放手让她洗,顺便站了起来,舒展一下蹲得太久酸痛的身体。看来要当个万事都要做的丫鬟,没有强壮的身体跟强健的心灵还真做不到,万幸自己没有穿成丫鬟,感觉自己真不是做丫鬟的料啊,她苦中作乐的想着。

她不过是蹲在这里洗个瓶子,就全身累得快要散架了,看来这身子太过娇生惯养,散步还是不构,她以后要把做运动加入自己每日的功课中。

“小姐,洗、洗好了……”

水儿胆颤心惊的洗好瓶子,看小姐好像只有在一旁伸展手脚而已,并没有盯着她,想要用这当由头来处罚她的意思,微微松了口气。

接着她就看到小姐掀开米缸,里头的米不到半斤,她害怕小姐怪到自己头上,急忙安抚道:“小姐,府里迟了几日,应该这几天就会把米送来了。”

“靠人不如靠己。”

“什、什么?”她惊慌失措,不懂小姐在说什么,总之小姐最近变得好怪。

“我的意思是,靠别人不如靠自己,把水装了,我们明日把这水拿去换银两,弄点好吃的回来。”

哥舒莲花娇俏甜美的笑容像阳光般炫目,水儿却浑身鸡皮疙瘩,上次小姐这样笑的时候,转头就叫来人牙子把阿莲卖了,然后用这笔银两去最好的脂粉铺里买了胭脂回来,画了一个精致美艳的妆容,也没人说什么,于是她往后更加小心翼翼的侍候着脾气阴晴不定的小姐。

稍后,只见小姐把那些树皮全都搬进了房里,等她煮好饭送进小姐房里准备侍候她时,房里不见小姐,却多出一个矮瘦的中年男子。

怎么会有男子在小姐房里,这不但于礼不合,若被发现,小姐没有命,她也不用活了!

水儿尖叫出声,松开手里的托盘,就见这个矮瘦的中年男子一个箭步向前,救了那落下来的托盘,同时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哈哈哈,看起来效果不错,果然当时学了好莱坞特效化妆术是对的。”哥舒莲花模着自己的脸,口气有点自豪。

“小姐,是、是您?”水儿几乎哑口无言,小姐把自己扮成个中年男人,这、这到底是怎么弄的?

“嗯,瓶子装好水了吗?”

怎么也看不出这个中年男子是小姐,她呆楞回应,“嗯。”

等哥舒莲花卸了妆换了衣服,分了一半的食物给水儿,水儿惶恐不安的接过,食之无味的吃着嘴里的米饭,她眼前的小姐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她都快不认得她了。

隔日天才刚亮,哥舒莲花就又扮成昨日的中年矮瘦男子,还说什么自己的指甲太好看容易露馅,竟把她那双白女敕小手涂得黑乎乎,沾满了灰土,指甲缝里也全是脏污。

哥舒莲花张开手,对着将亮的天空检视,看着自己那双脏兮兮的手似乎很得意,然后收回手,拿了件道童的衣服叫水儿穿上。

这衣服跟小姐身上那件,还是小姐前些天拿了些旧衣物叫她缝的,她当初不明白小姐为何叫她做这种衣物,现在才知晓这是做给她们两个穿的。

“妳跟我出去不要说话,只要装成哑巴,眼睛看着地上,懂吗?要不然妳的声音会露馅的。”

水儿早被哥舒莲花的举动吓得六神无主,走路时腿直打颤,只敢看着脚下的石板路。

哥舒莲花则拿着自制的两样东西,一样是丑陋的羽扇,那是用捡来的野生鸡毛,杂七杂八的捆成一圈做的,哥舒莲花拿在右手上摇着,水儿只觉得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丑的扇子。

哥舒莲花另一手拿着一个非常小的竹筒,里头装了半满的碎石沙土,用布把另一头给封住,使得里面的沙石不至于掉出,摇晃的时候会发出喀啦喀啦的声响。

哥舒莲花连夜做好这些,水儿也不知道她要干什么,就见小姐拿着这两样东西,一早就说这是她的两大神器,大摇大摆阔步向前,带着她走去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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