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城志卷二:公子 第九章 山药(上) 作者 : 典心

有个低垂着头、穿戴着斗蓬,从装扮跟长相都分不出男女的人,逆着寒风前行,在砚城里走动,双手还环抱在胸前,护着一个布包。

穿过四方街广场时,卖油炸豆皮卷的小贩眼看天冷路滑,出来的人少得多,以往日日有人排队,今日天都快黑了,还卖不到平时的一半,好不容易见有人走过,忍不住出声招呼:

“豆皮!现炸的豆皮,卷香菜、豆芽、肉丝还有花生粉,咬着脆、吃着香,包管您吃了想再吃咧!”

他挥舞着长筷子,口沫横飞的说着。

那人在摊子前略略停下脚步,瞥过来一眼。

“瞧,这金黄酥脆的颜色、这香喷喷的气味,人人都爱吃豆皮呐!”

冷冷的天,别的摊子早收了,只剩他不甘心,想在天色全黑前多卖几卷豆皮:

“客人,您也来一卷吧?”

那人咽了咽口水,很想大快朵颐一番,无奈有任务在身,连吃的时间都没有,只能摇了摇头,举步就要离开。

刚踏出一步,又觉得不舍,一路紧闭的嘴这时才张开:

“你卖到什么时候?”

“天黑前都在这儿。”卖豆皮的小贩回答。

“那你等着,我去办些事情,天黑前就回来,到时候剩下的豆皮卷我都包了。”分不清男女的手,拿出一锭雪亮亮的白银。

小贩乐极了,从没遇见这么阔气的客人,连忙把沾油的双手在衣服上抹了抹,才把银锭捧过来。银锭很沈,绝对不低于五两,他还是头一次把这么重的银两捧在手里。

“好好,我先帮您炸起来,放在锅边温着,等您回来一咬,还是满口热。”他殷勤的说着,把银锭往怀里搁着,沈甸甸的压在胸上,心口好踏实。

“不用,先别炸,先炸放着就软了。”

那人阻止,显然对食物要求不低。

“我爱吃现炸的,你维持整锅油滚烫就好。”

做生意的永远顾客至上,何况还是个慷慨的顾客。

“知道了!”

小贩用力点头,笑咧着嘴,双手猛搓满是油渍的围裙:

“我就在这儿等着。这天冷难走,您别赶,我一定留在这里。”

那人点点头,穿过萧瑟的广场,走向一条大路,走了不久之后又拐进一条小路,最后在一户人家门前停住。

门里头传来欢笑声,有男人的、妇人的,还有小娃儿的牙牙学语,跟出生没多久,婴儿的嘤咛声,是个和乐融融的家庭。就算天候冷着,但-家人能团聚,就觉得暖了。

那人伸出手,拍了拍门板,也没叫唤,只是拍了又拍、拍了又拍,直到木门被打开。

来开门的是男主人,因为被打扰,在屋里头高声问了几次,来人也不答话,光顾着拍门,拍得他刚出生的女儿都被吵得哭了,让他心疼不已。

“做什么?”他气冲冲的问。

“送信的。”

那人打开怀中布包,拿出几封信的其中一封,递给男主人。

“信?”男主人一头雾水。

“天黑后再打开。”那人说完就转身离去。

风渐渐加强,送信者却浑然不觉,脚步很有节奏,一步一步的走着。分岔的小路里有许多小巷,他慢条斯理的走着,早就把砚城中的路径记得滚瓜烂熟,无论再偏僻的地方、再难找的住户,他都能找到。

小巷里头有几条见不着阳光,比外头天黑得更早些。但是这儿的住户不知怎地都没点火,屋里昏暗不清,也听不到什么动静,更别说是谈笑声了。

那人在一户门前站住,里头黑漆漆的,彷佛是个空屋。

照旧,送信者举起手在门上拍打,持续的、有耐心的拍。

屋里头开始传出呜噎声,又轻又柔,小小声的却很明确,听在耳里就像是一根冰冷的手指,轻轻的、轻轻的触模后颈,令人毛骨悚然。

送信者置若罔闻,继续拍打木门,节奏半点不乱,显示出无比耐性,即使鬼哭声愈来愈大、愈来愈凄厉、愈来愈剌耳,他还是拍着门。

方法用尽的鬼终于无计可施,恨恨的冲出来,哗啦的一把将门推开,披散的头发后头,双眼红通通的,气恨的直瞪着来人:

“不论你卖的是什么,我都不需要!”

鬼怒吼着。它最厌烦来敲门兜售的小贩,因为它什么都不需要,最想要的如今已不能要。

它用这招吓退小贩,几乎是百试百灵,如今却被逼得非要来开门不可,气得它脸色更青、双眼更红,鬼气逼人。

“我不是卖东西的。”

那人半点都不怕,很冷静的说。

“那你拍什么拍?非让我起来不可吗?”

它这些年来,连动都懒得动了。

“是。”

那人从布包里,再抽一封信:

“这是你的信。”

鬼的眼睛差点掉出来,大声嚷叫着:

“送错了!我跟人与非人都没有来往,不可能有信给我。”

它厌恶的说。

“不,这信就是给你的。”送信者很坚持。

眼看不收信,那人就一副非要站在门口的模样,就算站成一棵树也不肯罢休。鬼为了图个清静,不甘愿的用弯长的指甲把信挟过来。

“天黑后再打开。”

送信者嘱咐后,终于抬起脚来,离开鬼的住处,往小巷最深处走去,不一会儿就消失在暗巷中。

鬼拿着信,搔了搔乱发,转身进屋里去,庆幸再没有人来骚扰。

砚城里的屋宇大多用泥碑建筑,墙面会刷上混了漆的白粉,比例还不能错,要抓得准确、刷得均匀,墙刷出来才会好看。屋顶上盖灰瓦,屋里会用上不少木料,有钱的人家就用得精致、没钱的人家就用得简单,地面则都铺着五色彩石。

在屋子跟屋子之间,有道看不出的缝隙,那人却很轻易踏进缝隙里,身躯扁得不能再扁,与其说是走动,不如说是流动,从这个缝隙溜到那个缝隙,悠游在扭曲的缝隙间。

最后缝隙变宽,湿润的泥砖里被辟出一个空间,里头小桥流水、庭院花草扶疏、景色优美还座落着一间雅致小屋,尺寸虽小但样样倶全,有如世外桃源。

送信者也缩得很小,走到小屋门前举手拍门,力量不轻也不重,就是拍得很响亮,屋里听得非常清楚。

这次没拍多久,里头就有和善的声音说道:

“来了来了,请稍等。”

脚步声由远而近,身穿绿色衣裳、身材圆滚滚的富态女子匆匆把门打开,微笑的问道:

“请问您特地到寒舍来,有什么贵事?”

泥砖里就是她的家,她跟丈夫平常都住在这里,只有雨季时才会出去。小屋僻静难找,访客当然就少,平均差不多五年才有一位,她自然相当欢迎。

“我找你丈夫。”那人说得直接。

女子有些错愕,没想到对方会这么无礼,摆明了不跟她谈话,甚至连客套几句都没有,直言就是找她夫君。她尴尬的点点头,退回屋里头去。

过不了多久,身穿亮紫色衣衫,比妻子胖了两倍的男人走来到门前。

“客人光临,有失远迎,实在抱歉。”

他拱手做揖,满身满脸都肥润润的,下巴格外肥大,垂得连颈子都看不见,脸

上有一道旧疤,因为脸重得下垂,所以疤痕也被拉开了些。

那人完全不理会,拿出布包里最后一封信,递到紫衣男人面前。

“收下。”

“请问,这封信是哪位写来的?”紫衣男人拿着信,很有礼貌的又问,说话时双颊鼓动。

“看了就知道。”

送信者没有回答,照例吩咐:

“天黑后再打开。”

说着,身躯又扁了下去,头也不回的顺着缝隙离开。复杂的缝隙对那人也没有影响,半点都没有走错,从哪个地方进去,就从哪个地方出来,抽身站在小巷深处时,身体又弹回原状。

任务完成,那人惦记着跟小贩的约,脚步变得轻快,赶在天黑之前就回到四方街广场,朝着滚油的香味走去,馋得直流口水。

小贩冷得厉害,耸着肩膀直抖,连怀里揣的银锭都凉了。

看见久等的顾客出现,他的精神都来了,挥舞着长筷子,准备好好施展炸豆皮的技术,连寒意都感觉不到,笑得都看不见眼睛了。

“客人,等您好久了。”

他吆喝着,连忙把桌椅摆好,特意把桌子摆在油锅后头,让客人能瞧见他熟练的手艺。

“我这就开始替您炸豆皮。”

长筷子挑起一张薄薄的、淡黄色的软豆皮顺势溜入滚油,滋啦滋啦的直冒泡。

那人把斗蓬月兑下,搁在椅子上,将两手的袖子都卷起。

“不用,我习惯自己来。”

小贩有些诧异,更多的是不服气。他炸豆皮多年,砚城里谁人不知、谁人不晓?摊子虽然小了点,但是名气大啊,往来的客人都夸赞呢!

他挟起金黄酥脆的豆皮,耐着性子没发火,看在怀里的银锭份上,脸上勉强挤出笑容,转身劝说道:

“客人,这样吧,您就先吃一口,一口就好,绝对——”

话没说完,他就吓得松手,脆脆的豆皮落地就碎。

藏在斗蓬下的,竟是一颗暗绿色、形状成倒三角、双眼大到不成比例的大蝗虫脑袋,头上长长的触须在风里抖动。寻常蝗虫嘴小,它这只大蝗虫嘴当然就大。

这会儿它正笑着。

“我不爱吃豆皮。”

大手变回尖锐坚硬的前肢,嗖的剌进小贩的眉心,顺势往下压,直到小贩的身子后弓,脑袋整个浸入油锅中。

等到火候差不多了,它小心翼翼的把脑袋勾出油锅,顾不得烫,也不管直滴油,迫不及待的就咬下去,酥酥脆脆里头还有桨,吃得它销魂不已,连啃了好几大口,先解了馋后,才吐了一口气,笑笑的说道:

“我自己炸的真好吃。”

当艎虫吃得不亦乐乎时,天色彻底变黑,夜晚降临了。

每一封它先前送出的信,这时才显出字来。

黑腻的黏稠汁液透出纸张,一颗又一颗的浮起,在信的上方浮现一行字,腥臭得让人无法忽视。

记得夫人的恩情吗?

◎◎◎◎◎◎

木府里头,风雪不侵。

姑娘刚吃过晚膳。因为晚餐里有一道菜,是按照左手香的配方做的药膳,不但能滋补人,也能滋补鬼,她用这个借口,派信妖去把雷刚请来,一块儿用餐。

撤下残羹剩肴后,灰衣人送上糖炒栗子,浓浓的香气里,带点微微的焦糖味儿,炒到这时最是好吃。

两人隔桌而坐,姑娘等栗子凉了一些,才用粉女敕的指尖去拿。

去壳的栗子,外头还有一层薄膜。她连薄膜都不让雷刚吃,非要一颗一颗亲手撕得干净了,剩下香软鲜黄的栗仁,才喂给他吃。

他吃了几个就不肯再吃,握住她的小手。

“别剥了。”

“为什么?”

她歪着小脑袋,双眸中柔情似水:

“你不是最爱吃栗子的吗?”

每年秋季长得最好的栗子,要饱满无虫咬,大颗又甜润,才有幸跳进摆在石牌坊外的竹篮里,竞争得很激烈。还好栗子们爱惜好不容易长成的果实,不然非得在带着尖剌时,就先打过好几轮。

“不想让你烫了手。”

雷刚带茧的大手模着她的指尖,靠过去吹了吹,想要降点热度。柔女敕指尖比先前红了些,让他无比心疼。

姑娘粲然一笑:

“不要紧的。”

“要紧。”

他握紧她的手:

“对我很要紧。”

“但是凉了就不好吃了。”

愈是这样,她愈是想剥给他吃。

“那我来剥。”

他伸出另一只手,给她看皮粗肉厚的指掌:

“我不怕烫,可以剥给你吃,自己也吃,不然就这么放到凉。”

她轻咬着唇,想要娇声抗议,但心头的甜让她心软,嘴也软了:

“好。”

就这样,剥栗子膜的人变作是雷刚。

黝黑的双手虽然大,但动作很利落,轻易就撕下薄膜,一小部分喂她,直到她说吃不下了,他才剥来自己吃,后来懒得讲究,干脆连薄膜都放进嘴里,一块儿咀嚼。“雷刚。”

姑娘唤着,捧起茶递过来。

“嗯?”

“你有事瞒我。”

这句话是肯定,不是疑问,让他猝不及防,满口栗子差点噎住,连忙接过她捧到眼前的茶,分几口灌下去,好不容易才缓过来。

“没有。”他答得很快,掩饰心虚。“说谎。”

她负气的腿儿一伸,绣鞋踏上地板,娇娇的跺脚,咬着唇瓣转身,对他伸出手来:

“你为什么不把簪子送我?”她质问。

听到是簪子的事,雷刚的心中有某些东西落了地。

原本他以为不会在乎,却因为爱恋得太深,所以难以忘怀。

“你怎么知道有簪子?”

他故意反问,第一次隐瞒了她,没有将疑问说出口。

“信妖说的。”

她伸出小手,就是要讨到手。

“它说去找你过来时,从窗户瞧见你盯着一根簪子自言自语,瞧得都出神了。”她等了又等,始终等不到他拿出簪子。

“簪子是有的。”

雷刚慢条斯理的说,看着她粉女敕女敕,还有一丝稚气的脸儿:

“但是,我没说要送谁。”

她小嘴半张,难得愣住了。

“那你要送谁?”

“留着。”

“留?”

几乎知道天地所有秘密的姑娘,好久好久没有过困惑的情绪:

“留着做什么?”

他慵懒的恣意伸展健壮伟岸的体魄,摆出认真的表情:

“自己用啊,瞧你的簪子那么多,所以我才去买了一根来,学你簪着好看。”他捉弄的说着,欣赏她难得出现的神情。

那是明知被戏弄、想要一笑置之,却又偏偏不甘心,有些焦急的模样。她想了一会儿,才恢复平静,有些狡黠的一笑:

“那,我跟你用换的,好不好?”娇小的身子走过来。

“拿什么换?”

芬芳的气息扑面而来,柔软的双手圈绕他强壮的颈项,交缠在他发根处,娇软轻盈的身子在他身上坐下,恰恰适合他的怀抱。

她凑上前,在他久历风霜的脸上印下一个轻吻。

“用这个换。”

声音小小的,只有他能听到。

雷刚险些要被说服,但瞧着她的娇羞,好不容易强忍下来,用嘶哑的声音回答:“不够。”

她低下头来,贴着他的胸膛,过了一会儿才抬头,双阵水润,轻轻凑上前来,模样生疏,不仅是羞怯,甚至是隐藏不住的胆怯。女敕女敕的唇贴住薄唇,就没有再动。

他动情的抓住她,将她抱得更紧,薄唇厮磨着她的柔女敕,饥渴的神智只想要更多更多,直到她完全属于——

突然,姑娘点住他的胸瞠,让他动弹不得,双颊红润的她,转眼就月兑离他的怀抱、他的热吻。

“不可以。”

她小声的说,转开视线。

雷刚全身僵硬,很缓慢才逐渐放松,黑眸望着她。往常她说不可以时,他就会停手,没有更进一步,也没有多问。

如今,疑问却窜上喉咙,就要吐出舌尖——

陡然之间,地面晃动了一下。那震动不大,却连木府内都感受得到。

姑娘抬起头来,恢复从容,往浓浓夜色望去,脆声下令。

“信妖。”

薄纸飞来,先前没听到庭院里的声响,直到姑娘叫唤,它就听得清清楚楚,立刻赶来报到,一瞬都不敢延迟。

“您有什么吩咐?”

“把黑龙找来。”

啊,那只臭泥鳅!

信妖偷偷做了个鬼脸,刚要出发时,听见姑娘又说了一句:

“到雪山下跟我会合。”

◎◎◎◎◎◎

晃动的中心点,站着不是别人,就是公子。

不是幻影,就是他本人。

温润如玉的双手,因为刚刚自挖胸口,沾满黑色的腥臭液体。方才,他把先前就准备好、从一个娃儿身上紧系多年,被洗得有些薄透的精致手绢搁在地上,淋满他的血。

那是夫人的手绢。

他的妻子多么善良,要他帮助了许多人与非人。当初,那娃儿被鬼所缠,将鬼驱逐后,小娃儿还哭个不停,她就将手绢仔细的绑在娃儿手上,从此再没恶鬼敢靠近。

手绢上头留有她的痕迹,虽然稀薄,但已经足够。

而他的血里,有姑娘的血。

封印是姑娘设下的,倘若她是一般的责任者,血就没有太大用处。但是她是神族,属于她的神血能引导去往封印之路。少少的血,只能引起非常短暂的反应,他说什么都不能错过。

黏液浸透手绢时,一道红色的光亮起,砚城也为之晃动。

“看见了吗?”

公子冷声问道,胸口的伤口很快愈合,连衣衫也恢复洁净。

恭敬的站在一旁、被烧得仅剩骨架的灯笼,吐出一口又一口的黑烟,敬重的回答:

“看见了。”

它从破开的嘴里,吐出最后的一丝火苗,照亮又被藏起的路径。黑龙烧得它彻底焦黑,离死只剩一步,它勉强撑着,就是为了这一刻,替尊敬的伟大主人照路。“好。”

虽然只有一个字,但灯笼死去时,已觉得无比荣幸。

在公子的身后,有一个人、一个鬼、一个妖。当公子如飞箭般沿着火苗之路疾飞时,他们也被牵引着,在迎面的强风中,经历无比的痛苦,却都忍着一声不吭。

火苗之路的尽头,是雪山之下一个隐蔽的角落。火苗圈绕着那处-支撑到公子到来就彻底熄灭,留下微微融化的雪痕。

公子蹲来,用手覆盖着雪,唇边露出衷心的笑,甚至笑得有些抖颤。为了这一刻,他经历过无数磨难,但比起能见到爱妻,即使再苦亿万倍,他也甘之如饴。“等我。”

他轻声说着,无比温柔、无比深情:

“再等一等就好,我们就要见面了,你再也不需被困住、不必被消耗,从此可以自由。”

站起身后,公子扬起长长的衣袖,指向颤抖的男人:

“从你开始。”

男人深吸一口气,拿出利刃,悬宕了一会儿,然后朝另一手的手腕划下,切断那处的血管,鲜血滴染雪地。害怕后悔,所以他割得很深。

“我受过夫人的恩惠,愿意献出我的血。”他说。

鬼接过染血的刀,知道逃不出公子的掌握,只能乖乖就范,跟着划开手腕,重复男人先前所言。

“我受过夫人的恩惠,愿意献出我的血。”

鬼血滴在雪上,淡淡的,很稀薄。

告别妻子的紫衫男人,鼓足勇气前来,在惦念夫人恩惠之外,也担心如果不从,连妻子都会惨遭公子毒手。与其夫妻都送死,不如他独走黄泉路。

“我受过夫人的恩惠,愿意献出我的血。”

献出血液后,肥大的身躯颓然倒落,紫衫恢复成皮,是只修练成精的紫蛙。

公子弯弯的指甲在皮肤上切出一道伤口,黑色的黏液涌出,也滴落在已被鲜血浸润得融化的雪上,很快的跟着渗下,穿透终年不化的冰雪,直达最底处。

人的血、鬼的血、妖的血、魔的血——

还有封印者的神血。

都齐全了。

五种血液以不同的速度流到雪下的岩石,当彼此相溶的时候-散发出灼热的温度、剌眼的光亮、强劲的风,方圆三里的积雪轰然爆裂开来,连雪山也摇摇欲坠。公子在原处,低头露出渴望的.、怜惜的、深情的神情。

原本被积雪掩埋的地方,露出一个偌大的坑洞,洞中依稀能见到身影绰约,就是它朝思暮想、没有片刻忘怀的爱妻——

当姑娘赶到时,封印已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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