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家的那口子 第一章 作者 : 陈毓华

五十圆铜板在半空中扬起一道不算高的弧度,然后地掉在一只张得开开的手心里。

「反面,又是反面,为什么我老扔不到人头?你欺负我,只是决定左边右边,有这么困难吗?你知道永澜不想往右走,就算真的被天雷打,我也不要去投靠那个人!你翻个身不难,说好了,翻个身我就不为难你了。」好声好气的商量,认真对待一枚平凡无奇的铜板。

她不是疯子,也不搞笑,扁嘴又嘟嘴的,哄骗又商量,用铜板来掷筊决定她的去处,她很认真。

再一次。

说也奇怪,硬币存心跟她作对似的,几度翻覆,落到她手里的还是数字满天下,国父大人硬是害羞不肯出来见客。

五指紧缩握拳。

哼!老娘偏不信邪!双手合十,水女敕的樱唇喃喃细语,铜板再度上到半空中,亮光一晃而逝,叮的一声掉落地面,撞到邮筒的角,翻个身滚啊滚的滚过路灯,简直像是离家出走的小孩,神奇的沿着水沟盖,直奔不远处一只脚趾露出来乘凉的破布鞋边,这才甘心躺平。

破布鞋的主人跟野人没两样,长及肩的头发盖住了脸,寒流过境的天气,身上穿得却是让人看了更冷的无袖功夫装、破烂磨损的牛仔裤,说是街友吗?修长的骨架,看起来年纪轻轻的,不像好吃懒做的人,可是那虎视眈眈,两眼瞪着超商干净橱窗的模样,让店里的店员心里直发毛,路人见状也绕得远远的,以免遭到不测。

他看到了那抹银亮。

弯腰捡起来,毫不迟疑把硬币放进嘴里咬了一口,然后眼露喜色,跨着流星大步,理直气壮的走进那扇会有叮咚叫声响,还有中气充足的「你好,欢迎光临」的便利商店。

片刻后,他抱着一排养乐多,嘴巴笑到几乎咧到后脑勺的走出便利商店。

「还来,我的五十元。」一只手,一道黑影,软得像水蜜桃的声音拦住了他的去路。「你捡到的那个硬币是我的。」

按理说,这样的声音一点说服力也没有,只是人就挡在他面前,他不得不停下来。

「妳的?上面写名字了吗?」口气很差,母鸡向来只会护卫小鸡,他却有誓死要捍卫多多的气势。

「我说是我的就是我的,我不小心掉的,你应该还给我才是。」就差那么一秒,结果她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欢快的进了超商的门,就差那么一秒!

他看着那只水女敕到会令所有男人都想牵牵看的小手伸到他眼前,然后顺着柔润好看的胳臂爬上她的脸蛋,发现她有双比北极星还要明亮的眼睛。

这些年所有的文明都离他很远,常常只要抬头,那颗指标性的星就落到他眼底,想不到都市里也有这么明亮澄澈的星星。

被送去学武是父母的安排,中断学业的他在离家五年后又被叫回来,也是因为他们的遗嘱。

他们说,他得回来克尽身为长子的义务。

遗嘱、遗嘱,人都死了,尸骨早寒,去他的义务,去他的长子,他只是顺着台阶回来罢了。

久违的都市。

他轻佻的撇了下头。

「钱我花掉了,妳要,找他去。」那个他,是指便利商店穿着制服,正在替客人结帐的店员。

他运气好,平常要五十五元才能买到一整排的养乐多,今天促销价只要四十八元,如果她真的坚持……找回来的两元她要吗?不过他好像把钱丢到了捐款箱。

「你用我的钱去买这个?你不知道铜板也有失主的吗」她气得嚷嚷。

那五十元,可是攸关她的将来……呃,去处,很重要的。

「我看过了,一面是国父,一面梅花,两面都没有其它人的名字,所以不可能是妳的。」是狡辩,可是对他来说钱是谁的不重要,他想喝养乐多,他喜欢这玩意,而且,很久没喝了。

至于失主是谁?不关他的事。

「赔我!」

他掏出两只空空的裤袋。

「看得出来我比妳手头还拮据,好歹妳的穿著还满体面的。」

他从来不介意在恰当的时候使用小小的心机。

永澜忽然不知道如何是好。的确耶,他怎么看都不是那种生活宽裕的人,可是为什么她莫名感觉到他有着强大的灵魂力量?

基本上越是出色,社会上越是举足轻重的人,灵魂重量越是强大,不过她能力低微,看走眼也不是没有的事。

反正—「你把我的五十元吃掉了,那我晚上要住哪里?」

虽然不清楚两者有何关联,他还是耸肩回答。「爱莫能助。如果妳真要我的建议,公园、车站都是不错的地方,地下人行道我是不建议,妳这模样,大概一进去……很难完整的出来。」

一皮天下无难事,用理亏换点良心上的建议他还做得到。难得做一次好人,可以抵换她的损失吧。

永澜不完全懂,不过可以理解这人是不打算还她钱了。

东方清俊把她的沉默当成默许。

看得出来,这个女生对外面的世界不是那么熟,就连最简单的人际关系、应对进退都很生疏,不过这是她的问题,不关他的事。他徒步走了很多天的路,全身上下的骨头都快散了架,当务首要是好好回去睡个长觉。

至于多多,他嘴角浮起一朵贪到小便宜的笑,就谢喽!

他举步绕过她往左走。还好、还好,说到睡觉的地方,他倒是有一处可以遮风挡雨。

永澜跺了跺脚,湿润的眼睛看着他的背影。

「你真的不能还我吗?」

他掏掏耳朵假装没听见,喜孜孜的在多多开口戳了个洞,一口气喝完一瓶。

哈~爽到爆!

还不过瘾,他索性边走边开封,三两下就把战利品喝了个精光。

模模肚子,算聊胜于无。

他的听力一向敏锐,步行过一个十字路口后,后头细碎的脚步声跟上来了。

经过公车站牌,来到下一个街口拐弯处,后面的人还是亦步亦趋跟着。女生这么执着的,他还是头一遭遇见。

这个小区的建物新旧杂陈,附近原来都是同样的三层楼透天厝,不过几年前土地重划后,很多邻居卖地的卖地,也有陆续改成公寓大楼的,像他们家这种独幢又能拥有前庭后院的两层楼斜顶住宅,反而在这区块里变成土地价值远远大过于建物本身。

水泥墙圈起的房子,两片铁门有一片歪倒了,放眼看去,杂草比人还高,房子只隐隐露出个黑色的屋顶。

他伸手把跟藤蔓纠缠的铁门推开,「叽—」刺耳的刮锈声,顿时在寂静的夜里制造出教人皱眉的恐怖音效。

东方清俊没被吓跑,倒是很多本来寄居的小生物一阵抱头乱窜,好一会才归于安静。

他懒洋洋的走了进去。

真要追究,这洋房是他老爸最发达,喊水会结冻那几年随手买下来给管家养老的住所,想不到老管家没享用几年,最后却变成他的藏身处。

至于他跟爸妈住的那个房子,他已没有记忆,现在再回头去找,就跟月兑裤子放屁一样—多此一举。

不久,原来应该把走道都盖住的杂草,被他铲出一条可以行走的红砖道来。

「妳还要继续在那里站多久,不进来吗?」

永澜被吓到,深吸一口气,见他仍看着自己,才确定自己没有耳背。

好吧,他也很意外自己的「善良」,他应该把她拒于门外,把她当成无关紧要的路人甲,甚至空气都可以,像他这么怕麻烦的人,为什么要把一个陌生女生带进家门?

「没回应?那当我没问。」

她的脚才动了那么一动,他又改口。

「别说我没警告妳,我可是个很健康的男人,妳一个单身女子要是进了我的门,出了事,是妳活该。」

一盆冷水泼得人头皮发凉,这就是他要的效果。

也不知道她听懂了没有,只见她神色微慌。

「到底……我能进去吗?」永澜踌躇开口问,手足无措的站在原地。

他心机白费,石头丢进水里了。

「先说好,妳只能住一晚,明天天一亮,妳就得走。」

永澜有点苦恼。她要不要告诉他,如果让她住进去,她就不会走了耶!

这房子看似杂乱荒芜,可是气场很好,住在这里,她应该可以避得过劫数。

见她没反应,东方清俊很自以为是的当她同意了。

「同意的话,就进来吧。」

屋子有水有电,东方清俊知道这是托谁的福,这么些年还真心把他们兄弟放在心上的,也只有早就离开东方家的老管家。

不同于外表的脏乱,房子里面出乎意料之外的可以居住。

所谓的居住,当然称不上豪华奢侈、一应俱全,但是对于一个高龄近七十,住疗养院,靠养老金过日子的老人,能把房子维护成这样已经不简单。

这年头没有谁还念着旧情,旧情,得看看建筑在什么样的基础上。

他不偏激,只是多年来的冷眼旁观,心凉了而已。

「我累了,不招呼妳,妳自己随便找个空房间睡一晚。」随意交代,他便爬上二楼,打开热水,用力的洗刷累积了好多天的污垢,然后光着身子,也不管头发滴着水,倒头就睡。

即便家里多了个人,对他一点影响也无。

东方清俊早出晚归,每天回来也不开灯,模黑上二楼,不管身上又添多少伤,一律倒头睡死。

他运气真是不好,行踪再怎么保密,那些人还是能「赃」到他,死活就是不放过他。

不从,就只有干架才能月兑身。

那些混蛋下手一次比一次狠,但他这些年也不是白练的,想打赢他,八百年后看有没有一丝机会!

这一天他提早回来,一边还是得闪过满地垃圾的前院,一面粗暴的问候人家老母,还有祖宗八代。

这些不长眼睛的路人,没看到这幢房子里已经住人了吗?还拚了命的把垃圾往这院子里扔!一堆理盲!

暗夜里看不出来是谁惹得他凶性大发,一进了门,打开灯,才发现他几乎体无完肤,一张脸肿得跟猪头没两样。

「马的!」一个坐下的小动作牵动伤处,痛得他龇牙咧嘴的咒骂。看来,腰肋骨大概断了,指关节也全数瘀青。

倏地—

「谁?谁在房子里?给我滚出来!」

只见一袭月牙白飘进了他的视线。

「妳不是走了,还在我的房子作什么?」以为早就该离开的人,此刻却一脸的睡眼惺忪,手里抱着枕头,一副无辜的、小白兔似的神情面对着变脸的他。

第一次端详她小小的、白白的脸蛋儿,一头现代人绝对嫌累赘的及腰长发,赤着小脚,站在他这两天制造出来的脏乱地板上。

「我不能走,没有要走。」呀,他一身的血,一定很痛,痛就会不舒服,不舒服脾气就坏,脾气坏,她只得捱骂。

「妳吃定我,想赖着不走?」

「永澜不能走,天雷要来了。」坦白从宽,他是好人,应该会让她留下来的。

「天雷,那是什么碗糕?」

这两天为了摆月兑那批人,他一直在外面混,早就忘了她这个人,根本没注意她离开了没,想不到他在外面拚死拚活的时候,房子居然被趁虚而入了。

显然她把他的话当成耳边风,瞧她这副居家模样,比他还要像主人翁呢。

「我们这一族的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都要被那个讨厌的雷公劈上一次,要是能安全的避过去,才能真的变成大人。」永澜很好心的解释,希望他能明白她的苦衷。

屁字差点从东方清俊嘴里吐出来。当他三岁小孩吗?「工三小!天雷?满地都是避雷针的现代,雷公要劈人,机率少得可怜好不好,谁会那么呆,站在外头给祂劈?又不是发神经!」

马的,她真的把他当白痴。

他全身痛得像被火车辗过,哪来的心思听她鬼话连篇。「我不管,反正妳立刻给我消失……嘶,妳在做什么?谁准妳碰我的?」

逐客令才下了一半,一只小手陡地覆上他最大的伤口,轻轻拂过,说也奇怪,那痛马上消失,最教人讶异的是,连坑坑洞洞的口子也不见了,完好如初,一路平坦。

他把她的手抓过来看。马的!就跟普通女孩子一样,润润女敕女敕的。

再看一次自己月复部的伤口,哪来的伤?弹性十足的肌肤,怎么按都一样。

「妳……怎么弄的?」

东方清俊意会不过来。他眼花吗,还是错觉?如果他没有精神错乱的话……他就是见鬼了。

「不知道,永澜生下来就会了。」

没有任何宗教信仰的他,神佛不信,要是有传教士敢拦住他传道,他一定给人家一顿白眼,但现在若不是撞邪见鬼……就是他疯了。

像是知道他的想法,永澜连忙澄清。

「我不是鬼,你看我有脚。」她拉高裙襬,露出可爱的脚趾。

「妳要是敢没有脚,我前天就把妳揈出去了!」马的,他们家捡东西是弟弟东方孙朗的坏习惯,而他百年难得的善心大发,竟然捡了这么个玩意回来,真够晦气!

只是,女孩子的脚趾都像她一样的可爱美丽吗?

他在想什么他粗鲁的拉下她的裙子,盖住可爱脚趾。

「别告诉我妳是哪里来的山妖鬼怪,我不想知道。」

他的人生还不够乱吗?又多她一个来凑热闹。还好他年轻,心脏够强壮。

「你为什么生气?」

他一定是失血太多、精神不济,才会产生幻听跟幻想,只要把眠补回来,这些幻觉一定会消失没错。

怪力乱神,退散!

不理会她,东方清俊起身往楼上走,却没有重申要赶走永澜的话。

他别扭的想着,她治好他的伤,就当酬劳,让她多住一晚吧。

反正多住一晚也不会怎么样……

换下跟破布没两样的衣服,果着身体躺在床上的东方清俊,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

安静得只能听见自己心跳声的夜里,楼下什么动静也没有。

她很听话,没来烦他,不许她上二楼,她就一步也没踏上来,所以也许隔天就会自动消失了吧。心里巴望着她赶紧消失不见,可是这样的夜,为什么知道楼下有个人跟他在一起,就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安心?

把双臂枕在头上,他一定是被这几天接踵发生的事情搞昏头了。

真的是没一件顺心的事!父亲留下来的那些部众如影随形的逼着他,要他回到东方帮,回到枪林弹雨、腥风血雨里讨生活。

他们可是能言善道得很,说什么一个有百年历史的黑帮要是这样消失了,上对不起祖宗,下对不起帮众。

那么他们这些人谁又对得起他了?

说的比唱的好听,真抱歉,他一点兴趣都没有。

这些脑袋里装着石头的老混蛋,有没有想过时代不同了,街头帮派能有多久的寿命?

他一点都不在乎东方帮会式微,散了、垮了、倒了都无所谓,反正鸟兽散不就是这么回事。

他的父母都抛弃他们走了,干么继承他们留下来的残骸,真的没必要。

本来已经疲惫到无力的身体,经过这一番思索,很好,脑袋越想越清楚,东方清俊这会比白天还要清醒了。

他气愤的把枕头往墙壁一扔,下了床,下楼去。

楼下没有任何光线,他一下来就踢到自己制造出来的啤酒罐,捡起来捏在手里,眼睛很快适应了黑暗。

客房门是开着的,他告诉自己绝对不是存心偷窥。

只有几坪大小的客房里,一身茸茸白毛的她,像是会微微发亮,趴在温暖的垫子上甜睡着。

原来她睡着的时候会现出原形,她很小,是一只年幼的小狐狸。

她真的不是人。

东方清俊只觉得头上乌云翻涌。

像是感觉到什么,她忽然转头,高高竖起了两只漂亮的耳朵,当目光对上他的双眼,便摇了摇蓬松的大尾巴,接着看似懊恼的把头埋进两只前爪里。

她在害羞吗?

东方清俊轻掐自己的手臂。是真的。

重新关上门,他头也不回的转身上楼,进房,把自己埋进他的床。

卡早困卡有眠,明天起床,一切的错觉都会消失无形。

头戴安全帽,脖子上挂着擦汗毛巾的东方清俊,扛着细条钢筋在建筑工地里穿梭。

这工作他做了几天,不必用脑筋,只要有强壮的体力就能胜任,拿的是日薪,一天两千五百元,算高薪。

再过半小时就下班,领了薪水,要购买的日常用品……钱,暂时应该够用了。

不管如何,家里多了个人,该准备的少不了。

他不承认自己脑袋坏了,钱是为他自己花的,他要在这里住下来,总是得把房子打理成一个能住的样子。

那间屋子是空壳,除了几组简单家具,连个泡面的锅子也找不到,更别说香皂毛巾之类的用品。

前面一段日子,他忙着跟东方帮的残渣部队玩躲猫猫,哪来的美国时间想这些琐碎事情。

那天他醒来,那只狐狸没走,甚至干脆不要脸的用她的狐狸样子到处走来走去,一点自觉都没有。

其实撇开那些怪力乱神不说,她那身白毛还真是漂亮,把她当成宠物养也不是不可以。

说起来他能这么坦然接受她,是因为他看了不少现在时下流行的玄幻、修仙、穿越、军事、游戏的网络快餐文化。其实这世界要什么没有,差别在于自己要不要信而已。

相处了几天,他发现她跟人没什么不同,比较让人发噱的是,女生爱干净会收拾的美德她一样也没有,不管屋子有多乱,她都能安之若素。

她不会开火下厨,不会自己倒杯水来喝,也没看过她出门,套在身上的衣服,好像就那么一百零一件,万年不变,可是也没从她身上散发出什么奇怪的味道来。妖怪不是都会变来变去?还是她已经修炼到可以不用吃东西、不用洗澡清洁的境界?

当然,前面的这些全都属于猜测。她压根就像他以前想的一样,不懂人情世故,人类的煮食器具她不去碰,也不认为身为寄居在别人家里的她,得要多付出点什么来换取住宿这类的概念。她肚子饿了只会讨吃,吃食还不能太差,看不中意会翻脸绝食,说他看不起她,要她吃馊水。

瞧瞧,谁见过这么大牌的寄宿狐狸?

刚开始的客气,一定是假装出来的。

为了她的伙食费,他只好出来打工。

至于修炼这件事—他确定没见过,了不起有月光的夜里,她会坐在窗口晒晒月光,更多,就没有了。

其实他应该不用对她存有太多想象,一只要吃三餐、宵夜不能省、吃饱睡睡饱吃的狐狸,能对她有多少期待?

既然只是纯打工性质,只要是工头的命令,他就去做,他年轻力壮,又听话,爬鹰架、绞铁丝、拌水泥,全做得有模有样,不像那几个说是为了学校报告、不得不来混个成绩的大学生,能模鱼就模鱼,不到下班时间,已经在讨论下班后要去泡网咖,还是和新把到的妹去吃把费(Buffet)。

东方清俊一点都不羡慕大学生,自中断学业后,他就自修武道,后来因为一连串的事故,在父母的安排下,他最后到了德国格斗学校,在外这些年下来,他眼界更加宽广,心胸远远胜过同侪许多。

「要约他吗?」

「不要,根本约不动,你忘记他上次怎么拒绝我们的?」

几个年轻人的对话,一字不漏的飘进东方清俊的耳里。

「这次也许不会。」

「他本来就不合群,再说我们是大学生欸,虽然年纪差不多,但我听说他没读过高中,搞不好大字也不识几个,带出去丢脸啦。」

「这年头没念过高中的人的确少见。」

「道不同不相为谋,走啦。」

「其实,我觉得他还满帅气的……」

明知自己是那几个人话题里的对象,他却佯装什么都没听见似的,从他们身边大剌剌的走过去。

毕竟谈论他的人都不尴尬了,他这个被谈论者当然要表现得坦荡荡。的确,道不同不相为谋,他们爱嚼舌根就用力嚼吧!

他们的话,对他一点杀伤力也没有。

相较于这些人,家里那只狐狸可爱多了。

他不禁加快了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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