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为小女人 第六章 作者 : 谢上薰

周四上午起得晏,醒来发现在下雨:一盆一盆倒下来。晦暗的天气正如我的心情。

一夜我睡睡醒醒,脑子里满是路华、樊明珠、俞震亚之间的三角关系。王掌珍说的全是真的吗?樊明珠又去找路华了。依路华的脾气,若非未忘情樊明珠,岂肯接受这件委托,管她樊明珠的未婚夫外面有多少女人。

如今我才明白,路华要我星期一别去上班,不是放假,而是怕我撞见樊明珠,她将很难堪吧?

我不懂爱情,我想。

完全超平我想像之外。我不希冀轰轰烈烈、一味牺牲、爱得你死我活的文艺小说式爱情,我欣赏姨丈、姨妈二人之问平实、互谅、彼此信任的爱,不激烈却绵长不衰。啊,邱杰夫,我突然好想你。

我很懒惰,甚至不喜欢伤脑筋的爱情。

也许天性如此,也许我未成熟,也许……

有许许多多的「也许」,也无法使我更沮丧一点。姨妈出去购物,我拥著抱枕,瞪著茶几上报纸影剧版的消息。上头刊载「兰小春」预定下月开镜,还有一幅辛尔芝的彩色照,正是我所羡慕的成熟艳丽型,一出现就吸引住男人的目光,我想,这种人正合乎你争我夺式的恋情。

电话铃声不识时务的响起,破坏我正在享受恶劣的情绪。

「喂?」

「爱丽丝!」路华开口就吼。「你不来上班,在搞哈飞机?」

我望窗外,太阳高照,雨不见了。

完了,没藉口,怎办?

「现在几点,老板?」我问,眼睛则盯著挂钟。」

「一点四十五。你家的钟表全停摆啦?」他说。「你到底为什麽不来上班?要请假也该事先报备。」

我嘀咕。「你就会对我凶!」

「什麽?」他口气不善,「有什麽不满就大声说!」

我吸气,一口吐出:

「我不要再去上班了啦!」

不管啦,不管啦,就任性这一次。

「为什麽?」他只是问,不附带任何情绪反应。

「那里全是男生,好别扭。」我说出第一个理由。

「我把你安插在我办公室里,不与他们混在一起,不是吗?」

你不是男生?

「还有陆星座……」

「我已经跟他说好了,他不会再烦你,其实他只是好玩罢啦!」他快速往下说:「没有其他理由了吧,快赶过来,要是两点十分以前没见到人,今天薪水我全扣下了。」砰的挂了电话,太不和善。

我瞪著话筒。最要紧的理由还没说哩!

我真笨!又胆小!怎不一口气问出真相?

(关我什麽事?)

我征住。对啊,他跟樊明珠纯属生意上的合作或旧情复燃,全不关我的事,我何必难受这麽久呢?

我这个「媒人」过分热中,如今正式请辞。管他今年结婚也好,做一个老光棍也好,我切不可忘了自己的人生大目标!

快快乐乐的过一辈子!

唉,自从遇上樊明珠、路华这对宝货,我差点忘记自己的生活准则呢!

我快速做了一点准备,然後飞骑赶往伯爵金星大厦,停妥车,冲,再冲!!任何人叫我全视作未闻。跳著楼梯奔上三楼,一个右转弯,再奔十步,紧急煞车,喘口气,装作气定神间的走进去。二点九分五十九秒。

老板不在。

陆星座把一串金钥匙递到我手上,说:

「昨天的份,辛苦你了。」

「我就知道,」我怒气上升,虽努力掩饰,依然不够老道。「他急急忙忙叫我来,一定没有好事。」

他比个手势。优雅的一挥,想挥走一只苍蝇似的。

「路华是信任你,才敢把钥匙交给你。他很少这麽信任一个人哦。」

「鬼才相信!」心里补一句:他就看准我好欺负罢啦!

陆星座拍拍我的头。我诧异的看著他。

「你不太了解大人的感情哩,爱丽丝。」

「什麽意恩:我就是大人啊!」

他耸耸肩膀,把钥匙放下,自去工作。

我坐在白漆餐桌还,面前一只空的玻璃杯。可怜,路家的冰箱里藏的全是速成品,易开罐啤酒、饮料、罐头,全是开了即可食用;橱柜中摆了几种碗面、汤包,开水一烫,简单方便。这就是单身贵族(贫民)?

我看是他特别,同样有两只手,末娶妻之前不能试著学做家事?信介哥便能干啦,绝不是只会烧开水的白痴。

洗好杯子,归回原位,我在客厅电话旁找到纸笔,记下:地板用清洁剂、浴厕用兰洁灵、玻璃魔术灵、香皂……,他回来看见就会记得买。

(我变成了什麽?他的专职女佣?)

类似我这种草包,也快绝种於现代社会了吧?新生代作家描述的现代女性不都是有主见,不天真的吗?而我,却背道而驰,凡凡每每骂我没出息,我总是无言以对,因为事实摆在眼前,我张丽丝厉害不起来哪!

我这是识时务者为俊杰,我安慰自己。

锁上门,回到办公室,路华刚回来,我交还钥匙,桌前已堆了几份该记录的卷宗,我翻了翻,没有俞震亚一案。

忙到五点,我转动脖子,拿眼瞄路华,不知他会不会要我加班,补足时间。我提过,他是精明人哪!

路华似在冥思,根本没看我。

自知道他与樊明珠又在一起,我觉得很难开口跟他说话,几次要叫他,又算了,挣扎了几分钟,心一横,开始收拾东西。

「爱丽丝!」

我心跳。「什麽事?」

「口腔内有一处发炎溃烂一要如何止痛?」

「多久的事?」!

「今天。」路华说。.

「含米酒,不要吞下,直到酒味没了才吐掉,多含几次,不仅止痛,而且快好,要不然少说要痛一星期。」

「没米酒,别的酒行吗?」

「没试过,不知道。米酒是煮菜常用之物,买一瓶吧!」

「你不会以为我会煮菜吧?」他盯住我。

我摇头。「看你的厨房就知道了!」

「对,一到吃饭时间我就没劲儿。」他沮丧的垂下明。

我冲口而出:「把樊明珠抢回来不就得了。」立即懊悔,拿了皮包,再见也不说,快步走出总侦查室,可以感觉到路华的目光死盯著我的背影,如芒在背!

一路倒楣下去,在楼梯问差点和人撞上,经过管理员室,郝瑶菁突然叫住我。自从我在徵信社上班後,她便不理我了。

「张丽丝!」速称呼都改了。她拉著一人的手走出来,是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年轻女孩。她说,「给你介绍牙科里的能干助手,熊好小姐。」

熊好高了我一、两寸,健康的肤色,头发剪得比凡凡更短,像是小男生,又像野丫头。一件背心型的T恤勾勒出奥黛丽赫本式的身材。

郝小姐浓妆的脸蛋没有面对我。我只瞧见侧脸。

「呵好,也许你们可以做个朋友,同样曾在同一家牙科工作过,也算是同事嘛!」郝小姐是真心的?

「干嘛!又没共事过,何必攀亲带成。」熊好为何敌视我?「我早慕名爱丽丝的大名,沈大夫、吴大夫、田大夫,甚至朱院长都诸你好,煮的菜一级棒。果然不出我所料,一副‘乖宝宝‘的样子。」

她怎麽这样不客气,家教有问题?

我迳自走开,远离这些人。

在停车场,熊好追上来,说:

「喂,你有没有男朋友?」

「做什麽?」

「问你就说吧!」

「你应该客气一点的,或许我会回答你。」

「喝,长得虽不美,却很有狐狸精的手段,娇娇弱弱的,专门迷惑男人。」.

我想生气,却不知怎的笑了起来。

「如果我有狐狸精的本事就好了,可惜我没有,男朋友才一个,其他的男生全把我看成未成熟的小妹妹。」

狐狸精岂是容易当的?可需有先天的好本钱哩!

「真的?」熊好插著腰,颇为凶悍的说:「我天生好管闲事,听林大夫说沈大夫因为喜欢吃你煮的菜,所以不肯跟她结婚,我就很生气,林大夫是好女人哩!」

「这关我什麽事啊?你叫林大夫好好研究烹饪吧,不要在背後造谣。」我生气的看著她。「而你要打抱不平之前,最好先委托我们徵信社查明真相,免得冤枉好人。」

这世上的人真是干奇百怪,尤以我在伯爵金星大厦见识的比我过去二十年见的多。今天又多了一个:熊好。

「咦!你生什麽气啊?我话还没说完。」她还没有退缩的意思。「还有,你别破坏郝小姐的好事,她不小了,应该结婚。」

「郝小姐?她跟谁的好事?七楼的出版社老板?六楼的书法家?五楼的道馆主人?三楼的路先生?还是——楼的律师、一楼的朱院长入」我恼极了,为什麽要造我的谣?「你是女蝙蝠侠吗?真受不了!」

熊好还很没神经的说:(完全不理别人的喜怒)

「你生气的时候比不生气的样子好看。」

我咕哝:「神经有毛病?」

深恐她继续纠缠,又要说出我破坏另一个女人的好事;我不愿受气,发动机车,急急冲出去。事後我回想,真是太冲了,而且又犯下自路华警告我後不曾再犯的毛病——自觉左右车离得远,闯红灯!

其实我根本还没闯过马路,祸事就发生。我没有在白线前停下,红绿灯旁的屋子突然拐出一辆大型机车,结果来不及煞车,虽然及时避开没有迎面撞上,却因U形弯转得太漂亮,撞上安全岛,尖叫声中,车子摔倒,本能地我以右手撑地面……,後果怎样还不清楚,一瞬间脑里一片空白,倒在地上不知怎麽办,直到我想著要起来,右腕剧痛,眼泪险些滚了下来。

难忘的却是一位正义使者的出现。

他经过那里,不仅扶起我,当那位差点和我撞上的野蛮年轻人向我破口骂三宇经时,他代我应付过去,吓跑野蛮人,然後对我说,

「让我看看你的手,小姐。」

我伸出痛死了的右手(我真容易信赖人),他粗短的手指轻捏数下,说:

「扭伤了,不过幸好没骨折,不大要紧。」

「你怎麽知道?」我好想哭一哭,看能不能把痛哭走。

「我不会看措。」

他没有解释,反而带我到一家国术馆看伤,接骨师在为我治疗时,他代我打电话到大哥公司。

「我和令兄说好了,他立刻来接你。」

「谢谢!请问大名?」

「小姐不用客气。我叫唐冬远,有个比你大几岁的厉害女儿,专管老爸爸,难得今天有机会让我管事,真不错!」

他不断说笑,解除我的紧张,真是位好好先生,儒雅绅士。

「小姐,下次不可再闲红灯哦!」他笑著说:「若是小女我例可放心,她是不会吃亏的,小混混也拿她没辙的,换了你大概就危险了,像刚才那个,你便无法应付了。」

他和和气气的劝我,今我感到无比的惭愧。因为他不疾不徐、不发火,更使我领悟自己多麽冲动、鲁莽。

今天一堆倒楣事,碰上唐冬远先生的幸运却足以补过。

大哥来得很快,开著小轿车。少不了一面检视我包著纱布的手腕一面教训我不小心,然後向唐先生道谢。

「你们兄妹不同姓?」唐先生抱歉。「对不起,我太好奇了。」

「我们是表兄妹,姨表。从小一起长大的。」大哥说。

「哥,机车怎麽办?」

「先锁好,等下我再来骑回去。」

大哥接了唐先生的名片,再一次道谢,催我上查,驶走。

我捧著受伤的手,安静著。

「爱丽丝!」

来了。我小心应著。

「你和唐先生素昧平生,就让他骑著你的车,载你去看医生.你是大胆还是迷糊?」他好奇的问。

我略微犹豫。

「当时我很痛,又不知怎麽办,我从没遇过这种事。他那麽好心的伸出授手,还帮我赶走差点和我撞上的那个人,不会是坏人的。」

「万一他拐你去卖呢?」

他在说笑吧?

「不要把人说得那麽坏,而且我这麽大啦,能卖谁?」

「我在提醒你下次不要太信任陌生人,你没吃过苦,也谈看过报导,现在坏人很多,当然我不是指唐先生,可是你不要太容易相信不熟识的人,吓死老哥。」

「好啦!」

我拿起放在音响上的名片,前、背面均印了好多字。「唐冬远」、「唐氏道赔、健身房」、「台中市狮子会会员」、「大安机构总监事」,哇,真不简单的人,还有二个住址哩,一个是健身中心的地点,咦——

「台中市大雅路××号伯爵金星大厦五搂。」

我意外,非常意外。

原来帮助我的好好先生是凡凡所崇拜之唐路尔的父亲。哇!我要告诉凡凡,她一定羡慕死了我的好嗟。

「发现了什麽?看那麽久。」哥问。

我毫不隐瞒,大哥并没有惊喜的表情,只说:

「有教防身术吗?你去学好了。」;

「我最讨厌运动了。」我嫌恶的说,急著改变话题」「哥,这辆车是谁的?」

「掌珍的爸爸买给她的,中古车,但性能还很好。这二天她上下班时间较固定,我接送很方便。」

「你真体贴。」我有点酸。「今天不必接吗?」

「六点。」

「等一下你怎麽牵我的车回去?」

「很简单。我开车去你们大厦停车场,把钥匙交给掌珍,我再骑你的机车回去。」

我心绪飞转.

「大哥,你要上楼就顺便帮我向老板说一声,我右手受伤,不能拿等,问他放我几天假好不好?」

「为什麽不自己说?」

「你不肯帮我?」我心在下沈。

「我没说不肯帮,只问你为什麽?」

「没有为什麽,男人跟男人比较好说话嘛!」

「好吧!」他接著又说出让我心惊肉跳的话。「我一直在奇怪你怎会到微信社上班,你不像有推理脑筋的人。」

我誓死不说出那件丢人的「义举」。

「文书工作不需要按理。」我眸道。

「看样子你不怎麽喜欢这份工作。」大哥明察秋毫,我为之丧胆,封紧嘴巴,不再透露一个字。

车驶至家门口,大哥倒车。

「你跟妈说我待会再回来。」

「吃不吃晚饭?」

「不了。」

蓝色小轿车飞驰而去。快六点了。

快乐或恐怖的事,通常必须复述多次。跟大哥说一次,回家姨妈又问一次,姨丈下班再一次,而且姨丈向来不信任国术馆的接骨师,全家出动到外科挂急诊,折腾到九点多,我倦极啦,捡了一个好梦。

次日,心满意足的醒来。睡得饱饱的.慵懒的赖在林上,什麽部不想,享受与世无争的宁署。脑袋空空也是一种幸福。

下了地,现实的不方便如影随形。梳洗、换衣服比平时多花一倍的时间。吃早餐时,姨妈递给我一个信封。

「我的信?」我问,信封上一片空白,无宇。

「你老板送来的慰问金。」

姨妈帮我把钱怞出来,三张簇新的千元大钞。

我睁大了眼。

「这麽多?他什麽时候来的?」

「昨天晚上,我去叫你,你睡著了。」

「太多了,不要啦!」

「我也这麽说,但路先生声明是医药费,让你去照张X光片,以防万一。他很欣赏你的宇,怕你的手坏了……一

见鬼啦,他有一次还批评我的字像蚂蚁在爬,命令我放大。

姨妈说:「他一番好意,你收下好了。」

「收了不要紧?」

「老板慰问员工,也是人之常情。」

姨妈这麽说,我才感到一丝暖意。他重视我的工作能力不是?

「姨妈,他还有没有说什麽?」

「你姨丈跟他聊了一会,很投机的样子,不过那时候我忙著洗衣服,也没去听。後来克坚跟我说,他约了路先生礼拜六来吃晚饭……」

噗,一口牛女乃差点打我口中喷出来。

「明天晚上?他答应了没有?」

「你姨丈亲口邀请,他当然答应罗!」姨妈对丈夫之有信心,数十年如一日。

我的情绪陡地往下滑。请客不比家常便饭,不仅时间拖长,而且三杯酒下肚,男人们开始口若悬河,万一,路华把我做过的「好事」抖出来,那我……

「爱丽丝,」姨妈还问我:「路先生有什麽不吃的吗?」

「我怎麽知道,他又没告诉我。」

「那你去打听一下。」

「怎麽打听?」

「打电话问公司的人啊!」

「有必要吗?随便做几样,总不会样样都不吃。」

「你这孩子真不懂事,老板不比亲戚朋友,我们不要紧,可是你呢——」

我怎麽啦?路华将因吃一顿好吃的便善待我?不可能的。不过我向来听话,还是打了电话,在姨丈书房里。

「喂,奇章,你找那位?」

好运!是路华先拿起话筒。

「路先生,是我。」我心跳得好快。

「哦,爱丽丝,你的伤要不要紧?」

「不要紧,扭伤而已,很快好的。」

「你是怎麽出车祸的,又闯红灯是不是?」他真会猜。

「我……没有,也没跟人相撞,不算车祸。」

他嘀咕:「我怀疑!」

「什么?你曾经说过……就是昨天吧,你自己说有不满要大声说出来,不要嘀嘀咕咕的。」我跟谁借的胆?

「很好,我喜欢你的坦白,再说你的口气柔和,不咄咄逼人,教人容易接受。唉,愈扯愈远了,你有什麽事吗?这是你头一次打电话找我吧,你无事不登三宝殿的。」

「对,姨妈要我谢谢你的好意。」

「不客气。爱丽丝,说出主题吧!」他真厉害!

「明晚你来我家晚餐是不是?」

「你家人的好意,你不喜欢?」

唉,由不得我作主,何论喜恶?

「没有,这是姨丈的事,而将由姨妈下厨,她要我问你有那样菜不吃的吗?比如宗教因素或其他……」

「通通没有。」

「有特别喜欢的吗?」

他沈默一下。

「一时之间想不起来。随便做做就行了,不用太麻烦,反正我己领教过你的手艺,相信你姨妈也差不到那儿去。」

「嘻,你会吓一跳,我姨妈才了不起呢!」

「名师出高徒。」

我哈哈笑。他也真会捧人。

「还有事吗?」他问。我迟疑。

「可不可以约法三章?」

路华轻哼一声。

「说上正题了。说吧,你在担心什麽?」

「你不可以向我家人提我的事哦!」我请求。

「哪件事可提,哪件事不可提,你说明白。」

「你和樊小姐的事不可提,要不然咱们交易取消,我也不帮你打扫家里了。」

「原来你担心这个,放心,」他奸笑。「我还没有那麽卑鄙,何况说出来对我没有好处。」

「你必须说话算话,不能骗人。」我钉住他。

他口气一变。「我给你的印象这麽坏吗?」

「没办法,你总是占上风,现在又是我老板了。」

「我要挂电话了,再见!」他的口气好怪。

我锾缓放下话筒,一颗心也落实些。接下来打给凡凡,程春野刁难著不肯叫人,彷佛怀疑我和凡凡将共谋盗走他的设计图,很不客气的说:

「我不欢迎不相干的人主动打电话来。」

「程先生,我只要跟凡凡讲几句话就好,请她来我家吃饭也不行吗?你不太讲理哦!」我好脾气的说。

「你是服装界的人吗?如果不是的话,就少来打扰她,她需要有用的朋友,能够帮助她的朋友,你行吗?」

我兴起一阵排山倒海似的失落感。他干嘛这样瞧不起人?我好歹兼了二份差事,就因为都不是重要的工作,他便认定我不配和他的学生交好?

才挂了电话,走出书房,凡凡就出现在我面前,我笨笨的说:

「你怎麽来了?」

「昨天遇见你大哥,他跟我说你受伤了,正好给我一个藉口溜班啊。」她又提一袋零食来,推著我往房里钻。「从事自由业有个好处,就是时间自由些。」

我不急著吃零食,先把方才程先生的话复述出来,凡凡冲著我鬼叫:

「你知道他是那种人,不要理他就好了。」

「他为什麽要那样说?」

「还不是工作、爱情两不得意,」凡凡很快的说。「上次他卖几张设计图给一家成衣厂,结果衣服做出来销路不好,给他的打击不小,他一直盼望打响知舟度,好早日拥有自己的公司,像香奈儿之类的。」

「我在杂志上看过香奈儿的服装,很简单大方的。」

「对对对,」凡凡跟嗯夹心饼。「可是一个选没汀响名号的设计师必须光使人有年目一新的感觉,才容易在消费者心坎上印上‘程春野‘三个字。」

「可是,凡凡,奇装异服很难引起共鸣呀。」

「只要造成流行,就不是奇装异服。」

「追求流行已经落伍了,如今是讲究个人风格的时代,你没看杂志在写吗?」我一口一片巧克力,乾脆俐落。

她哼哼。

「我没你悠闲。」

「这种巧克力薄片真好吃!」我同意她的看法。

「说说你受伤的事。」

我很乐意,也不隐瞒丝毫,说到「正义使者」出现的时候,凡凡不信的间:「蝙蝠侠吗?」等我说出是唐冬远时,她不响了。

「怎麽样?」我得意的说:「他很棒吧!」

凡凡竟然没有钦佩的样子。

「有钱又有闲的人,当然可以见义勇为。」

「你到底怎麽了嘛,凡凡。」

「嫉妒有钱人,我现在很嫉妒有钱人。」她重复著说。

「为什麽?」

「程先生的爸爸发出最後通牒,在程先生三十五岁之前如果没闻下名号,不能自立的话,他也不再支助儿子,甚至不分财产给程先生,因为这些年来程先生向家里要了很多钱,其他兄弟早已在不满他乱花钱了。」

我计算著,房租、生活费、设计所需费用、薪水……一笔天文数字!

「也难怪。」我说。

「你根本不了解程先生的痛苦,」她对著我发泄。「他一直那麽努力,只是他太前进了,那些厂商都不能了解他的前卫作品,不肯长期支助,他真是太可怜了,众叛亲离,如今只剩下我支持他了;」

我目瞪口呆。凡凡在瞬间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刚才叫我别理程春野发神经的话,如今自己却说起这种话来。

「对不起,爱丽丝,」她抱歉。「这些天我陪程先生不断接触厂商,饱尝碰壁的滋味,心里就好气那些有钱人,为什麽不试一试?为什麽不尝试就否认程先生的才能?如果我有干万财产,我就不用这麽烦恼了。」

「你烦恼?」我天真的说:「为什麽?你只是跟著他学,以前不是说过学不到什麽吗?何不乘机改行?」

她双眼冒火的蹬著我。

「你当我简凡凡是那种人?在程先生最困难、最无助的时候离开他,他将心灰意冷,就此断送设计天才也说不定。我要留下来帮他度过难关。」

「没薪水也不在乎?」

「不在乎。」她义无反顾

我简直不敢相信我听到的,她真是简凡凡,不是狐仙变出来骗我的?

「凡凡,」我好佩服。「我真没想到你追求女权的另一面是如此讲义气,而且是对一个神经质的大男人。」

她叹气。

「相处久了,觉得他可怜,一个得不到赏识的天才。」

「从前你不喜欢他呢!」

「是啊,是啊,人总会改变的。」

「没想到你也会多愁善感,真不像新女性。」

她挥手。「女强人这名辞也落伍了啦!」.

我微笑。「你一向嚷嚷做人要讲究实际,结果事到临头,自己却乱了。老说要离开程先生,现在反而护著他。凡凡,你没有发现自己很矛盾吗?」

她撇撇嘴。

「只有头脑简单的人,才不会有矛盾的时候。」她是在说我吗?「人本来就是感情的动物嘛,感情是复杂的,喜、恶端在一念之间,就像今天我得罪你,你很讨厌我,过了明天,你想到我的好处,还会恨我吗?」

我拍手。

「好棒的演讲!」

「爱丽丝!」她笑思。「你老是长不大的样子。」

「少胡说,我有二份工作哦!」

「哼,你没看小说写的:一个人不曾经历大悲、大喜、大难,是不足以成为一个成熟的人。现在,我看尽商人丑陋的一面,明白人世间有无穷无尽的烦恼,我帮程先生的同时,也将今自己成为一个成熟的人。」

我便了眼。

「人生在世真的要经过那麽多苦难吗?」

「想成为大人物,就必须这样。」她骂定的说。

「我周围没存大人物,我不知道。」

「唉,我不服你对牛挥琴了,」她真不客气。「我今天是来问你以前说的话是不是真的。」

「什麽话?」

「有一次你跟我说,你大伯在开成衣厂,有没有?」

「对啊,还代理法国高级服装,暑假时信实在那儿打工,回来选带几件衬衫、洋装给我呢!」我掩不住得意。

我爸爸没有兄弟,所谓「大伯」是信介哥他们的大伯,从小跟著叫惯了,虽然彼此没有血缘开系,蔡大伯也不比姨丈亲切,但男人威严不表示他就是坏人。

凡凡急急从皮包翻出小册子和原子笔。

「公司名号、地址、电话,快告诉我。」

「做什麽?」

「这是我和程先生最後一个希望了。」她企盼著我。

「凡凡,别傻了,你和程先生要去找厂商前,应该先搜集资料,没其所好才能够成功。程先生的设计图我以前看过,我知道不行。我大伯最讨厌奇装异服,他的成衣厂大都生产高级服饰,中价位,适合二十岁至五十岁的人选购。你要不要看看他送我的衣服?」

我打开衣树,捡出一件苹果录的洋装,三件衬衫,分别是白色、粉红、淡蓝,一条蓝色格子裙,一条碎摺复古裙子,还有一件冬季的红外套。都是这二年前後送我的,大伯妈没有女儿,对我比较大方。

「一般人都是穿这种衣服,有的人讲究精致、昂贵的好料子,有的人随便一点,但都不出‘大方、协调‘的原则。程先生所锺意的前卫服饰,我在服装杂志上看过更怪异的呢,可是那都用在表演场合,吸引人而己,厂商不会买。」我没有说服人的大道理,只好将大伯、大妈或那个人在谈论服装时说过的零星记忆搬出来。

「对对对,」凡凡兴奋的说:「我就是想替程先生找一家赞助厂商,办一场服装秀,打响知名度,什麽都好办。」

「程先生的主意?」

「我的主意,但是他也不反对。」

「程先生不是有个有钱的爸爸,为什麽不找自己人?」

「唉唉,如果几年前还可行,现在别想了。」

「办一场服装秀要多少钱?」

「少说要几百万吧!」凡凡算计著。

我咋舌。

「吓死人!我大伯可不是大企业的大老板,不可能拿出这麽多钱帮助一位设计师。换了你,你肯吗?」

「又不要他一个人出钱,他可以联合其他厂商共同举办啊!」

「你真疯了,凡凡。」

「爱丽丝,你不知道我现在心里有多急,明年程先生就三十五了,他要断了经济来源,能不拚吗?」

「怎麽你在替他急呢?」

「他女朋友同他闹翻了,只剩我啦!」

听起来真教人同情,但我总觉得凡凡在白费工夫。大伯一向兢兢业业,二个儿子念完五专,全叫回来帮忙,大妈相夫教子之外,还帮著做生意,听说代理外国服饰就是她出的主省,因为成衣厂的生意愈来愈难做,必须另辟财路,可知她的能干,那里肯为名不经传的设计师冒这麽大的风险。

「爱丽丝!」

「我要问问姨妈,我只记住自己家的地址、电话。」

下楼问了敏柔姨妈,她倒很热心,马上打电话过去问,回答是:到明年秋天的图样已经有了,办服装秀则无能为力,他们顶多登报纸广告而已。

「落伍!落伍!」凡凡叫道:「在国外,厂商赞助设计师均十分热心,因为因此更能够提高他们的地位。反观国内,还在封闭自守,一年难得出现一场大型服装秀,难怪国人争相购买外国名牌的衣服,使本国设计师失去地位。」

我和姨妈均无言以对,这些是我们不熟悉的。

凡凡还是要了住址跟电话。不愿死心的样子。我问她明晚来不来吃晚餐,她说:

「看看吧,我的行程不定,要到明天才知道。」

我苦笑。凡凡在改变,我感觉得出来,她变得对服装界、对程春野热心,以前她只是口说要做一番事业,如今真的付诸执行。她总有一天会飞上枝头吧!

路华进门时我便嗅出他今天工作顺利,露出难得一见的笑容。他穿著咖啡色系的衬衫、西裤,乾净、清爽。我早发现他特别偏爱咖啡色系的衣服,再来便是灰、白、黑等无色系,他身上极难得看到醒目的彩色。

他把一只包装精美的盒子交给我,温和的说:

「爱丽丝,祝你早日康复!」

我惊喜。

「谢谢!你太好了。」

他微笑.将一竹蓝水果送给姨妈,我看得出姨妈很高兴他的有心,忙请他坐、姨丈还没回来,只有我陪客人。

「果然我没看错。」我神秘的笑。

「什麽?」

我拍拍精美的礼盒,忍不住好笑。「凡凡说你很硬,我却知道你也有体贴的一面,现在我安心了,你一定可以很快找到对象。」

「你这麽急著要我结婚吗?」

「你结了婚,才能消除我欢疚之情。」

他轻松的说:「你不是说要替我作媒吗?」那语气像在开玩笑。

我无奈的摇头。

「本来我是属意凡凡,她是很坚强的女孩子,在你面前较不显失色,可是现在她一心事业,恐怕不行咄。」

他嗤的一声,笑了出来。.

「爱丽丝,你一向都这麽老实吗?直言不讳。」

他在笑我吗?

「老实不好吗?」

「很好,」他双管抱胸。「只是在我从事的工作里,很难得遇上一个老实人,客户来委托,大都只提对自己有利的事,攻击对方的缺失,所以我一向不习惯太容易相信别人,人真的会撒谎,而且不惜一切,只为了自保。」

我好奇。「那你为什麽会从事这一行?」

「很多原因促使我加人这一行。」他沈吟著说,「念书的时候和星座一起修过一门心理学,也常去法律系旁听,也许就这样慢慢产生兴趣……」

门铃响,我跑去开门,信介哥一人回来,王掌珍没跟著来,我松了一口气,把二个大男生凑在一起,溜进餐厅帮姨妈布置碗筷。

「姨丈怎麽还没回来?」

「我也在奇怪,该不会帐目不对,要重新查帐。」

「要不要打电话问一问?」

「不用,你姨丈有事会打回来。」

「姨丈不能回来吃晚饭的话,那杰夫也不行了。」

「我没有准备他的份。」

「姨妈!」我放肆的大笑。

「我希望你嫁得好一点,」她很认真。「比你姨丈差的我都不答应。」

「杰夫不差劲。」我说真心话。

「他只是挑选条件好的女孩,不见得真心爱你。」

「爱情不也讲究条件吗?」

姨妈停下手边的工作,深沈的看著我。

「爱丽丝,我看著你长大,很明白你的性情。杰夫不是不好,但他不能保护你一辈子,这是妈的感觉。」

「你疼我,我知道,反正我还不想结婚,现在认定谁都没用,大哥、二哥都不急,我急什麽?」

「你有好对象,就要把握,别管你两个哥哥,知道吗?」

「好好好。」我息事宁人。

「指望信介、信良,我不知什麽时候才能抱孙子,唉!」

我窃笑。大哥、二哥听了只怕很不是滋味。

姨丈到最後都没能赶上晚餐,不出姨妈所料,帐目上多了一百八十元的记录,那多出来的钱是那儿来,搞得整家银行翻天覆地。

不过有大哥和路华陪著吃饭,并不显寂寞。我以左手吃饭很不自在,所幸自始至终路华未曾表现出取笑之意。

六菜二汤,均是姨妈的拿手菜,但我真正感兴趣的却是大哥和路华的谈话。两人不知怎麽谈到现代男女的转变,大哥兴致高昂的说:

「女孩子变得独立自主,不再事事仰仗男人,对男人来说不是省了很多麻烦吗?」

「男、女在一起,本来就是复杂又麻烦的。女性独立的现代,固然有好处,但有些看不见的坏处却很难说明白。」

大哥执意的说,「我很欣赏独立的女性,所以不觉得有什麽不便。」

「我也欣赏有抱负的女性,但,只是欣赏。」

「哦,你很奇怪。」

「我这叫有自知之明,」路华说:「我很清楚自己的脾气,太能干的女人什麽事都有自己的意见,跟我在一起,包准因各持己见而常常吵架。所以,我只能欣赏。」

我大感意外的直眨眼。好奇怪,樊明珠不是说他欣赏能干的女性,她因自己不能干而不敢嫁,怎麽路华的说法又不一样?我被搞迷糊了。孰真孰假?

路华冲著我一笑,我的心坪坪坪!

信介哥该死,将箭头指向我,引例说明:、

「像我妹妹爱丽丝,她是无法独立生活的,前天出车祸,若不是一位老先生帮忙,打电话给我。她可能站在那儿不知怎麽办才好。」

「哥哥,别出我洋相。」我眸道。

路华说:「可是你接到电话,还是立刻赶去了不是?」

「是啊,」大哥重拾良心。「自己的妹妹毕竟还是很可爱的。」

「这就对了,」路华下结论。「对於自己喜欢的人,自然而然愿意保护他,而不觉得麻烦了。」

大哥不服输。

「可是妹妹是妹妹,与生俱来的感情是抹煞不了,换了别个人,能够赶来帮她吗?所以还是懂得照顾自己较好,家人也放心些。」

「我记得你们不是亲兄妹吧?」

「表兄妹也是一样亲。」

「未必。」路华说:「至少我未曾看过这般友爱的表兄妹,可见感情是培养出来的,太独立的女孩子通常很难跟旁人培养出深厚的感情。」

「所以你认为女性独立不好?」大哥挑战。

「我没有道麽说。我认为一个人跟另外一个人生活在一起,彼此是互相依赖的,很难完全的独立,而不去帮助另一个。工作上的独立是好的,因为同事不比家人,但回到了家,不论男或女,倘若把工作时的独立态度移回家中,样样求表现,不仅累了自己,家人也同感疲倦。在自己家中,谁还会要求完美呢?」

路华的见解,引起姨妈的共鸣。

她说:「路先生说得很有道理,比如克坚在银行里是能干的上司,但回到家中,还不是需要家人的照顾。」

大哥不以为然。「妈,那是你照顾爸爸价了,独身的人很多,难道他们回家都不会自己照顾自己吗?」

「好,你会说大话,那你以前住在家里,吃、穿都是爱丽丝替你打点,也常常麻烦爱丽丝为你整理房间,怎麽你不自己照顾自己呢?」

大哥没降。「妈,你是对,说中了我弱点。我跟爸爸一样,也是习惯了,如今正在努力改进。」

姨妈起疑。「王小姐不曾照顾你的生活起居?」

「妈,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大哥说第一百一十遍。

顾著外人在,姨妈没有追问下去,但我想大哥己在後悔失言,从他突然反问我的态度上可看出一二了。

「爱丽丝,你呢?」

「我?」我看看这个,瞧瞧另一个,全是我不愿得罪的。「生活就生活了,需要讲什麽大道理吗?」

或许我说对了,他们没在这话题上继绩发挥。

门铃适时响起,大哥抢著去开门,莫非约好王小姐来?趁这时候,路华赞美姨妈手艺高超,烧的菜比馆子卖的好吃,姨妈自然喜上眉梢。我突然想起邱杰夫也曾来共餐,却没有一句褒辞,比起来,生意人终究世故些。

大哥走到我身旁,说:

「你同学来了,我让她到你房间,你快去看看。」

「凡凡吗?她不吃饭?」

「你上去看看就知道了。」

我狐疑的望大哥一眼,匆忙站起来,右手撞上桌缘,疼得我红了眼,大哥还责备我:

「你真教人不放心。」

上了楼,我一路叫著「凡凡」,她有耐性躲著不出来,进了房间,还吓得我大叫一声:

「凡凡,你真的是凡凡?」

看到她的脸,我为之哽咽。我不是多愁善感的女孩,但目睹一张尖尖的俏脸紫一块黑一

块,失去往日的神采,而她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难过。我本不是有主意的人,除了陪她

哭,一时也不知如何帮她。

「爱丽丝。」天啊,连声音都模糊了。

昨天还好好,怎麽今天就这样?

我看到自己的伤手,忙用对讲机,「姨妈,你立刻上来好不好?」

「爱丽丝,你在哭吗?」

「你立刻上来啦!」

「好,好。」

姨妈上来瞧见了也吓了一跳,不及问事情是怎麽发生的,急问凡凡家的电话,说:

「必须通知她父母才行。」

「不要!不要!」凡凡困难的说:「不能让我爸爸知道,不然我早回去了。拜托,伯母,让我住一晚。」

「可是,你的伤那麽严重……」

「妈妈,」我求姨妈,「帮她一下,带她去看医生好不好?」

「真搞不仅你们这些孩子在想什麽,发生这种事情怎麽可以瞒住父母。你们还小,要父母出面才好……」

姨妈叨念著,最後雷在不忍心见凡凡那副惨状,叫大哥开车送她去看外科。我要跟去,硬被留下来陪客人,可是我的情绪一直平静不下来,想到凡凡的险,不用说定出自男人之手,禁不住发颤。

「你怎麽了?」

路华坐过来,我强忍著才没有逃开。

「凡凡,凡凡……」我牙齿也打颤。

「她的遭遇把你吓著了是不是?」他的声音出奇的温柔,就像……就像……对,那次我晕倒後醒来听见的声音。这个声音能够缓和我的情绪,带有魔力似的。

「凡凡为什麽会这样?」

「这得问她。不过,你应该先打电话通知她的父母。」

「她不肯,她跟她父亲闹得不太愉快。」

「不管如何,还是说一声好,免得将来她父母知道了,反倒怪你不懂事。」他提出警止口。

「真的?」我呆板的问:「也许我可以告诉她大姊?」

他点头,肯定的态度鼓励了我。我查电话簿,打到「四丽」,当经理的果然又加班未回去。我告诉平平,凡凡受伤,很严重,请她到我家一趟。平平答应八点以前到,我重复叮咛暂时别告诉她父母,才挂了电话。

「还好,平平很关心凡凡,愿意赶来。」我安心的说。

「亲姊妹不是是?」路华微笑。

「嗯,可是两个人都很努力发展自己的事业,凡凡很少回去,平平也不主动找凡凡,所以很少在一起。」

我从来没有打算把这事情告诉他,现在却自然而然向他倾吐。

「你羡慕她们的冲劲?」

「因为那是我所缺乏的,我当不了大事。在学校时也一样,总是凡凡在帮我,帮我和同学打成一片,老师冤枉我抄别人的作文,也是她去帮我解释,其实是另一个同学抄我的……凡凡是风头很健的,因为她充满活力,公民老师让全班分组演戏,她总是演男主角。她常跟我说她希望自己是男生,男生可以受重视,她爸爸喜欢儿子。为什麽会这样呢?她总是帮我帮别人,我觉得她比男生好,能力并不比男生差一点,她爸爸为什麽不满足?」

路华沈默。其实我并不真期望答案,是吧?

过了一会,他终於开口:

「或许,她父亲不希望她表现得跟男生一样。」

「不希望?」

今这是我的猜测。」他轻笑一下,「假使我有女儿,我希望她得到幸福的婚姻,而不是成功的事业。」

我怔仲一会。

「凡凡能力强,不能兼得吗?」

「我不知道,我周围没有现成的例子。」

接下来又是沈默,不难受、反而温馨。我渐渐想起主人的责任,叫起来:

「刚刚……被打断,不知你吃饱没?」

「饱了。」

「想喝杯咖啡吗?还是茶?」

他眼睛瞄向我的手。

「不用了。」

「等我姨妈和凡凡他们回来,一定需要喝杯东西定定神,尤其是凡凡,可怜,再不然我姨丈也得喝,他太辛苦了。」我请求著,「路先生,你可以帮我磨咖啡豆吗?」

「你的手没问题吗?」

「泡三亚咖啡还可以的。愿意帮忙吗?」

「好。可是我没弄过……」

「很简单的。」

「用磨吗?」路华站了起来。

「电动的,用手磨必须姨丈才行,连姨妈也磨不好。」

「看来你姨丈很讲究喝咖啡。」

「嗯,因为喜欢,特别研究过冲煮咖啡。」我取出咖啡壶,一边说:「在这件事上是一代不如一代,大哥是常备咖啡包,一冲即喝;二哥和信实则是有得喝才喝,从不会主动要求。所以说主要还是为了姨丈喜欢,我们才跟著学。」

「你姨丈是个幸福人。」

「对,他幸福,全家人跟著幸福。」

「我说,有人肯为他这麽努力,是难得的福分。」

「每个家庭不都是这样吗?」我觉得这是再天经地义不过的事了。

在闲谈中,我注意不使咖啡粉过分膨胀,烧了壶开水,不多时,整问客厅便弥漫著咖啡香。我以暗色咖啡杯倒了一杯咖啡递给他。

「曙,喝一杯看看。我的技术不大好,请将就。」

「谢谢。」他坐下来喝咖啡。

「还可以吗?」

「非常好。」

我到厨房把冰箱内的侞酪蛋糕章出来,姨妈向来准备周全,从不忘宴客後的甜点。我拿到客厅,请路华帮著切好,果然刚准备妥当,就听见汽车停在门口的声音。,

凡凡不愿面对外人,直接上楼。我倒了两杯咖啡,拣了两块较大的蛋糕,放在托盘上。大哥接过去,往楼梯走。

「谢啦,老哥。」我向路华告个罪,溜上楼去陪凡凡。姨妈的客人选给姨妈。

「医生说凡凡的伤要不要紧?」在楼梯间,我问大哥。

「外伤而己。」

「那就好。哥哥,谢谢你肯帮忙。」

「只此一次,下不为例。」他不知说真的还是说假的。

「别这样,等我手好了,你想吃什麽尽管要求。」

「我考虑看看……」这次听得出在开玩笑了。

大哥放下托盘,不再打扰。

凡凡缩在一角,我知道她很沮丧,还是劝她喝点吃点。她勉强拿起咖啡,却不碰蛋糕,微肿的嘴唇一定很不方便吃东西吧!

我不是圣人,我很好奇要知道凡凡的遭遇,此情此景,开不了口,嘴里冒出一句。

「我打电话给你姊姊,她快来了。」

凡凡没作表示,反而说:

「在楼下的是路华吧?」

「嗯,我姨丈邀他来的。」

「我在唐氏道馆看过他,听唐老师说他每周一、三、五会去练一小时防身术,早上或晚上,陆星座是二、四、六,我看唐老师很迷他哦!」我头一次听她说话这麽慢。

「谁?」

「路华,你老板。」

凡凡怎会突然提起这个入.路华房间里有健身器材,所以说他去练防身术,我并不感奇怪,但说唐老师迷恋路华……

「唐老师是唐路尔吗?」我追间。

「就是她,很漂亮、很能干的一个女人。」

「她告诉你的?」

「没有,只是昨天我刚好就站在外面看,路华要跟唐先生比,唐小姐坚持由她指导,很想亲近他的样子。」

「你注意那麽多干什麽?你和陆星座呢?」

「吹了。」

「这麽快?」

陆星座没长性我并不意外,可是凡凡怎肯放他走?

「他说他想结婚了,我却不想这麽早嫁人,而且要嫁也不嫁给他。」

「别听他吹牛,他那里肯收心绪婚?」

「他不敢太过分违抗母亲。没出息!」

我们俩挺有默契的,一个刻意回避,一个不忍追问,结果都没说上正题,反在谈论别人家的事。二个长舌妇!

我有点明白凡凡的心情,她一向好强,这次遇上这种事,逃到我这儿来,换了我也是什麽话都不愿说,一直哭一直哭到明天,她不哭,用别的话题来逞强。她不愿失去在我心中「强者」的地位,我想。

我成全她。

「下星期日同学会,你会去吧!」

「那要看到时候我的脸好了没有。」

说到这里,我又想起那天袁飞口出秽语,凡凡将他摔得四脚朝天的事,怎麽这次不灵啦?莫非上回是凑巧,或者此次遇上高手了?

「凡凡,昨天你瞧见路华和女教练比,谁赢?」

「女人的力气天生就比不上男人,路华跟她比了一回,就去踢沙包,他踢得好凶,将来谁嫁给他都要小心一点。」

我不由自主的按住胸口,怎麽心跳急剧起来?

「你吓住了,我就知道你胆小。」凡凡不忘取笑我。

姨妈带平平上来,并要我下去送客,路先生要走了。

下楼发现姨丈已经回来,而且和路华谈得正兴头,才明白姨妈在骗我,想让平平、凡凡姊妹独处谈一谈罢了。

我在旁倾听,男人们谈的不外是财经、社闻和这次的总统大选。这类事我只在报纸上瞄过,从未深人研绩,只知道个大概,大都是姨丈在聊天时灌输至我脑子里。可是我一直不明白,总统不是民选,选谁当此重任的决定不在我们老百姓手由:讨论济得了什麽事?男人的兴趣常令女人费解。

在聆听中,我发现男人的另一个共同处:喜欢看体育节目。姨丈偏爱棒球和高尔夫,路华表明篮球较吸引他。

「爱丽丝,你呢?」路华突然问我。

「我只爱看奥运节目,像溜冰、体操、跳水,比较好看。篮球、棒球、网球,我弄不清楚规则,而且太长了。」

姨丈说:「女孩子合适样,要看漂亮的,不像男人,激烈运动拼搏比赛时……」

他们两人谈得可真没契,这叫缘分吧,邱杰夫和姨丈之间始终存著上司、下属间的关系,有很多话邱杰夫在姨丈面前保留著,一味附和的结果,使姨丈不太跟他谈论国家大事,气氛便不如现在。

路华告辞後,克坚姨丈心情高昂的说:

「我跟他已经是朋友了,他可以随时来玩。」

「可是他是我老板,他来我会紧张。」

「我也看出来了,这年轻人脾气不会很好,可是他讲道理,听他说话就知道。」

是吗?把自己结不成婚的因素一古脑儿罩在我身上,强迫我上班,还兼职女慵,这是讲道理的人会做的事吗?

「他还送你礼物不是吗?」

姨丈把几上放著的精美礼盒递给我,我当场拆开,是一盒瑞士最棒的巧克力,我在礼品店瞧过,贵死了,一直舍不得买,却始终记得它的名字,这是什麽样情绪?

我是馋鬼,立即拆封和家人分享,其实最後是祭了我的五脏庙,姨丈顶多尝一、二块,姨妈呢,怕胖。

合一块在嘴里,香味,口感,不是廉价巧克力可比,可惜我的形容词太有限了。捧它上楼,有一种满足和期待炫耀的快乐。

(我像个第一次吃到巧克力的小孩子,有点可笑。)

我房里静悄悄的。我走进去。

「怎麽了?你们沟通好了吗?」「

平平无奈的说,「她根本不说是发生什麽意外,谁打了她,怎麽沟通?」

「凡凡,你对自己姊姊也不能说吗?」我忘了炫耀的事。

「我现在不想说啦!」凡凡不高兴的说。「爱丽丝,我可以在这里住一晚吗?」

「可以。」

「明天呢?」平平说,「别人的家你能住多久,而你的伤最少要一星期才好,你现在不告诉我原因,那明天你自己去跟爸说,我帮你不起。」

「你有完没完,不知道人家现在心情不好吗?」

「好,你厉害。」平平拿了皮包站起来,对我说:「爱丽丝,我看你也不要理她比较好,免得反被咬一口。」

「唉,平平,你别说气话嘛!」!我追了出去」这对姊妹怎麽脾气一样硬啊。

在楼梯口,平平停下,从大皮包中食出女用皮夹,抽出两张大钞,说:

「凡凡的医药费是你姨妈先付的,我代她还了,剩下的你拿给凡凡,我知道她最近很穷,她又很少存钱,麻烦你了。」姊妹终究是姊妹,平平是温柔的,没有改变太多。

我收下钱。「你明天再来看她吧,她应该肯跟你说。」

平平往下走。「我和凡凡谈了好一会,她一直不肯说出真相,所以我在怀疑,她是不是想袒护打她的那个人?」

「怎麽会?」

「凡凡国中时期学过跆拳道,现在又练防身术,她力气很大的,就算不打,难道不会跑吗,怎会被打得鼻青脸肿?」

我这猪脑袋,怎没想到这一点,亏我还是徵信社的一员。

「平平,你认为她是自愿不躲吗?」

「这当然不可能,她那有那麽好脾气,不过这只有她自己知道。」

「你想那个人会是谁?」

「她很少回去,对她的事,也许我比你了解的还少。你劝劝她吧,不回家不行的,我老爸最近又常提到她。」

「凡凡有心结,总认为你爸偏袒弟弟。」

「她嘴硬心软,其实她对大器也沦疼的。」

「老么嘛!」

「是啊,物以稀为贵,连我也宠他,何况父母。」

「你多宠宠凡凡吧!」我想这样凡凡就不会抱怨了。

「她那种个性使人无法宠她,我也没办法。」

平平走後,我拿钱给姨妈,说起凡凡要住一夜的事。

「一张单人床,你们怎麽睡,要不然你睡信良房间好了。」二哥近日退伍,房间重新打扫过,很可住人。

「我陪凡凡,今晚打地铺没开系的。」

「好吧,等一下我叫克坚把信良的寝具搬下来。今晚你小心一点,我伯你那个同学会做出糊涂事。」

「怎麽会呢?」

「很难说,上回你表姨被丈夫毒打一顿,猛灌烈酒企图醉死自己,我可还记得。」

「哦,你说被救护车送去医院灌肠的那个阿姨?」

对不起,一表三千里,我记不起她的芳名。「就是她。你自己留神些,明天就请她父母来接回去,你姨丈也说我们负不起这个责任,就说她父母怎个想法。」

我没想这麽远,但长辈的顾虑总有他的道理。

「凡凡的姊姊知道她的事,回去会向父母说,不会有麻烦的。」

「不是怕麻烦,而是她情绪不稳,还是在爸妈身边安全些。」

说得也是,一般人遇上这种事,头个念头应是逃回爸妈身边,最亲近最有安全感,凡凡真是个怪胎,尽做怪事。

回到房里,我将一千四百元交给凡凡,问她洗不洗澡,她摇头,我拿了衣物进浴室,出来时,我房里地板已多个卧铺。我请凡凡上床,她却说在「程春野工作室」己习惯睡地铺,要同我换。我乐意之至。

也许受了姨妈言语的影响,这一夜我睡得很不安稳,时时惊醒,朝下看凡凡在不在,所幸一夜无事。

次日早上,凡凡同我说要打个秘密电话,我猜想是在电话中和父母谈判吧,让她使用姨丈书房里的副机。这个电话打得很长,但见凡凡出来时面带喜色,我也松了口气,心想父母总是父母,那有抛下子女不管的。

大感意外,来我家接凡凡竟是程春野,凡凡高高兴兴的同他走,我不知说什麽好。她一走,我立刻打电话到简家给平平,平平却说:

「随她去吧,我也管不了她那麽多。谢谢你告诉我,我将转告我爸妈,由他们去管凡凡。谢谢你,爱丽丝,再见!」

听到电话被挂断的声音,一阵茫然袭上心头。姊妹之情不胜过表兄妹之情多多吗?我不懂,我一直渴望有个亲弟弟或亲妹妹,难道真的拥有了便不稀罕吗?是平平有问题,或者关键出在凡凡身上?我迷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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