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恶媳 第一章 作者 : 心宠

那个男人在跟踪她吗?

林芷萱狐疑地朝身后偷瞄了两眼,忐忑不安。

从台北飞往香港的飞机上,她就曾经瞥见到他,之后在入住的酒店大厅,又再次看到他,现在,在这间铜锣湾最出名的精品店里,还是遇见了他……

他是狗仔吗?天啊,看来这行业十分兴旺,居然连这么帅的男子也加入了。

最初在飞机上,她会在那么多旅客之中惟独注意到他,就是因为他有一张英俊非凡的脸。那张脸带点中西混血儿的味道,高挺的鼻梁,幽深的双眼,还有不笑却自然上扬的嘴角,让人一看就不自觉被吸引。

此刻,他坐在精品店的沙发区,目光停留在她的身上,久久不散,但没有拿起相机偷拍,只是悠闲地饮著茶,跟其他等待女友试穿的男子没什么两样。但她注意到,之前他走进精品店大门的时候,身旁并没有女伴。

他的衣著甚有品味,虽不是西装革履,只一身休闲打扮,却一看就知道衣服的质地十分讲究,配色也很赏心悦目,不似一般狗仔队那般穿著随便。

他到底是什么人?不知道那样露骨的打量别人很失态吗?

“林小姐,这是这一季的新款,有四个颜色,刚从巴黎空运过来,建议你都试试,然后挑一件最喜欢的。”店员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沉思。

虽然人在香港,但她林芷萱依旧大名鼎鼎,逛遍整个铜锣湾,十间精品店有八家的店员叫得出她的名字,除去她身为名模,经常在国际中文版的杂志上亮相外,店员们认识她还有一个原因──她是家喻户晓的“购物狂”。

据说购物狂是一种病,很多年前,她忽然染上这种病,只要一买东西整个人就变得异样兴奋,于是手里的卡一刷再刷,直到刷爆……不过她不会像时下的卡奴那样以卡养卡,大欠卡债,而是自己赚多少就花多少,不给别人增添一丝麻烦。

她被称为名模已经有两、三年,赚的钱算起来也应该不少,可惜没有一块钱存下来,买的东西快堆成山,却买不起房子,一直住在父母留给她和姊姊的小小公寓里,狭窄的床上她睡一半,名牌包包睡另一半。

她知道这样的生活很不正常,也很想戒掉乱买东西的毛病,为此她用尽各种治疗方法,有一次甚至差点剁去一根手指头,可惜,毛病依然没改。

“林小姐,你想先试哪一件?”店员的声音再次响起,把入神的她唤醒。

望著镜子里的自己,林芷萱有点犹豫不决。

这四件同款上衣她只在身上比了一下,便喜欢得不得了,大红的艳丽、浅蓝的清爽、粉红的娇女敕、雪白的晶莹,款式虽然相同,可是颜色一变,感觉就全变了。

既然都喜欢,那就全买了吧!“我都要!”她听见自己回答。

“嗄?”店员似乎被她吓了一跳,但遇到如此豪气的客人,当然也不会劝阻,只是结结巴巴地道:“林……林小姐,你要不要再看看别的款式?”

“不必了,就要我刚才挑的那些。”再买下去,恐怕她的卡就要刷爆了!所以地得及时收手,以便全身而退。

店员必恭必敬地拿著她的卡走向收银台,不一会儿又折了回来。

“对不起,林小姐,你的额度……”

“不够?”林芷萱一怔。

“你刚才挑了六双鞋子、五件洋装、两套晚礼服、三个包包、四件同款不同色的上衣,一共是十万四千八百块港币……”

“我的卡刷爆了?”林芷萱忍不住惊叫。

“还好啦!”店员笑咪咪地回答,“除了卡里的钱,还差两百块就够了。不过以你这张卡还可以预支五万……”

“不,我不要预支,这两百块我付现!”她虽然是购物狂,可有一条基本原则──坚决不欠卡债!

她立刻紧张地低头翻现金,她出门一向带卡不带钱,身上顶多只留一些车费……完蛋了!此刻抖光钱包里的硬币,她也只有一百八十块港币。

还差二十块,怎么办?

如果在台北,还可以打电话叫老姊来救她,这会儿要向谁求救?

陪她来香港工作的经纪人天天骂她是购物狂,她怎么好意思拉下脸去找骂?可是……除了经纪人,她又找不到借钱的人啊!呜……怎么办?好丢脸哦!堂堂名模付不出区区二十块,叫她日后怎么在江湖上行走?

“林小姐,如果你钱不够的话,可以少买一样东西。”店员善意地建议。

不,这些东西她都好喜欢,台北又没有卖,如果不把它们带回家,她作梦都不会安宁的!

正在万般苦恼之际,忽然一抬头,看到那个坐在沙发上的男子嘴角露出微讽的笑意,她不由得火冒三丈。

哼,这个臭男人,跟踪她就算了,没礼貌地盯著她看了半天也算了,现在居然还敢嘲笑她?简直得寸进尺!

她林芷萱除了购物狂这名号非浪得虚名之外,还以脾气火爆闻名,今天这小子自己找死,她就让他见识见识,她可是不是好惹的!

“这位先生,”将手中的衣衫一甩,大步踱到他面前,扬声道:“请问我们认识吗?”

“呃?”男子一怔,用很奇怪的语句回答,“算起来,应该是不认识。”

“那你为什么一直跟踪我?”

“我有跟踪你吗?”对方一脸无辜。

“不要以为我没有注意到,之前在飞机上和酒店里,我都有看到你!现在又在这里遇见你,这怎么解释?”她不客气的猛瞪。

“那只是彷巧邂逅而已。”他摊摊手,明显敷衍。

“那你为什么一直盯著我?”闻言,她火气更盛的怒吼。

“因为我觉得小姐你长得很漂亮啊。”男子笑嘻嘻的,一脸不知羞耻的模样。

“是吗?”林芷萱忍住火气,“可是先生,你知不知道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一直盯著别人看,是不礼貌的行为?”

“哦,那我道歉好了。”他很爽快地答。

“请问你打算用什么方式向我道歉呢?”

“什么方式?”男子有些诧异,“口头道歉不行吗?”

“不行!”她眉一挑,脑筋一转,一个鬼主意倏地成形,“我要你赔偿我的精神损失!”

“精神损失?这么严重?!”对方瞪大双眸。

“你要我把你当成偷窥狂抓到派出所吗?”她恐吓。

“嗄?那还是不要吧……”他微笑,摊开手,“庭外和解,怎么样?”

“好,给我二十块!”她像个女王一样命令。

“二十块?”他再次惊讶。

“怎么,偷看了美女一整天,连二十块都不想付?”她叉起腰,要钱要得相当理所当然。

“不,”他的回答出乎她的意料,“我只是觉得二十块太少。”

话未落,她还没有反应过来,他便从钱包里怞出两张钞票。

“看了美女一整天,至少值两百块。这里的钱,除了够你付买衣服的余款之外,还够搭车回酒店。”

他似乎一眼便看出她要钱的真正企图,优雅一笑,将钱塞到她的手里便转身离去。

直到他的背影消失后很久很久,林芷萱仍然在想著之前那个无解的问题──这小子到底是什么人呢?

***

萧慕人不是狗仔。

他觉得自己算是林芷萱的朋友──一个她不认识的朋友。

第一次听到林芷萱这个名字,是三年前,在表弟的酒吧里。

那时候,他怀著当作家的梦想,自费出版了一本小说。

在那一本名叫《失踪》的侦探小说里,男主角是一名失忆的男子,在僻静的街角开了一间无人光顾的侦探社,有一天,侦探社终于来了一位客人,拜托他寻找他家失踪的少爷。

男主角在查找的过程中,了解到这位失踪的少爷是一个十分不负责任的人,为了追求自己喜欢的自由生活,扔下父母与偌大的家族企业,独自在外流浪,八年不与家里联系,弄得全家上下日夜为他担惊受怕,家族企业也因为后继无人而日渐凋零,可最后,他惊奇地发现,原来那位“失踪的少爷”居然就是他自己!

八年前,他离家出走,却在一次车祸中失忆,他的家人为了让他意识到自己的不负责任,所以引导他去侦察自己的过去。

这本小说卖得很不好,因为侦探小说迷们觉得这像一本文艺小说,而文艺小说迷又觉得这是一本侦探小说,双方都不认可,两边都不讨好,所以从此,萧慕人的作家梦就破灭了,只好回归自己的生活圈,做父母要他做的事。

就在这个时候,他听到了林芷萱这个名字。

“慕人哥,有一个女孩子说她读过你写的那本小说哦!”

那天,他到表弟的酒吧小坐,表弟小关兴奋地告诉他。

“哦?”他淡淡地笑,“一定觉得我写得很差劲吧?”

“她觉得很好看,听说你是我的表哥,还说要写信给你呢!”

“客套话吧?”

“不是,她很认真的!还说了好多读后感给我听。”

“读后感?”萧慕人挑挑眉,“比如呢?”

“比如……”小关抓耳挠腮,开始拚命回忆,“比如她说,写这本小说的人,肯定是在写他自己。”

心一颤,萧慕人身子顿时僵住了。

“她还说,写这本书的人,一定很孤独。”

孤独?呵呵,是啊,没有人知道,外表光鲜的大少爷,其实是一个孤独的人,也从来没有人知道,他写的,就是他自己。

虽然他没有失忆,也不是侦探,但他的的确确很想离家出走去过自由的生活,可惜,当他意识到家族交付给他的责任后,就知道自己无法逃月兑。

可是,这一切居然被一个与他从不相识的女孩子识破了,这让他有些诧异,又有些感动。

“那个女孩子叫什么名字?”从不打听女生姓名的他,生平第一次破了例。

“林芷萱。”小关翻开一本时尚杂志,指著上面一个漂亮的女生,“就是她啦!新生代的模特儿,听说很有前途哦!她是我们这间酒吧的常客呢,我跟她满熟的……”

没有再听表弟的唠叨,他全心都被那充满生命力的脸庞吸引。

那是一张朝气蓬勃的脸,有种无所顾忌的神色,是他最向往的“自由神采”。

从那以后,他就一直留心这个叫做林芷萱的女孩子,看著她从一个初出茅庐的小丫头,一步一步成为当红的名模。

他知道她的名声很不好,比如脾气暴躁,喜欢乱买东西等,但在他心里,这一切却不显得讨厌,相反的却显得她率真可爱,可能因为他自己是一个被束缚的人,所以对于这样随性的女孩子,容易心生好感。

他的家族企业虽然涉及层面很广,却从来没有跟演艺圈扯上什么关系,但为了她,他甚至买下她所在的经纪公司,每当有出名露脸的机会,就会暗中叫主管把机会留给她。

他把她当成知音,有著特殊的感情。

那一天,他到香港出差,在飞机上一眼便看到了恰巧同机的她。还是第一次,他有机会这样近距离地长时间看她,他舍不得放弃这样的机会,顾不得男人的面子,不惜被当作狂,脚步不由自主地跟随著她,入住她下榻的酒店,甚至尾随她到街上血拼。

缠绕在她身上的目光,终于让她察觉了他的存在,他很高兴她注意到了自己,虽然之后被她当众一顿怒斥,还敲诈走了两百块港币,不过这段短暂的相处,还是让他在回到台湾好几天以后时刻忆起,嘴角浮现笑容。

“总裁,您表弟来电,请问现在方便接听吗?”秘书的声音打断他的回忆。

“小关的电话?”萧慕人蹙起眉头。这小子搞什么鬼?很少见他白天打电话来的。

拿起话筒,还没开口,便听见那端叽哩呱啦地大叫起来,“喂,慕人哥吗?新闻,特大的新闻!”

“要打仗了吗?”

“比打仗还要厉害!”小关语气里满是神秘,“如果你不是我表哥,如果不是因为我知道你关心她,才不会打电话告诉你呢!”

“她?”萧慕人抓住关键字眼,“她是谁?”

“林芷萱啊!”

这个名字让他的心里顿时一紧。“她怎么了?”

电话里,小关压低声音,“她昨天晚上到酒吧来了,叫我……帮她找个男人一夜。”

“什么?!”这一回,轮到萧慕人大叫了。

“呵呵,我说了是特大新闻吧!”

“她……为什么啊?”他听见自己激颤的语调。

“也许是寂寞吧,天知道,做她们这一行的,大都很随便。”小关耸耸肩。

“你预备帮她找谁?”

“找个帅一点的牛郎吧,要有职业道德,口风紧的。既然林大美人这样信任我,我也不能让这件事情泄露出去,害她上报纸头版,对不对?”

萧慕人一阵沉默。

“喂,哥,你在听吗?”

“小关……帮我做一件事。”

***

就是这一间,门上的号码没错。

林芷萱在酒店的房前站定,深深吸了一口气,镇定自己的心神。

那一晚,她喝得有点醉,向熟识的酒保透露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没料到人家居然如此尽心尽责,第二天便帮她物色到了合适人选,让原本是酒醉后半真半假的戏言,因为帮忙者的积极,变得想反悔也不行了。

轻轻按了一下门铃,她很希望门后没有反应,然而,就当她转身想逃的时候,门忽然打开了,接著一张似曾相识的俊颜呈现在她面前。

“你迟到了。”温和的声音在嘴角微扬的时候,传入她的耳朵。

“你……”瞪视著眼前的男子,林芷萱脸上堆起难以置信的表情。

“还记得我吗?”萧慕人笑著伸出两根指头,“上星期在香港,两百块。”

“是你!”她大叫一声,只想掩面昏倒。

“快进来,说不定走廊上有狗仔哦。”他吓唬著她,同时轻轻一拉,将她带入房内。

“你怎么会在这里?”她好久都没有回过神,只是呆呆僵立著不知所措。

“是你叫小关找我来的。”萧慕人莞尔。

“我是说……怎么偏偏是你?”

“人生何处不相逢,这说明咱们两个有缘。”他呵呵笑。

“真看不出来,原来你是做这一行的。”林芷萱凝视著他,突然冒出这一句。“怪不得你那天一直盯著我看,是想趁机做生意吧?哼哼,可惜反倒被我敲掉两百块。”

天啊,她也太能联想了吧?萧慕人不由得摇了摇头。

“我也看不出来,原来林大美人也有寂寞的时候。”他回敬。

“小关把我的名字告诉你了?”该死,怎么不帮她保密?

“凡是翻过时尚杂志的人,都会认识你林大美人的,不要责怪小关。”

嗯,这倒是……叹一口气,林芷萱颓然地坐在沙发上。

“我说,你是不是失恋了?”他递给她一杯酒压惊,迳自猜测。

“为什么会这样想?”她挑眉看他。

“否则你不会叫小关帮你找个男人一夜,想必是心中的怨愤要发泄。”

“错了,”林芷萱摇摇头,“因为前几天我上了一个成人谈话节目。”

“我看了。”

“主持人当时聊到禁忌话题,问我已经多久没跟男朋友‘那个’了,你还记得我当时是怎么回答的吗?”

“一年。”他忍住笑。

“对呀,我不得不撒谎,总不能承认自己还是处女吧,那一定会惹来更多无聊的舆论,太烦了。”

“那就像别的女艺人一样,社交方面积极一点啊。”

“谈何容易,现在的男生,不是像,就是像同性恋。”林芷萱哀叹。

“所以你就想出了这个主意──玩一夜?”他不敢苟同的摇摇头。

“既不想再当处女,又不想交男朋友,这似乎是惟一的办法。”

“但也不必找牛郎吧?酒吧里那么多黄金单身汉。”

“我想来想去,还是牛郎最保险,毕竟人家受过专业训练,又有职业道德,不会到处乱说。”她忽然斜睨他,“喂,你的口风紧吗?”

“你相信小关吗?”

“他还算老实,是我见过最老实的酒保了。”

“既然相信他,就该相信我,因为我是他找来的。”坐到她身侧,摇晃杯中红酒,萧慕人凝望著她,微微地笑。

不知是因为酒气的缘故,还是他眼眸中动人的神情,林芷萱忽然觉得自己的脸颊热了起来。

“如果改变主意,我可以就这样一直陪你喝酒聊天。”他靠到沙发背上,完全惬意的语调。

“我……没有改变主意。”好不容易下定了决心,都走到这一步,再反悔就显得太浪费了。

而且这人看起来是个不错的男人,至少,她对他没有厌恶的感觉,脸也属极品等级,这样应该不算吃亏吧?

“那好,我们现在开始吧。”萧慕人放下酒杯,缓缓向她靠过来,大掌轻慢地抬起,抚了抚她的耳际。

这样暧昧的碰触似有电光射入林芷萱的心内,她颤了一下。

“不要紧张。”他的唇缓缓凑近,再凑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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