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找麻煩 拋棄只是一個過程 作者 ︰ 千風

寫完上本《我的醋男子》,暫時還沒有辦法月兌離低潮的心境,所以千小風在此正式宣布:小紅貓難產了(逃)。

雖然找了個機會,離開台灣,出國走走,但還是會常常思考著一些問題。

像是拋棄與被拋棄,其實都是人生必經的過程。

人只有兩只手,不可能把世界上所有的東西樣樣都抓在手心里,總要拋棄一些現在已經不需要的東西,手上才能放進新的事物,也才能去擁有一個新的天地。

既然有拋棄,相對的,當然也有被拋棄。

有時候這無關一個人的對錯,只是在那個時刻,有人必須走向新的世界,他們選擇了新的,就必須放棄舊的,無法魚與熊掌兼得;而我們不得不承認,不管怎麼樣,總有一天,我們都會在某種程度上「變舊」,然後被淘汰,在感情上更常常是如此。

但即使被拋棄了,也不要灰心喔──雖然傷心難過是一定的。

千小風有個香港朋友,她說過,香港人的分手哲學就是──我要努力過得比你更好!讓你後悔曾經拋棄我!听了真是讓人振奮。

是啊,不是被一個人拋棄了,就表示你也被全世界拋棄了。

拋棄你的不過是一個人,而且是一個笨蛋,因為他沒看清你的好,而寧願去選擇另外一個人,這時候當然不能一直自暴自棄下去。等到悲傷夠了,一定要重新站起來,活得更努力,證明給那個人看,即使沒有他,你也可以生活得很好,而且是更好!最好好到讓對方後悔不已,當初為什麼要拋棄你!

千小風不由得想起之前一個彩券的廣告,一對戀人在咖啡店相遇,女孩滿心歡喜,想要告訴男孩一個好消息,男孩卻對女孩提出分手的要求;女孩愣了一下,最後露出了難解的勝利微笑,對男孩說︰「我本來想告訴你,我剛剛中了兩百萬的彩券。」廣告結尾,就是男孩失魂落魄地看著女孩坐公車離去,而公車上面就是彩券的廣告。(笑)

如果能努力生活到這種境界,讓曾經拋棄過自己的人對自己另眼相看,這才痛快,不是嗎?

呵,千小風又多話了,下次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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