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心先生 第六章 作者 ︰ 千尋

向秧秧的車子昨天就回來了。

新輪胎、新烤漆、新雨刷、新車燈,只差沒有換一台新車給她,于是,她很清楚自己沒有再待下去的理由。

昨天忙得很,她上菜市場,給白聿鑫鹵了一大鍋鹵味,讓他可以吃上七、八天,再腌泡菜,讓他不至于過度虐待自己的腸胃,她還烤餅干、做面包、洗水果、剝水果,做一大堆水果冰棒。

她不只把他的冰箱塞滿,還在曬衣場上風干香腸,她怕他餓死,很怕。

忙過一天,晚飯時,沒忘記叮嚀他,她已經把炒飯分成三大包冷凍起來,想吃的時候送進微波熱一熱,而紅燒獅子頭也可以比照辦理……

她一邊嘮叨,一邊想著還有什麼事沒交代時,眼光落在桌面的一紙合約上,天吶!是她想要的五百斤茶葉!她高興地大叫大跳、繞著他轉圈圈,還抱住他的脖子、在他頰邊獻上熱吻。

白聿鑫害羞,想把她從自己身上拔下來。

可她打死不肯,直在他耳邊囔囔,「你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你這個朋友我交定了,你不準甩掉我、我也不會甩掉你,我們當一輩子的朋友,你說好不好?」

他哭笑不得,只好冷冷地恐嚇,「向秧秧,你給我下來!」

她擠眉弄眼裝小丑,才從他身上慢慢下來。無所謂,她早就習慣用熱心貼他的冷臉。

今天一大早,她就起床洗被單、洗枕頭套、洗廚房、洗客廳、洗衛浴,且不管他是不是在工作中,她都孤注一擲、非要打擾。

她要在離去之前,把屋里能洗的東西通通弄干淨,因為她心知肚明,他有嚴重的潔癖。

中午,她為他做一頓飯,香噴噴的麻油雞飯,他一樣吃了好幾碗才放下碗筷。

她清洗好碗盤,他幫忙把行李送進車子,她沒坐進駕駛座,反而繞到他面前。

要走了耶,有些淡淡的舍不得在心里發酵。

「這條森林步道我已經走得很好,不會摔跤、不會勾破絲襪,也不會把自己弄得灰頭土臉。」勾起他的手,向秧秧低著頭說。

「我知道。」她的不舍他知道,因為他胸口壓著掖著藏著的,也是和她一樣的不舍得。

「我不會在森林里面迷路,甚至可以分辨五色鳥和烏秋的叫聲。」

「我知道。」他知道她的適應力良好,才在他的後面追幾遍,就追出一張森林GPS導航圖。

「菜市場里的阿桑以為我是你的女朋友,每次看到我,都會在我的袋子里多塞幾根蔥、幾片肉。」

他們對她好,不是因為她長得很美麗,而是因為她背後的男人叫做白聿鑫,他的茶廠提供了許多工作機會,讓找不到工作的村人可以安居樂業。

在這里,他的臉很冷、他不懂人際關系,但他做的事替自己埋下好人緣,所有人都對他心存感激。

向秧秧和他們一樣,很感激他,不只因為他給的五百斤茶,還因為他讓她學會並非只有當惡女才是唯一的生存之道。

「我知道。」知道大家都喜歡這個愛笑、親切的美麗女生。

「我本來以為,我會很討厭這里的。」也討厭一個冰臉孤僻男,沒想到短短兩個多星期,她喜歡上他寬寬的背影,喜歡他大大的手掌,喜歡他吃飯時臉上掩不住的幸福感。

向秧秧握住他的手,盯著他的帥臉不放。他的臉一樣會讓她的口水從台灣海峽流到太平洋,但讓她真正不舍的,是他的心!一個貨真價實的好男人呵,說不定,這輩子她再也不會遇見第二個這種人了……

「我知道。」白聿鑫模了她的發、撥開她的劉海。她仍然是個美麗耀眼的女生,但他對她不再過敏。

「可是現在,我很喜歡你。」

「我知道。」因為他也喜歡上她……不只是手藝。

「那以後,你會不會想我?」

他提了提嘴角,沒回答。

想在他嘴里套出思念,她知道,沒門兒。

「你知不知道這五百斤茶葉對我來講,有什麼意義?」

「有了它,你可以升經理。」

「對,升了經理,我會有更多的獎金、更高額的薪水,我可以替我的家人買一個新房子。到時候,我一定辦桌請你吃飯,記住哦,我欠你一頓。」想到還會再見面,她的心情好轉了一大圈。

「你是真心想請我吃飯,還是想要我送禮物?」他揚眉,笑問。

真好,他越來越有表情了,這樣的白聿鑫看起來比較不孤僻。「被你猜中了,你可不可以不要這麼聰明?」

「我沒辦法否決自己的智慧。」

「好吧,為了不讓你太麻煩,我會親自擬好禮物清單。」

「禮物清單?你還想從我這里挖出什麼東西?」

「你可以送我一台冰箱、一台電視機,如果你肯把屋子里面的沙發割愛,我也很樂意,因為我睡它,已經睡出感情。」向秧秧扳動手指頭,一項一項數。

「你在影射我不懂待客之道。」

「干麼心機這麼深!我又不是對每個人都耍心眼,至少我對你是真心的、真心把你當成好朋友,真心感謝你的收留,真心感激你沒把我吃掉……」他才要開口反駁,她先一步捂住他的嘴巴。「別否認,我是美女一枚。」

拉下她的手,白聿鑫直覺回答,「放心,我對美女過敏。」

對美女過敏?因為江緋琳的關系?

她能理解,爸媽的婚姻能讓她嘲笑愛情,他的親身經歷就能教他對愛情退避三舍,不過這個時候,身為好朋友該做的不是落井下石,而是真心希望他的感情有個好歸宿。

「那麼我替你介紹一個宜家宜室的好女人?她或許長得不美女,但她有一顆善良的心。她不像我這種人,一天到晚在外面搶業績,她會為你燒飯洗衣,娶她,你不必擔心她搞外遇,你只要專心對待她,她願意把全部的愛情通通送給你;她為你生兒育女,為你操持家庭,在你壽終正寢時,會有一大堆家人圍在你身邊為你哭泣。你覺得好不好?」

她在說屁話,但不說就得轉頭回到駕駛座,所以……繼續屁吧!

「听起來不壞。」白聿鑫笑笑,隨她的話語打轉。

「那、那我……回台北馬上替你物色。」

「要心地善良哦。」回台北三個字,不知道為什麼戳了他的心一下,讓他感到一陣疼痛。

「放心,我絕不會找個像我這種惡女來荼毒你的生命。」

「要很會做菜,而且有一點潔癖。」像她這樣。

「了解,她得天天為你拖地,最好是不用拖把,跪在地上擰抹布的那種良家婦女。」她一彈指,知道。

「她可以愛珍珠翡翠,但是不可以喜歡外面的男人。」

他明白他們在說著無聊廢話,但不說,她就要走了,不想她走,只好陪她屁。

「我保證,她連party都沒听過,不知道夜店是在做什麼,以為酒只能用來做菜,而且相信鋼管舞是一種奧運的表演賽。」

「有這種女人嗎?」

「慢慢找就有,如果找到了……再給我茶葉一千斤?」

「獅子大開口!」他笑了,在她額上賞一個爆栗。

「拜托,這種女人已經頻臨絕種,我替你找到,連一千斤茶葉都舍不得?」

「好吧,一千斤。」他妥協。

「那……那……」在屁過那麼久之後,還真的得走了。

白聿鑫也接不下去新話題,笑笑說︰「開車小心。」

「嗯,時速絕對不超過一百五。」

他又笑開懷。「想要我的茶葉,就努力讓自己活久一點。」

向秧秧咬著唇,也笑了,拍拍他的肩,鄭重說︰「白聿鑫,你真的是個很好、很好的男人,我們……是朋友了,對不對?」

「對。」

「很好的朋友,對不對?」

「對。」

「好到可以穿同一條褲子的朋友,對不對?」她把他借穿的衣服拿來討人情。

他皺皺眉頭,說︰「和男人同穿一條褲子,可不是好事。」

她真心大笑,上車,但在車子發動後,在後照鏡失去他的身影之後,笑容垮台,漂亮的眉頭染上一抹哀愁。

白聿鑫望著她的車子,直到它轉出森林,再也看不見為止。

七天、十四天、十九天,向秧秧來到這里十九天,改變他的生活習慣、改變他不多話的孤僻感、改變他的味蕾,連帶地,改變他對孤獨的享受。

以前,他享受一個人的生活,每年總盼著春茶、冬茶采收,從繁忙的大台北南下,到這里過著隱居生活……現在她走了,他突然覺得三十幾坪的屋子很空曠,空曠到連呼吸都帶著淡淡的憂郁。

有人說,養成一個習慣需要三個月的時間,而她這個急性女人,只花十九天,就改變了他的習慣。

走進屋里,他覺得空蕩蕩的感覺很討厭。

打開窗戶,對著屋後的森林小徑,初發的新葉在枝頭透著綠意,于是,他想起她的高跟鞋。

向秧秧有兩雙高跟鞋,來這里的第一天就壞掉一雙,拿到行李後,她換上自己的套裝和另一雙高跟鞋,只要他出房間,她就用鍥而不舍的態度追著他,討論把茶葉交給GOHO購物台的若干好處。

但他不听,轉進森林深處,他喜歡森林里的下午,風起,山嵐環繞,虛無縹緲間,讓他想起高中時期熱愛的武俠小說。

「做生意呢,知名度最重要,如果……」

「為什麼所有的生意人都想上電視呢?那是因為……」

她說她的,他走他的,沒把身後的女人放在眼底,他的步伐大,他走一步她得追上兩步,而森林小徑光是穿運動鞋走就夠吃力了,她穿高跟鞋自然是加倍辛苦。

等他听見背後有重物墜地的聲音時,回頭,看見她摔在半路上,而鞋跟又弄壞一只,他忍不住發笑,笑她的狼狽不堪。明明是都市大小姐,跑到這里來對他鞠躬哈腰,怎能不委屈?

因為那一點點同情,他走到她身邊,伸手給她。「我們回去吧。」

她瞪住他的手,硬是賴在泥地上,大聲耍賴,「你這個人怎麼那麼沒同情心?我為你弄壞兩雙鞋,一輛車子失蹤不見,你居然連五百斤茶葉都不肯給!」

這是兩碼子事,好不?

他沒解釋自己的同情心是不是被狗啃去,問她,「我要回去了,你走不走?」

「不走、不走,除非你答應我的要求。」她被兩雙跟隨多年的高跟鞋弄得心浮氣躁,忘記做生意不可以用耍賴招。

「好吧,你不走,我先走了。」

她把頭別向一邊,他莞爾、離開,並沒有走遠,只是藏身在一棵大樹後面。

向秧秧還在恰,她在心里默數十秒,和自己打賭,賭他是個心地善良的好男人,可是一回頭,她發現整座森林里只有自己。

她嚇了、慌了,匆促起身,卻發現斷掉鞋跟的鞋子重心不穩,還沒站穩,下一秒又摔了。她來不及等自己直起身,先拉開嗓子喊,「白聿鑫,不要開玩笑,你快出來。」

他沒從樹後走出來,反而很壞心眼地偷窺她的衰尾。

「我有心髒病哦,你不可以嚇我,要是我昏過去,就要馬上送大醫院急救。」

他沒回應,第一次發現,原來耍壞心眼還……挺有趣的。

向秧秧越想越不對,扶著樹干,一點一點慢慢爬起來,她的正對著他的方向,短短的小窄裙里是黑色的安全褲。

他很紳士地別開眼,卻听見她大叫,「白聿鑫,我是路痴,不認得回去的路啦……這里每棵樹都長得一模一樣,我怎麼知道回家的方向……白聿鑫、白聿鑫、白聿鑫……」

他想出來的,卻又怕撞見她的安全褲。

她一次次喊,嗓門越喊越高,不久隨便找了個方向,就往那邊闖。

向秧秧的方向感果然很糟,他從樹後現身,追著她去的方向,結果她听見他的腳步聲,以為後面有個殺人魔鬼,嚇得加快腳步,一腳高、一腳低,高高低低跑得像阿吉仔在落跑,讓他不得不出聲制止。

她猛地回頭,看見他,一個飛撲,撲進他懷里,拉住他的衣服大嚷大叫。

「你不可以丟下我!馬上就要天黑了,森林里的天黑很可怕……」

從來不哭的女生在他懷里留下熱熱的眼淚,雖然事後她矢口否認,但他知道,她是真的真的很怕黑。

忍不住,白聿鑫又笑得嘴角飛揚。

想起那些一段段、一幕幕的回憶,他突然發現,她改變的,還有他不愛笑的老毛病,難怪,表哥會夸向秧秧很好,說在她身邊,他變得……和藹可親。

他還有十一天的假期,但他不想待下了。

走到二樓,他不需要收拾行李,只要拿走電腦就可以,但冰箱里的東西,他要全部拿走。

車子開到村子時,他先繞到表哥家里,交代一下新茶的事宜。對于他的提早離開,表哥很詫異,但想想,也許他台北公司有事情,也就不多留他。

在他的車子啟動前,表哥像想到什麼事似地跑到他的車邊,敲敲他的車窗。

他把車窗降下。「有事嗎?」

「阿聿,我看那個向小姐人滿好的,如果可以的話,就試著交往看看。」

他失笑。表哥不知道向秧秧是個痛恨婚姻、不信任愛情的女人。

見他沒反應,表哥很心急。江緋琳都離開他那麼多年了,這個時候,表弟還看不開,白家就他這麼一個單傳,怎麼可以再痴心下去?

「踫到好女人不要太孤僻,不然她會被別的男人搶走。」他加了恐嚇口氣。

她是好女孩?不,她很壞,耍心眼,發布人家的八卦照片,她是百分百的天蠍座,誰都不要犯到她,不然下場會很慘。

「打個電話給人家,有空多保持聯絡,說不定聊著聊著,就聊出感覺了。」表哥苦口婆心。

白聿鑫繼續保持沉默。

「你啊……好啦,不念你了,總之別讓表姑擔心。」表哥搖頭。差這麼多,向小姐才走多久,阿聿的和藹可親就不見了,孤僻又跑出來見人。

「我走了。」他升起車窗、離開。

不知道是不是表哥的話影響了他,後來幾天,他好幾次拿起電話,卻在號碼未撥齊時又掛掉。

他還沒做好準備和另一個女人建立關系,而一個仇視愛情、痛恨婚姻的向秧秧……他不確定,她是不是個好對象。

他知道父母親很心急,而緋琳的事已經讓父母操夠了心,他也想徹底離開那段過去,但也許是緣分未至吧,他的心還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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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白聿鑫,還記得我嗎?謝謝你哦,你的合約讓我們家總經理大大夸獎了我一番,呵呵呵,我欠你一頓,什麼時候……我再去煮飯給你吃?」

不好,專門打電話去說這個,太無聊。

「白聿鑫,冰箱里面的東西要記得吃,不要放到壞掉哦,那個炒飯啊,微波五分鐘就會香噴噴……」

不好,這樣听起來有點邀功,那個孤僻男不曉得會不會認為心機深的她,想要搞定他下一季的茶葉。

「阿聿,我答應到你表哥家吃梅子雞,下個星期去的時候,我再打電話約你,到時一起去好不好?」

白痴,誰會為了吃梅子雞開車三個鐘頭?

呼……向秧秧趴在桌上,把電話盯到快發芽。

對,她想他,常想到會恍神、會莫名傻笑,她不知道想一個人會是這種狀況,從小到大,她第一次認識失眠長什麼模樣。

他會想她嗎?想她的聒噪,想她的壞心眼,想她的手藝,想她很努力配合他的潔癖?

她痛恨做家事的,但想到他踩著光潔的地板時,露出會心一笑,她的眼角就跟著笑;想他進屋看見熱騰騰的飯菜,眼楮倏地膛開的滿足感,她的嘴角就會跟著溢出幸福。

是啊,她好想他,想他的孤僻,想會不會她離開,他又讓自己的嘴巴罷工,她還想他的認真傾听、想每個和他一起看星星的夜里、想他寬寬闊闊的背脊……

寬寬闊闊的背脊……他的背好寬哦,寬得她貼在上面,晃著晃著,晃得舒服安全,他背著她走過長長長長的一段路,臉不紅氣不喘……

哪次,她中暑。

會中暑是自找的,和誰都沒關系。

那天清晨,她故意起大早和他出門看采茶姑娘采茶。

山區人口外移,年輕女孩大多不願意留在家鄉,寧願到大都市謀生,所以采茶姑娘中最年輕的,至少超過五十歲,眼看阿嬤采茶的速度那麼快,她忍不住手癢,也拿來頂斗笠,手指綁上小刀片,跟在阿嬤後面采。

從七點開始,阿嬤的手沒停過,太陽越曬越狠,阿嬤們仍然笑嘻嘻地一面采茶一面聊天,即便如此,她們的動作也沒有慢下來過。

三個小時過去,阿嬤們每人平均采下十幾、二十斤茶葉,反觀向秧秧的茶簍子里,明明使足勁,卻連五斤都不到,她很好強,越是心急越拼命,她加快速度,不顧兩條膀子快松月兌,眼看著簍子里的茶終于越積越多時,她——昏倒了。

醒來的時候,她躺在他表哥家的床上,第一個動作是跑廁所。

她拉到虛月兌,她猜,白聿鑫肯定躲在門後大笑。

好心阿嬤弄了杯番薯黑糖水給她喝,她才止瀉,味道不是太難喝,但看起來很惡心,然後,她看見他悶聲偷笑。

她拉得全身無力,午飯的炒面,她連半口都吞不下。

黃昏,表哥要開車送他們回森林小屋,白聿鑫卻拒絕,他說表哥全家還得忙著把今天摘的茶連夜做起來。這件事讓她發現,他其實是個體貼的男人。

他沒有開走表哥的貨車,因為表哥還得用貨車四處收茶青,她走不動,他就把她背在背上,一路回家。

那段路很長,整整走了兩個小時,她不停在他背上打屁,說東說西,說當女人就要當林志玲,美麗得可以當花瓶,說身為男人要重情重義,如果人家對你好,就要懂得回贈善意。

她在暗示他,看在她為他打理家事的份上,應該滿足她對經理職位的幻想。

一路上都是她在說話,他沒回答,後來懶了,她索性癱在他的背上睡覺,寬寬的背、舒適的搖晃,讓她突然感覺,有個男人可以靠,感覺還不差。

打吧,打通電話,她已經回來一個多星期,至少要打個電話,問問他的茶葉什麼時候會到,就算沒有公事橫在中間,也可以問問他,那鍋鹵肉的味道棒不棒。

就這樣,決定!

拿起電話,她撥了一個以049做開頭的家用電話。

電話沒人接,她看看手表。這個時候……他不會還在茶園里吧?晚點再撥。

七點,下班之前,她又打一次電話,還是沒人接,向秧秧皺起眉頭。他去哪里?他又不是愛「開講」的男人,沒道理這時候不在家。

她開始後悔,沒有留下他的手機號碼。

晚上十一點,她穿著睡衣,在房間內來來回回,用昂貴的手機打市話,一通又一通,通通沒人接。

糟糕,他會不會在幾天之內把她做的東西吃光光,然後,不得不自己下廚房,再然後他的廚藝……天吶,食物中毒!

她每個小時打一次電話,從晚上七點打到第二天凌晨五點,一整晚沒睡覺,把手機握在掌間。

六點,她等不下去了。萬一他昏倒在森林里呢?萬一表哥沒有去探望呢?萬一他生病了,卻沒有人知道呢?萬一有強盜行搶,他住的地方那麼偏僻,連警車都開不到……

她在心底模擬了一百種狀況,每種狀況的結論,都是他昏迷不醒或血肉模糊,她被自己嚇到了。

跳下床,向秧秧開著車子一路南下,三個小時的車程,因為緊張還開錯好幾個交流道。

好不容易到達小屋,卻發現屋門從外面上了鎖。他不在家?她走到後院。他的車子不在,是去哪里?

她從屋前繞到屋後,在每扇窗戶外向里頭張望,屋里冷冷清清、干干淨淨,家具都用白布蓋起來了,沒有人居住的痕跡。

不顧自己穿著高跟鞋和一身窄裙套裝,她硬是爬到他屋前的大樹上。在這里十幾天,她學會當野孩子。

樹爬到一半,向秧秧就听見裙擺撕裂的聲音,她不管,一心一意爬上粗粗的樹干,好不容易,她看見了,但是,二樓的床和書桌一樣用白布蓋上……

所以,他被綁架了?因為大家盛傳他是好野人?某個殺人變態狂把他活埋在森林里,卻故布疑雲,讓大家以為他出遠門?

她把自己嚇到理智盡失,忘記殺人魔不會只殺男人不殺女人,她跑進森林里,走他常走的那條路,為了怕迷路,她還用鑰匙在每棵經過的樹上做記號。

來回,她在森林里繞好久,才想到,可以到他表哥家尋求協助。

她開的不是高速公路,卻讓車子的時速飆到一百公里,她在表哥家前用力踩剎車,聲音大到表哥全家人一起沖出來,以為發生什麼事情。

向秧秧不知道自己的模樣看起來有多糟,只是急得抓住表哥的手臂猛搖,急急告訴他,她已經在森林里找了好幾趟,還爬上大樹偷看他的家,她說很擔心白聿鑫的安全,可不可以打報警電話……

她聒噪了很久之後,表哥握住她的肩膀亂搖亂晃,才晃出她兩分清醒。

向秧秧這才知道,原來這里不是白聿鑫的家,森林小屋只是他每年的度假別墅,他沒有被謀殺或綁架,只是回到台北繼續工作。

然後,他給了她白聿鑫的電話和住址,再次,她一路飛車返北,途中,又開錯兩次路,回到台北時,已經是霓虹初亮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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