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族有名~家宝拐夫 第三章 作者 : 简薰

秋去冬来,又是一年春。

转眼,册云已经在杜府待了十一年,无意考功名,也尚未娶妻,倒是今年年初,将多年挂在帐上的工钱一并取出,替义父义母在城郊买了住处,距杜府不过半日路程,方便他去探视。

虽然不过两个房间一个小院,不过比起昔日旧居河涨淹水的日子好多了。

小院里养鸡养鸭。后面一块地能种种莱,册云每半个月回去一趟,给两老买米买盐,在那里吃过午饭后才回来。

敖近的老实农家看册云一表人才,相貌堂堂又孝顺,家里有女儿的都想问问亲事,每当这种时候,老孙夫妻总照着册云的交代说,这孩子受杜府栽培,既读书又习武,受到很多恩惠,主人家的公字都尚未婚配,因此他暂时没打算成亲。

人家父母这么说,当然也只好算了。

一方面,相对于初雪的不聪明,与生烟的不细心,册云简直是太聪明太细心,杜有松跟陈氏商量过后,决定这两年慢慢会交代他做其他的事情,府内,府外,或多或少都有参与一些,至于商人送来制墨用的牡丹皮,薰草豆,甘松等等,已经完全文由他收货点货。

走在外面,城中人也都知道这是杜府的册云公子。

这公子什么来历不重要,重要的是杜家老爷信任他,甚至几次杜生烟在茶楼听曲忘了回家,都是由这册云公子来逮人回去的。

没错,是逮。

茶楼的小二说,待在二楼雅座的杜生烟跟随从一见册云上楼,立刻付钱走人。前后不过几口茶时间,比以前小厮来三催四请有用多了。

至于杜府未来当家的三公子,见过的人就没那样多。

有人说其身材高大,尔雅不凡,有人说其个性爽朗,不拘小节,但后来发现身材高大尔雅不凡的册云,个性爽朗不拘小节的是杜生烟,众说纷纭中,只有城西几个渔人渔妇能真的说出初雪的样貌。

“那公子个头不是太高,不过长得很俊俏。”

“没大户人家的架子,挺好相处。”

“做什么?没做什么啊,这渔舟多大,想多放两个箩子都没地方,杜公子跟他的随伴总是站在前头,不知道在看什么。”

说这公子比起画舫诗船,更爱渔人小舟,天气好时便爱跟着一起出湖,回到岸边,无论那舟子上多少鱼货,都会一并买下,因此湖边渔人渔妇见到他,都会主动招呼上船。

即便如此,初雪的遭遇也没有比杜生烟好多少。时间晚了,传说中的册云公子,一样会催人回家,差别在于,杜生烟他是去到茶楼催,而杜初雪,他是一直在身边,直接要舟子回头。

语气,总是没有商量余地。

初雪习惯了。

他,也习惯了。

罢开始几年,他是她的影子,后来这几年。他把她当小尾巴一样拴在身边,照顾她,爱护她,也管束她。

在府巾过着衣食无忧生活的两个人,并没有历经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最了不起也就是初雪有时顽皮会挨骂几句。

读书,习字,生活算是顺风顺水。

他们就是一直看着对方长大。

虽然近两年来册云渐忙,不再像以前一样几乎都在初雪身边,但有一点是没有改变的,只要她出府,他便会陪着。

而这陪伴,十一年来不曾间断。

★☆★

这日,册云刚从外头回来,才穿过门庭,便有个小厮迎上,“册云公子,汪管家请您去大厅一趟。”

“有什么事吗?”

“有客人到访,是拿着老爷跟夫人的请柬来的,但是早到了几日,老爷夫人正好不在,汪管家命人去城西大庄找三公子,又让小的在这等,说如果您回来,让您去大厅一趟。”

“我知道了。”

饼一阵子便是杜老太大寿,杜家忙着张罗宴请亲友的事宜,因此杜有松跟陈氏最近都很忙,证据就是事必躬亲的杜有松,开始把一些不太能交代别人的事情交给册云做。

约莫半个月前,他将册云叫过去,说实在抽不出时间了,让他这阵子先别管初雪,也暂时先停止收货点货,带他去给猎户们送春礼。

每户一担子,里面有两匹布,一盒鲜果,一盒干果,新米两包。

除了送礼,也跟猎户们寒喧寒喧,先多谢几声,猎户们若捕到比较少有的野生石獾跟野生香狸,卸了毛自然会送来杜家笔庄。

杜有松说,这是当家的基本功,年年都要做,不能省。

照说应该由初雪这个儿子去送的,不过每次提到这事陈氏都会发火。杜有松不敢逆妻子的命令,所以便让他去。

“这事就交给你了。”

“是,我会办理妥当。”

罢来的那几年,他日日跟初雪同进同出,但这一两年开始慢慢帮老爷做事,而且还是不能假手他人的大事,府中下人都在说,大管家的位置迟早会换册云公子做。

这流言在他十五六岁时便已传开,这两年则甚嚣尘上,而他替杜有松去送春礼,这件事情,更把可信度推到了高点。

以前若只有五分信,现在可就有九分信了。

证据就是,以前是说“册云”,“你”,现在变成“册云公子”,“您”。

在门口等他的小厮,一路您不停。

“册云公子,老爷跟夫人去临县,恐怕要很晚才回来,不过知县大人刚刚命人传话,说晚上在河边与几位好友小宴,请老爷去一趟,您看该怎么办才好呢?”

“派人到绍兴酒楼买两坛陈年酒送过去,就说老爷跟夫人去外地访友,不及赶回,这点心意当作是赔罪,另外再去春风楼,请里面弹琴的姑娘过去弹琴助兴,琴钱多给她一点。”

“是。”

册云边走边吩咐。

一进大厅,便见到紫檀桌边坐着一个中年妇女跟一个绿衫少女,两人低声说话,神色颇有赶路后的疲倦,桌上的茶水干果去了一半有余,看来已经待了好一会儿。

汪管家坐在远一点的下首,见他进来,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公子您来了。”

册云笑,“汪管家辛苦。”

汪管家年纪大了,一把老骨头,陪客人坐这种事情对他来说很折磨,何况又是两名女客,不能随便搭话,只显沉闷。

“公子,我给您介绍一下——”

汪管家话还没说完,那中年妇人已经先迎上来,十分热情地说,“哎呀,这肯定是初雪吧,都长这么大了,要是在外面见到,怕都不认识了。”

“您是?”

“不认得我啦,我是竹县的族姑哪,小时候还买过糖葫芦给你的。”中年妇人看着他,满脸堆笑地左看右看。“来,让我瞧瞧,不愧是杜府的少爷,真是丰神俊雅,一表人才,银荷,你说是不是?”

只见绿衣少女害羞地点了点头。

册云觉得有点好笑,“夫人误会,我不是初雪公——”

“刚刚明明见那几个下人都对你毕恭毕敬的,身材这样高大,神情这样威严,不是杜家公子还会有谁,何况那老管家也叫你公子了不是?你这孩子想捉弄族姑?族姑不会上当的。”那中年妇女完全没给册云说话的机会,一句接一句,“银荷啊,你看你初雪哥哥多爱开玩……”

话还没说完,便听见另一个声音从廊边过来,“汪管家,我雕字才雕到一半呢。什么事情非得回来?李师傅见我半途离开很不高兴。念了我好几句,明天肯定要我连梳一小时猪鬃才肯放人了。”

只见珠帘一掀,一个俊俏的少年走了进来。

行得急了,头发一下被珠帘缠住,唉的一声,又退了回去,伸手拉了拉,才又走回厅上。

身材不高大,神情也不威严,但衣服却是昂贵的丝绡裁成,山水刺绣腰带,中间缝着一颗大翡翠,翠绿晶透,一看就知价值非凡,头上束着一个金色发冠。

脾气显然浮躁,五官略显稚气。

突如其来的变化让那族姑一下说不出话来。

看看那从珠帘后走出来的金冠少年,又看看刚刚从大门进来的那个相貌堂堂男孩……是相貌堂堂没错,但不比那金冠少年的富贵气息,何况那金冠少年后面还跟着一个丫头,手臂上挽着一件白色袍子,看来是外出时的披风。

懊不会先前那个真的不是初雪吧……

就像给她解答似的,老管家迎了上去,微微欠身说,“初雪公子,有客人来了,是您的族姑。”

初雪转过头,“族姑?”

她的族姑少说二十余人,是哪一个?

“竹县的九族姑,夫家姓沈,那位是沈府千金,沈银荷。”册云完全懂她在想什么,很快的跟她解释,“小时候我们跟老爷夫人一起去沈家做过客,沈夫人知道你爱吃甜食,还特别上街给你买了糖葫芦跟蜜饼。”

夫家姓沈的族姑……

这样讲来,好像曾经有那么一回事,叫做杜……杜秋满吧?

但是,那个族姑是长这个样子吗?她……没这么老吧,明明小了爹爹快十岁,怎么会看起来比爹爹还老?

算了,她又不是族姑丈,管族姑长什么样子呢,既然册云跟汪管家都说她是族姑,那就是了。

初雪一拱手,“族姑请坐。”

杜秋满至此终于回过神来,“唉,你看,我高兴得都傻了,还没给你们做过介绍呢,来,这是我的独生女儿,叫银荷。”

虽然认错人有点糗,不过没关系——她这远房堂哥只有两个儿子,眼前这个是初雪,而刚刚那个从前门进来的少年显然大个二三岁,因此绝对不可能是生烟。

不是大儿子,也不是小儿子,自然就是府中的帮手或者陪读。

自己虽然也不是主子,好歹是主子家的亲戚,需待之以礼,何况他看来也算稳重,想来不会多嚼舌根。

想到这里,觉得心情稍好了一些,杜秋满转向那绿衣少女,“银荷,这就是你初雪哥哥。”

银荷一笑,“初雪哥哥。”

被喊的人一阵头皮发麻,什么初雪哥哥啊,又不是演大戏,这两母女也太亲热了吧。

不熟装熟,没好事。

初雪不着痕迹地扯了扯册云的衣服。

册云知她心意,遂往前一步,“沈夫人,沈姑娘一路辛苦。”

杜秋满虽然已经知道眼前的少年不是堂哥的儿子,但见他一路进来都颇有派势,倒也不敢太过无礼,“这位公子怎么称呼?”

“在下册云,是府上的管事之一,家主不知道沈夫人与沈姑娘会提前先到,因此没能在府中接待,很是抱歉。不过为了接待几日后的诸位客人,客房都已经打扫干净,两位远从竹县而来。想必已然劳累,不如让册云先带二位至客房,顺便让丫头送些热水,让夫人与姑娘洗洗手脸,休息一下,明日待老爷夫人回府,再请老爷夫人与二位叙旧可好?”

★☆★

“小冬,给我去拿些百合糕来。”

“是。”

“等等,还是给我拿碗燕窝吧。”

汪管家突然把她从城西大庄召回来见这个根本不记得模样的族姑,什么初雪哥哥啊,吓得她口干舌燥,得喝点燕窝,润润喉。

“是,公子。”

她知道册云安顿好那两母女就会回这里来找她,因此便在厅上等着。

“明日待老爷夫人回府,再请老爷夫人与二位叙旧可好”——想到那两母女跟他离开的样子,她就忍不住想笑。

还好册云一口气说完堵住她们的话,不然看她们一副很想跟她聊聊的样子,基于主人家的礼貌,她恐怕就得真的陪她们聊聊,她并不是怕生,也不是自闭,可一想到到沈银荷那爱娇万千的“初雪哥哥”,她就怎么样都聊不下去。

不一会,小冬便捧着她的冰糖燕窝回来了——她就爱吃这甜甜滑滑的东西,娘也爱,女乃女乃也爱,因此杜家的厨房小灶上永远有隔水温着的燕窝,免得想吃时还要等上几个时辰。

一碗燕窝还没吃完,册云便已经回到厅上,看到她拿着白匙羹舀燕窝,吃得眉眼含笑,忍不住觉得心情好,“这么大的人还老吃这些甜品。”

“女乃女乃也爱吃的。”

听她这么说。他又笑,挥挥手让小冬下去,两人好谈话。

“我让她们在戊院休息。”册云给自己斟了茶,“沈姑娘话不太多,沈夫人倒是很……健谈。”

初雪嗤的一笑,她当然知道册云口中的健谈是什么意思,“那她都跟你谈了什么?”

“我没让她跟我谈什么,我倒是跟她淡了一些。”

初雪点点头,意思是,他什么都没回答,但套了一些话出来。

“沈老爷几年前病逝,因此家中大小事情由沈二爷做主,二爷从小被老太爷管,长大又被哥哥管,好不容易当了家,却只听那一群酒肉朋友的话,不过几年,已经将家产败得差不多,沈家几代家业,就只剩下那栋宅子,我想两母女在沈府的子子并不是太好过。

初雪哎的一声,就说嘛……

女乃女乃大寿还有二旬呢,怎么这么早就来了,竹县离这也不过才四五天路程,算错时间也不合理,但如果……

是说,也难怪她觉得那人不像族姑。

虽然说也忘记了族姑长什么样子,但就觉得不该那样苍老,她看起来比爹爹还大上几岁……

“族姑看我的时候,眼睛特别大,样子又很开心,你知道我想到什么吗?”

“我猜不到。”

“想你也猜不到。”初雪拿下汤匙,“每次只要我手上拿着鱼,白蹄儿就会那样瞧着我。”

白蹄儿是生香的猫,通体黑色,偏偏四只脚掌上一寸的地放全白,因此取名白蹄儿。

那猫被生香宠坏了,对别人凶得很,就算是她也不给抱,除非手上有鱼,不然想都别想。

册云笑了笑——老太太跟夫人总是想保护初雪,因为想保护,所以甚少让她见外人,但即便如此,初雪依然敏锐。

她很单纯,却不是傻子。

“你觉得沈夫人为什么那样看你?”

“白蹄儿那样看我,是因为我手上有鱼,族姑这样看我,当然是因为我身上有她想要的东西啦。”

“猜猜,她想要什么?”

“这有什么好猜的,把我当成乘龙快婿呗。”

“初雪挺聪明的哪。”

“不要用那种哄小孩的语气跟我说话啦。”叹了一口气,“居然提早了二十天,看来对我这个女婿是势在必得。”

册云自然也注意到了,杜秋满说话时,总会不由自主地瞄着初雪腰带上那块翡翠——他印象中的杜秋满并不是这样的,想来,沈家这几年真的不好过。

“从今天开始,我去你房里睡。”

“那我睡哪?”

“地上。”

“我才不要睡地上。”

册云似乎早知道她要发火,好整以暇地说,“那就睡床上吧。”

“那你呢?”

“屏风外面加张小榻就行。”

“可这样会不会很奇怪?府中人都知道我房间不许有别人的。”

册云笑了笑,“我是别人吗?”

看到他笑成那样,初雪突然有种想打他的感觉——他啊,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变成这样了,对她像在逗猫似的。

别人……唉,也是。

册云都快要是她的影子了,怎么样也不能说是别人。

“就像你说的,沈夫人对你这个女婿势在必得,而你的房间是你进门才锁的,你能保证沈银荷不会在白天先进去藏身,等着你晚上要睡时诬赖你对她不规矩,要求你负责?”

初雪睁大眼睛,“不会吧?”

“不会?”

“族姑出阁前都是很好过的,沈银荷她是名门出身,这么大胆的事情,应该不太可能……“

说到后来,她自己已经先底气不足。

因为她突然想起,张师爷之前娶的那房续弦,听说是个丫头出身,虽然当时张师爷只差没斩鸡头发誓自己绝对没有对这丫头不规矩,但谁让她衣衫不整地出现在师爷床上,而且还尖叫得让好几个下人—起冲进来……

眼见为凭,师爷只好负责。

万一族姑跟她女儿也如法炮制,那她这个男子汉也只能对自己做过的事情负责,娶了这个远房族妹,成亲是很简单啦,但洞房花烛夜该怎么办?说自己不喜也不对,说自己不能人道也不对,就算能借酒逃过大喜之日,但总不能每天喝得醉醺醺回间房吧……

想到那么可怕的后果,初雪突然觉得之前的顾虑都没关系了。

就算府中的人都知道她房中不许有别人,那又怎么样,三少爷突然怕鬼所以要人陪不行吗?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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