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妻安乐 第二章 了却于叔的心愿 作者 : 千寻

岁月匆匆,眨眼之间,孟孟已经是十五岁的大姑娘。

她长得亭亭玉立,腰肢纤细,一张素雅的瓜子脸带着几分清纯稚女敕,乌黑柔丽的秀发衬得她肤白如雪。

这年纪的女孩子该议亲出嫁了,但孟孟无法考虑这种事,因为弟弟还小,尚且需要扶持。

这些年,孟孟靠着自家爹娘留下来的田产银钱过日子,生活虽不光鲜,却也不虞匮乏。

她得于文彬教导,学尽他一身本事。而忆忆则在五岁时进学堂,十岁下场,以极佳的天资考上秀才。

这在柳叶村是件大事,榜上题名之日,村长在村口放了一大串鞭炮,劈里啪啦的鞭炮声震天价响,村里村外一片喜气洋洋。

考上秀才后,忆忆得进城念书,孟孟几经探听,最后择定桐文苑。

这天一早,孟孟让杨叔套车,送他们进京。

此番并不是他们第一次到京城,上一次进京,是姜羽姗担心自己的身子,领姊弟俩返回娘家祈求照应,本指望娘家能帮着自己扶持稚子弱女,没想到她父亲和哥哥调了官,早已举家搬迁。

孟孟印象深刻,娘站在那扇朱红色大门前,沉默许久。

她无法消除娘的哀伤,只能搂起弟弟肩膀,对弟弟说:“忆忆要认真念书,像外祖父和舅舅一样当大官,给娘挣足面子。”

忆忆拉起姜羽姗的手,笑得灿烂,抬头挺胸地扬声说:“娘,我会的!”

他十分认真地对待自己的承诺,在姜羽姗死后,他突然长大似的,比任何人都上进,小小的肩膀承担起大大的责任,半点不喊累。

现在,站在桐文苑前,他又挺直背脊、抬头挺胸了。

他的性子和姜羽姗很像,好面子、不服输,每次遇到困难,老把腰背挺得笔直。

孟孟模模他的头说:“进去之后要好好与人相处,不要意气争闹,懂吗?”

“懂,我是来做学问的,旁的事与我不相干。”

孟孟点头又摇头,“这话说得虽对却也不对。”

“姊……”

“科考只是一层层关卡,最后真正能让人历练的是为官之道,有的人书念得普通,却做官做得风生水起、处处得意;有的人虽满月复才华,却终生抑郁不得志,你知道原因吗?”

“不知道。”

“是性格、是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同导致的。有的人恃才傲物、不可一世,这种人把自己摆得高高的,只觉得世间无人比得过自己。然而看不到别人的好处,又要如何从别人身上模仿、学习,改变自己的短处?这里虽是书院,却也是进入官场的第一步,假使你连和同学相处都有困难,日后到朝堂上、到地方任官,要如何与其他人相处?姊姊花这么多钱送你来这里,不光是要你学得书上的知识,更要你学会与人之间的交往,明白吗?”

忆忆崇拜地看向孟孟,姊姊从没上过学堂,可她懂得的道理比私塾的秀才更多。

他反手握住孟孟的手,认真地说道:“我明白了,我会好好念书,也会好好学习做人做事的道理。”

孟孟拍拍忆忆的肩头,只觉得他懂事得让人心疼。

这是他第一次离开家里独立生活,却不慌不惧,还反过来安慰她。她敢确定,她的弟弟将来定会卓尔不凡,成为人杰。

“一个月后,我亲自来接你。”

“嗯,姊姊要好好吃饭,别想我想得吃不下。”他调皮地道。

轻轻搂了搂忆忆,目送他走进书院大门,孟孟停了半晌才转身上马车,看着坐在对面若有所思的于文彬。

她问:“于叔准备好了吗?”

于文彬回望孟孟,十年,来到孟孟身边十年整,他等的就是这一天,只是事到临头,心中有些胆怯。

片刻,他回道:“准备好了,走吧!”

孟孟点点头,对着外头扬声喊,“杨叔,我们去济善堂。”

“好咧!”杨叔扯动缰绳,马车缓缓行驶。

济善堂的于老夫人病了,虽然家里名医一堆,却医不好她的病。

眼看她一日日消瘦,就要不行了,于老太爷不再顾忌济善堂的名声,非要广征天下名医为妻子治病。

这件事在京城里传得沸沸扬扬,大家都看好戏似的,等着“名医”上济善堂踢馆。

有人暗讽,就算真有名医能治好于老夫人的病,那些子孙真的能让他们给于老夫人医治?万一真的治好了,济善堂的颜面往哪里摆?再说了,要是人家打着这个招牌在对街开起医馆,同济善堂打擂台,这百年的老招牌不晓得撑不撑得住?

也是,都说传承百年,天凤王朝最好的大夫全在济善堂,太医治不好的病还得请济善堂的大夫进宫去诊治呢,更甭说太医院里还有好几个于家子弟呢,这会儿自家人生病,竟要往外征求名医,未免太没面子。

“祖父、祖母恩爱情深,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交情。我记得小时候,祖母曾抱怨祖父,『你除了看病外,啥事都不会,日后你得死在我前面,否则我怎放得下心留你一人?』祖父回答,『行,但妳别让我等太久,要是我在阎王殿里瞧上新人,妳才真要担心。』生离死别的事,在他们嘴里成了一段缱绻情深的话语,那时我曾想,将来我也要娶这样一个能够和我携手一世、齐心同力的女子。”于文彬轻叹。

“他们疼于叔吗?”

“自然是疼的,我是二房子弟,爹娘死得早,我和弟弟在祖父母膝下养大,弟弟小我六岁,如今也二十二了。听说他放弃济善堂的产业,自己去考太医院,现在已是五品太医。”

“年纪这么轻,不容易了。”

“不少人说文谦是因着叔伯的关系才能在太医院混得开,错!济善堂开得越大,产业越多,几房叔伯兄弟之间的争斗就越大,人人都想分得那块大饼,怕自己少咬一口,一代、两代还好,现在已经传过五代,枝多叶繁,每个人各有心思。嘴上说着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可谁不晓得暗地里彼此打压得很凶。”

可不是吗?凡搭上利益两个字,人类狰狞的本性就会显露出来。

“记住,进济善堂后得挺直背脊,自信点、骄傲些。人善被人欺,那里头的伙计惯会看人下菜碟。”于文彬叮嘱。

“像忆忆那样吗?我知道了。”孟孟微微一笑。

“妳啊,要是有忆忆那股意气就好,明明医术不差,偏偏是个没野心的,否则到外头混个几年,定能混出一个神医名声。”对自己的徒弟,于文彬信心满满。

孟孟望着于文彬,心中很不舍。

于叔照顾自己的时间比父亲还久,十年下来,亦师亦父,是他陪着她走过所有难关,是他在她最软弱的时候鼓励她勇敢站起来,现在……

了结心愿,他就该离开了,该前往下一段旅程。

这是对的,但想到再也见不到……孟孟心情低落。

多年来,身边的鬼魂来来去去,能劝的她劝,能帮的她帮,目的都只有一个——她希望他们朝着目标继续前行,别停滞在人间,徘徊不去。

只是这次要离开自己的是……

孟孟看一眼于叔,鼻子微涩。

于文彬何尝不知她的心思?

女娃儿长成大姑娘了,十年并不是短短的时间,她将他当成父亲,他何尝不是将她看成女儿?

“傻孩子,天下无不散的宴席,能与妳结下这段善缘,我心怀感激,再不敢要求更多。”

“于叔在世的时候救活那么多人,这些年又透过我的手医治不少疾病,这份功劳,老天爷定有记录。”

“没错,我已经功德圆满,接下来要看孟孟的。妳既袭我衣钵,就要济世助人,不忘医道。”

“是,于叔。”

两人说话间,马车已经行至济善堂门前。

于文彬眼里带着凝重,沉声道:“孟孟,接下来看妳的了。”

“于叔别担心。”说完,孟孟下了马车,仰头看着那块传承百年的匾额。

这世间没有不变的事,再好的手足亲缘,终会因为心中的利欲而分崩离析,树大终是要分枝。

济善堂里有一整排用布帘隔起来的诊间,每个诊间里头都有大夫坐诊。

病患一个接一个排成一条长长的人龙,柜台里面有近二十人在抓药,不愧是百年医馆,规模大得令人啧啧赞叹。

孟孟刚进门,立刻有伙计上前招呼,“姑娘,您是看诊还是抓药?”

“我看见外头贴着征名医的红单。”

是来揭榜的?伙计上下打量孟孟,这么年轻的姑娘能有什么本事?肯定又是个不怕死的。

他点点头道:“姑娘稍等,我去请掌柜出来。”

孟孟瞄了站在旁边的于文彬一眼。

“他确实看不起妳的医术,这样才好,否则妳根本没办法见到祖父母。”

于文彬的话让她心里一阵发凉,所以外头传的话是真的,济善堂的名声比起亲人的性命更重要?

不久,一名略微发福的中年男子走出来,用精明的目光审视她。

于文彬在孟孟耳边说:“他是大房的次子于文福,从小对医术不感兴趣,却善于经商,他认为济善堂能有今日的规模,自己厥功甚伟,但其他堂哥、堂弟却不这样认为。十年……他老很多。”

孟孟淡然笑了笑,光阴不会在灵魂上留下印记,于叔仍是十年前的模样,这算不算是上苍予以亡魂的礼物?

“姑娘贵姓?”于文福问。

“敝姓贺。”

“姑娘的医术……”

“我有位叔叔曾经当过大夫,本事是叔叔手把手教的,医术如何我不敢夸口,但叔叔传了几个偏方,许是可以一用。”

光几个偏方也敢到济善堂门前张扬?甚好,外头的人把话传得难听,说他们不会让名医上门,深怕毁了自家名声,既是如此……

于文福挑眉,刻意放大嗓门扬声道:“多谢姑娘肯为家祖母治病,快随我回府,若能将病治好,济善堂必赠万两百银。倘若姑娘愿意,还可到济善堂看诊,绝不食言。”

到济善堂看诊?这对许多大夫而言是天大的诱惑,多少太医都是从这里培养出来的,虽然太医院里尚无女太医,却有不少医女,若是做得好,也有人升到六品呢。

于文福这一嗓子喊叫,引来不少人的目光。

她是大夫?怎么可能。可是见她一身气度又不像招摇撞骗的,何况这里是什么地方?一堆名医呢,能由得她胡扯?

这会儿不只就诊病人,连诊间的大夫都拉开帘子,想看看是哪个不知死活的来踢馆。

孟孟的表情依旧淡淡的,淡得像风、像水,没有存在感似的。

她的容貌清妍秀丽,虽教人觉得可亲,却不是美艳到令人目不转睛那种。但是奇怪地,不知为何,当目光落在她身上时,竟再难转移。

不只病患如此,大夫、掌柜伙计如此,连坐在横梁上那个男子也一样,他看着她,一瞬不瞬。

说是“男子”并不恰当,他不过是一缕魂魄,一缕样貌相当好的魂魄。

他年约二十出头,身形挺拔,丰神俊朗,朱面丹唇,浑身透着一股尊贵的气质,剑眉斜飞入鬓,鼻梁挺直,最教人印象深刻的是那双魅惑人心的丹凤眼。

不明白为什么,从孟孟进来的第一眼他就瞧上她,看着她说话、看着她像湖水似的清澈目光、看着她恬淡的笑意,明明就不是多漂亮的女人,却偏偏吸引了他所有的注意力。

更重要的是……她能与身旁的“鬼魂”交流?这、这……太难得了!

见她走出济善堂,他身形一飘,决定尾随。

望闻问切,孟孟为于老夫人把脉时,屋子里站了一堆人,当中看笑话的人占足九成九。

孟孟不介意,不疾不徐地问着于老夫人的病情。

她浅浅笑着,温柔的笑靥让于老太爷和于老夫人感觉很舒服。

见她放下于老夫人的手,于老太爷忙道:“姑娘,妳怎么看?”

于老太爷也是有一身医术的人,可这态度与口气没有高高在上的质疑,只有病人家属的焦虑。

孟孟道:“您这是月事不调,好好调养调养就会好。”

此话一出,满屋子人全笑出声,连于老夫人也忍不住呵呵笑开。

她都是几岁的人了,怎会月事不调?

“跳梁小丑!”站在孟孟身后的年轻男子轻嗤道。

孟孟假装没听到,气定神闲地说道:“老夫人这病是郁则气结,若能心情愉快、笑口常开,气则疏结通达,很快就会痊愈。”

“这还用妳说,满屋子人谁不晓得?”

这症状也叫无病申吟,原本无病,喊久了就真的生出病症。此病无药可医,顶多开些疏肝理气的药物,是于老太爷非要折腾,把两分病征看成八分症状,再加上于老夫人年事已高,当然会搞得一屋子鸡犬不宁。

轻鄙的应答让于老太爷十分气愤,怒目望向孟孟身后的年轻男子。

于文彬苦笑摇头,若于家年轻一代都是这副模样,他真怀疑济善堂这块招牌还能撑多久?

孟孟问于老夫人,“这病应该有十年之久了吧。”

此话一出,于老太爷眼底透出希冀,忙问:“是,姑娘打算如何开药?”

“此病乃是因情志不舒、气积郁滞,逐渐引起肺腑不合,导致五脏气乱、功能失和。郁症有虚实之分,实症为肝气郁结、气郁化火、痰气郁结,虚症则分久郁伤神与阴虚火旺两类。我想以丹槴逍遥散合左金丸、柴胡疏肝汤合半夏及厚朴、甘麦大枣汤合孔圣枕中丹、滋水清肝饮治之,以宁神、疏气通畅为主,并辅以金针入穴,增强效果。”

药方出炉,有本事的人眼底多出两分服气,而“金针入穴”四字落入众人耳里,这会儿有人无法淡定了。

于府上下只有一人会金针入穴之术,可那人已经在十年前死亡,他能得此绝技,来自一番奇遇,如今这位姑娘也懂……莫非他们师出同脉?

于老太爷震惊得说不出话。

当年他说服于文彬将此技传给家中兄弟,他同意了,开始着手写下书册,没想到孙子死后其他人遍寻不着这本书,此事让于家上下扼腕不已,多年过去,他们都以为金针之术已经失传,没想到……

“姑娘可要现在为祖母施针?”于文和第一个站出来问。

于文彬告知孟孟,此人便是当年害死他之人。

她轻哼一声,眼中透出微微的鄙夷,连话都懒得对于文和说。

转身,她告诉于老太爷,“此技乃师父不传密技。”这意思够明白了。她又说:“老太爷是要我现在施针,还是……”

于老太爷接下话,“我们通通出去,外面留两个丫头守着。”

大伙儿心痒难耐,却不敢不从。

没想到孟孟却说:“还请老太爷留下,安抚老夫人的心情。”

闻言,众人心中一喜,若老太爷能学会独门密技,还怕他不教给下一代?

这会儿他们没了看笑话的心思,全希望孟孟能多来几次,好好替老夫人“诊治”。

孟孟将所有人的表情都看在眼里,垂下眉眼,心中叹道:于叔说的没错,这个济善堂兴盛不了多久了。

待屋里人全走光后,孟孟从怀里拿出金针。

孟孟看了于文彬一眼,见于文彬朝她点点头,才取金针,准确朝穴位刺入。

看着她熟练的手法,半点不输自家孙儿,老人家眼眶微红。

孟孟专注而认真,于文彬坐在床边,心疼地看着两位长辈。

爹娘相继过世,二房没落,他和文谦在家中的地位一天不如一天,幸得祖母垂怜,将他和文谦带在身边,若是没有祖母,他们岂能顺利长大?

幸好文谦比自己聪明,愿意放弃济世堂产业,在外头闯荡,这个决定让他平安活到今天,否则的话……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孟孟终于拔下金针。

于老夫人神态安详地望着她,嘴角微微勾起,“小姑娘,妳让我想起我孙儿彬儿,以前他帮我扎针的表情和妳一模一样。”

怎能不一样?那是她的于叔、她的父亲、她的师父。

她握住于老夫人的手,认真地说:“已经过了十年,您该放下了,否则您的牵绊会让于叔无法离开。”

于老夫人心头一惊,皱眉问:“妳在说什么?”

孟孟低声道:“我同两位老人家说个故事好吗?”

“妳说。”于老太爷是个心思敏锐之人,孟孟一句话,让他垂下的眼皮陡然撑起。

“打出生起,我就看得见已逝的鬼魂,三岁以前,我一直以为他们是人。”她顿了顿,开始详细讲述,“其实鬼魂没有我们想象中那样可怕,他们徘徊在人世间,只因为心中有无法释怀的遗憾……于叔于文彬在我五岁的时候来到我身边,那时的他刚离开人世没多久。我的父亲很早就过世,是他教我做人做事的道理,也是他手把手教会我医术……”

孟孟缓慢地说着旁人无法理解的故事,倘若心存偏见,定会将她当成神棍,但于老太爷不会、于老夫人更不会,因为这十年来,他们经常觉得心爱的孙儿仍然在自己身边流连。

“老夫人,于叔过得很好,他在世时做过很多善事,累积无数福报,下辈子定会出生在福泽之家。您得放下,否则他心系于您,怎样都无法迈开脚步,他辛苦,您更辛苦……”孟孟不停地说着,诉说这些年来于文彬回于府时,看见两老生活的点点滴滴,是多么的心疼与不舍。

这些生活片断让两位老人家彻底相信孟孟的话,相信于文彬就在他们身边。

孟孟说于叔深感欣慰,见弟弟懂得舍弃,进而换得一片蓝天,赞美弟弟比自己更聪明。

最后她细细观察两老的表情之后,与于文彬对望一眼。

见他缓缓点头,孟孟深吸气,说起当年他死亡的真相。

“妳是说……”于老太爷不敢置信地望着孟孟。

“对,于叔只是偶染风寒,自己是当大夫的,怎会治不了这样的小病?可他没想到自己一路照料看顾的五房堂弟于文和会心起贪念,想独占这门金针之术,准备了有问题的汤药。

“闻到气味,于叔便晓得那碗药不对,他不愿意吞,于文和却硬灌着他喝下。事成,于文和为了撇清关系,立即带小厮出门,还叮嘱于叔的小厮远志好生照料。于叔思前想后,明白自己是怀璧其罪。

“那些年,于叔的医术贵府上下无人可及,大家都道您偏心,殊不知他是倾尽全力想替二房挣个立足之地,没想到会成为亲人的眼中钉。于叔后悔了,可惜命已不长。当时于叔把写有金针之术的册子带在身边,原本打算等修撰得更缜密后,回府便传给府中亲人,但于文和的举止让于叔痛心,他一怒之下将册子烧个精光。”

这就是他们掘地三尺也找不到那本册子的原因?于老太爷了然。

看见孟孟往床边看了一眼,两老顺着她的目光望去,心中揣测着,彬儿在那里吗?

孟孟说:“于叔让我转告两位,人都有私心,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这话说得冠冕堂皇,但牵扯到利益就会流于表面形式。当有却无法满足、当竞争嫉妒取代亲情,家族就算勉力维持,也无法杜绝底下的阴私,他的遭遇便是一例。

“于叔说,他把于文和之事说出来,并非想要老太爷将他逐出家门,毕竟当年的事已相隔遥远,加上没有证据,就是官府也拿于文和莫可奈何。不过老天爷都看着呢,否则为什么这些年,于文和想尽办法要让自己的医术及名声更上一层楼,却始终铩羽而归?实是因为他的恶劣行径早已断了自己的福分,至于更大的惩罚,还在后头等着。

“于叔提及此事是要老太爷想清楚,于家是不是该分家了?让每家各自努力,对外争取自己想要的名利,而非往里掏空于家的所有,这样的竞争才有意义,否则人人躲在济善堂这块金字招牌后头,三成本事被渲然成七分,一代代下来,于府早晚会人才凋零。”

她的话令于老太爷陷入深思。

孟孟并不催促,只是静静地望着于老夫人,清浅地对她笑着。

她的笑容有种安定人心的功效,让原本知道真相、心情激昂的于老夫人,好像真的放下了什么。

于老夫人问:“小姑娘,是不是将来我走了,就能再见到彬儿?”

“您和于叔在这一世结下如此善缘,下辈子定会再聚首,也许再成祖孙,也许成为母子、亲人或者朋友,你们之间的缘分不会随着死亡而消逝。”

于老夫人对着床头笑说:“彬儿,祖母懂了,祖母会好好调养身子,开开心心地过完这辈子,等下辈子我们再结一回善缘。”

孟孟柔声说:“于叔抱着您呢,他在哭,但他说:『约定约定,千年不变。』”

此话一出,于老夫人坠了泪水,但是嘴角始终上扬。

这是她和于文彬之间常说的话,每回他允了她、或她允他什么,祖孙俩便抱在一起,说上这样一句——约定约定,千年不变。

孟孟和于老夫人叨叨絮絮说着,于老太爷却在此刻开口了。

“妳告诉彬儿,我会主持分家的。”他做出重大决定。

“不需要我转告,于叔就在您身边,他都听见了,他说他相信这个决定会让于家越来越好。”

“谢谢妳,小姑娘。”

她摇摇头,“于叔教导我十年,我无法报恩,只能求老太爷、老夫人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能够孝顺您们。”

“好好好,往后妳就是我们的小孙女。”

她喊于叔为叔叔呢,变成小孙女岂非乱了辈分?不过……有什么关系,老人家开心最重要。

她又道:“老太爷、老夫人,我还有一件事情得做。”

“什么事?”

“我必须把这手金针之术传给于叔的亲弟弟,让于家医术发扬光大。”

于老太爷怎么样都没想到孟孟竟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心中有着说不出的惊喜与感激。

这小姑娘是于家的大恩人吶!

搁在心头十年的事情终于办妥,孟孟与于文彬站在于府大门,看着那块乌金色的牌匾。

未来的于府真会因为于老太爷的这个决定而变得更好吗?孟孟不敢笃定,因为当中牵扯到人心,人心是最大的变量。

“谢谢妳,孟孟。”于文彬说。

孟孟摇头,她在笑,眼泪却默默地往下掉。

十年……她孤苦无依时,始终撑着自己的是于叔。他即将走入轮回,这是值得庆祝的好事,可……她无法为这样的好事感到开心。

不舍是真的、心疼也是真的,但她知道天下无不散的宴席,知道有始便有终,谁也无法跳月兑分离。

“孟孟,好好过日子,不要亏待自己。”

“嗯。”

“忆忆是贺家的荣耀,妳也是。”

“好。”

“妳说过的,结下善缘,下辈子必定会再相见,于叔在下辈子等妳。”

她用力点头,点出一串晶莹。

白光出现,于文彬的身影倏地消失,他重入轮回了。

鬼魂想强留在人世间,阴间判官不会硬把人带走,却会在生死簿上注明,一旦鬼魂回心转意,不必谁带领,自会有一道白光接引他离去。

不过孟孟知道,于文彬永远不会真正离开自己,因为十年的时间,足够让她把他狠狠地留在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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