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不掉宠你 第七章 作者 : 千寻

第三章

垂头丧气,两条腿走到快断掉,天很阴、很闷,像胸口被一块大石头压住似的。

唉,没有排门诊的日子,她应该一口气睡到中午,但是叶梓亮一早就被侯一灿挖起来、踢出门,逼她去找房。

昨天晚上,他第……两百次认真地告诉她——贺钧棠是你最好的机会,如果你不懂得把握……选择一大安森林公园。选择二火车站大厅。

基于多年好友的情分,侯一灿会送给她一床棉被。

为难啊为难,叶梓亮为难到快死掉。

她知道自己不爱啃回头草,知道自己宁可睡在售票大厅高唱“我想有个家”,也不想对那个男人低声下气。她什么都好,就是自尊强了一点点、骄傲多了一点点、脾气大了一点点……对姊姊,看重了很多很多点。

所以在找了五个钟头的房子之后,叶梓亮看着眼前的高楼,头抬得高高的,下唇咬到快破皮。

阿灿在这栋大楼里上班,是这儿的总经理。

叶梓亮之所以走到这里,不是想对神级男子低头,而是想对侯一灿鞠躬,再耍―次赖、再撒一次娇,再往他胸口磨蹭老半天,她在任何人面前都必须具备的自尊心,在侯一灿面前可以全然丢掉。

由此可知,他们是什么样的交情,有这等交情的两个人,不过是沙发一隅嘛,不至于容不下吧。

拿起手机,点出重要联络人,找到侯一灿。

铃……铃……铃……她等很久,久到电话转进语音信箱。

阿灿在忙?还是猜出多年好友想耍赖?她想,应该是后者。

呼……呼……呼……她吹十几口气,把浏海吹得不停往上飘,却也变不出一只孙猴子。

手背在身后,来来回回在大褛门口走,不久她发现大楼前的花圃上坐着一个小男孩,那是个眉清目秀,长得养眼也养胃的小男生……养胃?意思就是眼睛很大颗,皮肤很白,肉很女敕,很像混血儿,谁看到都会想要咬一口的感觉。

这个年龄的孩子应该是活泼好动的,可是他像雕像似的一动也不动地坐在原地,眼睛茫然地盯着大楼玻璃上反射出来的自己,他折着自己的手指头,不断不断地反复,整个人很沉静,但这个动作泄露出他内心的焦虑不安。

男孩的动作、表情,茫然无助的模样,让叶梓亮想起多年前的自己。

那个时候。她坐在医院门口看着玻璃反射出来的自己,手指不断在地上画圆圈圈,画得都磨掉一层皮了也不停,她严重怀疑自己是谋杀姊姊的凶手,怀疑自己会下十八层地狱。

叶梓亮走到男孩身边坐下。

“你的爸爸妈妈呢?”

男孩没说话。

“你在等人吗?”

男孩沉默。

“我叫亮亮,你好。”她不问了,先自我介绍。

男孩没皮应。

是不想说话还是无法响应?他听不见,还是她给的话题不够吸引人?

她笑了笑,无所谓,反正她只是很闷、很心疼,只是想対着“小时候的自己”说

说话,如里那个时候有人肯跟她讲些话,也许心碎的感觉会被分散一点点。

“我叫做亮亮,我的姊姊叫做明明,

明明亮亮、明亮明亮,有姊姊在,我才亮得起来。我以为明明和亮亮会永远在一起,以为明明会永远在身边保护亮亮,可是后来明明不在了,她去一个被称作天堂的地方。”

微微一笑,她是真的在抒发心情哪,糟糕,居然把自己的情绪垃圾倒给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疯了她!

话题该就此打住,身为精神科医生,她允许自己疯五分钟,不能疯五十分钟,可是原本毫无反应的小男孩却出现了反应,他的眼神不再茫然,视线焦距定在她脸上,他的反应鼓励了她。

叶梓亮笑开,问:“你想听明明、亮亮的故事吗?”

男孩还是没说话,但他点头。

她是专业的,当然知道心理咨商对病患有多重要,叶梓亮不是病患,但是有人愿意倾听,她重重的心情转为轻快。

深吸气,疯十分钟不是个正确决定,但这一刻她想要说话,对一个五岁的小男孩。“亮亮很想知道天堂在哪里,但那个地方很远、很高,亮亮去不了,没有明明,亮亮很寂寞,她经常躲在厕所里面哭,经常扳着手指头数还要多久才能见到明明。

“对于明明,亮亮有很多改不掉的习惯,功课不懂了,她想转头问明明;不知道穿哪双袜子比较好,想转头问明明;突然想到什么好笑的,想转头告诉明明……可是每次转头,她才发视明明已经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

叶梓亮的声音哽咽,她没有哭,但黑压压的云层替她宣泄泪水。绵绵细雨落下,不大,却透了人心。

“想不想找个地方躲雨?”叶梓亮问小男孩。

男孩定眼望她,三十秒钟……或者更久,她没有催促对方,只是耐心地等待他的答案。

最终,他给了答案——揺头。

叶梓亮莞尔,没有反对他的决定,她月兑掉外套盖在自己和小男孩头上,也因为这个动作,她把小男孩纳入怀里。

叶梓亮很高兴,他冷冷的视线里出现了类似温长的东西。

“你喜欢淋雨吗?我也喜欢,尤其在炎热的夏天里,丝丝的凉意贴在头发上、皮肤上,好舒服,但是我更喜欢的是什么,知道吗?

“我喜欢姊姊下雨时,撑起一把小花伞跑出家门,拉着嗓子甜甜柔柔地喊着“亮亮,你在哪里?亮亮,快出来,淋雨会感冒……”,我喜欢在雨天里和姊姊玩抓迷藏。

“姊姊很聪明,每次都能找刭我,然后握住我的手带我回家,姊姊的手和她的声音一样,软软暖暖……”叶梓亮哽咽,眼底浮上泪光,看看视前来来回回走着的警卫,好像那是正在寻找亮亮的姊姊。

在小孩面前掉眼泪很笨,在陌生小孩面前讲心事更是蠢得很可怜,但是……肯定是她的心情太压抑,肯定是找不到房子太烦心,她才会让自己看起来又笨又蠢。

吸吸鼻子,用手背抹去眼泪。泪水的温度停留在手背上,下一刻,她的手心纳入另一个温度。

侧过脸,她笑,小小的手钻进掌心,让她的手心、手背都有了温暖。

在安慰她吗?叶梓亮模模他的头,说:“谢谢你。”

贺钧棠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诺诺居然能在陌生人身边待这么久?居然肯听她说话,肯握住她的手?是因为……她的专业?

他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叶梓亮,更没想到在办公室里失踪的诺诺会和她套上交情。

站在落地玻璃门后,白天站在门后时,里面看得见外面,外面看不见里头。

他转头穿向侯一灿,他耸耸肩说:“我早就讲过,亮亮会是你最好的选择。”

贺钧棠是亮亮最好的选择,亮亮是贺钧棠最好的选择,但他呢?

他很喜欢、很喜欢亮亮,却不能成为她的选择,真的很闷啊,而且一闷,就闷了很多年。

贺钧棠是在加拿大认识侯一灿的。两家人是邻居,那时候是暑假,他比侯一灿大五岁,两个人很有话聊,两人的交情从小到大,最后侯一灿让贺钧棠说动,帮着创业。

为这件事他对侯妈妈深感抱歉,他知道侯妈妈很在意侯一灿的学历。

但侯一灿说:“我的生命这么宝贵,怎么可以浪费在教室里?”

简短两句话,就把贺钧棠的罪恶感和侯母的坚持给抹平。

“你叫她来的?”贺钧棠问。

“没有,不过我知道她一定会来。”他笑了,眼角出现两道浅浅的纹路。

“为什么?”

“她找不到房子又不肯向你低头,最后只能来找我耍赖,求我继续收留。”

“这么了解她?”

“你说呢,十八年的交情是假的?”

“你对她真好。”

侯一灿笑眯眼睛。“嗯,她是那种会吸引人,让人不由自主喜欢上的女生。”

望着叶梓亮,侯一灿的眼底浮上一层淡淡温柔。贺钧棠失笑,办公室的女生那么多,不管是主动或被动,都没有人可以勾起他这种眼光。

“既然这么喜欢的话,为什么……”话甫出口,贺钧棠立即闭嘴,因为他很清楚为什么,更因为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扇不能被捅破的窗。

侯一灿知道他想到了,不介意的转开话题。“有一次聚会,小谢问她“你为什么选精神科?现在医美赚的钱才多。”,我们都相信她是为了让叶妈妈骄傲才念医学院。结果芬多精抢话 说:“因为疯子医疯子,才晓得疯子在想什么”……”

说到这里,侯一灿忍不住笑出声,说:“千万不能让亮亮喝酒,她一喝醉,会疯得让你无力抵抗。”那次,他差一点点失身,如果不是自制力够好……

“所以她是疯子?”

贺钧棠喜欢和侯一灿讨论叶梓亮,因为每次谈到她,他就会精神奕奕、神采飞扬,他很清楚侯一灿有多喜欢叶梓亮。

侯一灿揺头。“不是。亮亮认真告诉我们,她害怕死亡,所以要走精神科,她必须研究并且证明,人类死后精神不灭。”

精神?是指灵魂吧!贺钧棠失笑,这种事不需要证明,看得到的人就可以告诉她,是的,灵魂不灭,会生生世世轮回,有缘的人会在不同的时间、空间再度遇见。

把话题绕回贺钧棠没问完的问题,他说:“喜欢人的方式有很多种,让她免于恐惧,是我喜欢她的方法。”

在贺钧棠面前,侯一灿没有任何秘密。

贺钧棠拍拍他的肩膀。“就算不能喜欢,也该让她明白,对她才公平。”

侯一灿伸手覆在贺钧棠的手掌上,没有回答,却反问:“我可以安心把亮亮交给你吗?”

“交给我?不要把话说得这么重,她不过是在我家住一段时间,帮诺诺的忙。”诺诺才是她打交道的主要对象。

侯一灿不说话光是笑着,会这样回答,是因为贺钧棠还不知道亮亮的魔力,她像个发光体,她射出来的光芒会照亮所有人心底的阴暗面,

会让温暖传达到每个寒冷角落,让人不由自主地想向她靠近。

亮亮,这个名字,取得很好。

之后,侯一灿转身回办公室,贺钧棠朝诺诺和叶梓亮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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