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来了 第十三章 作者 : 陈毓华

活动的高潮已然过去,他们才从海湾回来,滚搅在空气中的活泼音乐转成了迷惑人心的爵土,依旧在的人潮不分男女拥着跳起舞来,不要求步伐,不谈节奏,单纯随兴的欢娱不用想太多。

“我得回去了,要是超过十二点半,我妈会宰了我的。”伍莎莎看了腕上的表,有点扼腕的说。

他俩话好像说也说不完似,随手取来的话题都能由浅深入,由深而广,这样的惊喜让两人感情更近一步,希望夜不要太早结束,时间不要太快溜走,要是能永远停驻在这一刻最好。

偏偏,何金娘的命令也是粉可怕的。

“你门禁森严喔。”

“你明天就不用上班啊?”五十步笑百步,笑她是没断女乃的娃喔,哇。

“我还真的希望不要去呢。”姜浙东假装呐喊。他第二天的确有推不掉的早晨会议,要跟一堆所谓的企业能人勾心斗角。

“为什么?”

“饭店创业的辛苦期过去了,现在可以说渐入佳境,饭店的住房率一直维持在八成,其他部门也稳定的成长中。”

“这样很棒啊。”他有什么好不满意的?

“是很好。”他瞅了她一眼。“就因为太稳定了,这样的工作让我失去动力野心,我缺乏当企业螺丝钉的热忱,一直坐办公桌不能满足我。”

人在江湖,这样的江湖,身不由己。

集团是五英会共同的心血结晶,他想抽腿,不见得其他人肯同意。

他承认自己从来都不是工作狂,只喜欢勇往直前的冲刺感觉。

身边四个死党扣掉Troy那个病夫不说,其他几乎都称得上是工作狂,还有过之无不及,不需要他也去锦上添花让花香更臭。

“你真是一语惊人。”

“你对我很失望?”

通常没有固定工作的男人多被划上无能的等号。

无能,也就是说无法给女人充足的安全感,有品味的生活品质。

“怎么会,你待业期间,我养你。”

姜浙东哑口无言。本来,他还以为要用很多时间来说服她的。

“我是说真的。”他瞠大眼,差点忘记要呼吸。

“你看我的眼神有假吗?”她俏皮的眨眨眼。

她总不能厚脸皮的说,在他还是英英美代子的时候她就对他有了好感,既然都有了好感,才不可能计较那些她根本没想过的事情。

“不快乐的工作就不如别做。”像她现在的工作虽然苦哈哈的赚不到什么钱,却每天都觉得生命盎然,战斗力饱满。

“你支持我?”他还是半信半疑。

“我无条件支持你做任何事,除了偷抢拐骗、杀人放火。”

“无条件?”他呢喃。

“要不然把你那间美美的公寓卖掉,来住我家,我妈常说家里要是有个能使唤的男人就好了,你要不要让我招赘啊?”这下根本是跟老虎捋胡子了。

“你这家伙,信不信我会打你!”可恶,他正在感动得乱七八糟说。

伍莎莎抱头鼠窜。“暴力行为是不好的喔,哈哈……”

她到处乱跑,鸡猫子喊叫,凑巧撞进别人的肚子。

“啊,对不住!我撞痛你吗?”她连忙煞住脚步,头忙不迭的抬起道歉。

“没事,咦……我认得你,你是莎莎,伍莎莎!”正面迎视她的男人气质斐然,一看就是那种事业有成的男人。

“啊,程……学长。”

“你好眼力,没把我忘记。”女人是最容易记恨的动物,不知道她还恨不恨他?

伍莎莎往后退了几步,连最基本的招呼都难以出口,其实她根本认不出来他是谁,要不是他的声音她还有点印象,肯定当是陌生人道歉过后就错过了。

她呆若木鸡的看着意气风发的程城,介绍他身边头发飘逸、身材绝顶的女朋友。

“哎……”真是漂亮到没话说的女生。他的胃口十年如一日啊,还是喜欢泡长发飘飘的女生。

“女大十八变,你变漂亮了。”他轻佻的称赞。

“哦。”她真衰,在这样的场合碰到她最不想见到的人。

“我听说你回来了,怎么没来找我?”

他们那一段不欢而散的过去早过去了,找他做什么?凭吊?怀念?还是再糟蹋她一次,都不必了。

“我忙。”

“还在家帮忙啊?”那意味深长的语调中充满了淡淡的藐视。

“是啊。”

“要是需要我帮忙,到我公司来,我可以帮你安插轻松的工作。”

“不必了。”

熟悉的体热靠了过来,“遇见朋友?

“哦,以前大学的学长。”伍莎莎猛然一醒,抛弃自怜的冲击,手脚冰冷的往姜浙东身上偎去。

他没有任何表情的把她圈进自己胸膛。

“原来是有男朋友了。”程城打量着姜浙东,评估他不具任何威胁,就把他抛到脑后去了。

他是富家子弟,从小一帆风顺,没吃过苦头,不懂挫折为何物,出社会后在自家的小公司当老板,就更意气风发了。

“我要回去了。”伍莎莎并不想介绍他们认识。

“有空我会去找你。”

她对他怒目相向,程城却自以为风流倜傥,以为她对他旧情难忘还有意思,对己无远弗届的魅力更是沾沾自喜了起来。

死寂。

车子上路好一阵子。

一直说服自己是成熟女人的伍莎莎清清喉咙,准备把她跟程城的过去说出来“你感冒了?”双手握着方向盘的姜浙东瞄了眼上车……应该说上车前就态度变怪的她。

“我有话跟你说。”要从哪里开始说呢?

“你说。”

“我以前喜欢过程学长。”鼓起勇气,她对着前方车窗的某个点道。

“唔。”他无可无不可的哼了个虚字。

他不是木头人,神经也没大条到分不出那诡异的气氛,她跟那个都市痞子之间的小小暗流他没错过。

伍莎莎欠欠身,“可是我不是他喜欢的那一型。”

他点头当作是有在听。

刚才才聚起的勇气消退得很快,毕竟,那段暧昧不明的过去是每个青春少女曾作过的梦,梦中的白马王子在经过岁月刷洗之后,无情的变作凡夫俗子,她对程城的梦破灭得更快。

他是她这几年窝在台北不肯回东部的理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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