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火女郎 第二章 作者 : 陈毓华

凌晨两点四十五分。

“奇怪,都这么晚了,这孩子怎么还没到家?莫非又出手管人家闲事去了?”

丁女乃女乃站在露湿夜凉的庭阶上,眺向满是星子的远方,心有戚戚地喃喃自语着。

“唉!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爱打抱不平,一碰见麻烦,想也不想的就一头栽下去,忘了天地浑沌几何……”

她不但个性冲动、鲁莽、激进,其实简直就是恐怖分子。自小到大,她闯的祸和捅的漏子馨竹难书,着着实实是一匹难驯的野马。

丁女乃女乃再微眯如墨的夜色,打算放弃进屋,冷不防,一辆银色法拉利(Fer,rari)悄然无声地停在铁门前。

“女乃女乃,我回来了。”

丁绯一个完美的翻跃,跳过半人高的砖墙,漂亮地落地,然后直奔老女乃女乃的怀中。

虽然被丁绯撞了满怀,丁女乃女乃仍不动如山,稳稳地站在原地,开口就是数落:“丫头,你几岁的人了,每次回来还是爬墙!你以为女乃女乃设那铁门是做什么用的?还有你这一身脏,该不会又管闲事,制造蚤动去了吧!?”

“哎呀,女乃女乃,我推了大半天的车,肚子早饿扁了,你先放我去洗澡吃饭,回头再审我吧!”丁绯不依地嚷嚷,一双美目眯得只剩一条缝。

老女乃女乃识相地闭嘴。她根本无意唠叨,只是老人家嘛,不随口多说几句话捞本,怎么叫老人家!?

“去去去!放你一马,赶明儿起床再说!”她怎会不懂丁绯,除了睡眠是她的天敌之外,在她的眼中没有什么是值得看重的。唉!偏偏这就是让她白发丛生的烦恼来源啊!

丁绯如奉大赦,前脚举起,便要登堂入室,下一秒,蓦然回头,对铁门外的车招了招手。

“喂!运将先生——”

银色的车门乍开,走下一位雄赳赳,气质月兑俗的大男人,这种人会是“运将”吗?

老女乃女乃是明眼人,只消一眼,便挂起常年放在胸前的老花眼镜泪光锐利地打量推开铁门进来的男人。

好丰采!

老女乃女乃暗喝一声——可惜啊可惜,这样冠盖京华的男人,眉宇间竟隐隐带着股煞气,给人非良善之辈的感觉。

太过特立屹然的人,灵魂必然和旁人不民而不同的灵魂却大都千疮百孔,是属于不为人知的黑暗的。

“你还没找到落脚的地方,不如就在这里将就一晚。女乃女乃不会在乎多你一个房客的。”

丁绯睡眼迷离,完全视而不见他脸上的线条有多迷人。

“是你送我孙女儿回来的?”老女乃女乃轻问。

他的出现岂是一个“罕”字了得。丁绯对异性之严苛,简直到了吹毛求疵的地步。对于她肯带回家的男孩,老女乃女乃说什么也要把他的基本身家资料弄到手。

说丁绯对异性挑剔苛刻,实在是因为她从小就受尽同性刻薄眼光和异性企图追求的苦头。对于她绝世骇俗的美艳,只要男人稍稍表示了好感或垂涎,丁绯二话不说,立刻就会把对方赶出她的生活。这种例子屡见不鲜,根本就是家常便饭。

“女乃女乃,是我拦他的车请他送我回来的,我的车送保养厂去了。”一提起这件事,她便有一千个伤心的理由,她那几成废铁的爱车从今以后不晓得要在保养厂住到何年何月,呜……

原来如此!

老女乃女乃有些泄气,觑了觑眼睛只剩一条缝的丁绯,又扭头望向龙骧。“是呀,反正房间有的是,年轻人如果不介意就住下来吧!”

她们祖孙俩的好客和来者不拒,倒使那男人迟疑了下。“我住饭店去的好。”

老女乃女乃也不客气,立即从善如流。“既然如此,你走的时候记得把门锁上。”

丁绯踩着摇摇晃晃的步子过来,虽然她极需洗一个舒服的热水澡,然后上床摊平、睡他个人事不知,但是偏偏这个“运将”先生既不干脆又无知得可以,碍于她天生的热血心肠,还是挨过来向他陈述他这个外地人不晓得的事实。

“饭店?你少异想天开了。这里可不是不夜城的台北,凌晨时分,你找得到过夜落脚的地方才有鬼!”

龙骧一时语塞。

这家子人显然是不能以常理度量之。一老一少的妇孺,竟敢随便收留素不相识的外人,未免太胆大且缺乏敌我意识了。总而言之,他觉得不可思议。

丁绯见他半晌沉默不语,觉得自己够“仁至义尽”了,在瞌睡虫死命的引诱下,耐性告罄,随手把这个烫手山芋扔给她女乃女乃:“女乃女乃,你负责摆平他,我撑不住了。”

“这孩子大概累垮了。”由台北回到南投,一趟路几乎走了二十四小时,和坐一趟飞机到美国差不多时间,不垮才怪。

“嗯。”龙骧有同感。“她推了老远的车,非常的了不起。”

他从不轻易夸奖人,尤其是女孩子,殊是难能可贵。

要不是看在那辆破车的分上,单凭丁绯那艳丽无双的外表和魔鬼也惊艳的身材,他是绝不会让她靠近一步的。

他如此鄙视美艳绝轮又易带给男人无限遐想的“霸”妹,其实是无可厚非。自古以来这类的女子和“良家妇女”一词,根本沾不上边。这也难怪他会有这种先入为主的不正确观念。

破例让了绯上车后,他才发现,她的言谈举止之间气质斐然,和给人的既定印象相去十万八千里远。他生平头一遭看人走眼,而且还是个女人,实在有跌破眼镜的错愕之感。

“和她相处久了,你自然能发觉那孩子与众不同的优点。”老女乃女乃犀利洞烛的眼睛黯了黯,似有遗憾。

光芒万丈的外表,美则美矣,却席卷地掩盖了一个人的内在光华,说来本末倒置的可惜。

夜半三更,天际亮着弯弯新月。

一条高壮的黑影,走进丁绯的房间。屋子里是漆黑一片,因为高挂的窗帘挡住了薄薄的月光。

来人似乎极为熟悉斗室的一切摆设,大方地月兑掉外衣后,笔直走向床铺。

是错觉吗?有人。

即使睡得再沉再困,丁绯先天灵敏锐利的警觉性,在感觉到意图不明的外来客闯入时,她雷达般的耳朵便分秒不差,自然而然地竖起。

咚!是皮鞋落地声。

显然是个笨贼,哪有人闯空门还穿着笨重异常皮鞋的?

接着,一只禄山之爪掀开她覆在胸部的薄被。

原来是个!

所谓制敌机先,先发制人绝对没错。

丁绯在来人发怔的千分之一秒中,迅速以擒拿手揪住他的衣领。“哪个不长眼睛的家伙,敢打扰我睡觉?”

天大地大,睡觉最大!

“啊……”

来人听见她的声音,宛被雷击,震惊得忘记说话的本能。

丁绯一记四两拨千斤的过肩摔,轻而易举,将对方像小鸡似地摔了个狗吃屎。

“哇……”

鬼哭神号的惨叫声,划破静寂的长空。

丁绯被对方的尖叫声吼得完全清醒,瞪大美目后,更是从床上咕噜地一路滚到床下。

“你是哪个鬼?”

灯光大亮。

丁绯捂着撞疼的下巴趋前,这才看清楚屈躬在地毯上的是何人——

他那四脚朝天的姿势和苦瓜脸,令她想捧月复大笑。但在他极度“哀怨”的眼神催化下,她终究十分“有风度”地忍了下来,只是眉飞色舞的神情和俏脸的肌肉一时之间还控制不住,因此,漂亮的脸蛋不免显得有些怪诞。

“小乌龟,怎么是你?”

沈野捧着摔痛的头,乍闻“小乌龟”三字,仿若做了场噩梦般地猛摇头,及至看清她那风华绝代、吹弹得破的俏脸,原本拧成一团的眉毛和咬牙的唇全颤抖了起来。

“你……回来了?你为什么回来?”

言下之意,他把丁绯的回家之举当成了洪水猛兽,把她本人视为千年祸害看待了。

“小乌龟,对不起,我睡糊涂了,把你当做有颜色的狼……哈……”虽如是说,丁绯可笑得开心,完全没半点诚意。

“怎么回事?女乃女乃在楼下就听见噼里啪啦的响声,是耗子半夜开运动会还是猢狲造反?”

房门洞开,老女乃女乃迈着半大的小脚,唠唠叨叨地进来。

“女乃女乃,你没通知我……她要回来。”他抓到了救星。

老女乃女乃知微见着。“早上我是要告诉你的,只可惜你跑得太快了。”

说来说去,横竖是他的错,反观笑颜逐开、没半点惭愧颜色的丁绯,沈野重重地抹了把脸,唉!他到底是招谁惹谁啊?“托您和这家伙的福,让我摔了个四脚朝天。”

老女乃女乃一目了然,好笑之余不禁莞尔说道:“是女乃女乃记性差,忘了告诉小绯已经把她的房间租给你……但是……小绯,你进房门时没发现房间走样吗?”

“哈哈哈!我太累了,没来得及……哈哈……”

换言之,她一上床就……人事不知了!

沈野闻言,顾不得应该保持的良好谦谦君子风度,两颗大眼猛往上翻,一副哭笑不得样。

丁绯无视沈野无声抗议的大白眼,毫不淑女地打了个超级大呵欠。“既然事情说开了,我要回床睡觉去了。”

啊?“什么?那我呢?”

才一天,二十四个小时,他的窝、他的巢,居然无声无息“变天”了,鸠占雀巢啊!老天无眼。

不行!他怎能眼睁睁、莫名其妙地被扫地出门?

原以为在台北待了两年的野丫头多少会变得妩媚些、淑女些、有女人味些,结果——就是牛,牵到台北依然是牛,她还是两年前那匹不折不扣难驯的野马。

“睡客房吧!反正屋子里多的是房间。”她作了宣布。

曾是武道馆前身的丁宅,是幢改良式的五楼建物。它位于文教区的黄金地段,又在一所私立工专的对面。自从丁父在数年前去世后,老女乃女乃未免触景伤情又无聊之余,便将四、五楼的房间租给工专外地来的老师,而三楼以下则是自家人住。

“没有空房了。”老女乃女乃有些为难地说道。

“没有空房了是什么意思?”

丁绯和沈野好不容易同仇敌忾地异口同声。

“最后一间房拨给了跟你一起回来的那个‘龙虾’先生住了。”老女乃女乃连忙澄清。

龙虾先生?多奇怪的名字。

丁绯一时意会不过来。

“女乃女乃,人家有名有姓的,他告诉我他叫什么来着……我忘了……唉!明天再问一遍吧!”

龙骧的名字她听过即忘。不甚清明的脑子,连他魅力四射的长相也记不全。

所幸龙骧无从得知他无远弗届的魅力在丁绯跟前竟变成了一文不值的见光死,否则,他不扼腕呕毙才怪!

“你还带野男人回来?”

沈野听见重点,忘记了龇牙咧嘴的痛。

“嗯。”她猛点头,不觉有何不妥的地方。

“你们认识多久了?”他立即发挥办案盘问犯人的超高一流口才。

“晚上才认识的……”她想了想。“也说不上认识,我推车推得没力气了,才搭他顺风车回来的。不搭白不搭嘛!”

他颔首,相信她的话,只是不知为何,他心底竟有吁了口气的奇怪感觉。

丁绯也不多解释,撂下话:“对了!今天你就在客厅里打地铺,从今天起我要搬回来住了。”

千丝万缕扯回头,没解决的事仍然悬着。

“为什么是我?”沈野不依大吼。

“为什么不是你?”她-了他一眼,对他的抗议无动于衷。

“客厅是‘马克吐温’的地盘。”马克吐温最怕热,没有冷气根本活不下去。而沈野,很不幸的,他身患“冷气空调排拒症”,所以,要他和马克吐温一起待在冷气全天开放的客厅里,他宁可露营去。

当然,他是不会把这种“不光荣”的事自暴其短地说出来。露营——那是最最最不得已的办法……

“你不会要我建议你和‘汤包’挤吧!?”丁绯又举出铁证。

“汤包”,是女乃女乃的宠物,一只整齐爱清洁又漂亮的粉红猪,而储藏室则是它的最爱。

“丁——绯——你没心肝!”他气不过地挑衅。

她可没兴趣奉陪,只想趁早回到她温暖可爱的被窝。

“萧规曹随,就该毫无怨言。”

“这是暴政!”根本是虎落平阳被犬欺,呜……

她睇他。“我心情不好,不要再跟我抬杠。”

她认识沈野可不止一、两年,用什么方法治他最有效,她了若指掌。

这是他们阵前交锋以来,沈野最快阵亡的一次,前后不过几分钟。

他被压榨得有如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老天!他已经足足三天三夜没睡过一场好觉,不成,他非得举行非常上诉不可——

丁绯向来粗枝大叶,可是对沈野却有着她自己也说不上来的敏锐观察力,看他的神情,他是准备磨她到底了。

“晚安!”她实在没力气奉陪了。挥挥手,像赶只苍蝇似的,继而慢慢地爬上床,眼睛一合,不出半秒钟,她小姐居然已入睡了。

沈野叹了口气。

她总有办法颠覆他的生活。她一回来,他就得锻练好钢筋铁骨的身体,准备随时去收拾她将源源不绝加工制造出来的麻烦和蚤动。

唉!罢了罢了,谁教她是他青梅竹马的玩伴——

看着丁绯沉静完美如天使的脸孔,沈野认命地走了出去。

一早,丁绯神清气爽地走下楼梯来到餐厅。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沈野那两只熊猫似的眼眶,和小媳妇受气包的“肿”脸。

丁绯忍不住笑,而且,是那种乱没心肝的笑法。

沈野猛扒了口稀饭,目光不善地盯了眼笑意盎然的丁绯。

毋庸置疑的,两年不见,她出落得更为美艳了。均匀高挑的身段,侧看成峰的上围,完全合乎成熟女人的标准,不过,也只有他知道,在她妍姿艳丽的外表下,有着一般人看不见的、白玉无瑕的本性和智慧。那些污辱身材丰满、艳冠群芳必定是缺少智慧的话,一点也不适用在丁绯身上,一点也不!

丁绯柔柔自己一头丰茂短发,探头四顾张盼。“咦?那个‘龙虾’先生呢?”

“咳!”无巧不巧,龙骧一身笔挺地站在她身后。“我叫龙骧。”他的咬字正确精准得可以去教正音班。

丁绯恍然大悟地弹弹自己的前额。“难怪我觉得你的名字奇怪,哪有人好端端取个名字叫‘龙虾’的,哈!”

龙骧忍俊不住蹙眉,眼底掠过一抹啼笑皆非的颜色。被人乱取绰号,本来就不是件多愉快的事,更何况这绰号还和自己的形象八竿子打不着关系。

大口扒着稀饭的沈野,强忍想喷饭的冲动,只见两条黑眉毛不规则地怞搐着。

好丁绯,她最拿手的本领便是翻江倒海、颠倒黑白,眼前这姓龙的家伙就算能保持着一脸酷相,不得“内伤”却是不可能的。

“我还有要事缠身,必须告辞了。”看他浑身是混血儿的“颜色”,想不到中文却说得不错,居然还咬文嚼字起来。

“既然如此,下次再经过这里,欢迎再度光临。”她由衷地说道。

“你知道我是外地人,我的脸上有不一样的标志吗?”

“你身上有股浓厚的都会气息。我不确定你是从哪儿来的,不过,反正不属于这里就对了。”

龙骧闻言,平静无波的眼骤然飘过一抹笑意,继而,郑重地伸出手。“丁小姐,十分荣幸认识你!”

“好说、好说!”她也笑嘻嘻地伸出修长的玉指。

两手交握,新芽似的友谊在彼此的心中迸出了光华。

送走龙骧,丁绯哼着小曲儿蹦进门,又自顾自地盛了碗地瓜稀饭,唏哩哗啦吃了起来。

嘴巴嚼着酱莱,丁绯活灵活现的眼珠在乱瞄一阵后,注意到沈野有点不寻常的脸色。

“女乃女乃早泳去了?”

寂静半晌后,“嗯。”是从鼻孔发出来的声音。

才一眨眼,她的碗已经见底。

“马克吐温呢?”

“大概看见你回来,逃难去了。”

丁绯是马克吐温的克星。从小,丁绯老爱恶作剧地把它翻成四脚朝天,使它的“男性雄风”大受贬低,偏偏她是它的衣食父母,说什么也反抗不得,退而求其次,只要见到她出现,它能逃多远就逃多远。苦命的人是沈野,等会儿,他还得帮“落难”的马克吐温送饭呢!唉!这在“二十四孝”里算哪一孝啊!

“我不会再拉它尾巴了。”她倒颇有自知之明。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他做了中肯的评语。

“呃——”她拉长了音阶后,便三缄其口不再搭话。说得也是,反正来日方长,长期抗战,谁怕谁啊!

“家里的人你全问过了,怎么独独缺我一个?不公平!”沈野的声音里有丝酸味。

“你?”她的大眼睛眨了眨,有些茫然。

好友十几年的交情,再不济,他也是他们的长期房客,她怎敢就这样忽略、漠视他的存在?

“我们打过照面啦,你——好像变老了一点,快要进入前中年期了吧?”

沈野一口饭冲进鼻腔,一时间难受得两眼暴凸,猛咳了起来。“我不过才三十三岁。”

“那不是距离更年期更近了?”她两眼一翻,不可思议地嚷嚷:“你居然这么老了!”

说他老,其实有点夸张。

丁绯在八岁时,第一次见到沈野。他那张仿佛永远胜券在握、笃定又满不在乎的笑,一直维持不变。年纪愈长,那股懒洋洋又深具威胁性的奇特形象,就愈发浓烈。

他总给她一种感觉:即使天塌下来,他都可以一肩扛起。

相对地,他也一直有形地实践他给她的既定形象——永不厌烦地替她去收拾一摊又一摊,她无意加工制造出来的灾难,而且毫无怨言。

两年不见,说不想他是自欺欺人。

昨夜……喔,应该说是凌晨。那一面,像颗定心丸。见过沈野的她,整个人尘埃落定般的妥贴平熨起来。

“你别门缝里看扁人,我沈野可是刑事警察局特殊处理第一队里最有价值的黄金单身汉,倒追我的女人可排到警局外呢!”太伤他“幼小脆弱”的心灵了!她居然用他的“高龄”来打击他,简直不人道之至。

“真的?”又来了,那种质疑的眼神。

沈野作了结论,丁绯肯定是上天派来摧毁他,却又缺少感觉神经的女人,他决定放弃追究她的想法。

十几年来,他对她没辙。空白了两年时间,沈野还以为对她的免疫力会长进些,不料,连栽了两次跟斗后,才明白自己又铩羽……

丁绯的生命中从来没有过男人,完全不懂情爱那类的事。对沈野九拐十八弯的试探,根本是“鸭子听雷”,有听没有懂啦!

说丁绯不受异性青睐,并不公平。打她一路平坦顺遂的求学生涯到医学研究所毕业,追求者多如过江之鲫。出了社会,仰慕者更是增加了十“拖拉库”之多,坏只坏在她那副玲珑惹火的身材和情妇脸蛋,几乎想对她一亲芳泽的男人都是抱着游戏狎玩的态度而来;少如凤毛鳞角,真心想追求她的人,最后也被“不明人物”约谈“劝退”。这就是为什么以她二十五岁拉警报之高龄,居然谈恋爱的经验还只有幼稚园程度的“黑盒子”原因。

大多数的女人,都巴不得有副优越得足以“克敌制胜”的外表,偏偏被上帝青睐有加的丁绯,却对自己雄厚的“本钱”恨之人骨。对她而言,自从进入青春期以后,她的花容月貌和胸部的尺寸一直让她觉得尴尬,虽然对她一七二的身长不至有所妨碍,但是她那饱满尖挺的双峰,却使她处处成为焦点。

如此说来,也只有沈野自始至终都拿平常心看待她,把她看成平凡的女孩子。

扒光碗底最后的饭粒,丁绯毫不造作地拍拍他撑的肚皮。“我走啦!”

沈野也抛下碗筷。“你出去?”

丁绯抬起放在桌沿的棒球帽,往自己那不甚驯服的头发一盖。“嗯,去学校报到。”

“你不是才辞掉医院的工作回来休养生息?什么时候又找了学校的工作?”

“下乡工作就是养生休息啊!校医的工作既单纯又舒服,好过当驻院医师千百倍。”

她跨出大门。

“女乃女乃知道?”他穷追不舍。

“我没来得及告诉她,老校长是在我回来的前夕才打电话给我。”

沈野斜睨了眼蔚蓝无云的天,暗忖:上帝,这下子南开可要热闹了,阿门!

他可不是杞人忧天、危言耸听。丁绯虽然只是蜻蜓点水似的在南开念了一个学期,知名度却响彻整所学校。当年的辉煌“战迹”,至今还流传在学弟学妹口中。沈野有时回校探望老校长,老校长还会偶尔为之“笑话当年”呢!

唉!也难怪,谁教她干下的祸事像万里长城那么长?又具有几次方、能将小麻烦加工成恐怖大暴动的担能力?

“小乌龟!”她开口警告。

“嘿嘿,我什么都没说。”他息事宁人。乖乖窿咚锵,她有X光眼啊,居然知道他脑子里转的是什么?

“不许反对!我已经答应了老校长,我不想出尔反尔。”

他的双食指比了个大叉叉抵在唇上,表示他什么都没说。

“不过——”他仍旧憋不住,问出重点:“你穿这样去,不怕‘阎罗王’气出心脏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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