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君偏爱卿 第二章 作者 : 七季

庄绮雯眼泪一下掉了出来,死命捂着嘴不让自己哭出声,费力地用全身力气问出简短的一句话:“为什么?”

“雯雯,你要看清这个人!”庄夫人声音沙哑,与平时的端庄大相径庭,“这个人吃着咱们庄家的,喝着咱们庄家的,要是没了咱们庄家人,早就饿死在路边了!咱们教他读书写字,他却一直在暗通外人,无时无刻不在找机会毁了咱们庄家,这个忘恩负义的东西,平时的顺从全是装出来的,他的心是黑的!”

“啊!”庄绮雯只觉得有股力量在推她,将她向后推去,于是她后退了几步,划开了与顾思朝的距离。

对于她的行为,他只是仍以那种厌恶的神情扫了她一下,不紧不慢地转向了她的爹娘。

“当时没让我饿死在路边,是你们最大的错误,当年我爹向朝廷进贡的古玉鼎是假的,引得我们顾家上下被满门抄斩,念在玉行多年经营,因此和朝中几位大人多少有些交情的份上,丞相大人亲自为顾家求情才留下了我的性命,可那时的顾家已是家破人亡,没人愿意和我这样的人扯上关系,然后庄家收留了我做养子。”

庄绮雯第一次听到别人真正说起这件事,她只知道有一天顾家出了事,却没人告诉她是什么事。

连她都知道欺君之罪的严重性,顾伯伯不可能不知道,而他在玉器这行几十年,怎么会在这尤其需要慎重的事情上出了错!只怪他利欲薰心,一旦得到皇帝的嘉奖便前途无量,是这诱惑让他甘心冒险吗?

“那为什么……”她刚问出声,便又被顾思朝一个凛冽的神情吓得闭了嘴。

“我爹娘惨死,庄家便能顺理成章接手无主的玉行,收养拜把兄弟的遗孤也能得到同行人的美誉,为之后在成为玉行的新主人扫开了一条路,虽然我死了最好,但这么想来,就算只留我一人的性命也未尝不是件好事呢。”顾思朝的话里没有得意也没有失意,像是在说别人的事情般冷静,唯一的表情是他冷漠的面孔上那淡淡的笑,“身为当年偷换了玉鼎的人,这算盘打得倒也真是精明得很啊。”

“你胡说!”庄绮雯大叫起来,“我爹才不会干那种事,明明是你爹自己不好惹火上身!”

“啪!”响亮的巴掌甩在庄绮雯稚女敕的皮肤上。

脸上火辣辣的疼,像是肉被烧起来一样,从小连被大声责骂都很少的她,怎么想到会被人这么对待,好像是对待一件不称心的物件,一块路边的小石子。

她疼得连泪水都凝固在眼中,脑袋里嗡嗡直响,以为会就这么昏过去,偏视线越来越清晰,犹如梦境的现实,她爹,她娘,她最最喜欢的顾哥哥……

“庄家人都是一个德行。”顾思朝冷冷地说。

“你打她……你竟然敢打她!顾思朝,我这条老命今天跟你拚了!”庄老爷说着就要冲过来,被周围的官兵合力压住。

这时,一直在一边的衙役头儿才适时地控制了一下场面,对顾思朝说:“顾少爷,人我就先带回衙门了,有什么事到衙门再说吧。”

顾思朝点点头,官兵得到指示将庄家两口压制住,准备押送回衙。

“官爷!你不能听别人的一面之词就抓我爹娘呀!”庄绮雯扑向那衙役头儿,后者也很为难的样子,一方面同情她,但又毫无办法。

他叹口气,而就是这一个叹气,庄绮雯的心瞬间停跳。

是真的……她意识到,顾思朝说的是真的……

“我爹……我娘……会怎么样,你们会怎样对待他们?”她追问,但没有得到答覆。

就在这时,一只本无比熟悉的大手按在她的头顶上,让她从头顶到脚尖凉了个透。

她听到那个毫无起伏的声音从她头顶响起,对着她的爹娘说:“我会像你们对待我一样,把你们的女儿留在身边,别担心,我会将她等同家人看待,给她请最好的先生学知识,就像对我自己的亲妹妹一样。”

听上去的贴心的话,却引得庄家两老撕心裂肺的叫骂。

庄绮雯觉得自己一定是死了,就在她踏进庄家大门的一瞬间,她身为庄绮雯的人生就已经结束了,而剩下的人生会是怎样?

头顶那只冰冷冷的手,无声地传递着一个资讯。

她再也不是自己的主人了。

拱形木门开启,铁链拍打着木板发出不规律的杂响,门内的庄绮雯稍微适应了一下外面的强光,这才迈步出来。

“庄姑娘,这都四年了,你还是坚持每月来探视一次,真是难得。”给她开门的官兵说:“关在咱们这的人,什么时候能出去都不一定,好多都是干脆被家人放任不管,最后病死在狱中,虽然也都是些不值得可怜的人,但有时瞧了还真叫人心寒啊!”

庄绮雯笑了笑,从袖出拿出一些碎银交到官兵手里,说:“麻烦官爷了,我爹最近头疼病又犯了,还烦官爷多照顾下。”

“放心吧,每次都收你的银子,也怪不好意思的,你家老爷子的事你放心,只要不是上面下令,我一定保证他吃饱睡好,不会为难他!”

“那就劳烦您了,我下个月再来。”

从府衙大牢出来,庄绮雯又匆匆忙忙地往家赶,穿过热闹的西街时,头也不抬只专注于脚下的步伐。

这条从顾家到府衙大牢的路,她已经走了四年,就算闭着眼睛也不会出错。

四年前,衙门的人从她家的地窖里,搬出了当年本应献给皇帝的玉鼎,加上他人指证他爹在掌管玉行时期,暗地里进行一些见不得人的交易,他爹被关进了死牢。

后来还是在顾思朝的求情下,打通了一些官员,又将他爹从死牢里移到了重犯的牢房。

她娘在被抓走的第二天心病复发,突然去世。

而顾思朝不让她爹死,并不是出于什么好心,她知道,他是觉得就这么让她爹死了太便宜他了,他要看着自己的仇人活着受罪,对他来说,庄家人是毁了他一切的仇人,这笔帐他要庄家一点一滴的偿还。

于是他留了她爹一条命,并且同意让她每个月去牢内探视一次,就是为了让她爹亲眼看到,自己的女儿是怎样替他承受上一辈的恩怨的,拿她当报复对象,远比直接要了她爹的命要有效的多。

庄绮雯整理了下被风吹乱的旁发,面对那扇近在咫尺的顾家大门,深深地吸了口气。

就是清楚顾思朝的打算,她才不能如了他的意,她绝对让自己打起精神,不让爹替她担心,不让任何人觉得她过得不好!

现在顾思朝的房子是以前她庄家的房子,他遣走了所有下人,重新请人,又将房子彻底修缮,变成他想要的样子,如今已成为玲珑玉行主人的他,就是要住在这个曾经是庄府的房子里,这也是为了要给她难堪。

这里是她的家,却又不是她的家,在这个家里她是小姐,又什么都不是。

“哎呦!小姐你可回来了!”门房的赵大爷看到她回来,忙小跑着追了出来,“今天怎么这么晚啊,不会是去别处乱逛了吧!”

“没有啊,是小倩让我顺便帮她买些胭脂回来,我路过西街,就稍微耽搁了一下。”为了证明,庄绮雯拿出胭脂盒给赵大爷看。

“小倩?那个死丫头!也不想想如果爷发现你回来晚了,被怪罪的人可是我!”赵大爷催促道,“好了好了,爷交待过每月你只能去看你爹,不要去其他的地方,不要做其他的事,见不到你回来,我都要急死了!”

“好,我下次一定注意。”庄绮雯收起那胭脂盒,顺从地点头。

“那快进去吧!刚才爷的朋友来了,厨房正备着晚饭,估计马上就要找人叫你了!”

一听有客人来,庄绮雯也不耽搁,进门后直接朝着后院的方向走,经过后院后再往后走,走到供下人居住的地方,在那里有间独立的小小院落,很微妙地和下人的居住区划开,这个小院是房子再修缮时,顾思朝特地吩咐人为她建的。

简单地换了下衣服,一出门就撞上了小倩。

“小姐,爷在旁屋招待客人,叫你赶快过去呢!”

“好,我已经准备好了。”

小倩拦住她,“不行不行,爷吩咐你穿水粉的衣裳!”

庄绮雯低头看自己刚换的浅绿衣裙,又转身回房以最快的速度换了件出来,顺便把要给小倩的胭脂也拿了出来。

小倩打开胭脂盒一看,眉毛不满地皱了起来,“怎么是这种颜色的!太艳了啦,我不是说要指甲的那种粉色才行,这个还你,我不要!”

“那下次给你买再浅些的。”

“那不是要等到下个月了,才不要,我还是找帐房的小孙吧!”小倩转身就走,走了两步又回身催促她道:“快点啦!先说好,爷要责怪下来,你可不许把我扯进去,明明是你自己动作太慢,买个粉都要用这么久!”

她又没用过脂粉,怎么知道指甲粉是哪种粉?看起来明明都差不多!庄绮雯暗叹了口气,跟小倩到了旁屋,屋里桌上的饭菜已经上齐,桌旁一圈男男女女见她来了,都暂时停下筷子,这其中有的面孔见过,有的是第一次见。

“怎么这么久才到,没见这么多人在等着吗?”低沉的嗓音来自圆桌的主座,圆桌的座位本不分主次,但只要一眼望去,就能知道这一桌子人里,哪个才是主人。

顾思朝坐在主位上,脸上不露半点情绪,冷漠地盯着她这个迟到的人,不知为什么,不管他坐在哪里,明明是圆桌,但绝不可能是他拱着别人,他永远都是一桌人里最醒目,最给人压力的那一个。

也许这就是他年纪轻轻就成了玲珑玉行的主人,而又没任何人有过一句微词的原因。

自小不同于常人的经历让他过早成熟,早已经超出了他的真实年龄,就算周围全是一些长辈,也永远只有别人听他吩咐的份。

他的身边是素有京城第一歌姬之称的于苗苗,身着一袭水粉的衣裙,状似无意地倚着顾思朝,对她巧笑如花。

庄绮雯见惯了这种场面,只在心里暗自叫了声倒霉,语音平缓顺从地答道:“刚从外面回来,怕一身晦气坏了兄长的雅兴,就稍微梳洗了一下。”

“哦?”顾思朝眯起眼来,“这么说我倒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叫你换件粉色的衣服,结果你穿了件红的来是什么意思?”

“我没有粉色的衣服。”

所谓美人配英雄,像顾思朝这样的抢手男人,身边从来都没断过女人,但他好像只对花房中的鸳鸳燕燕情有独钟,这四年来京城有名的歌姬舞姬,几乎都曾是他的红颜知己,这其中于苗苗跟他的时间最长,也是他最宠爱的一个。

但顾思朝身边的红粉知己换了一个又一个,有项规定却是始终如一的,就是不管在他身边的那个是谁,只要有公开的场合,另一边所在的人一定是她,而且她必须穿成和歌姬一样颜色的衣裳出席。

左边是青楼红颜,右边是他名义上的妹妹,两个年纪差不多的女人穿着差不多的衣裳,而对方容貌一定是胜过她好几成。

她知道,这也是顾思朝的一点小小的恶趣味,可这样四年下来,她早就已经对这种小花招疲软了,也毫不在乎周围人的眼光,如果他们要拿她跟歌姬去比那就比好了,只有顾思朝一人仍对此乐此不疲。

“爷您也真是的,怎么不给顾小姐多备几件合适的衣裳呢!”于苗苗往顾思朝身上一靠,很不平地娇嗔道:“您只要把给我买的衣服分一点点给顾小姐,都够她穿上一整年的啦,何至于在众人面前闹得这么尴尬,她这件衣裳我都见她穿过三回了!”

顾思朝拍拍她艳丽的小脸,淡淡笑了下,引得于苗苗一阵低笑,那风情万种又我见犹怜,娇滴滴的样子,叫一桌人都看傻了。

“过来。”他看向庄绮雯的目光永远是冰冷的。

庄绮雯已经习惯了,乖乖绕过圆桌,坐在于苗苗的另一边。

“让大家见笑了。”顾思朝对一桌人说。

“哪里哪里,原来这位就是顾大小姐啊,总算有缘得以一见。”一些没见过的生面孔客气着,眼珠子则一直绕着庄绮雯打转,“顾小姐也出落成大姑娘了,顾爷你这些年多费心了。”

庄绮雯的拳头默默地攥了起来。

这种话里有话的言论,虽然这些年她已经听过无数次,但不管再听多少次,她怕也无法压抑自己的愤怒,她可以忍受顾思朝给她的一切屈辱,但唯独这点,她告诉自己一定要铭刻在心底。

“都是一家人,讲这些做什么,是不是?雯雯。”庄绮雯心头一震,没有作声。

一桌子人讨论起共同的话题,无非是玉器、玉饰之类,这期间她是不允许插嘴的,于苗苗负责给顾思朝倒酒,而她连给人倒酒的资格都没有,如果她不出现就不开席,而她出现了又当没她这个人,偶尔有人谈论起她,话题也很自然地带到她爹管理玉行时的事,无非都是些见不得光的事。

在这个饭桌上,庄绮雯不知听过多少她爹以前做过的错事,她想不出那个和蔼可亲的爹背地里都做些什么,告诉她“买卖不分大小,诚信为先”的人是爹,她怎么也无法相信,那些人口中那个唯利是图、巴结权贵的人,也是她爹。

是不是顾思朝串通了那些人,编些莫须有的事来抹黑庄家给她难堪呢?曾经她也这么想过,如果是那样的话,那么顾思朝一定是个心思更阴沉上数倍的人。

但他不是的,这些年经过她的观察,看着顾思朝把摇摇欲坠的玲珑玉行,慢慢扶起引回正路,挽回信誉的同时甚至比之前更好。

因为顾思朝出门也要她陪在左右,她不能骗自己眼前所见只是假相,那些对玲珑玉行的赞誉并不是什么达官贵人,只是普通的玉商或顾客。

他冷淡,他苛刻,他有时很残忍,但那全都是对她,别人口中黑心的人,倒是那个生她养她的爹爹。

酒过三巡,该说的事都说完了,于苗苗见时候差不多了,巧笑着起身,说要给大家献上一曲。

京城名姬的歌声自然是不可少的,顾思朝也乐得于苗苗的机巧,在他的默许下,于苗苗抱过她的琵琶,一眼就看到了正在发呆的庄绮雯。

“庄小姐,别愣着了,不会是忘了去学‘三笑桃花缘’吧,我明明上次跟你说了叫你去学,下次要唱的,你要是忘记了,可就太过分了哦!”

庄绮雯压住心火,微笑起身,接过于苗苗递来的琵琶,在下人准备好的椅子上坐下,于苗苗则用身体挡住她,展开扇子准备演唱。

也不知什么时候起,她成了于苗苗的伴奏。

好像是有一天于苗苗心血来潮,听说她以前学过琵琶便非要她帮忙伴奏,天知道于苗苗哪里听来的这件事,她学过琵琶的事连她自己都记不清了,当时只是年纪小,见会堂上请来的人弹得好听,非也要学罢了,没几天就丢在了一边。

可以想像那次她赶鸭子上架弹得有多烂,被于苗苗一番取笑,而她似乎是上了瘾,之后每次都让她伴奏,然后在她弹得极烂后再自弹自唱一次,好显示出其中层次的区别。

这种小儿科的手段,她本不应该当成一回事,但天生不认输的性子又无法让她假装什么清高。

庄绮雯开始自学琵琶,每一次都有新的进展,直到今天,基本上于苗苗已经不可能拿这个为难住她了。

抱起琵琶,胸有成竹地拨起琴弦,她只低头抱着琵琶,一心听自己的声音,不去听于苗苗圆滑娇媚的嗓音,也不去看那些听曲人的表情。

曲毕,她起身将琴还给于苗苗,对方瞪了那琴一眼,才很不情愿地接了过来,随之一个轻笑,“庄小姐这琴真是越弹越好了,苗苗都要自愧不如了呀,再这么下去,怕是饭碗都要被你抢了!”

“于姑娘说笑,全京城谁不知道于姑娘从小就被指导琴棋书画,不是谁都能请的动的,哪里是我仓促几天就能追得上的。”

于苗苗俏脸一红,升起几分怒色,但庄绮雯已经不再管她了,她看向那张大饭桌,笔直的视线与那个黑衣男子交会。

她还没有输,她绝不会让他称心如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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