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糖小甜心 第十章 作者 : 孙小千

满室的人声喧哗,却怎么也点缀不了杨咏晴的孤寂。

这里,是她和李维康第一次相遇的地方,只要想他的时候,她就会来坐一会儿,总以为他在下一秒就会以他独特的出场方式出现。

可惜的是,她的愿望没有实现。

「再来一杯。」杨咏晴对吧枱的酒保说。

为什么还不醉呢?她已经喝了一杯啤酒、一杯「天使之吻」、两杯长岛冰茶,怎么越喝越清醒?她很清楚自己的酒量,平时大概只要一杯鸡尾酒就晕了,怎么当她想大醉一场的时候,却还精神奕奕?

杨咏晴饮下一口手中的龙舌兰,熟辣辣的感觉一路烧向空荡荡的胃,味蕾上还留有杯绿上呛人的盐巴,那滋味,一如眼泪。

这也算是一种庆祝的方式吧?他结婚了,而她不想一个人待在家里独自啃蚀自己的心酸和伤痛。她傻傻地以为他会丢下教堂里的未婚妻,飞回台北来,亲口告诉她,他爱她。

事实证明她错得一塌胡涂,她已经老得不适合作梦了,却还在脑袋中勾勒这种王子公主从此过著幸福美满日子的Happyending。

他是个独一无二的王子,但她却不是他此生唯一的公主。

「Hi,你好。」有个男人靠过来,不等杨泳晴开口,便迳自在她右手边的空位坐下。

「你是谁?我不认识你。」她警觉地看著他,又是个想搭讪的无聊男子。

「我是谁?我只是一个目光不能离开你的男人。」他自以为深情地对她放电。

杨咏晴抬眼仔细打量他,他长得还不坏,很有时下流行的男孩团体的调调,身材适中,穿的是名牌的休闲西服,抹著味道浓重的古龙水,很标准的都会男人装扮。

「真会说话。」她笑了,这是她今晚听到最高明的搭讪开场白,也许她应该嘉奖一下他的创意。

「我叫Eric,你呢?」打蛇随棍上,他才不会让自己空手而回。

「小晴,晴天的晴。」

「小晴?好可爱的名字。」他称赞道。有哪个女人不爱听赞美?赞美词多说点,百利而无害。

「只有名字可爱,人不可爱吗?」她突然转了性,居然对一个陌生的男人大发娇嗔、大送秋波。

「不只人可爱,还非常漂亮,美得让我神魂颠倒、不能自拔,我的魂已经被你给勾引去了。」Eric露出一个邪邪坏坏的笑容,女人最吃这一套了。

「骗人!坏男人的话最不可靠了。」她回他一个媚笑,一手假装不经意地挥向他。

他乘机捉住她细白粉女敕的小手,「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你喜欢笨头笨脑的好男人吗?」

是啊!她的确爱坏男人,但爱上坏男人的代价,就是苦了自己的心,痛不欲生、苦不堪言,她再也不要爱上任何人了。

「这里太吵了,我们换个地方单独聊聊,怎么样?」他相信她不会听不出他话里的别有用意,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自己的行为不需要别人负责。

「好啊!今天晚上我们就好好玩个痛快吧!」她一口答应。

一夜又怎么样?只要能忘掉他,什么方法她都会试,这个可怜的家伙也只是被她利用的工具而已,各取所需罢了!她是这么告诉自己的。

「那我们走吧!我的车就在外头。」他搂著她的细腰,穿越重重人群往外走去。

杨咏晴什么也没问,任由Eric带领著她坐上二门小轿车。不一会儿,他就不安分地伸手过来,重重地抚模她的左膝,然後伸进她的裙内,摩挲她的大腿。

她别开头望向窗外,极力忍住不悦的恶心感。那只粗糙的手掌没有让她得到一丝的快慰,虽然她喝多了,却仍旧清醒著。

她又做错了,她没有自己想像中的潇洒与不在乎,她根本就没办法接受另一个男人,不管是她的身体还是爱情,她要的只有一个,依然只有一个,那就是——李维康。

杨咏晴嫌恶地用力拉开Eric的毛手,大吼著:「停车!我要下车!」

「你在胡说什么?宝贝?」Eric一面注意路况,一面安抚杨咏晴,「我们不是说好要去乐一下的吗?别急,宾馆很快就到了,还是……你想在车上做?」

两者他都不介意,不同的地点有不同的刺激,他很乐於尝试。

「我不去了,快停车,让我下车。」如果她真的让自己沦落到那个地步,她才真的会後悔一辈子。

「小宝贝,别说傻话了,你不去我还有什么搞头?」Eric的毛手更过分地模向杨咏晴的胸部,一脸婬笑,「放心,我的能力超强,保证你满意。」

刚刚的浪漫情调,现在全成了下流无耻的秽言秽语。

「你停不停车?」

「不停又怎么样?」完全是一副油条痞子的德行,终於把他的本性露出来了。

杨咏晴恨恨地瞪著Eric,也不管正在行进的车速有多快、後方有无来车,她铁了心豁出去地伸手打开车门,作势要跳车。

Eric被杨咏晴的举动吓了一大跳,赶紧拉回她已倾身出去的身子,这才保住她的一条小命。

「算我怕你了,行不行?」Eric将车靠边停好,然後把杨咏晴赶下车,「快滚吧!真是倒楣,遇到个神经病,荷尔蒙失调的疯婆子!」

午夜的街头,杨咏晴坐在没有行人的红砖道上,不可遏抑地放声大哭了起来。

「咏晴!」

那个朝她飞奔而来的身影是……

「皓翔?」是庄皓翔,不是李维康。

庄皓翔月兑下自己的外套盖在杨咏晴身上,「你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她摇摇头。为什么她不爱他?他是个好男人,不会带给她伤痛,只会给她温暖,如果当初爱上的是他就好了!

「来,我送你回家。」庄皓翔扶起杨咏晴。

「你……你怎么在这里?」他不是应该去参加李维康的婚礼了吗?

「我本来想找你一起吃晚饭,结果看到你出门,就一路跟著你了。」包括在「S」的一切,他全都看见了。跟著她,就是怕她会出事。

「谢谢你。」

「咏晴,不要自暴自弃,不值得。」

「我没有办法,我真的没有办法……」她哭得更厉害,她真的需要好好发泄一下。

「我知道,我都知道。」他轻拥她入怀,给她安慰。

他心疼她这么折磨自己,可是又无能为力去改变什么,他永远也取代不了李维康在她心中的地位。

◇◆◇◆◇◆

盛大的婚礼一结束,李维康带著林书娴立刻从LA飞到伦敦去度蜜月,同时也开启了他们无休无止的口舌大战。

一路上,林书娴喋喋不休地抱怨起伦敦的种种,直到到了伦敦机场,她的嘴还是没停过。

「我早就告诉过你,度蜜月就要去巴黎才够浪漫,为什么你偏偏要和我唱反调?难道你不晓得伦敦一年有三百天都在下雨吗?」

李维康只是翻弄著自己的护照,没搭理林书娴。

「李维康,你说话呀!」看到他对她置之不理,更令林书娴气恼。

「你太杞人忧天了,现在并没有下雨啊!」李维康有一搭没一搭地说。

「你看天色那么阴暗,明天一定会下雨,而且是非常非常大的雨。」林书娴一副气象专家的口吻。

「也许吧!」李维康排著队办理出关手续,对林书娴的预测充耳不闻。

「我们是来度蜜月的,这种鬼天气让我非常不舒服,维康,我们马上转机到巴黎去!」

「可是我不想去巴黎,那里到处都是狗大便。」李维康连看也不看林书娴一眼。

「我喜欢巴黎!我要去巴黎!」林书娴不顾形象地在机场大厅大吵大闹起来,像个被宠坏的孩子。

「那你就去啊!我又没拦著你。」李维康领了行李,自顾自地往外走去,一点都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李维康!你给我站住,李维康!」林书娴一见苗头不对,蹬著三寸高跟鞋,气急败坏地跟了上去。

接下来,林书娴又开始数落全英国最古老豪华的饭店服务态度太差,住一晚要五百美金的华丽套房被她批评成死了人的鬼屋。她坚持要换房间,但李维康不为所动,最後两人分住两间房,这是冷战的开端。

不管李维康说了什么或做了什么,总是能激发林书娴的怒气,这些小引线到最後变成一次可怕决裂的大爆炸,然後便引发一场不可收拾的剧烈争吵。

中午,他们在一家旅游指南推荐的餐厅用餐。

「这些英国佬!」林书娴才吃了一口刚送上来的鱼排,立刻丢下刀叉,并且口不择言地骂了起来,「全是些白痴!怎么会煮出这么难吃的东西来?这是人吃的吗?难怪英国人老是一张倒楣的苦瓜脸。」

李维康没理林书娴,他已经习惯她的挑三拣四了,如果不让她批评两句,他才觉得不对劲呢!

「你没听到我说话吗?」林书娴用力地、泄恨似地狠狠用叉子戳著无辜的英式炸鱼排。

「英国人的确是不擅烹饪。」这倒是李维康的真心话,比起中国美食,英国菜一比就给比到印度洋去了。

「这全都是你的错,如果不是你,我也不用吃这橡皮似的死鱼。」林书娴瞪著李维康,把他当作她手上的鱼。

她嫌东嫌西,抱怨这抱怨那,挑剔来挑剔去,其实她最不顺眼的就是他!

李维康何尝不明白林书娴的用意,他只是在赌,赌赌看谁先在这桩利益婚姻中撑不下去,先喊暂停,只有如此,他才能真正解月兑。

想到这儿,李维康淡淡一笑,轻啜了一口传统红茶。

「你笑什么?」

「还好,英国人对茶还挺严格的,这茶的味道不错,是道地的阿萨姆红茶。」他虽然嗜咖啡如命,但既然来到英国,不妨入境随俗吧!

「光喝茶有个屁用!这些东西真是难吃死了,我不吃了!」林书娴招来侍者将未吃完的餐点撤下。

「那你是在跟自己过不去,饿肚皮的人是你。」李维康闲闲地说风凉话。

林书娴一听,勃然大怒,咬牙切齿地说:「跟我过不去的人是你!」

「注意你的形象,夫人。」李维康提醒道,他们还在公共场合,撕破脸也不必选在这个时候。

「去你的鬼形象,李维康,这几天我总算看清你的真面目,你是个邪恶的小人,下流低级又无耻,你是个孬种!」但是林书娴已经忍不住了,她用尽所有恶毒的字眼来解读她的新婚夫婿。

李维康仍然面不改色地享用他的午餐,她喜欢在大庭广众下丢人现眼是她家的事,恕他不奉陪。

「我在跟你说话,你该死地听到了没有?」林书娴不淑女地大吼。她最讨厌的就是他每次都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没有人可以如此漠视她,只有他敢这么做,她会让他後悔的。

「我听到了,你说我是个孬种,还有呢?」李维康并不生气,反而有点幸灾乐祸地看著林书娴一个人演独角戏。

「你不但是个孬种,而且还是个超级混球!」

「而你嫁给一个超级混球,夫人。」李维康笑咪咪地回敬了一句。

林书娴火冒三丈,他居然……他居然敢嘲笑她?在那么多人的餐厅里?他实在是太不给她面子了,她要反击,她绝对要他好看!

「你变态!差劲!没用!你性无能!」

来到英国这么多天了,他连碰也没碰她一下,如果他不是神父,那一定是他有问题!

此时,他们变成餐厅中的注目焦点,虽然语言不同,不过小管是哪一国人,爱看热闹的心态倒是全球统一的。

林书娴早就不管别人用什么眼光看她,反正这里没人认识她,她豁出去了,正好把这几天受的怨气全发泄出来。

「说完了吗?我可以结帐了吗?」李维康冷冷地拿起帐单,眼中尽是不屑,「还有什么要补充的?你让这些愚蠢的英国佬大开眼界了一番。」

「李维康,你竟然敢这样对我?」林书娴气得浑身发抖,他居然不把她放在眼里,还如此地羞辱她?

「是你逼我的。」李维康虽然生气,但还在他可以控制的范围内。

「我逼你?我逼你什么了?你给我说清楚你是什么意思?」林书娴气得用名牌提包丢他。

「你不要这个样子……」他可没打算在这里和她上演全武行。

「你还在想台湾那个女人,对不对?」林书娴向李维康投去一个饱含怒火的眼光,她早该想到的,他和那个女人根本没有断乾净!

是的,他想念咏晴,她和林书娴是完全不同的典型,她永远不会这么咄咄逼人地对他说话。她温柔、深情、善解人意,她善良、包容、无私地付出,这么好的女人,他却离开了她。

相较之下,他不但差劲,而且自私、无情、恶劣,他真的是全天下最可恶的男人了。

「你说话啊!」林书娴蛮横骄纵地扯著李维康的领口,「你是不是爱上她了?」

爱?他当然爱她!当他明白自己的感情之後,才知道自己已经爱她爱得那么深了,而他却从没有对她说过一句「我爱你」,他真是个该死的混蛋!

「是的,我爱她。」李维康平静地说。

空气中随即传来一个清脆的巴掌声。

◇◆◇◆◇◆

杨咏晴请了几天的假,一个人躲在家里整理紊乱的情绪,同时也做出了一个决定。

「辞职?」庄皓翔看著杨咏晴递上的辞呈,「咏晴,你……你这是做什么?」

「我要辞职。」

「不再考虑一下?」

「我想过了,只有离开,我才能真正重新来过。」她很清楚自己能承受的有多大。

「有必要这么做吗?」

「我必须换个环境开始我的新人生,我不能待在随时会和他碰面的地方工作,那样我一定什么也做不好,我不希望有那种情况发生。」

经过一家他们以前常去的餐厅,一间专卖卡布奇诺的义大利咖啡屋、一家书店、卖冰淇淋的摊子、电影院……都会让她想起和他相爱时的种种,每每惹得她一阵心酸。

这个城市中有太多他们共同的记忆,无论她如何努力去学习遗忘,就是无法抹去这些曾经最甜美、如今却最残酷的回忆。

如果现代医学能发明一种选择性失忆的药就好了,她就不会痛苦,也能造福其他像她一样为爱受苦的傻女人。

「离职之後,你打算做什么?」庄皓翔问。

「也许会再去念书或是学点什么,我对饰品设计一直都很有兴趣,也许将来会开一家专卖银饰的小店吧!」这只是她的计划之一。

「你确定这是你要的?」

「嗯。」杨咏晴坚定地点点头。

「那我也没有再挽留你的理由了,」庄皓翔将杨咏晴的辞呈收进抽屉,「好吧,你的辞呈我批准了,即时生效。」

「谢谢,我会尽快把手上的工作完成,再交接给接替这个位子的同事,可以吗?」

「没关系,那些我会请周姊处理,你就别操心了。」其实他还是舍不得她的。

「还有,那天……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我不知道我会变成什么样子。」关於这一点,她对他有无限的感激。

「那个呀……没什么啦!」

「真的很谢谢你。」杨咏晴再一次真挚地道谢。

「那……还是朋友?」庄皓翔朝杨咏晴伸出手。

「当然。」她没有犹豫地握住他温暖的于掌。

◇◆◇◆◇◆

递完辞呈,杨咏晴连续加班了一个星期,希望能赶在李维康销假上班前离开公司。

她没有自信再见到他的时候不会情绪崩溃,甚至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冷静地对他笑著说声「恭喜」。

当她忙完手上最後一个工作,按掉电脑开关,正准备离开座位时,周姊正巧拿著文件夹放到她桌上。

「不好意思,咏晴,我知道你该下班了,不过这是份急件,麻烦你现在就处理好吗?」周姊拜托地说。

「啊?」

「真的很急很急,今天不办好明天我一定会被上头削一顿,你会帮我这个忙吧?」周姊讲得很严重。

「这个……」看起来不像是什么优先处理的文件啊?

「那就麻烦你罗!」

杨泳晴只好又重新打开电脑,周姊平常很少把自己的工作丢给别人,总是亲力亲为,不过看在周姊一直都很照顾她的份上,帮点小忙也不为过,何况她就要离开了……

她翻开文件夹,一看便傻了眼。再仔细一瞧,没错,那是一份「离婚协议书」,而签字离婚的人就是才刚新婚的李维康和林书娴。

「离婚?」杨咏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一定是眼花了。

然後,一双带著熟悉温度的大手温柔地轻搭上她的肩膀。

不会……这不会是真的……

「是的,我离婚了。」

杨咏晴不敢回头,怕一切都是自己思念太甚而衍生出来的幻觉,她没有勇气再去承受他的另一次伤害。

「咏晴,是我,我回来了。」李维康连人带椅地将杨咏晴转过来面对他,「怎么不说话?」

杨咏晴拚命摇头,不争气的眼泪放肆奔流。

李维康心疼地拥她入怀,「别哭,我不是回来惹你哭的。」

「为什么?你为什么回来?」

「为什么?因为我想做对的事。」他真是个大傻瓜!他怎么可能没有她?

杨咏晴抬起泪眼望向李维康,「对的事?」

「以前我一直以为对的事,其实全都是错的,我终於找到唯一对的人,却没有把握住,还错得一塌胡涂,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做真正对的事。」李维康轻抚著杨咏晴的脸庞,「我爱你。」

「维康……」

李维康从西装口袋中取出一颗小小的梨形钻戒,「嫁给我,好吗?」

「你……你真的……你是认真的?」

李维康笑著点点头,「快说我愿意。」

「我愿意。」杨咏晴又哭又笑地投入李维康的怀抱,那是她一生的避风港。

「谢谢你爱我。」他将戒指戴在她的左于无名指,「爱上你是我这辈子最对的事。」

「我也是!我会一直一直爱著你,就算你变成秃头肚大的糟老头,我还是会爱你。」

「那我就放心了。」

雨不会一直下,总有停的时候,雨後就是出太阳的晴天,还有美丽的一弯彩虹。

那就是幸福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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