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归何处 第一章 作者 : 夏洛蒂·兰姆

“我星期五回来。”贝恩背对着内瑞莎说道。她从梳妆台上的镜子里可以看见贝恩在做什幺--他正用长长的手指仔细打领结,并把领子弄平。他的每个动作都是那幺沉着,不慌不忙,充满自信,好象他有一整天工夫可以为出行做准备似的。

倒是内瑞莎很紧张。她的蓝眼睛不时地看看钟,然后又赶快把眼光收回来,以免被贝恩发现。

贝恩在这方面太精了,要是他注意到自己在不断地看钟,就会怀疑她为什幺要催他马上出门。他可能还会盘问她,而她在回答时可能因为紧张而露出破绽。这种情况她在法庭上见得多了,在贝恩的追问下,一些证人先是结结巴巴,然后脸色由苍白转为通红,最后只好说出实话。

从这个角度,她可以看到贝恩形象中最锐利的一面--板着脸,眯着灰眼睛,盯住对方,让人望而生畏。他把西装马甲抚平,看看表。

天哪,他为什幺这幺磨磨蹭蹭?

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让自己的声音尽量平稳些,然后说:“出租车在等你!车子提前到了,定时器一定转了好几圈了。”

“我订的出租车是八点钟,现在刚到八点,他可以等。”他用深沉的声音简单地回答,这让她更紧张了。

如果他不赶快离开,她就该赶不上火车了。她忍不住走到窗前,透过镂空花纹的薄纱窗帘往外看,外面,伦敦的街道正沐浴着秋天的阳光。对面花园里的七叶树在清新的微风中落下黄褐色的叶子。浑身硬刺的球形坚果从树上掉下来,一碰到地就裂开了,当地的孩子们很容易就能从落叶中拣起发亮的棕色果实。

她半是忧郁半是嘲弄地说:“今天天气不错。”

事情不总是这样吗?天气总是拿人开玩笑,永远跟你的情绪反着。

老天爷要是善解人意,此时应该是阴沉沉的,甚至乌云密布,大雨倾盆,狂风呼号着扫过城市,或者让闪电击中七叶树,让它们燃烧起来。

今天却偏偏秋意浓浓,色彩斑斓绚丽,天空湛蓝,阳光明媚。

贝恩把手提箱锁好,放在地板上。她还没有整理好自己要带走的东西--她不敢,贝恩还在家里,这幺做太冒险了。她打算在等出租车时,把需要的东西往箱子里一塞就行了。当然,她还没敢叫出租车。绝对不能让贝恩发现她也要离开家。

“我今晚从海牙给你打电话。”

虽然早已准备好了借口,不过她说话时还是有点紧张,“我也许要工作到很晚。格雷戈里让我去伍斯特看一个委托人。还不知道工作量有多大,可能需要一整天的时间才能做完评估,我也不知道什幺时候才能回家。”

其实她说的也是实话,格雷戈里昨天的确把这个工作交给了她,只不过她还没有告诉他自己不打算接手,她准备离家前打个电话告诉他。

贝恩搂住她的腰,将下巴放在她的头上,贴着她微乱的黑发。感觉到他身体的接触,她有点发抖。他的双手轻轻地放在她的下面。透过她的紧身羊毛衫,她可以感受到他的温暖。

“你一个人去?还是和格雷戈里一起去?我对他可一点儿也不放心--我可不愿意看到他跟你调情!”虽然这幺说,贝恩却在笑着,因为她的老板婚姻美满,从来没有对她表示过丝毫兴趣。如果贝恩对格雷戈里的企图有任何怀疑,他对她说话的声音和态度就会大不一样,这一点他们两人都很清楚。

“好象我真的会跟他调情似的!”她也试图和他开开玩笑,不过她太紧张了,没办法把话说得更自然些。

他们结婚才三个月。想当初,他们的结合简直是个旋风般的罗曼史,到现在她还没有喘过气来。对她来说,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她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干什幺。她对贝恩的了解实在太少了。

当然,婚姻从来就是一场赌博。你在和某人共同生活之前,根本不可能充分了解这个人,对贝恩来说,更是如此。

她是一年前初次见到贝恩的,那是在贝恩的委托人举办的聚会上,这个委托人刚好与她有业务上的往来。内瑞莎在拥挤的房间里几乎一个人也不认识,只好拿着一杯白葡萄酒缩在角落里。主人把贝恩介绍给她后就走开了,贝恩问了她一连串有关她的问题,得到的都是羞答答的、单个字的回答。

她原以为不会再见到他了,不料几天以后他打电话到她工作的地方,问她是否愿意共进晚餐。她犹豫了一下,接受了邀请。那天晚上他们俩是在梅费尔一家有名的饭店里度过的。他们一起聊天--更确切地说是贝恩说,她听,贝恩问,她答。内瑞莎是个内向的女孩,不过贝恩似乎对此并不在乎。

她发现贝恩?哈夫洛克是个非常成功而且富有的律师。他很忙,很少有空,所以他们俩在认识的几个月里见面的机会不多。但是今年春天贝恩设法得到了两星期的休假,他们俩就到诺森伯兰度假。内瑞莎在那里出生,并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

这是贝恩的主意。他说他想在她生活过的地方,更好地了解她。他知道内瑞莎不熟悉伦敦。她有时看上去不知所措,不够成熟老练,缺乏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贝恩则是个彻头彻尾的伦敦人,有城市人的头脑,浑身透着精明强干。大概就因为内瑞莎是另一种类型的人,她引起了贝恩的兴趣,让他有了深入了解她的,了解她来自何方、她的成长经历。

他达到了目的。她本不愿意他到她家去。由于贝恩的坚持,他还是去了。他在两星期内发现了许多有关她的情况--包括一些她不想让贝恩知道的事。

她想保留一些个人隐私;可是到了那儿没多久,贝恩就把她深藏心底的事猜出来了。这让她烦恼、不安,但是贝恩还是说服她嫁给了他,尽管她对这个婚姻有所怀疑,有所保留。

贝恩向她保证:“婚姻一定会美满。你所要做的只是忘掉过去。这是新的开始,对我们两个人都是如此。”

他也有些想要忘却的记忆。他曾坦率地告诉过她,可是她仍然不安地觉得对他了解不够。她以为结婚之后,自己就能真正了解他,然而,婚后她才发现,贝恩的心扉始终没有向她完全敞开。他的周围有一堵无法穿透的墙,使他有所保留,令她深感不安。

出租车司机在门外按了一下喇叭。她马上跳起来,“司机等得不耐烦了!”

贝恩用力让她转过身来,俯下头,吻着她,“让他等好了!”他的嘴唇充满了感染力,令她血流加速,浑身发热。这是婚姻带来的好的一面:他们是一对热情奔放的情侣。在床上她可以忘掉心中的不安--尽管还没有打开他心扉的钥匙,然而她熟悉他的身体,一如熟悉自己的一样。

贝恩突然停了下来,抬起头,用双手捧着她的头,盯着她的脸,似乎要把她的神情深深地印入脑海。

“你在想什幺?”

这个单刀直入的问题让她的心猛地一跳。她早就知道要骗他是很难的;他在法庭上的丰富经验让他太善于抓住对方表情中的细微变化了。

她撒谎道:“没什幺,我只不过不愿意一个人待在这儿。”

他知道这是实话;每当夜深人静,她独自一人在家时,总是心神不定。伦敦是个危险的城市,特别是对一个来自偏远村庄的女孩来说。

他皱了皱眉,接受了她的理由。“我不在家时,干吗不约个女同事来陪你?”

她喃喃地说了一声,“也许吧。”她知道自己不会找人陪,因为她马上要离开。

出租车的喇叭又响了,贝恩不耐烦地咬了咬嘴唇。“我得走了,不然就误飞机了!如果今晚不能和你通电话,那就明天给你打。”

他再次吻了吻她,然后很快就走了。她听到他下楼的脚步声、开门声和关门声。

她把脸贴在冰凉的窗玻璃上,看着他迅速地穿过小路,坐进出租车的后座。他在车里斜着身子朝外看,又向上看着她,在出租车消失前,他的面孔隐约闪了一下。这是一张瘦削的、线条硬朗的脸,灰色冷漠的眼睛,紧抿的双唇,满头黑发。

他也许是个可怕的敌人,一想到这儿,她的神经马上紧张起来。一旦让他发现她在说谎,发现她去了哪儿,她就会知道他是怎样危险而可怕了。

他在车里对内瑞莎挥了挥手,内瑞莎也向他挥手致意,随后出租车转过街角不见了。内瑞莎飞快地离开窗子,整理出门用的东西。她把衣服塞在箱子里,要去的地方很冷,不管什幺衣服,只要保暖就行,顾不上好看不好看。

她在楼下厨房的桌子上给清洁女工留了便条和房门钥匙。然后走进贝恩的书房,打电话叫了辆出租车;打开电话上的答录机以便录下打来的电话--包括以后贝恩打给她的电话或是贝恩的女秘书海伦?曼耐斯的电话。这位女秘书二十多岁,从初次见面开始,她和内瑞莎彼此就没有好感。

内瑞莎靠着桌子,一眼瞥见了半掩在一大堆法律书中的结婚照。

他们是在一个夏日的早晨举行婚礼的。仪式简单朴素,只邀请了几个客人--包括一些家人和少数朋友,简直没有什幺真正的结婚气氛。内瑞莎一直认为她的婚礼应该在家乡村中的教堂举行,参加婚礼的应该是那些和她一起长大的人。她觉得在伦敦那种商业气氛中举行互相宣誓的婚礼太不浪漫了,毫无乐趣可言。她曾参加过这种婚礼,不相信这种婚礼有什幺意义。

海伦?曼耐斯也参加了婚礼,她穿了件高雅的橄榄绿丝质礼服,金黄色的头发梳成一个法式高髻,别了个丝质的蝴蝶结。修长匀称的玉腿,纤小美丽的双脚,配上昂贵的手工制作的高跟鞋格外引人注目,一看就知道她是那种品位奢华的人。

她们互无好感。当时,海伦挑起她那精心修饰的眉毛,用一种轻蔑的眼光,看着内瑞莎身上朴素的、乳白色的衣服和手里夏季常见的普通花束。

他的女秘书敌视他的新婚妻子,对此贝恩好象很不在乎。同样,他对妹妹不喜欢内瑞莎也无所谓,她甚至没来参加他们的婚礼。而内瑞莎的家人也一个都没来。

这是个古怪的婚礼。

内瑞莎凝视着照片中贝恩的面孔--强硬、决不妥协,眼神中隐藏着秘密。

内瑞莎转过头去,咬着嘴唇。当他发现……她甚至不敢想象他会怎样对付她。他会杀人,她相信他会这幺干。他把阴暗的性格深藏在心中,他的骄傲坚如盘石,不屈不挠。任何损伤其自尊的言行都是不可原谅的。

她有点发抖,这又提醒她,她要到北方去--现在那里的气候即使不是寒冷刺骨,至少也是凉意袭人。她回到楼上,找出一件保暖的杂色粗呢大衣,一条紫色围巾和一副与之相配的毛线手套--这是格雷丝姨妈去年送给她的圣诞礼物。格雷丝姨妈总是亲手做礼物送人。她的手非常巧,缝纫和编织的本事达到了专业水平。内瑞莎的大部分衣服,都是姨妈在果园对面的一间小屋中用缝纫机做的。

好象出租车来了,内瑞莎相信自己绝对不会听错,她的身体立刻挺得笔直。

她跑下楼,拿起手提箱,开了前门,急急忙忙走出去。内瑞莎是个身材娇小、有点儿弱不禁风的女孩儿,满头乌发飘逸轻柔,衬出一张略显苍白的心形脸庞,越发显得那双澄蓝如矢车菊般的眼睛又大又圆。

出租车司机转身盯着她,开玩笑问:“白雪公主,我们去哪里?”

“金斯克罗斯火车站。”

汽车发动起来后,司机在车上回过头来问:“亲爱的,然后去哪儿?”

“德海姆。”她回答,盼望着他别一路上不停地和自己说话。这幺心事重重,她可没心情和出租车司机闲聊。

“我从来没去过那儿--那儿什幺样儿?”

看着窗外繁忙拥挤的伦敦街道,内瑞莎想到要去的地方。在那里,大风呼啸着吹过荒野,天空异常辽阔,绿色和棕色的群山如庞然大物般突兀在地平线上,山体绵延起伏,山脊却很陡峭。

离开那里一年多了,她一直思念着它。她猛然意识到自己是多幺渴望再见到它呀!

“每年这个时候都很冷,”她说道,“要知道,德海姆几乎算是苏格兰了。”

“别想那幺多,只要给我充足的阳光,就够了,尤其是冬天。”出租车司机打开话匣子,开始大谈他的西班牙之旅,以及那里海滩的炙热。内瑞莎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

紧赶慢赶总算赶上了火车。她在车上预订了座位,不过车厢里一半是空的,而且越往北走越空。这趟车是特快,只在几个大站停车。途中有人推着小车出售三明治、炸薯片和饮料,不过她一点也不饿,途中只在上午喝了点咖啡。长途旅行中,她只是不停地注视着窗外不断变化的风景--伦敦被烟熏黑的烟囱、灰色和黄色的砖、矮小的房顶上一排排黯淡的红瓦无穷无尽,火车穿过这里驶向一片平坦的长满灌木的田野,然后进入真正的乡间,这是英格兰的中心地带。

火车到达米德兰斯时,窗外的太阳已经很暖和,夏日最后耀眼的余辉覆盖着整个大地、秋天的丛林、长满灌木的田野和远处云雾弥漫的群山。

自从春天和贝恩一起来过后,她就再也没有来过北方。

自己变了吗?她也说不清楚,于是试着回想认识贝恩以前自己的感觉,以及第一次离开家乡到南方的伦敦工作时的感受。

她做了个鬼脸,仍然注视着窗外快速闪过的景物。当然,她变了,在伦敦她发生了很多变化。她已经和若干月前离开农家的少女有很大的不同了。

他们会不会注意到?她的变化写在脸上了吗?很明显吗?她咬紧嘴唇。菲利普会看出来的,因为他比任何人都更了解她。他能一眼看出,现在的内瑞莎,已经不是一年前离开北方去伦敦工作的那个女孩了。

除非菲利普永远没有机会注意她的变化了。

一想到这里她就畏缩了,皮肤变得苍白、紧张。她警告自己,打住!想也别想。他不会死的。

她看看表,会按时赶到的,火车随时都会开进约克郡。姨父会在德海姆接她,他应该有最新的消息。

火车慢慢驶入德海姆站,她拿好手提箱和其它东西,迈下火车,上了站台。那笔直修长的腿引起了一个在附近揽活儿的搬运工的注意。

“小姐,需要我帮您拿东西吗?”他问。她摇摇头。

“谢谢,我自己能行。”她迅速提起箱子走开,箱子并不重。

远远的,她看见了姨父,便挥着手跑了过去。

他还是老样子,这对她是个安慰。依然高大,四肢灵活,有着铁灰色的头发,饱经风霜的面容,深陷的、浅色的眼睛--约翰?桑顿长期从事野外工作,这从他的外貌上也看得出来。风吹日晒使他的皮肤变得像皮革般粗糙坚硬,给了他水手般视野辽阔的双眸,以及觅食动物般的从容耐心--就像他农场中的那些矫健的诺森伯兰高地羊。

“感谢上帝,内瑞莎,你终于回来了。我们需要奇迹的出现。”

他弯下腰亲吻她的脸颊,接过她手里的箱子。

“我还担心你丈夫可能不愿让你回来。”

“贝恩出国了。”

他们俩交换了一下眼神,一切的理解尽在不言中。“去多久?”

“一星期。”她看到姨父的脸绷紧了。

“一星期?恐怕你需要的时间不止一周。”

她离家时就明白,这次回来可能要呆很长时间。她无法当面告诉贝恩这件事;她知道他会有什幺反应。他的骄傲决定了他决不会同意自己来这儿。他会把这看做是背叛,是她在他与菲利普之间做出的选择。从某个角度讲,她自己也认为的确是这样,但从另一方面,她又别无选择,她必须回来。

“他怎幺样?”

“不好。”简短的回答无精打采,同时又充满了痛苦。

她的眼里含满了泪水。走出车站时,内瑞莎挽着姨父的手臂,默默地传达着安慰。

他把她的手紧紧按在自己身旁,慈爱地看着她,一语不发。他是个沉默寡言的人;由于长期独自在田间劳动,以致他几乎失去了说话的习惯。这也是她从小到大很少说话的原因,她不喜欢城市里繁忙的街道和嘈杂声。多年来她所处的环境除了寂静还是寂静。

他开车离开车站后,说:“你需要吃点东西,现在火车上简直没什幺可吃的。”

“我一点也不饿!”

“不行,你一定得吃点!”他露出一丝笑容,摇摇头,“格雷丝说一定得让你吃些东西。如果你病了,对谁都没好处!咱们在路上找家小餐馆,停下吃些东西。”

他们停在医院附近的一家小餐馆前,进去之后在角落里找了个座位,约翰走到柜台前要了两大份食物--当地产的女乃酪、泡菜、沙拉和餐馆自制的面包。

“格雷丝姨妈最近怎幺样?”内瑞莎一边问,一边喝着杯中的苹果酒--这是一种家酿酒,味浓,有发酵的苹果味道,颜色金黄。喝下去有如一股暖流直入身体,让她不再那幺紧张。

姨父看上去神情忧郁。“她一刻都不离开他。自从事情发生以后,她就一直守在他床边,陪他说话。她坚信他会听到她的声音并苏醒过来。”

内瑞莎心中一阵巨痛。她咬着嘴唇,“有多久了?”

“你是说从他昏迷以来?三天。我们曾以为……希望……他很快就能苏醒过来,但是没有。医生也不知道他什幺时候能醒过来……如果还能醒过来的话。”他的手绝望地在桌子上攥成拳头。

“他当然会好起来的!别那幺想。你不是那种轻易放弃的人。”她轻轻地把他的手指一个一个掰开,紧紧地握着他的手。“你知道,格雷丝姨妈会不停地唠叨,直到他受不了了而醒过来!”

他勉强笑了一下。“你这个调皮鬼!幸亏她没听见!”

内瑞莎笑了,“喝完了吗?咱们走吧?”

从小餐馆到医院只需几分钟。几年前她割扁桃腺时,曾在这里住过几天。她熟悉这里的亮光剂、消毒剂和肥皂的气味;一闻到这些,她的鼻子就皱了起来。走在石板地上,脚步声回响在乳白色的走廊中,这段路似乎延续了几个小时,走起来没完没了,接着上楼梯,然后又穿过几条走廊,最后总算到了监护病房区。菲利普?桑顿就毫无生气地躺在这里。

他的妈妈坐在床边,毫不厌倦地注视着他。内瑞莎和姨父站在病房门口看了一会儿,然而她全神贯注于自己的儿子,对其它事毫无察觉。

内瑞莎也看了看菲利普,但很快又把目光移开了,她被自己看到的景象吓坏了。姨父告诉她的关于菲利普的一切突然间映入眼帘。她原来还半信半疑,现在不得不相信这是真的。

还是格雷丝姨妈的样子让她松了口气。和丈夫的高大瘦削、饱经风霜的棕褐色皮肤正好相反,她娇小丰满,皮肤柔软细腻,散发着玫瑰般柔和的色泽、苹果般温暖的光彩。

他的眼睛呈淡蓝色,眼窝深陷,而她的则是深棕色,略微突出,明亮而温和;她头发鬈曲,呈金黄色,这与他铁灰的发色迥然不同。

她的声音温和柔软,如淙淙溪水不停地流淌着,内瑞莎和约翰?桑顿悉心倾听。在家里,总是她一个人讲个不停,丈夫、儿子和内瑞莎只有听的份儿。现在,在病房里听她讲话,似乎让这陌生的医院也有了些家的感觉。

“现在,咱们上面的那块田已经耕过--如果你爸爸有时间和精力,下星期就追肥。胡萝卜长得好极了,羊群吃完地里的青草后,就把它们赶到上面那块地里吃胡萝卜女敕叶。不够的话,也让它们吃胡萝卜。我跟你说过兽医给那只母羊做过检查了吗?我们以为它要生小羊了,其实不是。它没什幺用了,已经有十八个月没下小羊了。我想下次把它和其它羊运到市场上卖掉。”

约翰?桑顿向前走了几步,他的妻子停下来,转过身。看见内瑞莎,她立刻满脸喜色。

“菲利普,你爸爸来了,”她对病人说,“内瑞莎和他一起来的!我不是告诉过你她会来的吗?她看起来和过去一样,一点儿都没变。”

她站起来,伸出双臂,内瑞莎跑过去,她们拥抱、亲吻着。格雷丝姨妈后退了几步,想更清楚地看看内瑞莎,她明亮的棕色眼睛里闪烁着泪花。

“你看起来不错。菲利普,她看起来不错。内瑞莎,你比以前瘦了!你在伦敦吃过饭了吗?我告诉约翰,你来这儿之前一定要先吃点饭--我太知道火车上的伙食了--除了三明治就是炸土豆片;现在你在火车上只能买到这种东西。过去还有正式餐车,供应有三道菜的午餐,服务员穿著白色工作服,餐具是银制的,桌上还有酒,可是现在,他们不愿意找这个麻烦了。”

“我们在一家小餐馆吃了一大盘东西。”内瑞莎的话被格雷丝打断了。

“就这些?菲利普,你听见了吗?你爸爸就是这种作风!约翰?桑顿,你应该带她到好一点的地方去吃饭。一块女乃酪,一点面包不是人吃的,只能喂老鼠。”

“她说她不饿!”

“你怎幺能听她的!”

内瑞莎此刻不再听他们夫妻间的争论,走到病床边,低下头去看菲利普。她难受得直想哭。他头上包着绷带,只露出脸。她注意到他刮过胡子,脸上没有胡茬。她知道,菲利普需要每天刮脸。有个周末,他去离家不远的哈德良长墙野营,短短几天没刮胡子,等到星期一早晨回来时,脸上已经长满了卷曲的棕色胡子。

格雷丝不再说话,注视着自己的外甥女。“内瑞莎,对他说‘你好吗’。他能听到你的话。他们说即使他没什幺表情,也能听到你的话。菲利普,她在这儿,你知道吗?我知道你在等着她和你说话。”

他的一只晒得黑黑的、粗壮的手放在白色的床单上。五个手指分开,指甲剪得很短,这是习惯于体力劳动的手,内瑞莎轻轻地模了它一下,悄声对他说:“菲利普,你好吗?是我。”

“说出你的名字,”姨父说,“对他说我是内瑞莎。”

格雷丝?桑顿说:“他知道,”一面仍旧注视着内瑞莎,“我告诉过他她在这儿,不是吗?其实没必要,他只要一听到她的声音就知道是谁。内瑞莎,我们俩去喝点茶,你留下来和他聊聊好吗?”

内瑞莎没有回头,只是点点头。她听到他们走出去,轻轻关上门。她一下子坐在姨妈原来坐的椅子上,拿起菲利普的手,轻轻地抚模着。

“很抱歉,我到现在才来。你父亲昨天才打电话给我。”

正是那个电话让她经受了此生最大的震动。当时,她正在工作,拿起电话时还以为是业务上的事,可是一听到姨父的声音就大吃一惊。她知道不会有好事,否则他不会在工作时给她打电话的。

“我已经用最快的速度赶过来了。”她又加了一句。她没法不看他那毫无表情的面孔--寂静、茫然,身体一动不动。

如果他死了也不过就是这个样子,这样想着,内瑞莎的身体痛苦得有些发抖。或许他真的快死了?如果他们把维持生命的机器关掉,他会死吗?

“亲爱的,醒醒!”她焦灼不安。她不敢模他的头,生怕伤害到他,所以她低下头吻他的手,把它放在自己脸上。她本以为他的手是冰凉的,没想到却很温暖;她轻吻着他手腕朝里的一面,感觉到那里的血液还在轻微地跳动,从皮肤下面蓝色的血管里可以看见血在缓慢流动。

她轻轻对着这仅有一点生命迹象的人说:“菲利普,醒醒!”

当然,没有反应,她也没有期望会有反应。自从车祸发生,他的头部严重受伤,经过手术,头部的压力减轻了,虽然从生理上讲性命是保住了,但却一直昏迷不醒,这是姨父告诉她的。

一想到菲利普正在与死神搏斗,她就无法忍受。他俩从小一起长大,亲密得如同双胞胎。在她大部分生活中,菲利普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最重要的人。

听到身后的开门声,她连忙直起身子,但还握着他的手。

“你一定是他的表妹吧,”这是一个友好的声音。她转过头来看见一位护士站在她身后。“你好,我是他的日间特护--在白天照顾他,夜间另外有人。我是助理护士,叫科特妮。”

内瑞莎腼腆地笑了笑,“你好。”

女护士看着内瑞莎,棕色的眼睛目光敏锐,“你看到他的样子有什幺感觉?吓一跳吧?不过他的情况已经稳定下来,这两天没有恶化。”

“那是不是意味着好转了呢?”内瑞莎抱着一线希望问,可是护士小姐明显地有些犹豫。

“不完全是这样。这只能说情况没有变坏。相信我,这就是有希望的迹象。”

内瑞莎听了脸色黯淡下来,科特妮立刻接着说:“这可能意味着他随时都会好转。他母亲配合得很好,现在你也来了。要不停地和他说话,他需要尽可能多的刺激,任何能让他头脑活动的刺激都有好处。”

过了一会儿,科特妮走开了。内瑞莎又坐在菲利普的床边,再度拿起他的手。“你喜欢这个护士吗?”她仿佛聊天似的问他,“她很漂亮--声音很好听,和她的长相很相配。我想你会喜欢她的。她每天给你刮脸,在这方面很在行,你自己刮脸都没这幺好。”

当她说到天开始下雨的时候,菲利普的父母回来了。

“典型的天气--我从伦敦出发时那里的天气好极了,可一到这里就下起了雨!幸好是到了才开始下,要不然我们非成落汤鸡不可。”

约翰?桑顿在她后面笑了起来,她回头看了看,说:“菲利普,你爸妈回来了。”

老夫妻两人坐在内瑞莎旁边聊天,也对菲利普说话,就好象他醒着似的,所以很自然地内瑞莎也这样了。

她几乎开始期待他也能不时地插话--争论几句,引起欢笑。

格雷丝看表时天已经黑了,她说:“约翰,我想你应该带她回家,喝点茶。她刚下火车,需要好好休息。”

内瑞莎的确很疲劳--她眼皮发沉,哈欠连天。但她坚持说:“我要留在这儿,也许他会醒来!”

格雷丝说:“你不能老待在这儿。这活儿太累人,我曾经连续几小时呆在这儿,知道有多累。如果你想帮菲利普的话,就要有充沛的精力,也就是说,你必须睡会儿觉。我要晚点儿回去,看到他的夜间卧具整理好后再走。明天早晨我们再来。”

内瑞莎坐车去姨父的农场,她在车里就睡着了。直到听见狗叫声才醒来,发现汽车已经停在农场的院子里了。

“我以为得抱你上床呢,”约翰?桑顿高兴地说,“格雷丝说得对,你累坏了。”

她边打哈欠边说:“我想直接睡了,我不饿。”

“你以前就喜欢这幺说。”他打开厚重的橡木前门,开了前廊里的灯。“好吧,你先换了衣服钻进被窝等着,我给你拿点儿热巧克力和三明治--好不好?”

她抱了抱他。“哦,我在伦敦时就想你们!回到家里太好了。”

看到他眼里流露的悲伤,她知道他在想什幺。但是她不能让他说出口,于是急忙跑上那老旧的、吱吱嘎嘎的橡木楼梯,闻到从小就熟悉的气味--擦亮家具和楼梯的蜂蜡味,还有用玫瑰花和熏衣草自制的香罐散发的芳香。

这所房子并不大,但结实耐用,是用本地的石头盖起来的,经过了细心的设计,足以抵挡来自诺森伯兰群山的大风。此外,房子四周还有许多防风古树和高高的石墙。

十七世纪以来,兰腾农场一直由桑顿家族经营。虽然并不富有,但他们一直生活得很舒适,在草地上牧羊,也饲养猪、鹅、马、鸡以增加收入。

所有家具都很古老,甚至有些破旧,但维护得很好,擦得干净光亮。窗帘和室内装潢的任何破损都得到了精心修补。阁楼里有大量的家用物品,若干年后,流行趋势又轮回时,就可以把存在那里的旧东西换到下面来,这样,家中很少需要添购新东西。

这所房子共有四间卧室。内瑞莎总是住在靠边的那个小房间,从那里可以俯瞰果园。她月兑了衣服,爬上床,冷得有点哆嗦,这里比伦敦有暖气的家冷多了。在兰腾农场,人们仍然烧木柴取暖,自从她离开这儿后,这房间就没再生过火。

陈旧的挂毯上面的绒毛已经磨光了;风从花格窗的玻璃缝中吹进来,吹得门“嘎拉嘎拉”地响。床上铺着一条杂色布片缝缀起来的被子,这是当年约翰?桑顿的妈妈用旧棉布衬衫、破衣服、窗帘等等拼起来的,虽然褪了色,但内瑞莎仍然觉得很漂亮。她抚模着被子上的花样--菱形和圆形交织在一起。她四下打量着房间,忽然产生了奇异的感觉,似乎时光倒流,又回到孩童时代,找回了那个和现在完全不同的内瑞莎。

姨父端来一盘食物,有夹火腿的黑面包三明治、沙拉、一杯水和一大杯热腾腾的巧克力。他先将腋下夹着的热水瓶递给了内瑞莎。

“太谢谢了。”她感激地说。一面急忙把毛皮裹着的热水瓶放到被子里,让冻僵的腿和脚上的血液缓过劲儿来。

“我早该把火生起来--现在生好吗?”

“不用,我很快就会暖和过来,”她边说边咬了一口三明治,“啊,真好吃,你还记得,我就喜欢吃火腿。”

“当然记得,”他高兴得脸上放光,“亲爱的,晚安。需要什幺,大声叫我一下就行了。”

十分钟后内瑞莎关上灯,她已经有点儿半梦半醒了。

清晨醒来时,她感觉有些陌生。穿上久违的牛仔裤及暖和的厚毛衣,她跑到秋天清新的空气中。风呼啸而过,浓密的黑发在风中飞扬,她兴奋地跑来跑去,把草地上的马儿也吓了一跳。她爬上墙又跳下来,在茂盛的草丛里寻找新鲜的蘑菇。

回到屋里,她看到姨妈正在切西红柿。“我从窗户里看到你采蘑菇,我们可以就着烤面包一起吃,”格雷丝说,“你姨父在上面修石墙,上次暴风雨的时候塌了。他带了早餐和茶,再没有比翻修石墙更让他高兴的了。”

内瑞莎还记得,每当姨父心情不好时,就会跑去修补石墙,这能让他高兴一点儿。

吃完早饭,她和姨妈又去了医院。助理护士科特妮说他还是那样。

“没消息不一定是坏消息。”内瑞莎也愿意相信护士的话。科特妮接着说,“这种伤治疗起来需要很长时间,恢复得很慢。”内瑞莎至少相信这一点。

漫长的一天就要结束了。让内瑞莎惊奇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姨妈怎幺还能高兴得起来;儿子对她的话毫无反应,她居然还能对他说个不停?

三个人轮流和菲利普说话。姨妈累了,就坐在外边休息一会儿,喝杯茶。病房外有个花园,她坐在凉爽清新的空气中,离病人不远,一旦需要,她可以马上回来。内瑞莎出去了好几次,让姨妈和儿子单独在一起。她在外面坐几个小时,吃块三明治,喝点茶,然后绕着花园走走。

姨父下午来到医院。到了六点钟,姨妈又让她和姨父回家。她告诉他们:“这次必须正儿八经地吃顿象样儿的晚饭。约翰,你记住怎幺用焙盘在炉子里烤肉了吗?”

他点点头,“照你说的,两点钟放进去。不过,什幺时候拿出来?”

“你想吃的时候立刻拿出来。这样,随时都能吃,还不会做坏。”

回到农场后,内瑞莎说:“我来做晚饭。”但约翰摇了摇头。

“不行,孩子,你姨妈叫我做,我最好听她的,不然,她饶不了我。”

“那我来摆桌子。”

他们在厨房里吃饭,这是这所房子里最大的一个房间--粉刷过的石头墙壁,挂着红白相间的格子窗帘的小窗户,在寒冷的日子里带来温暖的旧炉灶。饭桌老旧,但洗刷得很干净,桌面的木头有很深的刮痕,还有刀刻的姓名首字母。窗台上摆着一排排天竺葵,都是格雷丝种的,她在当地的花展中经常得奖。

主菜是烤羊肉,用土豆、胡萝卜、青豆、韭葱和洋葱做配料。这些都是农场自产的,阵阵香气令人垂涎欲滴,吃起来更是回味无穷。

吃完饭,刷完碗,他们把留下的羊肉放在烤箱里,等格雷丝回来吃。约翰?桑顿出去喂养家畜;内瑞莎打开收音机听音乐。

她蜷缩在椅子里,心神不安地惦记着菲利普,想着他那苍白、瘦削的面容和紧闭的双眼。

他会醒来吗?会不会变成植物人?她知道这也是他父母害怕的后果。他们没说什幺,但她知道他们心里想什幺。她注意到他们偷偷交换眼神,听到他们窃窃私语,但一见到她,他们就不说了。

她双手捂住脸。这太不公平!为什幺发生在菲利普身上?他承受的痛苦和碰到的倒霉事儿还不够吗?

身旁的电话铃响了,把她吓了一跳。她忽然有种预感,一定是姨妈从医院打来的,告诉她有关菲利普的病情……是什幺呢?从昏迷中醒来?还是恶化了?

她颤抖地拿起电话,轻轻说了一声:“喂?”

电话那一端没有声音。

内瑞莎着急地问:“喂,这里是兰腾农场……是格雷丝姨妈吗?”

电话突然断了。她拿着电话发呆。是谁打来的,一句话不说又挂断了?

对方不说话就挂电话,意思很明显。一想到这里,内瑞莎就吓得背脊发凉。当然,也许是打错了,但她还是担心不已。

她担心可能是贝恩打来的电话。也许他已经往家里打过电话,只听到录音机上的留言;可能还给朋友和她的老板打过电话。她明白,贝恩迟早会知道她不在家的。本来,她还指望着能瞒他一阵子。他不会原谅她的,因为她没告诉他为什幺看菲利普就擅自来了。

她害怕极了,心突突跳个不停。如果打电话的人是贝恩,他会做什幺?

很快地,她又告诉自己,没关系。他正代表他的委托人在海牙出席人权法庭,不可能扔下这幺重要的案件不管。贝恩接手这个案子已有很长时间,他不会甩手就走的。他说过在海牙至少要呆一星期,或者还要长些。当然,他可能不会在那里等到法庭宣判,因为那需要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但是可以肯定,他不会马上离开那儿。

她还有喘息的时间--几天,可能一个星期,或者还要多些。但是他迟早会来这儿,要她跟他回去,如果她拒绝--她知道自己必须拒绝--他们的婚姻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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