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你,只是交易 第十五章 作者 : 古木

“端康,我想要那个弯弯的月亮。”

“……让我想想办法。”

“……”

馨兰凑近我,迷雾似的神情格外专注:“想到了吗?”

“……让我再想想。”

馨兰伸手穿过我的头发,撮起来,缠在手心里,和她的长发编在一起,一点一点,一缕一缕,我不动,让她满意。安静地,和她独处,和她在月亮下,躺在我们的床上,看她努力小心地纠缠我们,一次次,我的头发太硬,挣月兑掉束缚,她又一次次重新来过。

她一直都是这样坚持,于我,于我们的婚姻,为了我,隐居在这小城,嫁了我,注定要过默默无闻的生活。

“端康,端康……”她的眸子晶亮,溢满了光彩,她举高手心,笑靥如晨间朝露。

她又坚持编好了。宠溺地,我亲了下她的鼻尖,一手握住她攥着紧紧的拳,“馨兰,馨兰。”我只会傻瓜一样学着重复,却说不出我心里的感激。

“昨天小飞闹着要玩橡皮泥,我找不着,好不容易在柜子里翻出来一个红色的。”她翻过身,就从抽屉里拿出来什么,她递到我面前,“你看——”

“这是什么?”我问自己,问这个红色的奇怪的三角形,“像四不象一样。”

“明明是颗心啊!一颗红色的心。”她撒娇地趴在我身上,眼里浮出如雾的心思。

“——啊,有了!我把它捏成弯月亮,不就有了。”我接过橡皮泥,让它冰冷地躺在我的手心。我要动作。

她却依赖在我怀里,搂着我的腰,抬高脸:“端康为了我,什么都可以不要,是不是?”

我抚过她的长发,连声音都柔软:“我是你的。”

她把手叠放在我的手里,我们紧紧相握。

橡皮泥就自然掉出手心。

“爸爸,我要吃那个!”

“走,爸买给你……不能告诉你妈,知道吗?”

“知道知道!”

小城市的街道,不比大城市,走着走着,就能走到头,路人也都是看着面熟,擦过肩,互相点点头。

小飞最近迷上了冰激凌,一吃就能消灭掉好几个,偏偏他又在换牙,馨兰绝对禁止他偷吃甜食,女人还是小题大做,我小时候饿了不也什么都吃,牙齿现在还是好好的,但小家伙嘴里塞进整个冰激凌后,我还是心虚地叮嘱他,千万不能被你妈知道,不然挨削的就是你爸!

走在路上,小家伙嘴里一边咋吧咋吧,一边哼着歪歪扭扭的歌,四岁小孩的智商能这样就很不错了,我万幸地逐渐看出他遗传的肯定是馨兰的头脑,而不是他的苯爸爸。

星期天的心情真是好啊,什么活都不用干了。只要放松就好。

我也开始哼哼,插着口袋,踢两脚石子。小飞在前面跑跑停停,一点都安分不下来。

等会要就近去菜场买条鱼回家,小飞要多吃鱼才能长个头,不能忘掉。

走着,走着,路过城里惟一一家电影院,多半放的是过期的老电影,百年罕见能引进什么新片大片,我瞥了一眼,又在放回顾展,我走上去几个台阶,灰黯砖墙上面贴着七八幅招贴画,我仰视着——《海中的程》,威尼斯的景致,源于“海中的城”,异国情调的蓝夜里,广场上的建筑物,从运河中看,好象在水里,情侣坐在船上,倦而雅的情调,悄恍迷离,水如此,人如此,男人的侧脸,在夜色里,俊美得可怕,亲吻身边异国美女时,浪荡随性的本色就淋漓尽致——傍晚的天,一切都昏昏欲睡,人的每根神经都会迟钝。

“你好啊。”我模模脑袋,跟他打招呼,“最近都好吧?”

“爸爸。”小飞一级级蹦上来,牵我的袖子。“爸爸饿,肚子饿。”

“这是我儿子。”我把小猪抱起来,献宝一样摇摇,“很可爱吧?我很好,我希望你也很好。”

“爸爸……”

“知道知道,回家吃饭,知道了。走吧。”

大城市的人太忙碌了。如果住惯了小地方,突然跑到城里面来,还真是不适应。我现在肯定是满身乡巴老的味道了,见到一个四十层以上的高楼,都要情不自禁把头后仰九十度看看,还把怕生的儿子也拎上第八十九层,硬让五岁的他看清楚最高峰的风光,没准我这个已经三十四岁的老家伙,真要把下半生的期望托给这小东西。

虽说是年满五岁的修学游,但突然把我们父子俩都丢进闹哄哄的这里,首先不适应的肯定是我,而绝不是兴奋得像只小猴子的小儿子。怎么也应该让馨兰一起出来的!连车票都买好了,谁知道馨兰过去的医院里来了连环车祸的重病患,本来我们城里就这几个医生护士,一下子忙不过来,馨兰接到电话,就连忙赶过去了,却不准我们退票,只让我们先落脚玩两天,她过几天就来跟我们回合。

我还是应该陪馨兰的。现在就我们父子俩总觉得缺了点什么,根本开心不起来。

“你想不想妈妈?”我抱着儿子,坐在街心公园,看路边流水线一样过滤的人。

他只知道啃他不知道第几个冰激凌,吱吱唔唔不知道嚼些什么。

广场中心的喷泉放着音乐,小飞好奇地跑过去玩水,我跟过去看着他。

才玩了一会,水就停了,我看表,是中午休息时间;抓过儿子,我抱他去吃饭。他开始闹别扭,死活不肯离开彩色喷泉一步,最后干脆就坐在地上,抱住了膝盖,瞪着我,鼓足腮帮,

被那两只浸满水的小黑玻璃珠子瞪着,我不生气,只觉得好笑。

“现在该吃饭了,小飞,水也要吃饭,它吃完饭,你也吃完饭,再一起玩。”我肚子也不饿,蹲在他面前,跟他对视着,看他不软化,我也与他一起坐着,等到他饿了,他自然要叫唤。

坐着的时候,看看花,看看草,虽然都是人工精心培育,还是没什么生命力的劲拔。

远远的街对面,挤着黑压压的人,明明不是星期天或大甩卖,居然也聚拢着这么多人,光看看那人潮,还有四面涌过去的,就看得惊心。

恍然相识,隐隐有不好预感。但敌不动,我不动,和儿子一起抱着膝盖,我们都不动。

然后音响传过来,是某位大明星给朋友新开的茶艺店剪彩,我埋头不动。

然后明星上了车子,车子开过来,人也跟着拥过来,我维持不动。

但儿子动了,他又发现了新鲜物,无疑就是那吵吵嚷嚷的人群和轰轰烈烈的音效,他小子敏锐地嗅出了里面有他感兴趣的新货了,腾地站起来,跟兔子一样溜过去。

我就差差一步,月兑了他的手。

这是什么倒霉的运啊!

我跑过去,凑近人堆,去逮儿子,在人群里穿插,引来抱怨连连,但真是没料想不到我的儿子竟会有这么好的脚程。

但我到现在还是觉得这事情挺好玩,也没有产生什么发生奇迹的念头,比如某人能从几百几千几万人里面发现某人,这是不可能的,这是只有小说里面才有的事。

结果,我终于揪住小飞衣领,我把他抱起来,顺便拍了他两下,再气哼哼往回头突破——但是很显然,陷在这么多热情高涨的人里面,举步惟艰。

我反正也看不到里面,只管随着人流晃动,等名人走了,他人也就自然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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