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候 16-20 作者 : 古木

16

宛如诅咒的话,为什么要相信?

他想要的,一定会不择手段,得到。

就算听到他们因为大雾出车祸的消息,就算看到惠的尸体,蒙在白布里,残缺不全,就

算看到那个人拖着残掉的腿,满身的血和零落的伤,只知道搂抱惠的尸体,疯狂亲吻她残破的面孔,像亲吻自己生命里最重要的守侯,他都可以无动于衷。

这种结果,惠,你就是放弃他的意思了,他就是我的了。

看了惠最后一面,她笑的时候,会有一个酒窝,现在,他再也看不到了——

惠,你的豌豆公主,只是一个梦,如果不够坚强,喜悦也可以变成泡沫。我足够坚强,我想要他,我会守在他身边,就算他一无所有,就算他连画笔都没办法拿起,就算他变成了废人,我都会得到他——

不知不觉,竟已经三年。

三年,什么都发生了,什么都还是在原地,进不得,也无法退开。

剥夺了他的一切,从身体,到自尊,志已经完全地像是被他掏空,而他却还是无法被他所爱;失去了一切的志,总是用逃离面对他的逼迫,总是好象一辈子都不会认真,仔细,好好地看着他——做出这么多残忍无情的事情,还说什么想要,实在是个笑话,他一直想要的,是他能够回应——

回应什么?!他从来都是用扭曲的面目牢牢遮盖原来的感情和愿望,从来都是用伤害和报复来一次次印证无法被他所爱的事实。无法吐露,那种深刻的感情。

因为惠的诅咒还在回响,她活在志的心里,从来没有死去过;这点她是对的,如果他还能画画,他就不会再只是他一个人的了。

屋子里,比外面暖和。

一打开门,他就抢先进去。那个人没有拦他。

跑进了浴室,就把门反锁,拧开水龙头,把哗哗水声放到最大,搁在墙边上,自己呆呆站立,浑身都湿透,却完全没有洗个澡能变温暖的愿望。

说的话,炸在耳朵边上一样;已经这么久了,这种平衡不是一直都维系着吗?为什么今天卫烈要说出来!

他怎么会不知道他的伤害和报复是为了什么!但惠,还有他自己的悲剧,都是这男人一手造成,除了冷漠、逃避和痛恨,他对这个男人还能够有什么其他的流露?

但今天他说了——说出来,就意味着事情开始变得不一样了吗?只用身体已经没有办法让他满足了?拒绝回应他的索要,拒绝在他对自己温柔对待时以温柔对待回应他,拒绝他的眼神,他的触模,他的爱情,已经无法容忍了吗!

还不是一样——露在他手上,他有权有势,他总是赢。这种不公平,根本不能扭转。说什么守侯的话,他只是掌握住了他无能力反抗的弱点。

开锁的声音,他忘记他是这家的主人。

烦死了,烦死了!他根本就不想爱他,他根本就不喜欢男人,他不要再抓住他不放了。

宽大的浴室,已经水气朦胧。

走进来的人,看着呆站着的他,慢慢靠近,好象他是他志在必得的猎物——根本不是,他是瘸了,他是一无所有了,他是连笔都不敢拿了,但他不是他能得到的。

他由后面,抱住了他。

冰凉的唇贴在他颈子的伤口,用舌头的温度舌忝着,一点一点。

这种细致的,好象调情一样的手段,他最讨厌,挣扎了,想摆月兑男人的胳膊,身体,舌头;胳膊又长又有力,像对镣铐,身体强壮又厚实,像天然的囚牢,舌头,这么黏着的热;这种事情,太恶心了。

他默默地抵抗,因为对方暴露了隐藏的心情而有恃无恐。

这点,是跟以前不一样的好处。

是一场沉默的攻防战,肢体的接触里,对方明显地弱下嚣张独霸的阵势,而他强硬地不服从,就是不让顺遂得逞。

浴室本来就闷,现在更憋闷了。

趁他大口呼气的当口,那个人狡猾地用身体优势压迫起他,后面的沉重压力让他只有弯腰,为了不摔倒,两手只有撑住盥洗盆的滑腻陶瓷,抬起头,面朝向的,已经是水气蒙住的镜子,立身地长,还好一片水气,只见到大致人影,看不见猥亵的动作和神情。

急切地就扯出他的衬衫,糙热的掌,就向下——

还没有来得及反应,就昏头涨脑得被握住了疲软的要害,开始摩挲,和圈紧。

呜咽一样喘息,他的脚软得快要站不住,那个人又携着他的腰,用另只胳膊托扶他的腰,好方便他的逞凶。

衣服都还穿在身上好好的,却要在浴室里,跟男人做这种事情——

“我们这样,惠,还有露都不会原谅——”

水气都在眼睛里绕,想看清楚这个世界,却连身后面的男人和自己都无法看清,水气太多了,让眼睛都刺疼。

那个人慢慢放了力道,不再压他的身体,把他扳正。

眼鼻端心,被仔细看着,像再眨下眼睛,就会消失掉踪迹的仔细,被亲了眼睛上的水气,没有什么欲念,就是把扎疼眼睛的酸涩吻去。

“志,让我爱你吧。你忘记惠,忘掉那些女人,只要记住我,记住我一个,我们重新开始。”他摇他的肩,他想摇动他的防线。

“不可能再有什么开始,惠已经死了,她因为我才会死!露这么爱你,没有你,她也活不下去——不可能再开始了!”他让他摇晃,心里的防线隔着海一般的深,无法横亘。

“——你对我,一点感情也没有过吗?”

非常的痛苦,和黯淡,看着他,如此遥远。

而身体,又是如此热烈地紧实拥抱。

对这个人吗?唯一拥抱过自己身体的男人,总是言不由衷,不停折磨又不停刺探的男人,他们除了互相伤害,还能有过什么?

模糊的情感,无法定形,爱的距离,无法界定,倘若承认爱他,就是否定过去的自己。所以有爱吗?除了那盆海棠,卫烈的爱情,他从来无法看清。

所以,他摇头——我从没有爱过这么残忍,这么冷酷的你。

这一瞬间,好象又回到他拿着匕首,冲向他的时候——一点都没有避让的意思,这么想杀死他吗?为什么不,他夺去了他的一切。

卫烈没有动作,他只看着他,这么多年过去,从来没有这样细致地无拘束地看过彼此,眼睛总会袒诚最隐晦不可提及的情感,所以一定要彼此回避。

有些恍惚,不明白究竟为什么,他们从来就没有过这样凝视的机会。

然后,卫烈放手,过慢的松开,好象对待易凋谢的花瓣。

隔着水气,他的声音飘渺不定:

“如果是以前,就算你拒绝,我还是会关你一辈子,到今天下午的时候,都不会想到放过你,高志,从在停车场看到你开始,我的人生也变了样。惠说得没错,我太高傲,我对爱的标准太高,得不到全心全意的回应,就难以忍受,所以我要夺走你的一切,但现在——惠的死与你无关,是我用手段逼死了她,至于露,虽然我也想过用她代替你,但没有用,她的事我会解决,我,也从来没有碰过你的妹妹。“

他听不明白,他要对他说的究竟是什么,好象他还要有更重要的要告诉他。

“现在,我放了你。”

完全地飘渺,卫烈是死也不会说出放弃的话的,他就是那种人,与生俱来,为了铲除异己,为了绝对优势,可以不择手段。

所以,他也从没有料到过会被放弃——和小琳藏起来,他会找到他,一个人跑掉藏起来,他还是会找到他,惠说过永远不会放弃,却那么轻易就被车祸夺去生命,露说过他永远是他的好哥哥,但为了爱情,她不能允许他的存在。这个世界,他有过的永远,已经都被放弃;滑稽的是,在被他抓住,不放的时候,他竟然可以相信是有永远。

从来没有听过他说过这么多的话,说这些奇怪的话,这些已经被埋藏太久了的话,这些生,这些死,这些都已经月兑轨的人生——他为什么要到今天才说!

已经没有问的余地了。

这个人,连再次拥抱和吻都没有做,完全不像是他,就像在水雾里消失踪影一样,他只是眨了几次眼,在太震惊的事实里茫然了几秒,这个人,就真的消失。

好象从他的出现开始,就是个雾里的水滴,总会随太阳升起,立刻消失。

17

现在是第一天,很好。

现在是第二天,很好。

到第三天了,他一切都好。

……

很快时间就回过去,到最后什么都没有剩下,一点一点,所有能留下的都要被时间冲走,已经,二十天了。他知道,那个男人不会再出现在自己的生命,直觉就是这样,心里面却已经无法知觉,好象有种隐隐约约不容易发现的东西,可能很宝贵,可能又对自己一文不值,但现在,二十天过去,已经没有印证的必要。

可能就是结束的空白期,果然,有点恐怖,他离开了小琳,也离开了露,用身上的积蓄租下10平方的屋子,山居偏远,虽然租房子的钱,吃东西的钱,还有下雨的时候买了盆子接屋漏的,这些钱仍然是从那个人给自己的信用卡里提出来的,但居然会有这么多!仔细数了几遍后面的圈圈,才明白过来这些年自己确实积攒了不少,多年来好逸恶劳,专靠男人养活的自己从那个人手上是捞到了很多!足已离开他,舒舒服服过下半辈子。

所以,很好,很开心了。无牵无挂,不要再担负什么责任,不用再提什么赎罪和补偿,自己,就是一个单独的自己了,跟谁也无关了。

不好吗?不开心,一点笑的念头都没有,但也不难过。因为他也没有什么可以失去。

他整天待的地方是自己的小屋子,有时候天在下雨,周围一点声音也没有,他看着那扇碎格的小窗子,看着窗上汇成流下的水渍,会浸到墙缝里,把白色都晕黄,这时候,他其实应该什么都不想的,但人的脑袋真是奇妙的玩意,他却会想,想起他的男人——这种卑鄙的称呼,这种全都是恶毒的行径,这种全都是强迫,这种没有一点甘心情愿——他感谢自己能这样想,自己算是正义这方的了。

世上事情是有绝对,他绝对是没有对他有过一星半点的感情,他绝对是没有想再看到那个人的念头,绝对是了,不然,天下哪还有什么公理,天下的爱憎不都得倒个个,天下最傻的傻瓜岂不是一直拒绝、一直顽抗的自己?

他跑到街上,打着伞,很明显隐居生活会把他的脑袋逼得发疯,他不想想明白,他不想想了。街上五光十色,街上什么诱惑都有,街上有轻易能让自己忘掉所有的好地方,他不可能再回到小琳的身边,他也不能让自己的亲生妹妹看到自己,天下哪有这样的哥哥?居然抢走自己妹妹的爱人,肯定不能见了。

风流,快活,等等的,以前自己很爱享受,女人都会到身边,只是他还没有看上哪个红颜,知己的样子多年前是惠的模样,惠看到他的时候,眼睛里,脸上好象就有一种光彩,好象是他让她变成了货真价实的公主,其实她原本就是了,自己这个穷小子算是走了桃花运,能被他看上;但今天,谁会看上一个跛子,一个废人?

还狼狈地从女人身上爬起来,因为已经没办法、没办法去做了,根本就萎顿,根本就像已经被切掉了重要器官而丧失知觉;比狼狈更可怕的,就是认知,开始知道自己身上确实发生过什么,哪怕是水滴石穿的说法,已经这些年头了,那个人,不可能都是坏的,不可能对自己都是残酷的,也会有泄露心情和放弃折磨的时候,那个时候,就是自己意识到可以利用来伤害那个人的时候,自己也毫不留情地去回击了,伤害了,其实再简单不过,回击就是在卫烈开始温柔亲吻自己的时候,诉说自己对惠的情感,只需要一个眼神,根本就不要开口去说,卫烈就会明白自己是在想着别人,他就会变得非常暴躁和易怒,他就会开始问着自己——你现在在想着谁,你到底在想什么?挖开你的脑袋就看得到了——他真的相信卫可能一不小心就会这样做,但他的负隅顽抗,一不留神就坚持了三年,他的脑袋还好好地留在了自己的脖子上;他的伤害,也再简单不过,就是永远不会好好看那个男人一眼,哪怕就一眼,也绝不会看看他。

穿过广场的时候,大屏幕还在放着什么吵闹的广告,下雨天,根本没人在听,大家都躲回了自己家,但它一点也不寂寞,还在一遍遍说着什么年度新秀,什么竞争比赛,什么——画画;画画啊,手指都已经不记得了。

但脚却动不了,他盯着那个彩色荧屏,盯着那个陌生的世界,那些熟悉的颜色,那,都太高,太远;头仰起,都是冷风,吹进脖子,他缩了缩,再缩了缩。

“你还是一样怕冷啊?——”促狭的笑,很精练的声音:“高志。”

他转头,认出了她,还是和以前一样漂亮,但眼神坦率得多一些,这个女人,对他而言,也算是陌生了。

她先伸出手,让他握住,握到柔软的手指上面,切钻的璀璨,看出结婚后的幸福小妇人的甜美笑容,他觉得,这个世界真是小的可怜。

18

他看着这个女人,不想招呼,这个一向聪明,又一向会利用聪明抓住机遇的女人,保不齐又会把他拽入什么样的胡乱生活中去。

“不要用这种眼神看我,我老公可会吃醋!”她笑,顺手把橘红的伞收起,钻进他的伞下,“真冷啊……”

她又静悄悄地拿出丝绒的手套,一点一点地裹好细腻白皙的双手,好象又回到当年——她对他的诱惑一向采取着雅致又淡然的步调,一般不会正眼看他,一般也不会跟他说话,总是暗地里观察他的举动,而直到最后,才有的表白,很容易,就让人联想到另外一个人——顺手地,她再勾住了他的臂弯,并不紧。

“你——”他不知道该说什么,来应付这种旧人相见的场景:“你变漂亮了。”

她做出大吃一惊的模样,瞪圆了很有古典味道的眸子,这是她以前绝不会做的普通女孩的表情:“你居然这么说,你知道你以前有多像自闭儿吗?你的眼里除了米开朗基罗的画很漂亮,还有别人能称得上漂亮?你只会说‘女人,你长得再美,仪态在高贵也没用,在我眼里你比不上花钱买的妓女’。”

她笑得更甜,还有一点得意的恶意,该记得的看来她从来都没忘记。

“——不是米开郎基罗,是费戈丁。”他慢腾腾回答。

“不是惠,现在又是谁?”她盯着他,很自如,但手已经指向彩色的屏幕:“又是谁,让你连看这个的勇气都失去了,志。”

他低头,好象高高屏幕的余光会扎伤他的眼,而一径沉默。

臂弯里的手收紧,微笑的唇也恢复原来的刺透入骨,她指责迥异的他:“你忘记你原来的样子了吗?你原来对我说的话?——每个字,我都记得;你说要就是要,不要就是不要——你看你现在的样子,你到底知不知道你要的是什么?”

他要的——他要的——呼之欲出,不能言喻。

“秦雪,你突然冒出来,突然这么多话,是谁让你来的。”

她把手指尖收回,安稳地十指相扣,安稳地转弄手上的伞柄。

“我老公。”

“——”

“我老公原本下个月就要开个展,但他想先拿到这次四年一届的新秀赛冠军,他跟我说:要是高志来比赛就好了;就可以和他堂堂正正比个你死我活了。你们这些男人的事情,非要我们女人穿针引线,所以我就来找你了。”她眼神清澈,如同在讲真话:“我都是为了他,放心吧。”

“我不想比赛。”他不想再和任何人争夺任何东西了,他也不想再画那些勾起他痛苦回忆的图象。他把女人的手抽出,把自己的伞柄塞到她的手上。他承认自己没有面对过去的勇气。

“你连问问我嫁了谁都不愿?”她反拽住他的手,不放,清澈目光有哀怨的谴责。

“你不会委屈自己的,大小姐。”他完全猜得出来:“人可能相貌一般,但一定前途无量,对你绝对服从。”

“郑恒。”

又一个遥远的名字,这世界不仅小,还更有戏剧性,这两个人居然到最后走在了一起,但连他都会变成这种无能的模样,天下也没有什么值得惊奇再发生了。

“恭喜你,白头谐老。”

“他得到了你的一切,你过去的才华,你过去的名声,还有你的女人,现在都是他的了。高志,你为他做过的事情,我都知道。”

“什么事?”他看雨,越下越大,等会不知道怎么回去。

“你把机会让给了他,原来要去巴黎的是你。不是他!”她冷酷揭开过去伤疤。

“那是你太不了解你的丈夫,就算没有我,他也去得成。”这个女人,是漂亮了,却变得笨起来,他倒是怀念那个心机深沉的狡猾女人,收集所有对她有利的信息,不到最后一刻,绝不下出所有赌注;不然,他又为什么要在当年的停车场上演那幕戏剧,他本来是傲慢地希望着能看到这个年轻女人十年后的姿态,而不是把一生葬送在一个比她更孤独和傲慢的男人手上。

“你这种女人嫁给他,只是害了他。”

“他当年只是剽窃了别人的作品——”她冷哼。

“因为他还没有发现自己的潜力,他也可以创造出同样的作品!我看过他的画,我知道他心里有些东西,一般人没有的东西,那是热情,是生命。”他有些激动,既为了他,也为了她。

“你当时不也揭穿他了吗?”

“难道你想让一幅假画毁了他一辈子?”他想甩开她。

“他的一切原本不都是你的?是你自己不要——”她又拽住,牢牢不放。

“你变了,秦雪,又笨又瞎,一个人的画里面就可以看出他到底是怎样的人,这是隐藏不了的,你跟他在一起,一定从没有用心好好看他的画;我也没那么高尚,原来是我和他都要去的,但后来我退出了,到了现在、今天,我除了我的过去能够赢他,没有一样我能比得上他!”

她的眼神变了,她松开他的衣袖,怅然若失一般,刹那地,竟然就涌上泪光。

“高志,你究竟是怎样一个人?你说你变了,但在我眼里,你还是过去那个傲慢、孤僻、自大、目空一切,但心里比谁都要明白,都要温柔的你。你的心真的死了吗?你有多久没有像刚才那样说话了?你自己恐怕都忘了,但看看我,我要到我想要的东西了,我爱他,比谁都爱,我要他,要就是要,就这么简单;你,也就是你,没有人能改变,你爱画,你爱它,你的生命中再没有比它更重要的,不是吗?”

他哑然,蠢笨掉进这个女人的陷阱,结果出乎意料,结果,他就伸手,去抹干她的泪,久违的女人温柔细致的皮肤,吸附一样粘在掌心,几乎刺疼。

“我已经没有热爱生命的感觉了,我的心里,已经什么都快没有。”她却在这个时候出现,好象上天在最后给他一次机会。

“那就去画画!只要你拿起笔,你就知道你心里到底还有什么。”

到底还有什么?他竟忘了,画里面,有他埋藏的自己,画好了,就知道究竟还剩下什么。

这个念头宛如魔咒,回荡耳边,而这个女人最后的眼泪就像是给他的调色盘里加上第一抹透明。

未知,完全是透明。

19

秦雪在一旁看着这个男人调颜色,已经快三、四年没有见过的人了,连最后一学期课都没有再上过,就整个从所有人的视线里消失掉,反正他也是谁都不在乎的,除了他的妹妹和那个女人——他等于是被那个女人毁掉了的!但他现在在调颜色,就跟他当年一样,站地笔直,下巴特别锐利,眼神从侧面看尤其不羁,像原上风,随处飘荡;她默默观察这个久违的男人,心里掠过闪电般的甜蜜和痛苦,但她知道,这些只是回忆,她永远不会像他,一辈子沉浸在只一个甜蜜和一个痛苦里,不可自拔。

明亮的大画室里,排放着石膏和画架,窗户边上还有刚栽上的鲜花,这里洋溢着的只有温情和希望。

“你在画什么?”她忍不住发问,他已经调了一个多小时的颜色,但白布还是白布。他的脸上,只是静默地空茫,她怕,他又放弃;这个他毕竟已不是过去的他。

“你怕我已经不行了?”他接口,转过身,阳光下,二十五岁的他竟然开始有了正常的色彩——是青春!好象他在画的东西已经转嫁到他自身,正在他身上完成着某种最多采崭新和不可思议的画面。他在微笑,她记得他当年稀少的笑总是有高傲的倔强,或是嘲笑,但他确实已经不是当年的他,他敦厚地,甚至近乎默默地温和地在笑,好象花豹变成了牛羚,好象有人已经拔掉了刺猬身上的刺,她不知道他还剩下什么,她也不清楚他这样是好还是不好,但只要他再画就对了。

另外,就是他对她笑的时候,她的脸还是不由自主地红了。

“我看你啊——”她斟酌着,是要取笑还是激励。

“你只要相信我就对了。”他慢慢说,悠悠哉哉地又去调他的颜色。

“你?——”她既惊且喜。

“相信你什么?再当一次逃兵?”冷冷讽刺的声音,从门口传过来。

秦雪不用回头,也听得出里面的酸味,她嘴角边微微浮出个浅笑,却不搭理,故意走近高志,挨得更近。

高志却自己后退一些,隔开来,转身,对高个子男人伸出手:“别来无恙。”

看着伸过来的手,快步走过来把自己老婆一把拉到怀里面的男人,微微愣了下,随即别开眼,粗声:“你有资格跟我握手吗?你拿支笔手都会发抖了吧。”

“郑恒!”秦雪捣捣他,不客气地用了大力气,“你胡说什么?”

“怎么我才说他两句你就心疼成这样?”郑恒本来就黑的脸黑得更难看,他紧搂住老婆的腰,现给他那个永远的情敌和对手看:“谁让你找他来的?我有同意他用我的画室吗?我有同意你整天泡在这边陪他吗?你们俩到底搞什么?”

“你再闹我生气了。”秦雪软绵绵地责备,拍拍扣在她腰上的爪子:“这么大的人,也不怕别人笑话。”

“我有什么怕人笑话的?我早就不是当年的我了,我有的是信心赢他,是他自己不敢出来跟我比试——你问他,他这么多年躲到哪个地洞里去了,你看他,他哪还有以前的半点样子?”

“我看他跟以前没两样啊,你不要看人家长得比你帅就吃醋好不好,真受不了你。”

“你眼睛有毛病啊!你看他跟个病痨鬼一样,又瘦又干,他有我高、有我壮吗?——小雪,你不要被他骗了!他过去怎么对你的你都忘了?你对他多好啊,他最后还不是跟别的女人跑了!”

“郑恒!”秦雪瞪他,“你管不着,我喜欢谁是我自己愿意;你忘记你死命追我的时候怎么跟我保证的了?”

眼前的两人打情骂俏,不亦乐乎,高志也不打扰他们的兴致,继续做自己的事。

他的头脑里有幅画,他要把它画出来,然后他就知道自己的心。

在画的时候,脑袋什么都想不起来,有些东西只有他才能表达,他就像一个滤器,摆了这么久没用,在生锈老死前想再做点看看自己还有什么能耐。

他握着笔,笔在手下震颤,可能是哀鸣。

旁边两人的声音也慢慢没了。

“走吧。”秦雪停住声,拉爱人的胳膊,“回家再跟你说。”

郑恒不吭声地站在这个昔日风流才俊的身后,看他的画,看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人,他明白这个蛰伏太久的傲慢家伙骨子里还有那么点让他佩服的韧劲。

在被老婆拉走前,他忍不住对这个总是一脸什么都无所谓,什么都不在乎的讨厌家伙,丢下那句已经在他心里埋了多年的话。

“就算我没去法国,我也不会停下来不画;但我欠你的情我会还。还有,谢谢。”

“你总算说了,那就好了,高志,我们先走了。”

门关上了,一个人能在正确的时候握住自己正确的幸福,真是大幸运。

经常看得到天空的颜色,蔚蓝。天空里面连倒影都不再有。他以前一直以为只有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天空才没有颜色,结果现在却发现原来是他的心已经看不分明,什么是要,什么是不要,究竟该怎么分清。

画的时候,手已经不发抖,沉醉的时候,已经不需要酒精麻痹,连打给露的电话,也能坦然,露知道吗?知道一切也好,背在他身上的罪已经这么多年,他自私地想卸下来歇歇,就算所有人知道好,他一个人承担的日子,他被压迫得直不起腰来的日子,已经不想再过下去——也无法忍耐,在手上有支笔的是,奔腾的情感就在心里面扎下了根——在他为所爱的付出一切后,如果还是只能被抛弃,那就是他的命;换作重新来过,他还是只能这样做,用身体、用尊严作代价,去赎罪。

他去上了惠的墓。三年来,第一次。

照片上,她对他笑。好象很久以前的那天,雨下得大了,他推开门走到她面前,她眼睛里迷惑地看着他——那个眼神,是在透过他看着另外一个男人——还从来没有女人这样看过他,透过他,在看别人——真是可怜的眼神,明明什么都有,最想要的还是无法得到,还是一心想得到;有点特别吧,直接地看着他,直接的感情。

他把鲜花放上,他模着她墓碑上永远年轻鲜艳的脸颊。

“惠,惠。”

他有很多话想说,但看她躺在这,安静地沉睡,永远地留在这里,他什么都不能再说。

她的身体在他的手中,支离破碎,他也快支离破碎。他还是想着画画,过了这么久,竟然还是想画下去,他害了惠,他应该再也不画了,他手上已经是她的鲜血了,但现在,他还是想画,哪怕就再画一幅出来也好。

20

从墓地回来,他又埋头在画室里,他要完成他的画,离参展还有十天,再过十天就结束。

没日没夜,到第九天,秦雪来看他,满室的昏暗和呛鼻的烟味,还有踢到一角的空饭盒,他满脸胡茬,意志萧条,没精打采地躺在躺椅上,看头顶天窗上那轻轻掠过的凉风。

她先小跑过去看画,一脸的谨慎和紧张。

他的画架支在顶角落,她跑过去,在那片更昏暗无光的地方模索,她站立在它面前,一点点看清它,几乎要伸出手触模,但又慢慢缩回,然后,她还是继续站着,不出声音,久久看着。

“我先出去了。麻烦你帮我把它送过去吧。”他抹了把脸,拾起夹克,把烟盒揣进口袋。

走到门口的时候,秦雪的声音慢悠悠传过来——

“你给它取什么名?”

“你看着办吧。”他恍惚地把自己全扣错的扣子解开,这是久违的漫长作画后遗症。

“你自己取,这不是看着办的事。”

“叫什么,叫什么?——就叫‘守侯’吧。”

“守侯?”她的声音也学着恍惚。

他点头,迎着风,拢手把自己的烟点上,从阳光处远远望着女人纤细的背影,长长的裙摆,和画一样静止,很容易想到多年前的她急急追着走路飞快的他,他不停下,她就一直追到停车场的那幕。他捶捶酸疼的左腿,因为下雨而开始发作,现在,谁都不用也不会来追他了,只有他慢慢跟着别人的份。

“我忽然很难受啊,志,我好象看见时间在我眼睛里在我手指里溜走一样,我们跟从前都不一样了;这么的悲伤,真是太讨厌了——”

她抬起一只手,捂住脸。

“你对我,有过一点喜欢吗?”

他看着她的背影,这个既聪明又幸福的女人,他对她,是还欠一句话。

“我喜欢过。”他吐出一口烟,“我们这种人要喜欢上很多人,爱上很多人,才有作画的灵感和冲动,你是知道的,你当然是我喜欢过的人之一。”

她冷哼一声,回头——

他已不在,她的心里一下子空荡荡的,她总是追不上他,追上了,也会被他溜走。

她轻轻模上画棱,她对他的画埋怨:

“又骗人!你这个人从来不说心里话,我当时就是不懂,才会被你骗到,伤透了心;那个女人看来比我更聪明,不仅当年得到你,还能让你这么多年都忘不掉她——什么守侯,根本是爱吧,是这种得不到的爱,让你仍然这么悲伤这么渴望的爱。”

跑到小酒馆狠狠喝了几杯,顶着风出来,又想找一个睡觉地方,手伸到夹克里掏钱包,不知多久没剪的野人指甲被卡到,手提出来,一串钥匙也跟着出来,其中一把,崭新簇亮。

睡觉的地方啊,这把钥匙还有点用处。

他有他家的钥匙,他自然是有的,那个人的房子也多,这只是靠这街区近的一把,他们用过一次,当然也是为了那个人的办事方便。

很多年了,因为一直没用,还跟新的一样。

果然,这个大房子也还是跟新的一样,没有人气,只有定时有人打扫的类似于宾馆服务的气味。

本来是想先洗澡的,但他累极,打开水龙头,就开始坐在马桶盖上打瞌睡,打到后来东倒西歪了,只能等不了,赶紧拧上蓄了半池的水,径直去睡觉,选了三间客房的最后一间,不知怎么想起白雪公主,偷吃了矮人家的饼干和水,又缩手缩脚选了第七间小床铺,睡得正香甜,最后还是被顺藤模瓜抓个正着。

他本来困得要死,真躺在这真丝缎的蓝色大床上,竟然了无睡意——他真是蠢笨,怎么会想谁到这?光只看见身底下这蓝汪汪的颜色,他就已经立时回忆起不该回忆的,浑身不舒服。

不舒服,绝对是不舒服,还有这浑身发热一样的燥,攻心一样的急。

屋子里幽暗,除了他的味再没有别人的味,也不可能留下那个几辈子没在这留宿过的人的味,但躺在这张床上,他好象又恍惚陷在那张早在几个月前就离开的蓝色大床上;他一定要忘记的,那些火热的,被利刃穿透过的余韵,被大手抚模过全身的战栗,男人会一点点地勾起他的,把他含在嘴里,沿着形状一点点舌忝噬,他推他也没用,他会先只用口就让他高潮,再接着就是接吻,交换唾液和,牙齿揪着他的舌头,直到他的舌根开始发苦,他离开他一段距离,他知道他要拿什么,他在床上失去力气只有等待,然后床又陷下去,那个人明明知道他疼痛,还要把粗硬挤入进他的内口,他一声不吭,那人还是要开始动作,开始把全身的力量都用在到占有他上——、

全都是幽暗,全都是不堪回首,他绝不承认这些是什么见鬼的销魂。

他绝不承认他这六个月的禁欲就能要他的命。

本来是没事的,但他又开始画画,他画时,本来就像被灌满海洛因的针头戳过一样,满头脑的亢奋,画完了,那种昂扬的兴奋残留下来,融在血管里,成了生理的,就这么简单。

他伸手,抚摩自己,想解决自己正常需要,但没用,他的没有反映,只是他的身体在高热一样持续急燥和空茫。

手指想握住什么,紧抓住什么,却只有握紧,拼命忍耐。

他的身体显然需要另外一些东西,他的头脑并不需要的东西。

酒精加速灼热奔窜的速度,他的头脑现在不派用场,他的手自动模上床头的电话,他拨那个号码,响了一声,他自己反被吓一跳,立刻把电话放下,愣了下,把插头也扯下。

模了把脸,通红滚热,他简直怀疑自己刚才灌下的那些瓶瓶罐罐到底是烈酒还是药,太离谱了!怎么会有这种反映?他这几个月都一直很正常,他根本不需要那种违合的相好,他要找也该去找个女人,他在兴奋个什么劲?

他只是画了一幅画啊,但为什么好象解禁一样开始放荡婬逸、胡思乱想?

他赤脚跑去冲冷水澡,现在只有这个办法了,果然见效,立竿见影,但他也不打算在这破地方待了,零零碎碎套上所有衣服,他逃难,要赶紧逃开这个可怕的地方。

横冲直撞,没头苍蝇一样,他仓皇拎着自己的老夹克,一只脚光秃,一只脚踩着半个鞋,裤腰带松跨着,头发乱糟糟湿淋淋,他就算赶着要到安全的的大街上丢人现眼,也不能留在这里。

他走到门边,他还没触到门边,就听到开门声了,和钥匙晃荡的回声。

刹那如雷击,不知所措,是抢先把门反锁,还是先推开门冲出去就跑?——他脑袋只是蒙住,他现在好象破门而入的小偷,自以为人不知鬼不觉,拎了一麻袋东西得意洋洋要照原路返回,谁料到只听见主人家正在开门。

他惊跳,却只照原路返回,一路扔了累赘夹克,把鞋子都踢掉,他跑过长长的走廊,经过软软的白羊毛地毯,重重跳到刚才的蓝床缎上,他头枕好,拉过被子,蒙盖住自己,从头到尾。

他在被窝里喘着气,现在还是午后吧,外面阳光亮堂,他却抖抖霍霍困在软绵绵的黑暗里——别看到他,直接就走了吧;最好也根本不是他,看到睡觉地方被占了,那样自觉就走掉算了吧——他知道自己异想天开,做贼心虚。

他咬牙,在不透气的黑里喘气、脸憋红。

什么都听不到。

他像蚕一样裹住自己,完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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