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花的手 第4章 作者 : 阿莫

学校正月十六开学,十八号,一年级的新生又被拉回营地。

吹着凛冽的北风,班武豪迈地说:“知识青年,就得下乡!从劳动中来,再回到劳动中去!”

他似乎很喜欢“总结陈词”,所以罗志彬取笑他有“官气”。

人豪懒散地躺在黄沙的地上,这是训练的间歇。他是十六号才回来的,本来他想早回来陪妙云,但是他妈想让他过完元宵节再走。和妙云分开那么久,再见面,他就拉她到了校园偏僻的角落,拥抱着、亲吻着,他尝到她苦涩的泪水,他很骄傲,她的泪水是为他而流。

他情不自禁寻找她的身影,发现她也在向他这边望,两人的视线交汇了,隔着几十米、隔着许多人,他们却只看到对方。

邵齐推一下人豪,正要开口,敏锐地觉出他的异样,顺着他的目光望去,遥见顾妙云的目光也朝向这里。他暗笑一下,不再打搅人豪。

军训将在六月结束。这些十年寒窗苦读、没吃过多少苦的新生们,一个个晒得黑不溜秋、瘦得似猴,斯斯文文的也变成了大嗓门、口吐脏话。

最后的拉练是军训的大总结。各连连长舌灿如花,鼓动同学们争取第一。同学们也是热血沸腾。

然而40公里的拉练,差点没把学生们折腾死。他们晚上出发,背着军用包,里面有弹药、食物、枪等等,负重约十公斤,连长还说这是比较轻松的,当同学们一背起来,就开始叫嚷。

开始,同学们说说笑笑、兴奋不已,逐渐哀怨声四起,再逐渐,就悄无声息。他们疲倦得连牢骚也发不出了。

“我不行了,我要睡觉!”沈茜呢喃。

“我走不动了,我的脚疼!”采灵哭声诉说。

“坚持,坚持,别停下,否则我们会掉队的!”妙云拽着采灵,同时狠狠掐了一下沈茜,不让她睡着。

沈茜疼得直嚎叫,清醒片刻,又继续瞌睡。

“唱歌!”采灵喃喃地说,“妙云,你快唱,高声点!”

妙云唱起来,由于口中干燥,她的嗓音嘶哑,她又故意拔高音调,就使得歌声不像是歌声。但对疲倦不堪的同学来说,却是天外来音。

“前进、前进,我们的队伍像太阳……”

连长正愁着如何鼓舞士气,听到歌声,他立刻高喊:“唱歌,撕开嗓子唱,小伙子、大姑娘,拿出你们狠劲来!”

于是黑漆漆的夜晚,一望无际的草原飞散出学生们高低不平、难成曲调的歌声。

过去许多年,同学们都记得那个夜晚,在旷野里,他们高唱凯歌,和疲惫、懦弱、睡眠、痛苦作战,挑战自己的极限。

经历了那样一个艰苦的拉练,同学们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七月暑假,同学们都回家了。人豪坚决地把妙云拉回了老家。想到她一人孤零零地住在宿舍里,他无论如何也舍不得。

孟家对妙云表现出极大的欢迎,这使得自卑的妙云感激不尽。她庆幸遇着像孟家这样的好人家。其实,哪一个家庭,遇到妙云这样的儿媳妇,不会热烈欢迎呢?她不只长相秀美,性情也好,朴实、勤快、尊敬老人。

“你就和孟蝶住一起!”孙阿姨对妙云说,“在这里,别客气,就是自己的家。过几年,你和人豪结婚,我们再买新房子。”

妙云脸红。他们已经想得那么远了。不过孙阿姨这样一说,她也可以安心了,这表示他家认可了她、接受了她。

孟蝶高兴地说:“太好了,我有个做伴的了!”

人豪用自行车带着妙云去他的小学校,向她描述他小时的那些“壮烈”事迹。空旷的大操场,毒辣的太阳炙晒,人豪跑到主席台上,对着台下的妙云说:“美丽的顾妙云,孟人豪要为你唱首歌!”说着他就在台上嘶哑地唱起来。

“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大风从坡上刮过……”

妙云笑着。他多么容易快乐,他的笑容多么璀璨!她一辈子都无法忘记!

开学了,他们开始上课。妙云一边学习,一边继续打工。她先是在街头发传单,接着去一家餐厅做服务员。一个偶然的机会,餐厅老板听到她在唱歌,惊为天人,推荐妙云去一家PUB里唱。

“我不会唱流行歌曲,我只会一些民歌,比如《我的祖国》、《九九艳阳天》等。”妙云和PUB老板说。

“我这里就是这个怀旧的特色,推广民族经典。你唱得好,我多给你薪水!”老板说。

听到多给钱,妙云一切顾虑全部打消,她要唱,不就是唱歌嘛!比起打扫卫生,轻松多了。

她犹豫几次,终于没把在PUB唱歌的事告诉人豪。她了解,人豪的思想在某些方面还是保守的。他喜欢听妙云唱歌,可是只喜欢她唱给他听,不喜欢她登台演唱。像那些老观点,他觉得,一个女孩子站到台上,那女孩子就被侮辱了。如果让他知道,她在鱼蛇混杂的PUB“卖唱”,他会骂死她,会蔑视她、看不起她、疏远她。他是个非常清高、自负的人。

虽然是他猛烈地追求她的,然而当他们恋爱起来以后,妙云的心态就一直处于弱势,她因为爱他,就事事迁就他、讨好他。他是大男子主义,虽然也为妙云做些“丢脸”的事,那都是在他的高调“一切为了伟大的爱情”的调调下才做的。他的原则是顽固之极的。妙云越了解他、越爱他,就越让自己“委曲求全”。都是因为爱呀!失去家庭的温暖,忽然有个人来热切地、真诚地爱她,她太珍惜了!

“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

妙云恬美的歌声回荡在PUB里,虽然已经人满,但很寂静,大家端着酒杯,忘记了喝,凝神倾听如此美妙的歌声。在流行歌曲日益泛滥的今日,民歌仍旧具有顽强的生命力。还有很多人喜欢民歌。

当谭隽进来时,就是这个场景。平常有些嘈杂的PUB,此时却安静无声。正前方的台上,一个穿着《红灯记》里李铁梅那样的衣服,梳着长长的辫子,动情地演唱。当她唱道:“若是那豺狼来了,迎接它的有猎枪”时,他能感觉到她浑身充满力量,有一股凛然的威风。

妙云走出PUB,仰望夜空,漆黑一片。夜已深沉,城市依然车水马龙,万家灯火闪烁,一阵夜风吹来,倍感孤单。

眼看末班车开走,妙云气得直跺脚,都怪她刚才走慢了。难不成今晚走回去?反正她舍不得打出租。

就在她踌躇、后悔时,一辆车停在她身侧,妙云一愣,就见谭隽的脸部从里面探出来,“我正要去学校,走吧!”

妙云犹豫一下,上了车。但一坐稳当,转头望见他那目光,她就后悔了。这人一副猎手的神情,仿佛谁在他身边,连秘密也保不住。

“唱得不错!”他懒散地说。

“不是身材不错了?!”妙云讥讽。

他笑了,“别那么记仇!”他按下车里的播放机,里面流淌出蔡琴的歌声:“像一场细雨洒落我心底,那感觉如此神秘,我不禁抬头看着你,而你并不露痕迹,虽然不言不语,叫人难忘记。那是你的眼神,明亮又美丽,啊……友情天地。”

妙云沉浸在歌声里,就是在这个歌声里,她发现自己爱上了人豪。人豪也最喜欢蔡琴的歌。多么不可思议,人豪那样的人,也喜欢这样柔情的歌声。

妙云轻声哼起来。谭隽从车镜里望她一眼,没有打搅她。

人豪买了包烟,狠命地吸一口,呛得他不停地咳嗽,他用力将烟扔在地上,用脚碾碎。他的心情糟糕至极。今天,他一时心血来潮,到妙云工作的餐厅。结果那里的人说,现在妙云不在餐厅打工,在一家PUB唱歌,PUB?什么东西?人豪气愤难平,她在学坏。他必须阻止。

人豪就在女生宿舍楼下的拐角,从这里可以一眼望见宿舍的大门。他必须今晚就问清楚,他要问妙云?问她为什么去卖唱?她没有钱,可以问他要呀!他的钱不多,可是最起码可以负担两人的生活。她为什么去自甘堕落?这个城市果然是个大染缸,把好人也染坏了。

妙云在校门口下了谭隽的车,当他的车子跑远,她才想起应该问问他,那天在超市是不是他帮助了她?姓谭的,她只认识这一个姓谭的。

“人豪!”妙云惊呼一声,人豪已经粗暴地把妙云拉到阴影处,他的手紧紧攥着她的手腕,她都感觉到疼痛了。

“你今晚做什么去了?”他厉声问。

他的神情表明他已经知道了真相,妙云也不再隐瞒。她话未完,他就火冒三丈,句句指责她:“为了钱,出卖尊严,堕落!”

妙云接受了他的责骂。他怎么能体会她的难处?他可以伸手向父母要,她向谁要?她只有靠自己。尊严,谁不想拥有?可惜,穷人时常维持不了这么高雅的“东西”。被父母疼爱的人豪怎么可以理解?再说唱歌,难道就是堕落?我没偷没抢,光明正大。她这些理由都没有说出口。她知道自己一辩解就是火上浇油。她得等他火气消了,再慢慢解释。

人豪坚决要求妙云做出保证,以后决不到PUB唱歌。妙云表面上答应了他。

新学期开始,妙云和人豪的课业都很繁重。妙云一面学习一面打工,忙忙碌碌;人豪则忙于那些学校事务,也是忙得顾头不顾尾;结果属于他们两个一起的时间非常的少。只有在周末可以一起出去走走。

自从演砸了那出戏,人豪就立誓“东山再起”。他高票当选班长,又加入了学校的学生会,积极参与了迎接新生晚会的筹备和演出,士气高昂。因为与校花顾妙云恋爱,他已经成了“校园王子”。据沈茜说,有很多女生在暗恋他,包括高年纪的学姐们;更不用说新入学的“小女敕瓜”!

学校又取消了一年级新生军训一年,改为军训三个月,就在学校里。结果,小女生们训练完毕,无所事事,都跑去参加社团。耕耘社成为热门社团。最近又出了第一期“社报”,登录了一些诗和散文。作为社长的孟人豪自然是风云人物。现在他的名气可超过了顾妙云,大一新生谁不知道孟人豪?相对来说,妙云就低调得多,主要是为了人豪。她看得出,人豪极其重视那些“名利”,如果她超过他,他就恼怒,不高兴。他从不在妙云面前掩饰这些情绪。妙云想让他快乐,而且他名气大,也是她的骄傲呀!现在她很幸福在她的名字前加上他的名字作为限定词了。

有时人豪发妙云的牢骚,邵齐都会说:“知足,知足!你已经挖到宝,不要再抱怨!”

班武则说:“今天你宣布和顾妙云分手,我担保明天就有一长串的追求者。”

罗志彬说:“现在也不少,人豪,你要随时保持警觉,我听说大三的一个一直图谋不轨!”

人豪拉长了脸。

邵齐忙安慰他:“放心,他不是你的对手!”

“听说学生会主席也对顾妙云有意思!”班武不知死活地说。

人豪咬着牙说:“我下一个目标就是做学生会主席!”

邵齐摇摇头,埋头看书。爱情?简直就是头脑不正常。

妙云继续在PUB里唱。她做好了防备措施,她和餐厅里一个关系不错的女孩子说好,如果人豪再来找她,就说她去送外卖了。她不想放弃PUB唱歌的工作,一是工资高,二是轻松,三是她也喜欢唱。现在她也学了些流行歌曲。每当她沉浸在歌声里,她就会暂时忘掉那些令她悲伤的现实,让她感觉生命的快乐。

当然也有人“不老实”,可是老板一直护着她。她直觉认为老板不会如此“好心”。她早就了解过“人心”,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好,也没有无缘无故的坏。

果然,当一次老板护着她,引起另一个唱歌的女孩不满时。老板冷笑着说:“你也给我找个谭先生做后台呀!”

那女孩无言了。

妙云很奇怪谭隽到底是个什么人?做什么的?但是她不去追问,既然他们认为她和谭隽熟悉,那么她就继续利用这个“靠山”,不能让他们发觉他们不过是几面之缘。

妙云是从沈茜那里而非人豪那里,听说耕耘社要排新剧,参加明年五月的校园文化节。这一次他们早下手,充分准备,一定成功。至于新剧的剧目,暂定为《梁祝》,人豪是当然的男主角,女主角还未最后确定。

沈茜知道自己这次铁定“无门”,她把希望寄托在妙云身上,极力鼓动妙云做女主角,而妙云却超然于外。人豪也劝说妙云几次,妙云都以种种借口推月兑。她担心自己再次成功,会打击人豪。

沈茜给妙云出主意,绝对不能给那些“暗恋孟人豪”的女生以任何机会,所以得让一个她们信得过的女生演女主角。沈茜推荐采灵。

“我不行!”采灵大力摆手。

“行!”沈茜喊。

妙云也觉得采灵表情丰富,在宿舍里,时常模仿老师讲课的姿态,惟妙惟肖,逗得大家开怀大笑。但是这个人选的提出不能由沈茜说,她和人豪是“死对头”。人豪对于沈茜的提议,肯定不会答应。妙云决定自己说。

人豪爽快地接受了妙云的建议,同时他要求妙云做一些后勤工作,妙云也答应了。

人豪集“制片”、导演、男主角于一身,邵齐负责剧本,志彬负责服装、道具,班武是副导。

同学们听说“耕耘社”又要排戏,因为去年失败的历史,大家都在注视着,看看是否会“历史重演”。许多同学都非常热心地参与进来。结果,戏未开始,已经引起“轰动”。

周末,人豪找到妙云,“走,咱们去谭主任家!”

“谭主任?”妙云惊讶哪里有个谭主任?

人豪道:“就是去年咱们在火车上遇到的那个,我打听了,他果然是音乐系的,而且是前年才退休的老系主任。他不是说让我们去做客吗?我打电话了,那老两口痛快地答应了。”

妙云知道人豪是“自来熟”,跟谁见上没几分钟,就可以有“十几年的交情”了;但是她没那个本领,她不喜欢这样冒冒失失地去打搅人家,“你去他家做什么?”妙云问。

“还不是为了排戏,想听听专家的建议,另外,也想从他那里借盘《梁祝》的小提琴协奏曲。”人豪早就把目的想好了。

妙云道:“那就一个人去!”她还是不想去。

人豪着急地道:“你必须去!”

被他“软硬兼施”、“威逼利诱”,妙云无可奈何地去了。

老夫妻住在一个独门独户的小院里,院墙上爬满紫藤,如果紫藤花开,一定犹如一块锦缎一般。妙云望着那院落,忽然想,有一天,我也可以拥有这么一个小院,一个家庭,有丈夫、孩子,头发花白了,老夫妻两个一起种花养草,那有多好!

“人豪,你老了,想做什么?”妙云问。

人豪的心思没在这上面,他摇摇头,“那么远的事,谁去想?”

“你现在想啊!”妙云热切地希望他和她的想法一样。

人豪敷衍地说:“老了!我就环游地球!”

“如果走不动了呢?”

“走不动?我不会那么惨吧!”他快乐而年轻的大脑里,从未装进这些东西。

妙云一阵黯然。为什么他没想到她,想到他老了,有她在身边。

老夫妻热情地欢迎了他们。第一次踏进教授的家,妙云感到拘谨,这里完全是另外一个世界,布置高雅、简洁,漂亮的毛笔字条幅,绿色的大型盆栽,处处显示出主人的高尚品味,没有沾染一点世俗的平庸。

这才叫生活!绰绰有余、从容不迫。

人豪和谭教授热烈地讨论起《梁祝》,从最初的传说,见诸于史料,到戏曲、协奏曲等等。他们看来聊得很投机。妙云在一旁认真地倾听,极少说话。

谭教授夫人林教授向妙云招招手,妙云起身随她去了院子。满院的菊花,一片金黄,灿烂耀眼,妙云一进院子,就看到了。此时再仔细观察,主人还非常认真地为每一盆花,取了名字,做成一个牌子,贴在盆上。花盆都干干净净的,显然经过细心的保护。

“这都是我那个儿子种的,每年都种菊花!”林教授笑嘻嘻地说,“他的性格一点不像男生,喜欢花,心细。”言词间,她非常以儿子为自豪。

离开谭家,妙云长叹一口气,人豪不解,问:“你为什么叹气?”

妙云无意地说:“何时我们可以过上这种从容的生活,每天种花、弹琴!”

人豪笑道:“这有什么难处?你跟着我,就肯定能过上!”

妙云取笑他,“这么自信?”

人豪答道:“当然!”

那时学生手里有单放机的还是少数,沈茜就是少数中的一个。她的单放机据她自己说,是她爸爸去日本带回来的。于是在她的绰号里,又多了一个“假洋鬼子”。她向妙云借那盒人豪送的蔡琴的歌带。妙云有些不舍得,这毕竟是他们的“定情物”呀!能随便借来借去吗?可是她也不能拒绝沈茜的请求。她只好故作大方地借给了沈茜。

沈茜戴着耳机,抱着单放机,躺在床上,跷着二郎腿,一副无比舒服、自在的模样。一边听,还一边哼哼地跟着唱。其他几个同学正在看书,被她的哼声搅得烦乱,都拿眼珠子剜她。可是她半眯着眼,毫无察觉。受气的同学在心底暗暗地诅咒她的机子。

天遂人愿,就听沈茜“啊呀”地叫了一声,坐直身体,将单放机摔摔,左看右看,眼珠子瞪得溜直,“完蛋了,带子被卡住了!”她哭丧着喊。

妙云的心脏停了半拍。那几个女生面露喜色,注视着满脸痛苦的沈茜。

沈茜哭着对妙云说:“天哪!这下子,孟人豪得杀了我!我弄坏了他送你的带子!我怎么老和他犯冲!”

“别急!”妙云忙安慰她,虽然她也心疼带子,可是沈茜这么一哭,她就心软,“我们一起来修,如果实在弄不好,不就是盒带子吗?可以再买。”

采灵插嘴道:“再买怎么一样,这可是孟人豪送你的第一样东西,又是你们两个都喜欢的蔡琴的歌带。”

“十几块钱的东西呀!蔡琴的带子又不好买!”另一个女生说。

“不是钱的问题,是带子的意义。这要是古代就是定情的信物!”

“是啊!弄坏了,多不吉利!”

几个女生七嘴八舌,故意整沈茜。谁叫她刚才那么“消遥”!

沈茜凄哀哀地瞅着妙云,眼泪又流下来,“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都是这个单放机!”

“我就说过,鬼子的东西不是好东西!”一个女生说。

其他几个立刻展开“批判崇洋媚外”的话题。

采灵和妙云看不下去,一起安慰沈茜。妙云再三说:没事,没事。沈茜才稍稍宽心。

于是沈茜、妙云、采灵三个就凑在一处,使尽办法要把卡住的带子弄出来,又必须小心不至于损坏带子。

“出来啦!”沈茜惊呼。妙云忙按住她的嘴巴,沈茜转头一看,天哪!宿舍那四个都睡得沉沉的,再看表,凌晨三点。

“我们不睡了吧!”沈茜低声说,她现在精神振奋,“我们到顶楼!”

“好!”采灵和妙云赞同。

这是一个六层高的楼,六楼开一个天窗通向顶楼,许多女生都在上面晒被褥,也有的跑上来,读英语。

她们三个坐在黑漆漆的顶楼,夜风吹送。互相闲聊着梦想和生活。

“顾妙云,你以后想做什么?”采灵问她。

妙云回答:“我想做老师,我妈妈就是老师!”也许因为是夜晚、也许因为精神亢奋,她轻易地说出了“妈妈”。这个许多年她都未曾使用的“名词”。说出口,她就默然了。

“原来你妈妈是老师,她是教什么的?”沈茜追问。

“英语!”妙云回答,“我很小,她就教我用英语说早晨好、中午好。”忽然,她感觉谈论“妈妈”,也不是件困难的事。时间真的是治疗一切伤口的良药。多少的伤痛,因为时间太久,而逐渐地失去了当初的痛楚,可以云淡风轻。

五月的校园文化节终于开幕了。人豪和采灵主演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大获成功。接连演出五场,还到校外演出,成为整个B市大学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他们也成为B市大学生的著名人物。

孟人豪被评为那一年的“十佳团员”、“十佳学生干部”。系里接受了他的入党申请,他开始听党课。下一届的学生会主席已经为他准备好了。他重新生龙活虎、成为生活里的胜利者。同时,他成为绝对的“女生最多暗恋者”。他走到哪里,无不有熟人,真正男痴女迷。

妙云真诚地为他高兴。他的成功、他的快乐就是她的成功、她的快乐。她这个“校花”已经是昨日黄花。她毫不在乎自己的一切荣耀,只在乎他!

然而看到台上,人豪和另外一个女子互诉衷情。尽管明白是在演戏,她仍旧极度不舒服。她忍耐着看完,接着被沈茜拉到后台。

人豪还穿着戏服,飘逸的魏晋服装,长长的假发,灯光下的男人,如此炫目、如此出色、如此遥远。他是我的吗?他将永远属于我吗?我是属于他的,我只知道我是属于他的。

人豪拉起妙云的手,一口气跑到操场,站在空荡荡的操场里,无星无月的夜晚,夏夜的晚风吹送,隐隐有木香的浓郁芬芳。

人豪让妙云站好,拾起一根枯树枝当作麦克风,他轻轻唱起来:“像一场细雨洒落我心底,那感觉如此神秘,我不禁抬头看着你,而你并不露痕迹,虽然不言不语,叫人难忘记。那是你的眼神,明亮又美丽,啊……友情天地。”

妙云轻轻为他打着拍子。

唱完歌,他握住她的手,“告诉你一个关于前世今生的故事。一对男女走到奈河桥畔,他们不想忘记这一世,但是他们必须喝孟婆汤,必须忘记这一生。于是他们掏出彼此的一颗心,将自己的心放在对方的胸膛里。这样到了来世,仅仅凭借自己的心跳,他就可以找到她,不会迷路、不会走错方向!妙云,你就是我的前世今生!”

似乎还沉浸在《梁祝》的悲剧里,他显得那样的伤感、悲哀,仿佛在与她诀别。妙云感觉浑身的凉意。她扑进他的怀里,“人豪,我爱你!”

人豪紧紧地搂住她,“记住我的话,顾妙云。一对蝴蝶不可以飞进坟墓,他们要活在人间!”他也感觉出了凉意,不只是梁山泊与祝英台的,也有孟人豪与顾妙云的。

妙云点头,是的,他们不可以飞进坟墓。他们要拥抱生活、拥抱阳光、拥抱未来。

遥远处,传来《梁祝》的低缓曲子:梁山伯与祝英台,双双飞过万世千生去……却不能拥有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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