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吉娃娃的错 第一章 作者 : 元湘

第1章

“哈哈哈哈哈——”

下午四点多,一连串洋溢着欢乐偷悦的放肆笑声,从温馨社区的宋家早餐店里传出来。

这群青年男女约莫有十来个,年龄都在十七、八岁之间,青春气息浓厚,他们边走边聊,神情十分快乐。

“哇!好满足喔。”周明玉模模凸出来的小月复,圆圆的脸蛋上写着舒畅无比的神情。“宋叔叔的手艺真的超级赞,害我差点撑破肚皮。”

“胖玉,我看你以后最好少来比较好喔。”一个瘦巴巴男孩调皮地道。

“胖玉”是周明玉的绰号。

“庄自强,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周明玉插腰,她听得出来这句话根本不怀好意。

“我怕你没节制,到时候胖得把宋叔叔家大门挤破,那就罪过了。”瘦巴巴的男孩庄自强皮皮地说,并朝她了个鬼脸。

“噗!哈哈哈哈哈——”又是一连串的爆笑声,中间还伴随着庄自强的尖叫声和周明玉的怒吼声,十分精采。

“庄自强你这只死瘦皮猴,好胆别跑——”

“救命啊,救狼喔!胖玉要压死我了……救命啊!”

两个人就在早餐店的门前跑来跑去,其他人则在旁边看好戏,大家笑成一团。

“呵!好了,好了,周明玉,庄自强,你们两个别耍宝了,大家回家的路上小心点。”一道温雅好听的嗓音提醒大家。

那是个年纪和众人相仿的漂亮男孩,他长得十分清俊轩昂、且气质独特,再加上一百七十八公分的颀长身材,使他在一群同年龄的孩子中,显得格外的鹤立鸡群。

他是宋靖韬——宋家早餐店老板宋东白的独生子。

宋靖韬不但外表出色,而且品学兼优,但他并不因此而骄傲,反而个性率真及乐于助人,人缘好得不得了,众人都喜欢接近他、靠近他,甚至还有一大票的女孩子爱慕他……从小到大,他在团体中永远都是受人注目的风云人物,大家还昵称他为老大哩。

宋靖韬人好,他的父亲宋东白更是亲切得不得了,尤其他本来是家五星级饭店的一流厨师,拥有一双好手艺,只是生性淡泊,不喜追逐名利,才会在社区开早餐店。因此更多人都喜欢借故到宋家来玩,除了可以看帅哥外,还可以顺道品尝宋东白的拿手菜,真是一举两得。

今天这群年轻男女,打的正是这个主意。

中餐在宋家吃了一顿,刚刚还吃了下午茶和点心,所有人都满足得差点吃撑了肚皮哩!

正在打闹的周明玉和庄自强在听到宋靖韬的话语后,才安静下来。

“老大,我们一起去唱KTV吧,反正时间还早。”周明玉提议。虽然知道自己要成为宋小帅哥的心上人,是绝无希望的事,但她还是希望能多和这个帅气迷人的男孩多相处一会儿。

“对啊对啊,刚刚吃得太饱,胖玉的杀猪歌声,刚好有助于消化。”庄自强继续闹她。

众人听了又笑得人仰马翻。

“庄自强,你这个没水准的家伙真讨厌。”周明玉又想打人了。

宋靖韬俊朗的脸上挂着轻笑,他轻摇头。“不行,我不能出去,我还要帮我老爸准备明早要卖的东西。”

他们家开的是早餐店,现在是暑假期间,他刚好有空可以多帮他老爸一点,尤其刚刚经过这群家伙的“摧残”,整个家已经乱成了一团,自然得留下来帮忙收拾。

“那我帮你。”其中有人道。

“我也留下来。”又有人道。

“好啦,那不去唱歌了……”大家纷纷改变主意。

他脸上仍挂着帅气的笑容。“不用了,我们自己来就行了,你们去唱歌吧,改天我再跟你们去。”众人的好意,宋靖韬心领了。

“那好吧!”大家都知道宋靖韬孝顺,自然也没再为难他。

“改天我们可以再来吗?”周明玉可要先问清楚,以安抚肚子里的馋虫。

“没问题。”宋靖韬点点头。

“哇,好棒喔!阿韬帅哥,你真是个大好人。”周明玉超级狗腿地道。

“胖玉,小心肥死你喔。”庄自强揶榆她。

“我高兴。”周明玉可不在乎。美食呀美食,那真是让她又爱又恨的东西。

众人说说笑笑,终于要离开了。

“路上小心。”宋靖韬关切地道。

“知道了,谢谢你,阿韬。”

“别客气!”

几个年轻男女骑上脚踏车,准备离开。

庄自强在坐上脚踏车后,突然又回头问宋靖韬。

“老大,这是那间鬼屋吗?”他的手指不确定地指着宋家斜对面,位于街头转角处的一栋房子。

记忆中,那里原本是一座断垣残壁的废楼,四处又长满了野草,看来鬼影幢幢的,小时候他们这群人就常在那里玩抓鬼游戏,因此大伙儿都戏称那里为“鬼屋”,没想到现在竟然改变这么多。

“原本是,但现在变得很漂亮了吧!”宋靖韬回答。

大约是一年前左右,斜对面这间屋子突然来了许多建筑工人开始大兴土木,直到最近两个多月前才完工,而且还有人住了进去。

从外表看去,那栋房子共有两层楼高,看来十分精致典雅,很有日本风味,是全社区最美的一栋。

“对啊,啧啧,看起来真的很高级,完全不像鬼屋了耶。”庄自强惊叹不已。“阿韬,那里面住了什么人?你有没有进去过?”

“没有!”宋靖韬摇头。“我也没见过里面的人。”

听说斜对面这间房子不但外表漂亮,房子里面的装潢更是美轮美奂。

听说?!

是的,虽然他们温馨社区的邻居们都十分和善,而且互相认识,但那栋房子的主人却特立独行,十分神秘,几乎不和社区里的人有所接触。

没有人知道那里面到底住了什么样的人,或者到底住了多少人;大家顶多只知道那里出入都是宾士或保时捷等这样的高级车种;而屋里似乎也有众多保镳,寻常人等根本无法接近。

“这么神秘?真教人好奇。”周明玉盯着那房子说道。“房子这么漂亮,住在里面的人好幸福,像是童话中的城堡一样。”

众人都点头同意,年轻的少男少女,多少还有点爱作梦。

“好了好了,再好奇也没用,要碰到那里面的人很难。”至少宋靖韬还没碰过。“你们要唱歌就快去,别忘了早点回家。”他提醒道。

没办法,这群人的家长一旦找不到自家的子女,总是喜欢打电话问他,仿佛他才是他们的监护人似的。

“知道了,如果我妈打电话来,别告诉她我们去唱歌。要用老借口喔!”那个借口当然就是在宋家温习功课啦!有人叮嘱着。

毕竟暑假过后大家都要升高三了,读书这个借口还挺管用的——尤其是在宋家读书。

“OK!我知道怎么做。”宋靖韬朝众人比了个手势。

大家这才嘻嘻哈哈地离开——

宋靖韬轻笑着摇头,就在转身进家门前,突然发现不远处驶来了一辆宾士,接着那辆豪华的白色宾士车就停在眼前这栋神秘的房子前。

宋靖韬停下了脚步,毕竟他还是个半大的孩子,好奇心自然会有。

他心里十分期待——不知道下车的会是什么样的人呢?

这时,车门打开了——

宋靖韬讶然地瞪大了眼睛!

不会吧!下车的竟然是一个穿着普通,手上还提着菜篮的欧巴桑?这和他脑袋里所猜测的豪门贵妇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

豪华的宾士车转过了街角,大概是开往房子后面的停车库,而那个欧巴桑提着菜篮,打开了那扇神秘之门——

真是幸运呵!宋靖韬禁不住心底的好奇,一步步地往那扇金色铁门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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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栋共有两层楼高、纯日式建筑的房子。

它占地约有近百坪,房子的前面有一大片草皮,两旁栽种了不少松怕和花卉,花木扶疏、绿荫葱笼,看来十分清幽雅致。

至于屋内的陈设,那就更不用说了,从沙发到地毯、再到墙上的名画,无一不是精品。

这里就像最高级的样品屋,不同的是,它的所有陈设都是货真价实的真品,十分讲究。这间屋子宛如座童话城堡般,拥有众多人汲汲营营一辈子也寻求不到的富贵荣华。

“小小姐,小小姐,起来,快起来——”

季筱妍从睡梦中被吵醒,眨了眨迷蒙的眼眸,不安地抬头看着才刚搬来两个多月、还不怎么熟悉的天花板,一时间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小小姐,你怎么睡着了?睡在这里很容易着凉的。”一个身着黑白套装、表情严谨的中年妇人道,她是李家的管家容妈。

“睡?”季筱妍摇摇不怎么清醒的脑袋。“是啊,我怎么睡着了?”

一团金黄色的小圆球突然跳入了季筱妍怀里,仔细一看,竟然是只模样小巧可爱的吉女圭女圭。

“哈娃!”季筱妍伸手顺顺它的毛,骄宠地低喊,同时她的唇边也扬起若有似无的笑意。

“哈娃”是这只吉女圭女圭的名字,它也是季筱妍唯一的玩伴。

由于季家不是普通人家,多的是想借故攀亲带戚,甚至觊觎季家产业的人,因此从小季筱妍的母亲季风芝就采取严密的保护政策,无论她走到哪里,都有保镳或女佣跟着。

季筱妍真是讨厌那种感觉。她不但念书有伴读的助理,甚至连去外头买些东西都要浩浩荡荡地带着一大群人出门,真是有够不方便的。

同学都用异样的眼光看她,她又不善言词,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久而久之,所有人也都认为她高傲、难以接近,然后便渐渐远离她。因此她不但不愿意出门,更没有什么朋友,吉女圭女圭“哈娃”便成了她唯一的好朋友。

季筱妍变成了一个孤僻而又寂寞的人。除了哈娃外,再也没有谁能够如此亲近她,就连相依为命的母亲都没办法做到。

现在,她专心一志地顺着小哈娃的毛,就像在呵护什么宝贝般,而从哈娃乖驯的模样,也看得出来它十分享受主人的专心宠爱,可这副温馨的画面,并没有感动一脸肃色的女管家,反而让她皱紧了眉。

“小小姐,别玩狗了。”容妈提醒。“你中餐没吃,那些食物都冷了,我再让厨房去准备准备,你先吃点东西。”

现在吃饭也不知道该算中餐还晚餐了,真费事。

季筱妍还是抱着哈娃不放,转头看向门外,似乎在期待什么。

“别看了,不是告诉过你,大小姐下午不会回来吃饭。她是季氏企业的负责人,成天都有忙不完的事、开不完的会,哪有时间天天陪你吃午餐、晚餐的,你别那么幼稚,又不是小孩子了。”容妈一眼看穿她的心事,无奈地唠叨着。

季风芝是季氏企业龙头季大豪的独生女,同时也是商场上公认的女强人。不仅能力过人,身材又好,脸蛋更是娇美无双,像这样的女子是许多男人梦寐以求、趋之若鹜的。

不过,这样的女人心思也最是难猜,谁知道她在想什么,放着一大票黄金单身汉不要,偏偏未婚生女,没有人知道那个“幸运儿”——孩子的爹是谁,当年这消息可闹得沸沸扬扬了好一阵子哩!

“不会的,我妈咪答应我的,她一定会做到。”季筱妍僵持着。

季风芝是个一板一眼的人,早上出门前,她明明说了会回来陪她吃饭,就一定会回来。妈咪很少失信于她,纵使再忙碌也一样。

季筱妍知道,自从外公外婆过世后,她身兼父母双职的母亲更加辛苦了,不但要照顾她,还要顾全公司,但是她是她唯一的亲人啊!只是吃顿饭而已,她当然会回来陪她。

刚刚不小心等到睡着了,季筱妍振作精神,看着门外的动静,她要继续等。

“都四点多了,你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容妈真的要抓狂了,这个孩子还真不是普通的拗。

季筱妍没回答,倒是她怀里的哈娃看不下去,朝容妈吠了吠。

“汪汪——”

“叫什么叫?闪边去。”容妈将对季筱妍的怒气转移到了狗狗身上。“闪开,小小姐要去吃饭。”

“我……”季筱妍明亮的眼眸里写满倔意。“我不饿。”

“不饿也得吃。”她可不愿接受季风芝责怪的眼神,容妈不容拒绝地说。

“汪汪汪汪汪——”哈娃眼见有人欺负主人,想要为主人强出头,拼命地朝容妈狂吠。

容妈嫌恶地看着哈娃,心中忽然有了个主意。何不挟持狗儿来让小小姐就范呢?“-唆!阿民,把这只狗抓开。”她唤来了站在门前的其中一个保镳。

透明玻璃大门被推开,一名高壮的保镳走了进来——

“不准……”季筱妍抱着哈娃,将它护在怀里。

“小小姐,你别找我麻烦。”容妈撇撇唇。“阿民——”容妈再度下令。

那个叫阿民保镳立刻继续上前——

“你站住——”季筱妍喊道。

哈娃似乎也感受到紧张的气氛,立刻溜出主人的怀抱,往外奔去。

“哈娃……哈娃——”季筱妍往前追去。

容妈不慌不忙地看着她,一派镇定。

果然,季筱妍在门前停住了脚步,开始踌躇。

以往她出入家门都是经由地下室,直接让司机、保镳和女佣护送坐车离开。当然,除了必要的上学外,其他时间季筱妍都会待在家里,足不出户。

但是现在情况不同,哈娃居然跑出了大门,只见它那金黄的身影,活泼地在门庭前的草皮上转圈跳动,似乎很快乐。

是啊,一只老是被主人关在家里的狗,好不容易能够出去晒晒太阳、活动活动,自然乐陶陶了。

“哈娃,回来。”季筱妍大声地喊,可惜哈娃还是依然故我,恍如是在和主人玩游戏般,不断地朝她又跳又叫,跑来跑去,开心极了。

“阿琴,快带小小姐去洗手,然后到餐桌上去。”容妈看着季筱妍犹豫的神情,有些得意地吩咐着旁边的女佣。

“是。”叫阿琴的女佣走上前要请人。

季筱妍站在门前左右为难,她不饿,只想要哈娃快点回到她身边,哈娃是她唯一的好朋友,没抱着它,她觉得很没安全感。

突然,庭院外头的铁门传来开启声——

是妈咪吗?但妈咪不会走前门呀!正当季筱妍怀疑时,不一会儿,一个提着菜篮的女人走了进来——原来是家里做饭的张嫂。

就在那当儿,金黄的身影汪汪了两声,突然趁隙窜出了外头的铁门。

季筱妍看得差点没昏倒。“哈娃!快给我回来。”她尖叫。

顾不了那么多,季筱妍想都没多想,立刻冲了出去,停在铁门前再往前一步就是马路了,可是,她实在不愿意踏出大门,接触人群,因为旁人放在她身上的目光会让她感到莫名的恐惧。

在门外的宋靖韬看见她了——一个穿着淡黄色连身洋装的长发小美女。

是的,那个站在门前犹豫的女孩真的很漂亮,她个头娇小,皮肤白皙、娇柔纤瘦,仿佛风一来她就会被吹倒似的。而那双着急又无辜的大眼睛,正望着从门内跑出来,顽皮地在马路上跑来跑去的吉女圭女圭。

那是她的宠物吧!

见不得小美女烦忧,宋靖韬热情爱管闲事的毛病又犯了,当他准备好帮她抓狗之余,突然听见车辆由远而近疾行而来的刺耳声音,期间还伴随着一阵阵紧急的警车声响。

温馨社区平常鲜少有车子来往,就算有,车速也都很慢,但是不代表不会遇到这种突发状况——

季筱妍显然也听见了,眼看着两辆急速而行的车辆朝这边冲来,而那只刚逃出“囚笼”,不知死活的吉女圭女圭还快乐地在马路上跳来跳去,一时间,她吓得心跳都快停止了——

“哈娃……”季筱妍不顾一切地往前冲,想要抱回她的小狗。

“小心——”眼看着那女孩受到危险,宋靖韬也适时地出手救人。

两道迫切的声音、狂大的煞车声和小狗受到惊吓的哀嚎声……同时响起,交织成惊人的音量,骇动了整座原本宁静的社区。

千钧一发间,那双强健有力的手及时地推开了年轻娇柔的女孩,让她免于遭受惨剧。

就在所有人都松了口气时,季筱妍突然尖叫了声——

“我的哈娃呢?”

可惜,没有人有答案,因为所有人的注意力全在她身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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